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平】印度尼西亚孔教的形成与发展

栏目:儒教社团
发布时间:2015-08-28 12:34:01
标签:

  

 

 

印度尼西亚孔教的形成与发展

作者:王爱平(华侨大学华文学院,福建,厦门)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七月十五日丙子

           耶稣2015年8月28日

 

 

 

[摘要]源于中国儒教的印尼孔教自成立之始,就明确了其宗教性质,并逐步具备了“制度化宗教”的基本要素。印尼独立后,在现代民族国家的框架下,印尼孔教历经磨难,终于发展成为一个比较成熟、完备的“制度化宗教”,成为印尼六大合法宗教之一。印尼孔教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国儒教的宗教化、印尼化的过程反映出一部分土生华人的文化认同和华人身份认同,也显示出中国儒学传统超越历史时空的顽强生命力。

 

[关键词]儒学,印尼孔教,宗教化,印尼化

 

印度尼西亚孔教源于中国儒教,现今是与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佛教和印度教并列的印尼六大宗教之一。印尼孔教以中国孔子的学说(儒学)为宗教信仰,是印尼部分土生华人特有的宗教形式。

 

本文所称之儒教是中国文化传统中与佛、道并存的“儒教”;“宗教化”之宗教则是以基督教为代表的“religion”为定义标准。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近二十多年来,中国学术界对儒教是教非教问题的激烈争论中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即宗教的定义和标准问题。中国儒教的最大特点,就是它并非像西方基督教那样的“制度型宗教”,这是讨论中各种不同观点者一致的认识。

 

所谓制度型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与弥散型宗教(Diffused religion)是根据宗教的组织程度与特性来区分的。美籍华裔社会学家杨庆堃受宗教社会学家瓦赫(Wach)的影响,对此作了深入的阐述,并将其运用于对中国宗教的研究而闻名于西方。他指出,在中国,制度型宗教的主要代表包括佛教和道教;弥散型宗教则主要指祖先崇拜、社区神崇拜以及伦理—政治神崇拜。台湾著名人类学家李亦园在大量田野调查、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也采用这一分析框架,而称之为“制度化宗教”和“普化宗教”。中国宗教学家吕大吉提出“宗教要素说”,认为宗教须具备宗教的观念或思想;宗教的感情或体验;宗教的行为或活动;宗教的组织和制度四种基本因素,被认为是尤其适宜用来分析各种发展完善的宗教,即所谓“制度化宗教”。

 

印尼孔教迄今已有百余年历史,印尼孔教是如何一步步“宗教化”,形塑出“制度型宗教”的特征?印尼孔教演变发展成为以基督教为代表的“religion”究竟经历了怎样的过程?笔者近年来多次深入印尼进行田野调查,广泛搜集各种形式的资料,力图对印尼孔教进行较为全面的考察研究。本文将依据田野调查所获得的有关文献、碑铭、口述及各种形式的资料,依据宗教研究的有关理论,注意把印尼孔教置于印尼社会特定环境中,置于印尼华人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脉络中,对其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进行考察,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一、从中华会馆到孔教会、孔教总会(1900—1945荷兰殖民统治时期)

 

中国儒教在印尼的传播由来已久。早在17世纪荷兰等西方殖民者大规模入侵印尼之前,随着华人的大批移民印尼,也把中国传统的文化教育带到印尼,儒教开始了在印尼群岛“落地生根”的过程。最初儒学传统教育主要通过华人的家庭教育及庙堂、宗祠的祭祀仪式和文化教育进行。随着印尼华人民族意识觉醒,开始自觉地维护华人文化传统,1900年出现了第一个正式的孔教组织—巴达维亚(今雅加达)中华会馆,明确宣布孔教为印尼华人的宗教,确立了孔教的基本教义。关于印尼孔教的缘起,笔者已另有专文,在此不赘。

 

(一)孔教会的出现

 

此后,印尼各地纷纷成立中华会馆,并创办中华学校。戊戌维新领袖康有为1903年的到访,更推动了这一发展。据梁友兰《巴达维亚中华会馆四十周年》等有关资料,康有为1903年(光绪廿九年)9月—11月曾先后到爪哇岛的巴达维亚、井里汶、梭罗、日惹、泗水、谏义里等地,宣传孔教思想,劝华人办学。三宝垄、岩望等地的中华会馆及中华学校的建立直接受惠于康有为的到访。到1911年,就先后出现了93个类似的华人社团。1919年爪哇岛的华文学校已达128所。随着华文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以及辛亥革命后华人民族主义思潮的进一步高涨,中华会馆的工作重点逐渐从弘扬孔子学说转移到发展华文教育事业上。1928年巴达维亚中华会馆修订章程,将章程的第二条由“尽以孔教为基础,并在不违背孔教礼仪的前提下促进华人进步”改为“促进教育,尤其是华文的教育”。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继续弘扬孔子教义,一些中华会馆原有的宗教部门便分离出来,成立了专门的孔教组织—孔教会;同时也有中华会馆之外的尊孔人士在各地成立孔教会。最早的孔教会是1918年成立的中爪哇梭罗孔教会。第二大城市泗水和三宝垄、万隆、日惹等地也都出现了主要从事宗教辅导与宣传工作的孔教会组织。

 

(二)泗水文庙与孔教的宗教化

 

泗水文庙及泗水孔教会在印尼孔教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泗水华人复兴孔教的活动要比巴达维亚以及南洋各地更早。泗水文庙从19史记80年代开始使用孔圣诞纪年;早在1906年以前即有一个宣扬孔教的组织“斯文会”,鼓励华人到文庙来做宗教仪式。其名称取自《论语·子罕》“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来自福建泉州延陵吴氏家族、中文水平较高的吴庆亮先生被推选为主席。

 

1920年,斯文会改名为泗水孔教会,吴庆亮任会长。笔者在调查中搜集到当时的《泗水孔教会章程》,是迄今所见早期孔教资料中唯一一种完整的中文文献。该章程简明扼要,明确表达了孔教会的宗教性质和对宗教仪式的重视。

 

首先,章程开宗明义,定名为孔教会,以“倡明孔教为宗旨”,规定不参与政治,不干涉其他宗教;并且使用孔圣诞纪年—“至圣贰肆柒肆年”,十分强调孔教及孔教会的宗教性质。其次,关于入会,只要求“尊崇孔教”,不分男女、国籍和种族,不论“曾奉何教”,表明他们是把孔教看作是与其他宗教同等地位的宗教。第三,要进行的三项任务,首为“办孔教宣讲堂”,并设有专门的“宣道长”、“宣道员”;在四个会务部门中,三个与“宣道”直接有关:敷教(讲道化民)、养正(拜圣读经)、执礼(考礼正俗)。可以看出,“宣道”不是普通的讲演,要“拜”,“执礼”,有一定的仪轨,这表明了宣道活动的宗教性质和仪式化。

 

章程中有“慈善事业随时量力举行”的规定,并置于重要地位,这对于孔教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以后不仅泗水孔教会,而且整个印尼孔教组织都延续了这一传统,并最终成为孔教宗教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泗水孔教会还编辑出版了一种马来文刊物《入德之门》(《Djiep Tik Tjie Boen》),这是目前所知最早的专门宣传孔教的刊物。

 

值得注意的是,文庙人士宣扬孔教不仅是为了阻止华人同化于爪哇伊斯兰教的趋势,而且还因为担心基督教对年轻一代的影响。每逢星期天他们便像荷兰人去基督教堂一样,到文庙宣道,而且有礼拜和唱歌等仪式,以此来维护和宣扬华人的宗教和传统,向子女后代实施孔教的教育。这就与其他华人庙里的祭祀有所不同,因此,荷属东印度政府对文庙不称“庙”(Keleteng)而称为“孔夫子教堂”(De Kerk van Confucius)。泗水文庙经历了由传统的中国儒教机构到印尼孔教会的发展演变,很可能是印尼最早开始像基督教一样每星期举行宗教仪式的孔教组织。可见,印尼孔教在成立初期就制定了孔教的宗教仪式、仪轨。

 

(三)孔教总会的成立和孔教教规、宗教仪式的统一

 

随着孔教的发展,1923年在日惹召开了孔教大会,成立了孔教总会(Khong Kauw Tjong Hwee,简称KKTH),宣布以传播孔子学说为宗旨。领导人是欧英江(Auw Ing Kiong,1896—1956),会址设在万隆,并创办《孔教月报》(Khong Kauw Gwat Po)。

 

1924年9月在万隆召开的第二次孔教总会大会在孔教发展史上意义重大。这次会议初步统一和制定了孔教的教规与宗教节日、婚丧仪式和有关仪式,把各种仪式简化和规范化,并且形成了文本,并首先统一了各地区宣道师的仪式活动。这对于孔教的制度化尤其重要。现在孔教最高理事会颁布使用的《印尼孔教宗教制度与仪式规范》,仍然是以这次大会决定和出版的教义教规与仪式为基础。

 

孔教总会还出版了《四书》的马来文本,里面附有中文原文。自此作为孔教最基本宗教经典的《四书》有了完整的马来文读本,更有利于孔教教义的学习与传播。

 

孔教总会成立后不久,1926年发生了长达半年之久的孔教大论辩。在华人民族主义者看来,孔子学说不能直接帮助印尼华人解决当时迫切的社会政治与经济问题,而且阻挠了中国的进步,中国民族主义与孔教思想水火不相容。但是一些土生华人仍然一直是孔教的忠实信徒,虽然他们可能不懂中文,无法辨别孔教与儒学,但是孔教成了他们心灵的寄托,成为一种对华族的认同。

 

1938年12月25日在梭罗举行了联合全爪哇的孔教大会,成立了新的孔教总会,总部设在梭罗,出版了《木铎月刊》(《Bok Tok Gwat Po》)作为会刊。孔教总会的主要任务是协调各地讲经宣道的工作,并提出统一孔教教科书和进一步研究和改进华人的婚丧仪式等。这说明印尼孔教始终把教义、经典和宗教仪式问题作为最重要的任务。

 

二、本土化与制度化:从闽南语“孔教会”到印尼的“孔教”(1945—1978)

 

印尼华人与当地民族一起,为驱逐荷兰、日本殖民者共同浴血奋战,1945年终于迎来了印尼的独立,殖民地荷属东印度从此成为了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此后,在现代民族国家的框架之下,印尼华人经历了从“华侨”到“华人”身份的重大转变。在政治形势的动荡反复中,印尼孔教历经磨难,甚至面临生存还是毁灭的生死考验,终于发展成为一个印尼的“Agama”(宗教),一个比较成熟、完备的“制度型宗教”。

 

(一)名称本土化和宗教制度化

 

1948年之后,印尼孔教会逐步恢复活动。1955年4月16日,孔教全国代表大会在梭罗召开,决定恢复孔教总会,定名印尼孔教联合会(Perserikatan Kung Chiao Hui Indonesia)。

 

印尼孔教的中央领导机构十分重视各方面制度的建设。进一步统一教义、教规和仪式制度;主动要求将孔教纳入宗教部的管理;并于1961年、1963年、1964年三次更改名称。

 

印尼孔教全国组织名称的多次改变突出反映了印尼孔教的本土化(即印尼化)进程。印尼独立后,民族主义情绪高涨,多次掀起排华浪潮,不仅华侨,连印尼籍的华裔也备受冲击。源于中国的孔教只有尽快地“印尼化”,完全实现“落地生根”,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良方。从汉语的表达来看,1955年、1963年和1964年的名称没有什么区别,均可翻译成“印尼孔教联合会”,但印尼语的意义就大不相同,其中最重要的改变就是:从汉语闽南语“孔教会”(Kung Chiao Hui)更改为印尼语的“孔教”(Agama Khonghucu),1955年使用的是闽南语“孔教会”,1963年的名称开始使用印尼语“孔教”,孔教成为印尼的一种宗教(Agama)。

 

孔教实行教阶制度,这是印尼孔教作为“制度化宗教”的一个明显标志。宣道师负责主持宗教仪式、宣传教义和执行教规,分为三个级别:最高级别为学师(Hak Su),依次为文师(Bun Su)、教生(Kauw Seng)。1964年5月,全印尼第一届孔教宣道师代表大会在吉阿米斯市(ciamis)举行,专门讨论研究孔教礼仪制度的统一问题,并颁布统一使用的《印尼孔教宗教制度与仪式规范》。

 

孔教的愈益印尼化、制度化得到了政府方面积极的回应,苏加诺总统把孔教当做印尼土生华人的宗教,在1965年发出第1号总统法令,正式承认孔教为印尼六大宗教之一,其它五种宗教是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印度教和佛教。

 

(二)进一步制度化:印尼孔教最高理事会的命名与确立

 

1965年“九·三〇”事件后,以苏哈托为首的军人集团夺取了政权。苏哈托执政初期对宗教采取利用的政策,1969年发布“总统第5号法令”,确认苏加诺总统的1965年1号法令,即承认孔教等六大宗教。

 

1967年8月印尼孔教联合会第六届全国代表大会在梭罗举行,决定改名为印尼孔教最高理事会(Majelis Tinggi Agama Khonghucu Indonesia),简称MATAKIN,一直沿用至今。名称中“联合”改为“最高”,反映出孔教的组织结构由松散向更紧密和集中统一的发展变化,标志着印尼孔教进一步制度化。

 

这一时期孔教的中央执行机构一直在中爪哇梭罗,其组织与活动发展到外岛各地,并且与一些世界宗教组织也多有来往,1974年8月应邀参加了在比利时举行的世界宗教和平组织会议,这说明印尼孔教已经被世界宗教界所接纳。

 

三、作为“印尼的”宗教:孔教为捍卫合法地位而斗争(1978—2006)

 

苏哈托执政以后,强制同化华人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当苏哈托感到政权已经巩固,孔教失去利用的价值,有悖同化政策的推行时,便改变了对孔教的政策,孔教经历了生死的考验。

 

(一)苏哈托政府打压下的印尼孔教

 

苏哈托政府很明确地把清除华人的文化特性作为同化政策的重点。1966年3月,下令封禁华文学校和华人社团,同时严厉禁止使用华语、华文,除了《印度尼西亚日报》保留有华文版面外,取缔所有华文报刊。1967年12月颁布了第14号总统命令书,禁止华人在公共场所举行传统的宗教仪式和节日庆祝活动。

 

由于孔教的教义源于中国儒学,华人华裔占大多数,宗教仪式中大量吸纳华人传统仪式,自然也就为印尼当局所不容。不过苏哈托始终未以总统法令的形式公开取缔印尼孔教,而是指示内政部和宗教部制定政策来否定孔教的法律地位。1978年11月内政部规定,身份证的“宗教信仰”禁止填写孔教。1979年2月孔教第九届全国代表大会在梭罗举行,开幕后却突然接到当局通知,要大会“取消”。随后宗教部停止了对孔教的经济资助。

 

这些直接影响到孔教徒的身份证注册、婚姻注册和宗教教育。大部分孔教信徒被迫注册佛教。印尼1974年颁布婚姻法,规定须先举行宗教婚礼,然后持宗教机构的结婚证书到婚姻注册局登记。1975年孔教专门制定了孔教婚姻法和结婚立愿仪式细则等。1979年之后,政府婚姻注册部门拒不承认孔教的结婚仪式和婚姻证书。印尼规定学校必须开设宗教课,依照学生的宗教信仰讲授相应的宗教课程。从1979年开始,孔教宗教课逐步被取消。

 

印尼孔教没有屈服于政府的强大压力,他们以“总统第5号法令”为法律武器,坚持孔教固有的体制运作,曾多次召开全国性大会,参加世界性宗教会议。1994年10月印尼孔教代表团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纪念孔子诞辰2545周年暨国际儒学研讨会”,时任孔教总会代理主席的徐再英学师等提交了论文,论政儒学的宗教性,向来自世界各国的与会者介绍印尼孔教。会后代表团专程赴曲阜孔庙朝拜孔子。孔教的宗教活动也始终没有停止。日常的礼拜宣道活动,孔教教义的学习,一些不定期刊物、小册子的编辑仍然坚持进行。还采取灵活的形式争取孔教仪式公开举行,如利用孔子生日与国家法定的“青年宣言纪念日”时间接近,借庆祝青年宣言纪念日的名义来举行纪念孔圣诞的祭祀仪式。

 

这就使得许多华裔青少年依然有缘接触孔教,加入孔教。目前孔教年轻一代领导人和骨干:总主席陈清明(Budi S Tanuwibowo),前任两届总主席、现任主席团秘书长黄金泉(Chandra Setiawan),雅加达西区孔教会主席罗伟源(S.E. Januardi)和下面要谈到的泗水孔教会的布迪·维加亚,都是这一时期开始接触、加入孔教的。

 

(二)轰动全国的孔教徒婚姻注册诉讼案

 

1990年代发生的孔教徒起诉泗水婚姻注册局一案轰动了全印尼,这实际上是孔教运用法律武器向违宪违法的印尼政府发起的一场挑战。

 

1995年7月泗水孔教徒布迪·维加亚(Budi Wijaya,傅明茂,现名姚平波)与兰妮·古伊托(Lanny Guito,魏爱兰)结婚,在文庙举行孔教婚礼,由泗水孔教会颁发了结婚证书。泗水婚姻注册局依照所谓惯例拒绝注册,后来布迪决定起诉泗水婚姻注册局。

 

最初民事法庭判决布迪败诉,其理由是:孔教是否宗教非民事法庭所能判断,宗教部早已不承认孔教为宗教,婚姻注册局只能依法行事。法庭的宣判引起强烈的反响,许多伊斯兰教知识分子及领袖发表谈话,批评政府对少数民族宗教的歧视态度,认为政府的有关条例与宪法保护宗教自由的规定相抵触,也不符合人权原则。时任伊斯兰教教士联合会主席的瓦希德曾多次发表谈话,他认为,一种信仰是不是宗教,不应由政府来决定,政府不能干预宗教事务;孔教是宗教,不承认孔教的法律地位对少数民族是不公正的。后来布迪继续上诉,败诉,再上诉……直到瓦希德任总统宣布孔教为合法宗教的2000年,才以布迪胜诉而告终。

 

这个诉讼案实际是印尼孔教为争取自身合法权利的集体行动,由泗水文庙及孔教会主席、孔教最高理事会主席团成员傅孙铭(Bingky irawan)领导,并经孔教总会允准,有一批中青年孔教徒始终与布迪共同团结抗争。笔者搜集查阅了有关资料,走访了多位有关人士,了解到许多从未披露过的内幕。

 

按照孔教徒的说法,这一关系到印尼孔教命运的重大问题,最终是天,是圣人孔子(Nabi Konghuzu)作出决定,他们是顺承天意而行动的,至今他们谈起10年前的那一时刻还是激动不已。他们按照孔教教规斋戒沐浴之后来到文庙的孔子牌位前,向天、向圣人孔子礼敬、上香,然后按照《易经》起卦,结果得到“革”卦。当读了《易经》(印尼文)中关于“革”卦的经文后,大家激动万分,傅孙铭当即往梭罗给徐再英打电话,徐先生当时也很激动,立即表示“好!既然天意如此,那你们就做到底!”布迪也在孔子牌位前发誓:宁愿作一只为试验牺牲的兔子!决不后悔!决不后退!

 

这场诉讼案在印尼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孔教揭露了政府的违法违宪行为,得到社会各界的同情,促使人们思考、认识苏哈托政府及印尼国家在法律、人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孔教在坚持和努力中为自身创造了生存的环境。

 

(三)印尼孔教法律地位的重新获得

 

1998年5月,印尼发生震惊世界的排华暴乱,总统苏哈托被迫下台,印尼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为争取真正的、完整意义的合法地位,孔教又经历了8年的艰苦努力。

 

1998年8月孔教不失时机地召开了第13届全国代表大会——这是自1979年以来第一次公开举行的全国性大会。大会在宗教部管辖的雅加达伊斯兰教哈夷宿舍礼堂举行,这颇有点讽刺意味。这次大会确立了孔教中央组织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宣道师委员会并行的体制,孔教的制度建设又迈进了一步。此后,孔教在各地方也有了发展,不少地区成立了孔教会。

 

2002年9月印尼孔教在雅加达举行第14届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孔教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参加者有来自全国50多个孔教组织的代表400余人。大会选举了新的理事会。黄金泉因当选印尼全国人权委员会委员而辞去总主席职务,任主席团秘书长。一位年轻的法学硕士陈清明任总主席,副主席兼宣道师委员会主席仍然是徐再英。同时修订通过了新的章程和章程细则,设立了名誉会员委员会、学者委员会、经费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等新机构,并对孔教的地方组织作了界定。由此,孔教的组织和制度更加完备。

 

与此同时,孔教积极争取印尼新政府以及其他宗教同情支持的努力获得巨大成功。2000年孔教成功举办了春节联欢会(雅加达)和元宵节联欢会(泗水),瓦西德总统及相关官员出席盛会,由此开启了印尼国家总统每年参加孔教春节庆祝联欢会的惯例。孔教的两次全国大会以及每年的春节联欢会也都邀请伊斯兰教及其他宗教领袖参加。

 

但是,印尼的政局和现行体制决定了总统的一纸命令还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内政部、宗教部等政府部门许多歧视与限制孔教的法规仍然生效。直到2006年2月4日苏西洛总统参加孔教举办的纪念孔历2557年新年大典,重申政府对孔教的承认。其后,在总统指示下宗教部和内政部发布有关文件,承认1965年第1号和1969年第5号总统法令有效。2006年4-5月第一批登记孔教为宗教信仰的居民身份证终于问世,至此,印尼孔教的法律地位问题才算是彻底得到解决。

 

四、印尼土生华人的文化认同与孔教的宗教化、印尼化

 

纵观印尼孔教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印尼孔教的一些突出特点。

 

首先,印尼孔教是中国儒教的宗教化、标识这一部分不愿被同化的印尼土生华人(Peranakan Tionghoa)以宗教形式的文化认同和华人身份认同。

 

19史记以来,印尼华人逐渐形成了两大群体:出生于印尼、不谙华语的土生华人(Peranakan Tionghoa)和从中国移民来印尼的、使用华语的新客华人。从第一个孔教组织中华会馆到泗水孔教会以及战前孔教总会两度成立,所编印的刊物都是用当时土生华人的用语—华人马来语,而未使用中文,可以看出此时孔教会众是以土生华人为主。1920年代各地孔教会的纷纷成立显示出印尼华人经中华会馆时期短暂的统一后又开始分化。在华人民族主义浪潮中,不仅土生华人与新客华人(totok Tionghoa)重新划分开来,而且土生华人与新客华人内部也分为多种派别。孔教会反映出一部分土生华人的愿望,就是努力使华人通过崇奉孔教来承传中华文化,以此保持华人的民族特性。

 

印尼独立以后,印尼民族主义者开始把矛头指向华人,排华事件连续不断,苏哈托执政之后对华人实行强制同化的政策,这些都使得印尼华人不断面临自身身份的确立和认同问题。虽然土生华人与当地社会的联系要比与祖籍国的联系更为密切,也更受制于当地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但是也有相当部分的土生华人反对全盘同化。随着1955年印尼孔教总会再度成立,孔教徒以土生华人为主的群体特征愈加明显,此后不同时期印尼孔教的活动,都表现出一部分不愿被同化的印尼土生华人的诉求。这部分印尼土生华人逐步由国籍认同转向文化认同,并希图通过文化认同来表达华人民族(华族)的认同。

 

因此,印尼孔教发展的历史表现和反映了一部分土生华人确立文化认同和华人身份认同的历程:他们认同印尼国家,同时又对自身的华人身份持有强烈认同;这种身份认同表现为文化认同,并采用了宗教的形式—他们打出孔子的旗帜,这是源于祖籍国中国,同时也被西方世界和印尼的伊斯兰文化所承认的。

 

他们之所以采取宗教的形式,是由印尼特定环境造成的。从其产生于荷兰统治时期看,由于华人面临着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强势宗教的压力,当华人民族意识觉醒,为了保持自身的民族身份和反对荷兰殖民者的民族压迫,为了抵制“番化”和“西化”,以宗教来应对宗教是必然的选择。同时,这也是华人在印尼国家制度、法律、政策的框架下寻求合法生存空间的结果。印尼的同化政策原本是要彻底消灭华人文化,但是印尼特殊的宗教政策又造成华人文化生存的些许缝隙。宗教在印尼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宗教信仰是印尼宪法和建国五项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要求必须信仰宗教;给予宗教信仰一定的自由但对宗教严格控制管理。1965年“九·三〇”事件之后,要求全国居民必须在身份证上填写宗教信仰,否则就会被看作是共产党,面临杀头的危险。因而在当时印尼的文化背景和政治环境下,只有宗教为华人文化的存在提供了一个虽然狭小但毕竟合法的空间,华人的一部分文化精英坚持以宗教的形式保持华人认同,确是明智之举。

 

其次,印尼孔教发展的历史也是孔教宗教化、制度化的过程。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印尼独立前孔教已经具备制度化宗教的基本要素:有自己的宗教经典——“四书”、“五经”;有遵照四书五经阐发的孔教教义;有地方和全国性的组织;制定和实施统一的教规和系统的宗教仪式;有教职人员;有固定的祭祀礼拜的场所——礼堂、文庙以及祭孔的华人庙宇等。

 

经过多年发展建设,当今的印尼孔教更显现出比较完备、成熟的制度化特征,它有着全国性的中央组织和各种类型的地方组织,并形成自己独特的体制与运作模式;宗教经典“四书”、“五经”的翻译解析更为精致;制定有比较详尽的教规;设立了教阶制度;祭祀礼拜的场所更加规范;宗教仪式更加系统和规范,等等。从孔教的组织形式来看,俨然是十分现代化的社会组织,但又突出了它的宗教性:其中的教职人员组织自成系统,其最高首领自然成为印尼孔教最高理事会主席团成员和副总主席。

 

第三,印尼孔教宗教化、制度化的过程也是源于中国的儒教不断印尼化的过程。自中华会馆、泗水文庙时期印尼孔教就没有完全照搬孔子学说,而是为适应印尼的环境不断有新的创举,他们提出尊孔的主张、措施,以孔子学说为指导思想,改革华人社会的婚姻丧葬习俗,使用孔诞纪年,由每周举行宣讲四书五经活动发展到后来每星期天举行礼拜宣道仪式,注重在当地举办慈善活动,都表现出孔教本土化、印尼化的特点。

 

作为宗教最核心的部分—印尼孔教的教义也已经带有十分明显的印尼色彩。最突出的是把“天”解释和表述为“独一无二的”“惟一的”上帝,究其原因,是因为印尼政府对宗教严格管理控制,制定有一套宗教的定义、标准,对宗教和上帝、天的解释,都是按照伊斯兰教等“一神论”宗教为标准的。印尼建国五项基本原则第一项,原文意思是“必须信仰惟一的真主(上帝)”,印尼政府只承认有“惟一的上帝”的宗教。在这样的宗教政策下,佛教和印度教也都被迫重新解释自己的教义,佛教不得不找出个“至上佛”的概念,印尼孔教也只能接受“惟一的上帝”的概念。

 

孔教的仪式体系以中国民间传统岁时节庆为基本架构,同时纳入了印尼国家颁布的纪念节日和作为印尼公民义务的就职宣誓仪式,同时规定了在当地举办慈善活动的内容等。从形式上看,孔教印尼化的特点特别鲜明。孔教礼堂里摆着一排排椅凳,上面放置着《四书》、《圣歌集》,星期天要举行礼拜仪式,读经、讲道和唱歌,这是中国及其他国家所没有的的。

 

印尼孔教的文化精英通过不断的努力,最终将孔教演化成为印尼国家所允许的、在制度化方面可以与基督教、伊斯兰教相提并论的宗教,的确是一种伟大的文化实践与文化创造。

 

第四,印尼孔教的发展史显示了孔子学说即中国儒学强大的生命力。众所周知,现代新儒家十分重视儒学的宗教化研究,杜维明曾指出这对于讨论“儒家人文主义的第三期发展至关重要”。值得一提的是,他于2005年5月到印尼接触了孔教,并亲到泗水文庙等处考察,对其儒学研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年10月24日他在厦门大学演讲,题为“中国文化与海外华人”,将印尼孔教定义为一种“信奉中国儒学的宗教”。因此,对于儒学研究和海外华人文化的研究,印尼孔教的存在与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说作为宗教,中国儒教明显存在着制度的缺失以及宗教性诸方面的缺失,而印尼孔教则在儒教缺失之处多有弥补。印尼孔教的发展史表明:中国儒学能够以多种形式存在,可以以宗教的形式存在,以制度化宗教的形式存在。这有力地说明中国儒学传统能够适应各种不同的复杂环境,具有超越特定意识形态、特定政治社会经济结构,超越特定时空的强大生命力。

 

当然,应该看到,这里所说中国儒学传统超越时空的强大生命力是以漂洋过海、落地生根的华人为载体的。

 

责任编辑:葛灿

 

微信公众号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