【徐小跃】忠德的多重意义与价值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5-07-01 15: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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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德的多重意义与价值

作者:徐小跃

整理:蒋正翔

来源:《光明日报》(2015年06月27日10版)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五月十二日甲戌

           耶稣2015年6月27日

 

 

 

 观众提问余鸿摄

【编者按】

 

5月27日,由中宣部指导,光明日报社、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伦理学会共同主办的“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第22场活动在重庆忠县举行。南京图书馆馆长,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徐小跃,作《忠德的多重意义与价值》的讲座。光明网对讲座进行了现场视频直播,来自忠县的330多位观众到现场聆听了讲座,来自全国的385万网友收看了节目,25.3万网友通过微博、论坛等参与了交流互动。现摘录部分演讲实录,以飨读者。

 

在中国历史上,“忠”是中华传统道德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的德目。孔子的文、行、忠、信的“四教”中有“忠”,孟子的“忠信仁义,乐善不倦”的“天爵”中有“忠”,《周礼》的“智、仁、圣、义、忠、和”六德中有“忠”,“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旧四维八德中有“忠”,“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新八德中有“忠”。这充分证明了“忠”在中华传统文化当中的重要地位。

 

一、释忠

 

“忠”在汉语词汇中是一个多义词,其原始本来之义有许多,并皆表示某种美德和善行,这应该是“忠”这个概念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

 

《说文解字》:“忠,敬也。从心,中声。”段玉裁补“尽心曰忠”,《疏》:“中心曰忠”;《广韵》:“忠,无私也”;《六书精蕴》:“忠,竭诚也”;《玉篇》:“忠,直也”。可见,“忠”在尽心、中心、无私、恭敬、竭诚、直率等获得了它的本来含义。所以,“忠德”就是尽心尽力,不偏不倚,恭敬竭诚,忠心无私以奉公、任事、服职、对人之美德。也只有在这些意义上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古人所说的“忠者,德之正也”之深义,从而才能明白为什么忠德在中华传统道德文化中占有那样的重要地位。甚至可以这么说,如果能将忠德所蕴含的全部意义揭示和呈现出来,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主要精神就可以得到全面展现。

 

二、忠德包含了仁义礼智信五常之德

 

1.忠爱。尽心尽力为人做事,是忠德所表达的第一个意思。这里对“为人”的定位是十分重要的。第一,“为人”一般是指为他人而不是为自己。第二,“为人”特殊是指为大多数人而不是为少数人。第一个意义上的忠之义,我们在《论语》中能得到印证。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为人谋而不忠乎”?在孔子看来,所谓仁,就是自己要站得住,同时也使别人站得住;自己要事事行得通,同时也使别人事事行得通。“忠”在尽心尽力为人谋利中,在“立人达人”中显示其“仁爱”精神。第二个意义上的忠之义,我们在《左传》中能得到印证。《左传·桓公六年》:“上思利民,忠也。”意思是说,统治者要思考着为人民谋求利益,这就叫忠。由上可知,忠在“为人”“利民”中获得了它的含义。“为人”体现的是“以他人为本”,“利民”体现的是“以人民为贵”。具体言之,推而广之,忠的对象那就是事业,就是职守,就是国家,就是民族。概而言之,忠的精神是仁爱,而仁爱的本质即在于给予、奉献。由此,忠德就表现为“仁爱”之德也,从而实现了忠与五常之仁的相融互通,我们姑且以“忠爱”表述之。

 

2.忠正。无私公正做人处事,是忠德所表达的第二个意思。私的反面是公,所以无私也就是“公”,大公无私,此之谓也。而“公”的要旨就反映在中正、平正之上,“忠者,德之正也”“惟正是忠”,此之谓也。这里实际上就形成了这样的逻辑关系:忠即公,公即正,正即义,义即忠。“义”是让人们在裁制事物的时候,要遵循“比于心”“合于众”“得于中”“止于平”“行于正”的原则。所以公平、公正、中正、无私正是“义”德呼唤的精神。“天下为公”也正是通过忠德要弘扬的一种德性和精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无论是雅文化,还是俗文化,无论是上层社会,还是下层社会,都按照“公义”这一最高原则创造出他们心中的偶像并加以祭拜,以此代表这一忠公文化的特殊符号。关公、包公和济公被合称为“三公”。人民称颂和祭拜他们,就是在于他们是“公义忠正”的化身。中国是将公正上升到信仰的高度来加以认知和追求的。概而言之,忠的精神是义正,而义正的本质即在于公正、无私。由此,忠德就表现为“义正”之德也,从而实现了忠与五常之义的相融互通,我们姑且以“忠正”表述之。

 

3.忠敬。恭敬,是忠德所表达的第三个意思,也是《说文解字》对忠的最直接的解释,“忠,敬也”,意思是说忠即是恭敬、庄敬、尊敬、崇敬之情之义。“礼”的本质在于“敬”。“礼”还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不论婚礼、丧礼、国礼,体现的精神就是“毋不敬”,即身心内外不可有一点不恭敬之意。可见,礼敬、礼让、礼谦、礼卑是关乎修养和品行的问题。一个国家要立,需要知礼,一个人要立,需要知礼。对人行事要恭敬而不懈怠,这就是忠德与礼德所欲共同彰显的德行和精神。有了这种德行和精神,就会产生团结和谐的局面。概而言之,忠的精神是礼敬,而礼敬的本质即在于恭敬、谦让。由此,忠德就表现为“礼敬”之德也,从而实现了忠与五常之礼的相融互通,我们姑且以“忠敬”表述之。

 

4.忠善。教人以善,导人以善,是忠德所表达的第四个意思。作为五常之德的“智”,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聪明、知识和智慧,其正确的解释应该是良知,它是所有道德的基础和判断,是所有道德真假的标准。如果要对五常中的“智”给出一个本质属性的话,那么,我认为就是“善”,再确切一点说就是“至善”。如此,智与善就在人之为人的本性上得到了重合与相通。呈明向善之心,教化人心向善,这就是忠德与智德所欲共同彰显的德行和精神。概而言之,忠的精神是智善,而智善的本质即在于良知、向善。由此,忠德就表现为“智善”之德也,从而实现了忠与五常之智的相融互通,我们姑且以“忠善”表述之。

 

5.忠诚。不欺竭诚,是忠德所表达的第五个意思。《增韵》说:“忠者,内尽其心,而不欺也。”《六书精蕴》说:“忠,竭诚也”,这里是强调发自内心的绝对不欺、诚实和诚信之义。一个“尽”字,一个“竭”字来规定不欺与诚,是为了强化忠德在诚信层面的绝对性与神圣性。这应该是表征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信德”最深层的内涵。另外,此处的忠德所表示的诚信和不欺之义,与五常之信德的意思是完全吻合的。从正面说,信就是真诚,真实;从反面说,信就是不疑不欺。合而言之,诚信的意思就是诚实不欺。在孟子看来,诚信是一种向善之心,向善之力,向善之情。概而言之,忠的精神是信诚,而信诚的本质即在于笃实、不欺。由此,忠德就表现为“信诚”之德也,从而实现了忠与五常之信的相融互通,我们姑且以“忠诚”表述之。

 

由上可知,由爱、正、敬、善、诚而组成的忠爱、忠正、忠敬、忠善、忠诚的忠德精神与仁爱、义正、礼敬、智善、信诚的仁义礼智信五常精神实现了互通互融。我曾这样概括五常所体现的精神:仁以爱之,义以正之,礼以敬之,智以善之,信以诚之。而今天对忠德所体现的精神则要做出如下的概括:忠以爱之,忠以正之,忠以敬之,忠以善之,忠以诚之。总之,忠德具有了仁义礼智信五常的全部意义与价值,我相信,当具有了上述的认知,忠德在中华传统道德中的重大意义和巨大作用就会清晰可见了。

 

三、忠德是一种气节

 

当然,忠德所表征的意义与价值不仅表现在她与五常之德的相通性,而且由忠德呈现的另一层意义与价值是值得我们重视和需要阐扬的。那就是忠还有作为一种为了坚守、捍卫、维护、完成高尚的和神圣的道义、正义、公道、真理、光明而不惜牺牲生命的气节、操守与情怀之义。自古以来,我们中华民族都在传颂和高扬着这种精神。而圣哲先贤们的许多名言,也都是在诠释和印证着“忠德”的这一精神。这种浩然正气正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伟大气节和可贵精神之所在,千百年来在这种气节和精神培植下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民族英雄,舍生取义成仁是历史上许多人追求的人生境界。我们常常会将这种品德操守赞誉为忠勇、忠贞、忠烈。由此,忠德就表现为“道义”之德也,从而实现了忠与义的相融互通,我们姑且以“忠义”表述之。

 

通过以上对忠德诸义的讨论,可能会发现忠德有几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其一,就是它的“全”性。即强调对“他者”的尽心尽力,全心全意。“忠者,中也,至公无私”(《忠经·天地神明章》),此之谓也。其二,就是它的“一”性。即强调对“他者”的专一纯粹,永恒坚定。“昔在至理,上下一德,以徵天休,忠之道也……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同上),此之谓也。正因为有了上述二性,忠德与其他道德德目比较起来,喜欢用一个否定词来加强忠德诸义的意义。例如忠心不贰,忠诚不欺,忠勇不屈,忠贞不移,忠正无私。

 

四、忠孝与忠君爱国

 

与孝与君相连而形成的“忠孝”“忠君”思想当是忠德所包含的两项重要内容。如果单就“孝”来说,其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显著地位及其重要性都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但当孝与忠相连而构成“忠孝”问题,以及当“忠君”与“爱国”相连而形成“忠君爱国”问题,其中的复杂性就呈现了,这就需要我们历史地、具体地、辩证地加以分析。

 

1.忠孝。如果就忠孝二德连用的话,无疑是孝德在先,忠德在后。道理很简单,忠孝就是要解决“移孝为忠”的问题。“孝”字由上老、下子而构成,象征上代与下代融为一体。孝的对象是双亲,“善事父母为孝”,所以这是对父母家庭所负责任而表现出来的善德善行。忠的对象是集体、上级、君王、国家,那是对这些对象的责任。所以说,孝是离每个人最近和最先要做的善行,“百善孝为先”。善事父母的孝道之最本质的伦理精神一定是爱,又具体表现在“敬”“顺”之上,所以也才有了“孝敬”“孝顺”之说。由孝道而表现的下者对上者的敬顺之爱,当是忠孝思想提倡者要很好利用的地方。出于人的真挚情感而对在上者的父母兄长的敬顺仁爱的德行,如果将其扩展开来,对他人、集体、事业、上级、君王、国家也都能做到尽心尽力,敬顺行事,那应该成为一个文明社会值得正面肯定和提倡的行为。由孝而忠,或者说移孝为忠,如果在上述意义得到自然地展开,那么,这样的忠是不可或缺的。汉唐以来所形成的“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选拔人才机制,其思想基础正在于此。

 

所以,与其说“忠孝”,不如说“孝忠”更符合它们的逻辑顺序。孝的本质在于爱,爱是一种有心有情对对象的眷念、亲近和爱护,爱父母,爱家庭,由此推移,爱家乡,爱故土,爱国家,爱天下,这是一个源于亲情的延伸,这是一种基于责任的扩展,这是一项本于使命的推及。而治国平天下的爱国之情则是由“忠德”来加以体现的。基于“孝忠”而产生的爱国情怀,也是由中国传统的“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所决定的。由此可见,与孝相连的忠,其积极正面的价值与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对于宋代以后那种将“移孝为忠”仅局限于处理君臣关系的狭隘化,并将两者的关系绝对化的忠的思想,我们是应该明确否定和批判的。我们也将这一性质的忠,名之为“私忠”“愚忠”。

 

2.忠君。当忠的对象直接与统治者的君相连后而构成了“忠君”问题以及忠君又与爱国相连而构成了“忠君爱国”问题。“忠君”复杂性的原因乃是中国具体的历史和具体的社会结构。

 

关于忠君问题,实际上是如何处理君与臣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先秦许多文献里,都是从双向性上来规定和定位君臣之间的关系的。“君仁臣敬”“君惠臣忠”,君臣的关系是相对的,是双向的,这也叫着“君臣有义”。总之,君臣正常关系的建立是有条件的,是有原则的。由此可见,这样的君臣关系正是遵循着“忠”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德性,那就是忠之正。所以说,忠君的问题也有个正与不正的问题。对于具有忠之正的“忠君”思想不但不应给予简单地否定,还应汲取其中的合理营养。

 

从战国后期开始,到汉代以后,尤其是宋代以后,忠君的方向发生了变化,即向着单向性、绝对性等不正的方向变化了。这就是“为人臣者,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礼记·文王世子》语),“君为臣纲”(西汉董仲舒语),“君虽不仁,臣不可以不忠”(曾国藩语),更有甚者,那就是宋代以后成为主流的观念:“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样的忠就被称为“愚忠”“私忠”。通俗地说,这是一种丧失了“正”性的忠,背离了“公”性的忠,它已经完全将“忠德”异化了,变质了。这里似乎都不能用责任与义务等概念及其精神来讨论和评价“愚忠”“私忠”的问题,因为它属于奴才价值观。也就是说,当一种价值观念完全抹杀了个体价值、主体意义和独立人格,无论是在什么意义上,这一性质的忠的思想都应该得到坚决地否定和批判。

 

3.忠君爱国。关于忠君爱国问题,实际上是包含了许多中国传统的爱国主义思想内容。论忠德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爱国的问题,正像论孝道一定要论家一样。

 

以上已说到,“忠君爱国”涉及到君国关系。中国传统社会另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就表现为“君国一体”。不能将“忠君”一事一概定性为糟粕,而是一要区分它的“正”与“不正”,二要看到忠君与爱国两者是否是统一的。具体说来,君之意是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为了民族,那么,此时的忠君就等同于爱国,应该得到肯定和颂扬。我们每位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屈原、岳飞、文天祥、戚继光、郑成功、林则徐等爱国民族英雄,他们的行为,或为了谋求人民的利益,或为了保持民族的气节,或为了制止内部的分裂,或为了抵抗外族的入侵,或为了保卫国土的完整,或为了抵御外国的欺侮,或为了捍卫道义的尊严。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主要由忠德来体现的中国传统的爱国主义,已构成中华传统文化的美德而受到赞扬。正因为如此,习近平同志才明确指出:“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绵延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爱国主义始终是激昂的主旋律,始终是激励我国各族人民自强不息的强大力量。”

 

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得到丰富充实的。例如中国近代形成的爱国主义,就加强了国家民族等方面的内容。而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所领导的伟大的抗日民族解放运动,则将“对外推翻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革命和对内推翻封建地主压迫的民主革命”,并最终赢得中国人民的彻底解放和当家作主融入到爱国主义内涵中。而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并随着习近平同志“中国梦”的提出,又使得爱国主义思想有了更加崭新丰富的内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中国精神概括为一是“爱国主义的传统精神”,一是“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而“爱国”又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德目。结合我们对忠德多重价值与意义的探讨,如果站在忠的角度来理解习近平的“中国梦”和“爱国”的话,那么,中国梦就是国家梦,民族梦,人民梦,而爱国就是忠爱国家,忠爱民族,忠爱人民以及忠爱这个国家、民族和人民创造出的一切文化和进行的一切事业。

 

五、忠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上我们在一个比较广泛的范围内对忠的多重含义及其价值与意义进行了论述。无论是在本义上与仁义礼智信五常的比较研究,在作为节操品德的意义上与义德的比较研究,在教人以善的意义的深刻阐释,还是在对忠孝与忠君爱国具体问题的研究,都会给人一个非常强烈的印象,那就是忠德的价值与意义确实丰富多彩。这个事实使人们明白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对忠德的揭示和研究。不过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于,在我们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候,可能没有哪一个单独的概念能够像“忠”这个概念有那么广的含摄性。忠德可以在比较多的层面起到涵养、培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忠德不但是美德,而且是全德,这个特点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总的说来,就尽心尽力,不偏不倚,恭敬竭诚,忠心无私以奉公、任事、服职的本义来看,它就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公正”“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有着内在的关联性和相通性。具体说来,由忠爱而表现的仁爱之德能成为涵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之德;由忠正而表现的义正之德能成为涵养公正之德;由忠敬而表现的礼敬之德能成为涵养“和谐”“敬业”“友善”之德;由忠善而表现的智善之德能成为涵养“文明”之德;由忠诚而表现的信诚之德能成为涵养“诚信”“友善”之德;由忠义而表现的道义之德能成为涵养“爱国”之德;由忠孝而表现的爱亲人、爱家庭、爱家乡、爱故土、爱国家、爱天下之德能成为涵养“爱国”之德;由在公与正二义前提下的忠君爱国而表现的传统的爱国主义思想能成为涵养“爱国”之德。

 

六、忠德与向善

 

我们在前面已提到过,孟子将忠解释为是教化人向善的,他说:“教人以善谓之忠”。而我们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都是善的表征。善是符合人性和社会发展方向的地方和境界。安止此境,又恰是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强调的思想终的。而我们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光耀世界,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一文明本身就尤其重视安止光明和美丽的地方。作为群经之首的《周易》有言:“文明以止,人文也”,就是说,安止文明就是人文。而安止文明就是朝着光明和美丽的方向前行,并最终与此相合。这一文明之境,儒家又称其为“至善”,所以也才有了《大学》那句著名的话语:“止于至善”。如何能实现这一人类社会的美好目标呢?中国先哲先圣们告诉我们,可以通过“忠德”的教导、弘化、宣传、提倡,我们就能够达到此境。由此可见,忠德的这一重属性,真的是应该大力地得到弘扬和推广,让更多的人知道忠德的这一重要功能和作用,将其化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的强大动力。

 

实际上忠的这一教人向善之义,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功能,就是从根本处,超越性地呼唤向善之心,人心向善,止于至善,换句话说,它不是直接呈现什么样的具体道德,表现什么样的具体德行,而是从总体上要求人们向善、行善。当你知道了“向善之心”乃是中华民族的信仰追求以后,你再来理解和体会“教人以善谓之忠”,那一定会产生某种绝对感和神圣感。当你深切感受到你从事的事业是表征人类社会发展方向的,是安止于真善美之境界的,那么,你一定会表现出对她的无比忠诚之情,同时亦会为此目标的实现而尽心力行,以彰显忠勇之精神。一种力量只要由信仰形成,那将是巨大而又恒久的。

 

我们论述中华传统的忠德思想,就是要客观全面呈现它的含义,揭示它的价值,阐扬它的意义,但其最终目的当是要实现传统与现代最精当的对接,在现在和未来的中国社会使中国人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

 

【观众互动】

 

提问:现在很多人受西方价值观的影响,更追求自由和自我,它和我们所提倡的“忠”是否有冲突,怎样找到契合点呢?

 

徐小跃:首先,我们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定要谈到自由平等,如果忽视了,那一定不是表征人性光辉和社会发展的方向。其次,马克思主义有普遍意义,我们中国文化所表征的精神,同样有普遍意义。比如,儒道佛是构成我们中国传统文化中心的三大家,它们的核心价值观就一个字——爱。儒家叫仁爱,爱就是给予和奉献;道家讲给予,爱就是给予,一定不是索求;佛教也是爱,体现在慈悲,给予别人这就是慈,帮人解决痛苦就是悲。用我们通俗的话说,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所以这样一个价值观,不仅绝对不会影响你所提出的自由,而且你反而会拥有自由,会更强大,精神会更加富有。我对爱有10个字的表述:有心、有情、给予、尊重、宽容。所有的爱一定是给予,而不是索求,这就是我们中华文明昌明于世界,而未来将继续光耀世界的真正原因所在。

 

【专家简介】

 

徐小跃,现任南京图书馆馆长、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1998年至2010年任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宗教学系主任。

 

首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计划暨“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哲学),中共江苏省委决策咨询专家,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佛道与中国传统文化”)主任,江苏周易文化研究会会长,老子道学文化研究会(国家一级学会)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美国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著有《禅与老庄》《罗教-佛教-禅学》《禅林宝训释译》等专著和一百多篇学术论文。

 

(本文摘编自“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第22场活动的现场演讲实录,光明网记者蒋正翔整理。)

 

责任编辑:葛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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