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海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
《论语点睛》连载之九:儒家政治之道
作者:余东海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首发于《广西老年报》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六月十八日庚戌
耶稣2015年8月2日
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篇》第五章)
孔子说:“治理千辆兵车的诸侯国,要慎重办理政事,有信用,节约财政开支爱护国民,依照时节役用民力。”
道,同导,领导,治理。乘(shèng胜):古代称四匹马的一辆车为一乘,每辆兵车用四匹马,车上士兵三人,车下跟随步兵七十二人,另有相应的后勤人员二十五人,所谓一乘的实际兵力是一百人。古代衡量一个诸侯国的大小强弱,就是看它拥有多少兵车,所谓“千乘之国”,“万乘之尊”。敬事而信,敬其事而信於民。時,指农闲。
在君主时代,在更好的制度被发明之前,敬事、信民、节用、爱人、使民以时这五点,对统治者来说,是相当高的政治要求和道德要求,即使现代民主国家的领导人也未必做得好。朱熹《四书集注》引程子曰:“此言至浅,然当时诸侯果能此,亦足以治其国矣。圣人言虽至近,上下皆通。此三言者,若推其极,尧舜之治亦不过此。”
于此也可见儒家道德的“威猛”。“道德大棒”所向,首当其冲的是领导人和政治家。地位高了,道德要求也水涨船高。《春秋》责备贤者,此之谓也。
儒文化中“时”的概念,除了时机、时务、机会、时代性等涵义,还指农时。“使民以时”这一点特别值得隆重介绍。依照季节特点役用民力,包括不违农时,勿夺其时,入山泽以时等等,目的是防止打扰农民生产活动,影响春耕秋收。
孟子对梁惠王的劝告中也郑重提到“农时”问题,大意是说,不要妨害农业的季节,粮食便吃不完;细密的鱼网不投到深的池沼,鱼鳖就吃不光;按季节砍伐树木,木材就用不尽。(《孟子》)
古礼规定田猎必须遵守“时禁”,要于农闲时节进行。《左传隐公五年》:“故春菟,夏苗,秋猕,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杜注:“蔸,索,择取不孕者。苗,为苗除害也。猕,杀也,以杀为名,顺秋气也。狩,围守也,冬物毕成。获则取之,元所择也。”
荀子介绍圣王的制度时说,草木开花长大的时候,斧头不许进山林;鼋鼍、鱼鳖、鳅鳣怀孕生育的时候,渔网毒药不许入湖泽;春天耕种,夏天除草,秋天收割,冬天储藏,一年四季不耽误时节;池塘、水潭、河流、湖泊,严格遵守每个季节的禁令;树木的砍伐培育养护不许耽误时节等等。(《荀子-王制》)
“夺民农时”是为政大忌。《国语·周语》告诫:“不夺农时,无蔑民功。”意谓不要耽误农民耕种收获的时节,不要浪费农民的劳力。《吕氏春秋·上农》提醒:“数夺民时,大饥及来。”屡次侵夺农时,就会招来大饥荒。殷鉴不远啊。
儒家社会中,个人行为也必须遵守农时。《大戴礼记》说:“草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意谓草木要依照时节砍伐,禽兽要依照时节宰杀。孔子说:“砍伐一棵树木,宰杀一只禽兽,如果不依照时节,就是不孝。”将不依时节伐木杀兽的行为与不孝联系起来。
《大戴礼记》又说:“杀六畜不当,及亲,吾信之矣;使民不时,失国,吾信之矣。”(《曾子制言上》)宰杀家畜不适当,会给父母造成不良影响;役使民众不合时令,会失去政权。
责任编辑:葛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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