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乡村治理的传统视角
作者:金肖丰
来源:《乡镇论坛》2015年5月(上)
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表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四月廿三日丙辰
耶稣2015年6月9日
浙江省德清县培育发展的农村基层社会组织——乡贤参事会,可以说是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在城市化的迅速推进下,农村人才大量外流,另一方面,村“两委”则由于人员少、事务多等因素,使得其有效履行职责的难度越来越大。以“村事民议、村事民治”为宗旨的乡贤参事会,在职能上是对村“两委”的一种补充,并且在村官与村民之间起到了协调的作用,无疑是德清县在基层民主建设上的一次尝试,也是对农村社会治理方式的一次探索。
然而在笔者看来,培育乡贤参事会的意义又不止于此。首先,“乡贤”一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传统的乡村社会。顾名思义,乡贤即乡土之贤人,若从广义上讲,可以指那些在名望、品行、学识、才干等方面高于普通大众的本地精英,包括乡绅、耆老、致仕返乡的官员等。再看德清的乡贤参事会,其成员为本村的老党员、老干部、经济文化能人、“返乡走亲”机关干部、道德模范等,所指的“乡贤”仍然以本土精英为主。可见,虽然时代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但“乡贤”的涵义并未发生太大的变化。
为此,我们不妨将之纳入更为广阔的历史维度来审视。事实上,自宋、元以来,中国社会一直有依靠乡贤来治理基层的传统。从技术层面来讲,古时候一县之内具有政府编制的官员(如知县、县丞)寥寥无几,故而在实际治理县以下广大乡村社会的时候,地方乡贤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天的中国人口众多,一乡一镇、甚至一村的人口,不亚于古时候一个县。面对复杂繁巨的基层事务,乡镇干部、村“两委”往往应接不暇、疲于奔命。从这一方面来说,当前中国的基层社会治理所遭遇的技术性问题,虽然比过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更为艰难复杂,但不无相似之处。因此,乡贤参事会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自有渊源久远的历史依据,有其必然性。
再从角色和责任层面来讲,地方乡贤属于民间力量,作为维系国家与民众的纽带,其对基层政治的参与有助于维护乡村秩序的和谐稳定,确保基层社会的良性运作。举例来说,著名的王安石变法有一项内容叫“青苗法”。这原本是一桩利国利民的措施,却因为政府在实施过程中强制执行,最后失败了。相反,到了南宋,朱熹倡行所谓“社仓法”,实质上还是青苗法的内容,但其依靠民间的乡绅自发进行组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可见,地方乡贤在基层政治中有着独特的地位,特别是在某些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若能借力于本土精英,或许能够避免因国家直接介入而可能产生的弊端,更加有效地推进基层事务。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基层乡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变的是本土精英仍然可以在社会治理中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在政府与民众之间扮演好协调者的角色。尤其在当前民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基层工作的难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吸纳本土精英来参与基层政治,利用其在统筹社会资源、沟通民情意愿、监督基层政务等方面的优势,必将有助于完善基层社会的治理。从德清试点取得的初步成效来看,似乎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乡贤参与基层治理,乃时代所需,也是本土精英在社会角色、责任意识上对历史传统的接续和传承,是对自身价值的觉醒。
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乡村,其治理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路径,从根基上说离不开文化理念和历史传统的深层支撑。今天的中国要实现“善治”,需要我们真切地认识自己的历史文化,对前人的经验智慧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探索适合自身的治理模式,这也是我们探讨德清乡贤参事会的意义所在。
附录:
德清县农村乡贤参事会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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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