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文利】《式古堂书画汇考》王阳明佚书四札附考论

栏目:思想探索
发布时间:2015-08-10 09: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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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文利

作者简介:任文利,笔名温厉,男,西元一九七二年生,内蒙古锡林浩特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哲学专业博士。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东方道德研究所副研究员。著有《心学的形上学问题探本》(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年)、《治道的历史之维:明代政治世界中的儒家》(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等。


 

 

《式古堂书画汇考》王阳明佚书四札附考论

作者:任文利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中国儒学》第三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六月廿六日戊午

           耶稣2015年8月10日

 

 

 

清卞永誉纂《式古堂书画汇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下简称《汇考》)卷二十五所录明人书“王守仁”条下中收有王阳明书信四封,为王阳明佚文。四封书信在《汇考》中分别题为“王阳明上父亲二札”与“王文成公与弟伯显二札”。《四库提要》评价《汇考》其书云:“惟所载书画不尽属所藏,亦非尽得之目见。大抵多从汪砢玉《珊瑚网》、张丑《清河书画舫》诸书采摭裒辑,故不能如《宝章待访录》,以目见的闻灼然分别……”无论此四札是否据其“目见”收录,观其内容,则确为阳明书信无疑。其中,以“上父亲”第二札为尤重要,书中所涉内容为对朝中诸事与时事的详细条陈、评价,由此而及自身之出处进退,在现存阳明书信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现将此四封书信以简体录之于下,分别段落,缀以标点,并于“上父亲”第二札略加注释。文末附以笔者因“上父亲”第二札所作《正德间王阳明在京师出处进退心迹考》。《汇考》原录各二札之间另起一段以示区别,笔者移录时标注以“一”、“二”。“上父亲”第二札中之“■”,在《汇考》中原以小字“阙”标注,今以“■”代替。

 

王阳明上父亲二札 行楷书纸本

 

 

男守仁百拜父親大人膝下,会稽易主簿来,得书,备审起居万福为慰。男与妺壻等俱平安。但北来边报甚急,昨兵部得移文,调发凤阳诸处人马入援,远近人心,未免仓黄。男与妺壻只待满期,即发舟而东矣。行李须人照管,祯儿辈久不见到,令渠买画绢,亦不见寄来。长孙之夭,骨肉至痛,老年怀抱,须自宽释。幸祖母康强,弟辈年富,将来之福,尚可积累。道弟近复如何?须好调摄,毋贻父母兄弟之忧念。钱清、陈伦之回,草草报安。小录一册奉览,未能多寄。梁太守一册,续附山阴任主簿。廿八日,男守仁百拜。

 

 

父亲大人膝下。毛推官来,■大人早晩起居出入之详,不胜欣■。弟恙尚未平,而祖母桑榆暮■不能■,为杨公[1]所留,养病致仕,皆未能遂,殆亦命之所遭也。人臣以身许国,见难而退,甚所不可。但于时位出处中较量轻重,则亦尚有可退之义,是以未能忘情。不然,则亦竭忠尽道,极吾心力之可为者,死之而已,又何依违观望于此,以求必去之路哉?

 

昨有一儒生素不相识,以书抵男,责以“既不能直言切谏,而又不能去,坐视乱亡,不知执事今日之仕,为贫乎,为道乎?不早自决,将举平生而尽弃,异日虽悔,亦何所及”等语,读之良自愧叹。交游之中,往往有以此意相讽者,皆由平日不务积徳,而徒窃虚名,遂致今日士夫不考其实,而谬相指目,适又当此进退两难之地,终将何以答之?反己自度,此殆欺世盗名之报,易所谓“负且乘,致冦至”者也。

 

近甸及山东盗贼奔突往来不常,河南新失大将,贼势愈张,边军久居内地,疲顿懈弛,皆无斗志,且有怨言,边将亦无如之何。兼多疾疫,又乏粮饷,府库外内空竭。朝廷费出日新月盛,养子、番僧、伶人、优妇居禁中以千数计,皆锦衣玉食。近又为养子盖造王府,番僧崇饰塔寺。资费不给,则索之勋臣之家,索之戚里之家,索之中贵之家。又帅养子之属,遍搜各监内臣所蓄积。又索之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后”三字疑衍——笔者注)。又使人请太后出饮,与诸优杂剧求赏。或使人绐太后出游,而密遣人入太后宫,检所有,尽取之。太后欲还宫,令宫门毋纳,固索钱若干,然后放入。太后悲咽不自胜,复不得哭。又数数遣人请,太后为左右所持,不敢不至,至即求厚赏不已。或时赂左右,间得免请为幸。宫苑内外,鼓噪火炮之声昼夜不绝,惟大风雨或疾病,乃稍息一日二日。臣民视听习熟,今亦不甚骇异。

 

永斋[2]用事,势渐难测。一门二伯,两都督,都指挥、指挥十数,千百户数十,甲第坟园店舍,京城之外,连亘数里。城中卅余处,处处门面,动以百计。谷马[3]诸家,亦皆称是。榱桷相望,宫室土木之盛,古未有也。大臣趋承奔走,渐复如刘瑾时事。其深奸老滑,甚于贼瑾。而归怨于上,市恩于下,尚未知其志之所存终将何如。春间,黄河忽清者三日,霸州诸处一日动地十二次,各省来奏山崩地动、星陨灾变者日日而有。十三省惟吾浙与南直隶无盗。近闻■中诸■颇黠桀,按兵不动,似有乘弊之谋。而各边谋将又皆顿留内地,不得归守疆场,是皆有非人谋所能及者。

 

七妺已到此,初见,悲咽者久之。数日来喜极,病亦顿减,颜色遂平复。大抵皆因思念乡土,欲见父母兄弟而不可得,遂致如此,本身却无他疾。兼闻男有南图,不久当得同归,又甚喜,其恙想可勿药而愈矣。又喜近复怀姙,当在八月间。曰仁[4]考满在六月间。曰仁以盗贼难为之,故深思脱离州事,但欲改正京职,则又可惜虚却三年历俸。欲迁升,则又觉年资尚浅。待渠考满后,徐图之。曰仁决意求南,此见亦诚是。男若得改南都,当遂与之同行矣。

 

邃庵近日亦苦求退,事势亦有不得不然。盖张已盛极,决无不败之理。而邃之始进,实由张引,覆辙可鉴,能无寒心乎?中间男亦有难言者,如哑子见鬼,不能为傍人道得,但自疑怖耳。西涯[5]诸老,向为瑾贼立碑槌磨未了,今又颂张德功,畧无愧耻,虽邃老亦不免。禁中养子、及小近习与大近习交构已成,祸变之兴,旦夕叵测。但得渡江而南,始复是自家首领耳。

 

时事到此,亦是气数,家中凡百,皆宜预为退藏之计。弟辈可使读书学道,亲农圃朴实之事。一应市嚣虚诈之徒,勿使与接。亲近忠信恬淡之贤,变化气习。专以积善养福为务,退步让人为心。未知三四十年间,天下事又当何如也。凡男所言,皆是实落见得如此,异时分毫走作不得,不比书生据纸上陈迹,腾口漫说。今时人亦见得及,但信不及耳。余姚事亦须早区画,大人决不须避嫌,但信自己恻怛心、平直心,退步心,当时了却此,最脱洒。牵缠不果,中间亦生病痛。归侍虽渐可期,而归途尚尔难必。翘首天南,不胜瞻恋。男守仁拜书。外山巾及包头二封。

 

[考释]此书当作于正德七年壬申(1512年)。今本《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二收有《上大人书一》,当为与此书前后相续而作者,而此书当作于前。观《上大人书一》云“七妹当在八月,身体比常甚佳”(《全集》120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此书则云“(七妹)又喜近复怀姙,当在八月间”,可见。《上大人书一》末缀以时间“闰五月十一日”,书后附苏潭跋语云“此正德七年,阳明先生寄其父尚书书也”,无误。《汇考》此书当作于正德七年闰五月十一日之前,书中语云“河南新失大将”,《明史·武宗本纪》云“(七年)三月辛未,副总兵时源败绩于河南,都督佥事冯祯力战死”(《明史》卷十六,205页,中华书局,1974年),所指当即此事,而云“新失大将”,则作于“三月辛未”之后不久。姑系之于正德七年三、四月间。

 

[1]“杨公”即杨一清,此书后之“邃庵”、“邃”、“邃老”均指杨一清(号邃庵),时为吏部尚书。王阳明与杨一清交谊颇深,嘉靖元年壬午(1522年),王阳明父丧,曾请杨一清为其父撰写墓志铭(《见寄杨邃庵阁老》,《全集》卷二十一,819页)。嘉靖三年甲申(1524年),王阳明受杨一清之请,为撰写《书同门科举题名录后》(《全集》卷二十八,1022页),比杨邃庵之门于文中子之门。嘉靖六年丁亥(1527年),王阳明有两广之命而请辞,亦两致书于当时正居内阁的杨一清,请助其成辞命之请(见《全集》卷二十一,821-822页)。[1]

 

[2]“永斋”,即宦官张永,正德五年八月,张永用杨一清之策而诛宦官刘瑾。张永与刘瑾同为武宗为太子时的东宫太监,武宗继位后得用事,与谷大用、马永成、魏彬、邱聚、高凤、罗祥等东宫旧竖一时称为“八党”。刘瑾被诛后,张永益为武宗所宠信。后“一门二伯……”数语,所述为张永之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情形,“二伯”,《明史·张永传》云:“遂封永兄富为泰安伯、弟容为安定伯。”(《明史》卷三百四,7793页)阳明此书后所云“张已盛极”、“实由张引”、“颂张德功”,数“张”皆指张永。

 

[3]“谷马”,即谷大用、马永成,皆为“八党”之宦竖。

 

[4]“曰仁”,即徐爱,王阳明妹婿兼弟子,时知祁州。

 

[5]“西涯”,即李东阳,时为华盖殿大学士。“西涯诸老”,犹云李东阳等诸阁老。

 

王文成公与弟伯显二札 行书纸本

 

 

比闻吾弟身体极羸弱,不胜忧念,此非独大人日夜所旁惶,虽亲朋故旧,亦莫不以是为虑也。弟既有志圣贤之学,惩忿窒欲是工夫最紧要处。若世俗一种纵欲忘生之事,已应弟所决不为矣,何乃亦至于此?念汝未婚之前,亦自多病,此殆未必尽如时俗所疑。疾病之来,虽圣贤亦有所不免,岂可以此专咎吾弟?然在今日,却须加倍将养,日充日茂,庶见学问之力果与寻常不同。吾固自知吾弟之心,弟亦当体吾意,毋为俗辈所指议,乃于吾道有光也。不久,吾亦且归阳明,当携弟辈入山读书讲学旬日,始一归省,因得完养精神,熏陶德性,纵有沈疴,亦当不药自愈。顾今未能一日而遂言之,徒有惘然,未知吾弟兄终能有此福分否也?来成去,草草。念之,念之,长兄阳明居士书致伯显贤弟收看。

 

 

此间事汝九兄能道,不欲琐琐。所深念者,为汝资质虽美,而习气未消除,趣向虽端,而德性未坚定。故每得汝书,既为之喜,而复为之忧。盖喜其识见之明敏,真若珠之走盘。而忧其旧染之习熟,或如水之赴壑也。汝念及此,自当日严日畏,决能不负师友属望之厚矣。此间新添三四友,皆质性不凡。每见尚谦谈汝,辄啧啧称叹,汝将何以副之乎?勉之,勉之。闻汝身甚羸弱,养德养身,只是一事。但能清心寡欲,则心气自当和平,精神自当完固矣。余非笔所能悉。阳明山人书寄十弟伯显收看。印官与正宪读书,早晩须加诱掖奖劝,庶有所兴起耳。

 

【附】

 

正德间王阳明在京师出处进退心迹考

 

据《年谱》,王阳明正德五年庚午(1510年)十一月至正德七年壬申(1512年)十二月在京师。《年谱》所载此段行事颇简略,除述所历官职变迁外,所记多为与京师诸友讲学之事。而现存王阳明此段时间文字,亦多及讲学,而少及时事。然此段时间,虽刘瑾方被诛,但朝廷尚值多事之秋。及见上所录《式古堂书画汇考》阳明“上父亲”书第二札,王阳明当此多事之秋对时事之剖判、自身出处进退之节的考量,跃然纸上。故作此“心迹考”,以补《年谱》所未备。

 

《汇考》“上父亲”书第二札云:

 

为杨公所留,养病致仕,皆未能遂,殆亦命之所遭也。人臣以身许国,见难而退,甚所不可。但于时位出处中较量轻重,则亦尚有可退之义,是以未能忘情。不然,则亦竭忠尽道,极吾心力之可为者,死之而已,又何依违观望于此,以求必去之路哉?

 

如上所云,此书作于正德七年三、四月间,观此书所云,则王阳明“求退”之意甚坚,裁之于“可退之义”“以求必去”,但为杨一清“所留”,不能如愿,而叹“命之所遭”。

 

《王阳明全集》所载正德七年“闰五月二十一日”《上大人书一》云:

 

曰仁考满亦在出月初旬,出处去就,俟曰仁至,计议已定,然后奉报也。[2]

 

参诸《汇考》书所云:“曰仁以盗贼难为之,故深思脱离州事,但欲改正京职,则又可惜虚却三年历俸。欲迁升,则又觉年资尚浅。待渠考满后,徐图之。曰仁决意求南,此见亦诚是。男若得改南都,当遂与之同行矣。”则王阳明所云与妹婿徐爱计议“出处去就”,实则二人基本上已确定下来共谋“求南”、“改南都”以得“去”。

 

从《年谱》记载可以看到,二人后来均得遂所愿,正德七年十二月,王阳明“升南京太仆寺少卿”,徐爱“升南京工部员外郎”,二人以“便道归省”而“同舟归越”。王阳明至正德八年冬十月方至滁州上任,《年谱》云“地僻官闲”,则王阳明之谋求“改南都”,实则是因以“养病致仕”求退未果而采取的屈曲变通的办法,意亦在于求“退”。

 

王阳明“求退”之意虽于正德七年年底方以变通的方式得偿所愿,但其“退”意尚非肇端于是年。钱明先生《〈王阳明全集〉未刊散佚诗文汇编及考释》收有王阳明《寓都下上大人书》一札云:“此间决不能久住,……欲归之计非独时事足虑,兼亦身体可忧也。” [3]据钱明考证,此书作于正德六年(1511年),当无误,观书中语“去岁江西”,当指正德五年王阳明任庐陵知县时事,则此书确属正德六年所作,末署日期为“五月三日”。诚如此书“决不能久住”语所指示的,正德六年五月,王阳明已决计求“退”。在这封信中,王阳明还请其父劝阻其妻不要到京师来:“媳妇辈能遂不来极好,倘必不可沮,只可带家人、媳妇一人,衣箱一二只,轻身而行。”[4]此亦可见当时王阳明的“欲归之计”已经非常坚决了。

 

王阳明是否初至京师即萌退意呢?显然不是,《年谱》恰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反证。《年谱》正德六年十月条下“送甘泉奉使安南”中追述道:“先是先生升南都,甘泉与黄绾言于冢宰杨一清,改留吏部。职事之暇,始遂讲聚。”[5]据《年谱》,王阳明以正德五年十一月入京,十二月“升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而正德六年正月“调吏部验封清吏司主事”。观此可知,王阳明正德五年年底入京时所获官职即为南京之官(此正其正德七年年底变通思“退”所求者),因讲学友湛甘泉、黄绾之请,而得以留京供职。是时留京虽出于友人之请[6],当亦不违背阳明本人的意愿。也就是说,王阳明正德六年正月调吏部时尚有留京之意,而至同年五月初即已决意求去了。何以在短短四个月之内有如此大的变化呢?

 

需要一提的是,王阳明初至京师时选择留京,与湛甘泉等讲友相聚讲学是一个比较充分的理由。王阳明自正德二年离京赴谪龙场与湛甘泉相别后,几无时无刻不念及此讲学友。如相别京师时,“作八咏”以答湛“九章”之赠[7],赴谪途中,曾赋“南游”以申王、湛衡岳、罗浮之约,[8]而在王阳明梦中二人甚至也会相遇[9]。对讲学友的怀念并未因相别日久而淡漠,正德五年年初王阳明于龙场归途所作诗中,亦两次忆及湛甘泉[10]。由此可见,当二人于正德五年年底终于在相别近四载后再度相逢时的欣喜之情,而此时王阳明既经龙场开悟,所学不比旧日,与旧友相与切磋在阳明而言是非常迫切的。《年谱》所载王阳明正德五年十一月初入京时即与湛甘泉、黄绾等友人“订与终日共学”[11],当非虚语。

 

当然,为与讲友终日共学王阳明选择留在京师,但“出处进退”之节此时亦当其所计虑。此时,王阳明对时事的态度更多地是在观望中,亦难云有所期待。王阳明以正德元年(1506年)触忤刘瑾而下狱,后谪官龙场驿丞。正德五年三月蒞任庐陵知县时,刘瑾尚未伏诛(刘瑾伏诛在八月)。王阳明任庐陵知县数月即获得“入觐”的机会,应该与刘瑾被诛有关。据笔者考察,王阳明谪居龙场之时曾借“玩易”对于当时政治形势有所省察,并借“遁”卦指出:其时为君子渐消、小人渐长之时,君子可以求“遁”了,但形势尚有可为,所谓“阴扶正道,使不至于速乱”。若君子急欲“一裁之以正”,反倒有可能使小人无所容而“速之乱”。时势如此(阴长阳消),只能求“小利贞”,即小有所为,所谓“委曲周旋,修败补罅,积小防微,以阴扶正道”。[12]应该说,王阳明对当时时事的省察既非常冷静,同时也透露着一种悲观。正因为有谪居龙场时冷静而悲观的省察,王阳明正德五年岁末入觐之时,虽然时势有所变迁(刘瑾新伏诛),但对于时事的态度而言,很难说有所期待,更多的只是观望。淹留京城数月后,这种观望很快有了结果,遂绝意求去。此观望的结果在我们所见《汇考》所录阳明上其父书中和盘托出[13],读之令人齿冷。要而言之,大端有三:

 

其一,君上荒淫无度,迹近无赖。如果说正德元年王阳明触忤刘瑾之时明武宗尚未成年的话,此时他已逐渐长大成人,但所作所为极尽荒唐之能事。阳明信中所言“养子、番僧、伶人、优妇居禁中以千数计”、“宫苑内外,鼓噪火炮之声昼夜不绝,惟大风雨或疾病,乃稍息一日二日”,此类事史家多有述及,此不赘。信中所述为向太后索要钱财,邀太后会饮以求重赏,诓太后出宫以掠其财,闭宫门不纳索买路钱,尤属荒诞至极。

 

其二,宦竖恃宠邀功弄权,如信所言中张永、谷大用、马永成事。诛刘瑾之事系张永为之,史家对其行事亦略有褒奖。在阳明看来,“其深奸老滑,甚于贼瑾。而归怨于上,市恩于下,尚未知其志之所存终将何如”,观此数语足见阳明对其观感如何。数年之后,王阳明与张永又有所遭遇。正德十四年己卯,王阳明平宁藩成不世之功,朱宸濠被俘,捷报为朝廷秘而不宣,武宗御驾亲征,欲纵朱宸濠于鄱阳湖而再战。王阳明忧生灵再遭涂炭,身亲献俘行在,至杭州而遇先行之张永。王阳明以将朱宸濠交与张永为代价,请其劝武宗回驾。[14]综合王阳明与父书中对张永之如此观感,而能决然将朱宸濠交与张永以成其“功”,亦可见王阳明临大事时之抉择。

 

其三,朝中大臣攀附佞幸,所谓“大臣趋承奔走,渐复如刘瑾时事”。此则为自上而下,都是如此。非但李东阳等在阁重臣“颂张德功”,而王阳明素所敬重的杨一清亦不能全免。

 

如此政治形势,较之王阳明龙场“玩易”时所省察的“阴长阳消”之时势略无丝毫改观。王阳明此时的感觉如其信中所言,“中间男亦有难言者,如哑子见鬼,不能为傍人道得,但自疑怖耳”[15],并以为时事如此,则“祸变之兴,旦夕叵测”。其实,如阳明信中所述,朝中如此,而此时天下亦不太平。信中开篇所举山东、河南“盗贼”乃举其大者,如其所言,“十三省惟吾浙与南直隶无盗”。这种情况自正德六年即已如此了,《明史·武宗本纪》“正德六年”条下载:“是年,自畿辅迄江、淮、楚、蜀盗贼杀官吏,山东尤甚,至破九十余城,道路梗绝。”[16]这种情况虽然在王阳明正德七年闰五月与其父书时有所平复,但亦如阳明所言:“朝堂之上,固已宴然,有坐享太平之乐,自是而后,将亦轻祸患,愈肆盘游,妖孽并兴,谗谄日甚,有识者复何所望乎!”情况并无改观。除“盗贼”而外,王阳明在《汇考》一札中尚例举各地频发的“灾异”以证其“祸变”之忧。

 

时事如此,王阳明一如其因杨一清牵绊求“养病致仕”未果而委之于“命”,亦将此归于“气数”。有鉴于此,王阳明不但自己“去”意已决,且于书札中劝其父,“家中凡百,皆宜预为退藏之计”。应该说,王阳明求“去”之时,适当国家多难之时,此正其《汇考》札开篇所考量的,“人臣以身许国,见难而退,甚所不可”,但转而即言“但于时位出处中较量轻重,则亦尚有可退之义”,所谓“可退之义”,即以上所言朝中事体之三端,君上昏庸、佞幸结党、大臣攀附,对于这种情况,非士人君子所能为力,当此之时,可为之事即“退而修省其德”,这就是其所说的“可退之义”,与阳明遭遇刘瑾之难时所得结论相同。

 

如我们前文所述,王阳明最终以“改官南都”的屈曲变通的办法得偿所愿,于正德七年十二月离京(后来虽事功卓著,但终其一生未能再入京师)。值得一提的是,此间王阳明诸讲友亦纷纷退去。上所提及的黄绾也于是年“谢病去”[17],以上官而师事王阳明的方献夫则于正德六年冬“告病归”[18]。王阳明此期间最重要的讲学友湛甘泉亦于正德六年十月“奉使安南”离京,湛之离京亦非纯因官事,其事与王阳明“求南都”相类。观王阳明《别湛甘泉二首》诗之二云“母老思所将”、“将母能忘虞”可见,湛之奉使安南亦为将养老母。深一层的原因则是此诗中提到的“黄鹄万里逝,岂伊为稻粱?栋火及毛羽,燕雀犹栖堂。跳梁多不测,君行戒前途”[19],亦当有出于时事之“忧”者。阳明之去虽晚于以上诸人,但其去意于正德六年五月已然决绝。迁延岁半有奇,确属世事难如人愿。

 

此难如人愿,其原因一方面是我们上文指出的由于杨一清之劝阻,另一方面则为家人的全面反对。王阳明在作于正德六年的《寄诸用明》一书中说:“书来劝吾仕,吾非洁身者,所以汲汲于是,非独以时当敛晦,亦以吾学未成。……皆吾所以势有不容已也。但老祖而下,意皆不悦,今亦岂能决然行之?徒付之浩叹而已!”[20]此中云“老祖而下,意皆不悦”,则其父自在“不悦”之列。而王阳明之所以在正德七年三四月间于《汇考》书札中将“哑子见鬼,不能为傍人道得”的情形和盘托出,正是为了说服其父以及家人。前面我们提到,正德七年十二月王阳明“升南京太仆寺少卿”而直至正德八年冬十月方到滁州上任,上任虽如此“迟迟”,却仍得于亲友之催促,观《与黄宗贤》书所云“亲友以曰仁既往,催促日至,滁阳之行,难更迟迟”[21]可见。

 

【注释】

[1] 《全集》卷二十七尚载有题为“与杨邃庵”一信,中云:“某之缪辱知爱,盖非一朝一夕矣。……某之承乏于南赣,而行事之难也,则因而改授以提督。其在广会征,偶获微功,而见诎于当事也,则竟违众议而申之。其在西江,幸夷大憝,而见构于权奸也,则委曲调护,既允全其身家,又因维新之诏,而特为之表扬暴白于天下,力主非常之典,加之以显爵。其因便道而告乞归省也,则既嘉允其奏,而复优之以存问。其颁封爵之典也,出非望之恩,而遂推及其三代。此不待人之请,不由有司之议,傍无一人可致纤毫之力。而独出于执事之心者,恩德之深且厚也如是,受之者宜何如为报乎!”(《全集》,1013页)若此信所述属实,则王阳明在江西之事及后来之封爵等事,得力于杨一清多矣。然考诸《明史·杨一清传》、《明史·宰辅年表》、《明通鉴》、《杨一清集》诸书,杨一清于正德十一年丙子以武英殿大学士致仕,至嘉靖三年甲申十二月方起为兵部尚书,总制三边,此间始终家居。则此信中例举诸事均发生在杨一清家居时,断非其所能为力者。此信观其内容,确为王阳明所作,但并非是写给杨一清者。中云“迩者先君不幸大故”,则此信当为作于嘉靖元年壬午(1522)者。信中所言“今乃复有无厌之乞”,“事之颠末,别具附启”,当为王阳明因其父王华遭礼部官员中伤而恳乞“表扬先德”(见《乞恩表扬先德疏》,《全集》卷二十七,1018页)之事。此书究竟为王阳明写与何人者,尚有待进一步考察。

[2] 《全集》卷三十二,1209页。

[3] 钱明著《阳明学的形成与发展》,287页。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

[4] 同上。据《全集》正德七年闰五月《上大人书一》云“妇姑之间,近亦颇睦”(《全集》卷三十二,1209页)可知,王阳明之妻后来还是入京师了。

[5] 《全集》卷三十三,1233-1234页。

[6] 黄绾《阳明先生行状》载此事略详,实情当为如此:“又数日,湛公与予语,欲谋白岩乔公转告冢宰邃庵杨公,留公北曹。杨公乃擢公为吏部验封主事。”(《全集》卷三十八,1409页)

[7] 见《阳明子之南也,其友湛元明歌九章以赠,崔子钟和之以五诗,于是阳明子作八咏以答之》,《全集》卷十九,677页。

[8] 见《南游三首》,同上,679页。

[9] 见《梦与抑之昆季语,湛、崔皆在焉,觉而有感,因记以诗三首》,同上,682页。

[10] 分别见《武陵潮音阁怀元明》与《夜泊江思湖忆元明》,同上,715页、717页。

[11] 《全集》卷三十三,1231页。

[12] 详见拙文《经典与体悟:王阳明“玩易”与“龙场悟道”》,未刊稿。

[13] 此书虽作于正德七年三、四月间,但所述之事不必即当时之事,实乃王阳明在京一年多来所见者。

[14] 《年谱》与《明史·张永传》对此事均有记载,所载详略有异,内容间有出入,给人感觉亦不同,分别录之于下。

《年谱》正德十四年九月条下载此事云:“九月十一日,先生献俘发南昌。忠、泰等欲追还之,议将纵之鄱湖,俟武宗亲与遇战,而后奏凯论功。连遣人追至广信。先生不听,乘夜过玉山、草萍驿。张永候于杭,先生见永谓曰:‘江西之民,久遭濠毒,今经大乱,继以旱灾,又供京边军饷,困苦既极,必逃聚山谷为乱。昔助濠尚为胁从,今为穷迫所激,奸党群起,天下遂成土崩之势。至是兴兵定乱,不亦难乎?’永深然之,乃徐曰:‘吾之此出,为群小在君侧,欲调护左右,以默辅圣躬,非为掩功来也。但皇上顺其意而行,犹可挽回,万一若逆其意,徒激群小之怒,无救于天下大计矣。’于是先生信其无他,以濠付之……”(《全集》卷三十四,1268页)

《明史·张永传》则云:“宁王宸濠反,帝南征,永率边兵二千先行。时王守仁已擒宸濠,槛车北上。永以帝意遮守仁,欲纵宸濠于鄱阳湖,俟帝至与战。守仁不可,至杭州诣永。永拒不见,守仁斥门者径入,大呼曰:‘我王守仁也,来与公议国家事,何拒我!’永为气慑。守仁因言江西荼毒已极,王师至,乱将不测。永大悟,乃曰:‘群小在侧,永来,欲保护圣躬耳,非欲攘功也。’因指江上槛车曰:‘此宜归我。’守仁曰:‘我何用此。’即付永。”(《明史》卷三百四,7793页)

笔者关于王阳明付朱宸濠于张永一节则采信《明史·张永传》,以王阳明对张永之“成见”不大可能即如《年谱》所云“信其无他”而以濠付之,综合《明史》之说,则王阳明付濠于永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二人私下的一种“交易”,王阳明付濠于永以成其“功”,张永亦答应王阳明劝武宗还驾。

[15] 此数句于信中在述杨一清与张永的关系之后,易使人误以“哑子见鬼”为王阳明所见杨一清、张永之间有何见不得人的勾当,此中所述仍当为王阳明对时事的感觉,故接续而言即为朝中大臣攀附佞幸,诸佞幸之间各自结党营私,如此,则“祸变之兴,旦夕叵测”,此方为其所“但自疑怖”而“不能为傍人道”者。

[16] 《明史》卷十六,205页。

[17] 《别黄宗贤归天台序》,《全集》卷七,233页。

[18] 见《年谱》,《全集》卷三十三,1233页。

[19] 《全集》卷二十,724页。

[20] 《全集》卷四,148页。诸用明是王阳明妻弟。观王阳明信中云“书来劝吾仕”可知,诸用明于王阳明求退之意亦有耳闻。

[21] 《全集》卷四,150页。《全集》系此书于“壬申”,观书中所言主要是王阳明与徐爱自京城返家后之行止,则此书当作于正德八年癸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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