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
钱穆先生的历史观给我的启示
作者:吴钩
来源:道南书院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六月廿三日乙卯
耶稣2015年8月7日
刚才大家也说到了钱穆先生对于中国历史和中国传统有一个敬意、温情的态度,我们现在做历史研究,也应该继承这种对历史的温情与敬意。具体说,士人政府也好、说到对中国传统政治的一个敬意也好,我觉得我们还可以把视野拉得更宽一点,或者把切入的角度再细一点。比如说,从社会保障史、法制史、经济史的角度来看待我们的历史与传统。
我看过秋风老师前几天的一篇文章,就谈到中国现在的法学家对中国的传统毫无敬意、毫无一点温情,对中国传统采取了一种漠视、轻视的一个态度。这方面,我以前看一些学者与研究生的论文时,也有这样的感触,比如有一个社会保障专业的研究生考试试题,里面有一道题,大体的意思说,人类社会保障史上,国家介入福利分配的一个里程碑,就是英国在1601年颁发的《伊丽莎白济贫法》。对儒家中国这方面的立法、做法提都不提。其实,比《伊丽莎白济贫法》还要丰富、还要发达、还要富有人道主义精神的社会保障体系或者说国家福利体系,早在中国宋代已经产生了,宋代已经出现了一个覆盖面非常之广,从胎养到殡葬,从摇篮到坟墓,都有一个社会保障的体系。这是由国家来构建的。
但是,现在有一些研究社会保障史的研究生,我看过他们的一些论文,其中有的立论非常奇怪,比如有一篇文章比较了宋代的社会保障史和英国的社会保障史,作者得出的一个结论是说,宋朝政府发展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为了“维稳”,英国的社会保障是出于现代性的要求。我觉得这个结论非常莫名其妙。还有一些法学家,言之凿凿认为中国传统的法律是没有缓刑的,缓刑的起源是在美国,1870年,北美波士顿开始出现缓刑法,原只适用于少年犯罪,后为马萨诸塞州采用,扩大适用于一般犯人。力促缓刑制度诞生的波士顿老鞋匠奥古斯塔斯被尊为“现代缓刑之父”。“缓刑制度的建立,应该是美国对人类司法文明的一大贡献”。但实际上,缓刑制度在宋代中国已经有了,宋代缓刑的内涵,跟现在缓刑的定义是差不多的。
其实,我想说的就是,现在各个领域的研究,几乎都不将我们的传统当做一种资源。比如说,好多学者对英国的《大宪章》都投入了非常大的热情,我不能说研究《大宪章》没有价值,但是对中国人来说,你去发掘大宪章的历史与传承,其意义远不如你去发现中国传统的宪治资源。我觉得现在好多的研究者都有点本末倒置了。
责任编辑:葛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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