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桂榛作者简介:林桂榛,贛南興國籍客家人,曾就學於廣州、北京、武漢等及任教於杭州師範大學、江蘇師範大學、曲阜師範大學等,問學中國經史與漢前諸子,致思禮樂(楽)刑(井刂)政與東亞文明,並自名其論爲「自由仁敩與民邦政治」。 |
“音”字形、字义综考
——《释“樂”》系列考论之一
作者:林桂榛 王虹霞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八月廿一日壬子
耶稣2015年10月3日
[摘 要]声、音、乐三字本义有别,在《乐记》中含义也有别。“声”字造形源于击磬与耳听状,是指器声,可指一般器声,也可指人的口声这种特殊器声。“音”字衍自“言”字,“言”字衍自“舌”字,“舌”字衍自“口”字;“言”指口之说话、语言,由“言”的“口”内增一笔以指事而得的“音”字实是指咏出声气的口腔吟咏,此即指歌唱或歌唱所生的人声即歌声。“音”又由指称歌声这种符合人听觉趣味的成文成章之声的语义,顺理成章地借来指称今谓具有“乐性”或“音乐性”的器物奏鸣声,从而“音”字衍为泛指有文采或章法的声响。今汉语口语中的“音”已可泛指一切声响,如同“声”字之义,然该义实与“音”的文字来源及用语常义不符。古来“音乐”一词实前字指歌唱声,后字指奏鸣声;“音乐”又称“歌乐”,“歌乐”一词两字亦本分指今所谓“声乐”、“器乐”。近代之前,东西方的音乐艺术皆以“音”(歌)为主而非以“乐”(奏)为主,器乐艺术的独立成体和大规模发展是近代以来之事。准确考证出汉语“音”字的字形渊源和字义来源、字义变迁等,有助于准确理解《乐记》等古往乐论以及今“音乐”一词的真实内涵。
[关键词]乐记;声;音;言;歌声;器声;音乐
2008年5月,中国音协音乐美学学会等于西北民族大学召开了“音心对映论”专题学术会议,出席学者约30人[1]。同年12月,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了《“音心对映论”争鸣与研究》一书(以下简称《争鸣集》),是书收有:兰州该笔会论文23篇,此前“音心对映论”争鸣论文30篇,另有笔会综述2篇,是书序言、后记性短文4篇,计59篇,近40万字。
围绕《乐记》的这场争鸣的确值得关注和评价,因为它不仅涉及我们对《乐记》艺术理论的理解是否准确到位之问题,也涉及我们当前对音乐与人之心灵(意识)的最一般互动机制、最一般关系原理的认识是否准确到位之问题,故值得当今学人作严肃学术反省。检《争鸣集》诸文,学术性观之,笔者以为“音心对映论”及其“音心对映”概念所主导的该场声心关系论、声情机制论的争鸣,在讨论、阐释《乐记》基本理论时出现了三则普遍的缺陷:
(甲)概念理解错误,对《乐记》所述“声—音—乐”范畴的理解或判析是模糊、混乱的,大多根本不合《乐记》原始文本的思想语义,望文生义的臆测者尤多;(乙)命题理解错误,对《乐记》述声响与心灵互动关系、互动机制的阅读和理解是隔膜的,不合《乐记》原始文本的思想语义,经学功底薄弱;(丙)机制分析不足,对“声—心”一般互动原理或基本发生机制(即所谓“音—心”关系等)的认识未至精细准确,抽象含混为多,物理分析和心理分析有欠,对其他科学成果吸取不足。
上述三则缺陷中,(乙)与(丙)有关,(乙)也与(甲)有关,而且(甲)、(丙)的缺陷共同导致了争鸣之核心(乙)的缺陷或失误。(甲)、(乙)属学术史研究,真伪与否一切以学术史的材料为据且历史本相是唯一的,不能以过度发挥历史文字自造声心关系机制论来代替《乐记》对声心关系的阐释,否则此学术史研究有“指鹿为马”之嫌并反将混淆或扭曲学术史真相;(丙)属于物理、心理现象或人的生活现象之研究,判断某种具体“声音—意识”机制说的对错与否得以音乐生活的事实真相为基准。
1934年王光祈《中国音乐史》说:“吾辈研究历史者,只问‘当时事实真相如何’,不管‘此项事实是否合理’。”[2]探索历史上的学说或事件之真相与探索历史上该学说或该事件是否合理确实是两回事,两者不能混同;假使在研究第二者也得首先真实、准确地把握或认识某学说或某事件之真相而不张冠李戴或指鹿为马。而在当今各种视角展开的《乐记》研究或阐释中,许多遗憾或谬误正是从对《乐记》基本概念或范畴无意有意的误读、误解开始的。
一、“声”是经听闻来感知的声响存在
史论界谈中国乐论,不少学者习惯从今语出发,望文生义地、想当然地往往把“乐”字理解为“快乐”的lè,把“音”字理解为“声”(即与“声”字等义),把“音乐”理解为使人lè的音——即所谓“乐音”或以“乐音”构成的音或乐,甚至有学术研究者据并非严谨的今口语用法而干脆将《乐记》的“音”释为与英文sound完全等义或似乎与audio同义的今人所谓“音响”[3],而未对两千多年前的语言及文献稍加严肃地推敲或思量。
尽管在“音心对映论”争鸣中,有论者已据原始文献的白文提醒《乐记》内“声、音、乐”三概念当有区别[3] (17、93、273、290),且该争鸣之外还有不少学者对“声、音、乐”范畴何区别作过现代探讨或解释[①],然而无论是否参与该场争鸣,所有论者对《乐记》“声、音、乐”概念的整体辨析都是不准确的,不是部分错误就是完全错误的。尤其对《乐记》“声、音”概念具体何差别、何关系的探讨可谓无一正确(无人诂得“音”字本义或初义),对《乐记》众多“乐”字的语义分析也未知其类及其要(无人诂得“乐”字本义及其系列衍生义),对《乐记》“比音而乐之”句因未谙小学或训诂学、未细琢上下文及细检经学家注疏,望文生义或方便法门地臆测揣摩,致解经越解越离谱。对《乐记》核心文辞、语句的不准确或错误理解,直接导致对两千多年前传写下来的《乐记》之思想学说或思想命题或思想体系的理解发生偏离或错误,甚至出现《礼记·经解》引《易》之谓“差若豪厘,缪以千里”的现象。
儒家经典《礼记·乐记》有云: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今本《乐记》诸篇的思想学说未必是纯粹出自一人一时之手,各篇间尤其后数篇间似无必然性的严密论证逻辑或论证体系,但《乐本篇》哲思性、学理性极强,开篇即论“音—心”并严格定义“声、音、乐”三大范畴。这里的“音”字,非泛指或等同于今天音乐学第一术语“音乐”(music),也不泛指或等同于今天所谓的“声响”(sound)[②],它不过指人的咏歌之发声而已;而“声”才有包罗万象的“声响”义,才是sound义。music之声只不过是在人听来悦耳的某系列性sound,今常将发自人喉嗓的该种sound称作“声乐”(vocal music,即song),将发自乐器的该种sound称作“器乐”,两者是依声源体来划分[③],此明确划分1907年已见诸萧友梅所著《音乐概说·总论》[4]。
“声”本写作“聲”,小篆作“”。回溯文字渊源,甲骨文“聲”作“”,又省作“”,省体见《甲骨文编》後1·7·10,正体见《甲骨文编》粹1225及《续甲骨文编》粹1225、新4778。“”字从殸从。何为“”?即聖(、)上符(下符当系人形),金文作、,此即“听(聽)”字[④];(听)显然为耳听口声或口声耳听之义,所指与听觉官能相关,故画出耳朵形。“殸”即今“磬”字上符,甲骨文“、、、、、、”皆表手拿枹这种槌状物()打击悬石貌(枹念fú,也称桴或槌,《左传》曰“右援枹而鼓”),是为击磬或所击之磬石或磬石被击之声[5],后别立“磬”字专指磬石,《说文》曰:“磬,乐石也。从石、殸,象悬虡之形。殳,击之也。古者母句氏作磬。”“殸+耳”为“”,另有“殸+言”的“”字,口发声之意,《说文》曰:“謦,欬也,从言殸聲。殸,籒文磬字。”
聲、殸、声三字关联密切,且“声”是“聲”的简化,(1)《说文》曰:“聲,音也。从耳,殸声。殸,籒文磬。”(2)《白虎通·礼乐》及《释名·释五声》曰:“声者,鸣也。”(3)《庄子·天运》谓“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4)汉蔡伯喈谓“通于耳者为声”(隋萧吉《五行大义·论杂配》引),(5)清严章福《说文校议议·音》谓“入于耳者谓之声”,(6)《论语·季氏》“听思聦(聪)”邢昺疏曰“耳闻为听”,(7)唐杜佑《通典》卷一百四十五曰“声应乎耳可以听知,容藏于心难以貌观”,(8)宋王应麟《玉海》卷一百零七曰“乐之在耳者为声而可以听知,在目者曰容,容藏于心难以貌观”,(9)宋陈旸《乐书》卷一百六十五曰“乐之在耳为声而可以听知,在目为容而不可以貌观”,(10)明黄佐《乐典》卷二十五曰“乐之在耳者声,在目者容,声應乎耳可以听知,容藏于心难以貌观”,此皆甚得“声”字要义。另如,(11)唐杨发《大音希声赋》谓“声本无形,感物而会生”,(12)唐吕温《乐出虚赋》谓“和而出者乐之情,虚而应者物之声,或洞尔以形受,乃泠然而韻生”,(13)嵇康《声无哀乐论》曰“夫声音,气之激者也”,(14)《声无哀乐论》又曰“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籥纳气而鸣邪”,(15)唐代《乐书要录》卷五谓“形动气徼,声所由出也,然则形气者声之源也。声有高下,分而为调……然声不虚立,因器乃见”,(16)唐佚名者《复乐策》曰“夫器者所以发声,声之邪正不系于器之今古也”(《古今图书集成》乐律典卷四十二),(17)南唐谭峭《化书》卷二谓“气动则声发,声发则气振”,(18)宋张载《正蒙》卷三谓“声音,形气相扎而成”,(20)明柯尚迁《周礼全经释原》卷六曰:“声所以鼓动天地之气……气触物而声出焉,虽天籁之自鸣,亦以物触之而成声,圣人以地产之物吹之鼓之搏之拊之而成声。”(21)明宋应星《论气·气声》曰:“受声者虚空是也,出声者噫气之风,人与禽兽昆虫之窍是也。”此皆已道破“声”的产生、传播之物理机制。
而对“声”的感知自然跟听觉官能有关联,此已为古人所通晓,乃至“名声”、“声誉”概念亦由听知之义引申出,故(1)《管子·宙合》曰“耳司听,听必须闻,闻审谓之聪”;(2)《管子·心术上》曰“耳目者视听之官也”;(3)《管子·心术上》又曰“耳目者所以闻见也”;(4)《墨子·经上》曰“闻,耳之聪也。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5)《荀子·性恶》曰“可以见之明不离目,可以听之聪不离耳”;(6)《国语·周语下》曰“耳之察龢也,在清浊之间……夫耳目,心之枢机也,故必听龢而视正”;(7)《吕氏春秋•安死》曰“以耳目所闻见”;(8)《史记》卷一百一十二曰“金石丝竹之声不绝于耳”;(9)《春秋繁露·为人者天》曰“衣服容貌者所以说目也,声音应对者所以说耳也”;(10)《春秋繁露•立元神》曰“声之不闻故莫得其响,不见其形故莫得其影”;(11)《淮南子•原道训》曰“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12)《说文》曰“聽,聆也,从耳、,任声”;(13)《说文》及《说文系传》曰“闻,知声也,从耳,门声”(有版本讹为“闻,知闻也”);(14)唐玄宗《孝经序》“朕闻上古其风朴略”邢昺疏曰“闻者目之不睹、耳之所传曰闻”;(15)《汉书·贾山传》“而令闻不忘”颜师古注曰“闻,谓声之闻也”;(16)《礼记·学记》“足以謏闻”孔颖达疏曰“闻,声闻也”;(17)《尚书·洪范》“四曰听”孔颖达疏曰“听是耳之所闻”;(18)唐《慧琳音义》卷一“听往”注引《考声》曰“听,以耳审声也”;(19)清王筠《说文句读》释“闻”曰“听者耳之官也,闻者心之官也,故《广雅》曰‘闻,智也’”;(20)清张文虎《舒艺室随笔》释“听”曰“凡出于我者皆谓之视,声发于彼而入我耳谓之听”;(21)近人林义光《文源》释“听”曰“出于口为声,入于耳为听”;(22)《左传·昭公二十一年》曰“故和(龢)声入于耳而藏于心,心億则乐”;(23)《左传》“以听之之谓礼”杜预注曰“听,谓常存于耳著于心,想闻其政令”;(24)《说文·聽》段注曰“凡目不能徧而耳所及者云听”。——显然“声”是凭借听觉官能以感知(sensation detected by the ear)的声响存在,但“音”字的初义却与“声”字显著不同,“声”和“音”不具有等同性、完全重叠性的语义。
然何谓“音”?今人一般把它视为与“声”同义,然“声—音”实是有别的,“音”的本义实不泛指声响,而是指特定的声响。考诸文字,“音”的字形字义实皆起源于“言”,本象人的口腔发言,象形而指事,然实指引声气地咏歌,进而又泛指一切好听之声(包括今谓“具有音乐性”的人声和器声),今义则可泛指一切声响(同“声”字,如sound义,譬如“噪音、音响”等词)。甲骨文、金文等文献里有“、、、、、、、、、”等字形,这些字形实皆从描画口舌状而来,其中“(口)”上端的笔画“”指舌,“”两侧加点表出声(或表口水)[⑤],属“指事”造字法。徐中舒《甲骨文字典》认为“告、言、舌”象铎腔及铎舌状(即象铃形),此则由此类字相关变体误认所致,不切;方述鑫云“古文字言、音、舌为一字,均象舌形”[6],云“象舌形”可,“为一字”则非。
二、“音”本指人的咏歌声(vocal music, singing, song)
“音”实来自“言”字,“言”来自“舌”字,“舌”来自“口”字,“舌”到“言”再到“音”是指事增笔画。检以《甲骨文字集释》、《甲骨文字诂林》、《古文字诂林》等所收文献,“舌、言”自然密切相关,字形亦近,但“音”与“舌、言”显著有别。甲骨文文献收“舌、言”但未收“音”字,周法高《金文诂林补》卷三云“甲骨文有言无音”,甚是(但周认为“言—音”初无别,当非,于字形不合)。“音”字系后起,“、、、、、、、、、”十字中前三字实为“舌”,中五字实为“言”,后二字即为金文“音”。“音”平钟作“”、王子钟作“”,侯马盟书作“”或“”,古鉨作“”,曾侯乙编钟作“、”。下面有四组文字,均是曾侯乙墓乐器上的文字,其中图1、图2是曾侯乙编钟上的“音”字,写法多样,但具有共同的字形要件(唯有一“音”字“口”部漏写“〇”或“│”);图3是曾侯乙编钟上的“变(弁)”字,其字形写作从“音”从“弁”[7];图4是曾侯乙墓乐器上铭文原始图,其“音”写作“”或“”,“变”写作“”[8]。曾侯乙墓其他青铜器上铭文“曾侯乙作持用冬(终)”其“作”字也写作从“音”从“乍”,如“、、、”等[9],当是墓主好音所特造。
“音”小篆作“”,“言”小篆作“”,音、言的不同是“口”内是否加了一笔,“音”的“”部即“言”,故清顾蔼吉《隶辨》卷六谓“与言同”,甚是。周法高《金文诂林补》卷三云:“音字的造字本义,係于言字下部的口字中附加一小横画,作为指事的标志,以别于言,而仍因言字以为声(言音古通用,详鄂君启节考释)。”按古文字规律及小学或文字学常识,正如“言”是由“舌”加“—”指事而得一样,“言”字“口”符内加“-”或“|”,这也属典型的指事构字法(《说文·音》谓“从言含一”),表强调口腔、口内的声气运动或运动的声气。再须注意,王子钟“”、古鉨“”等的“音”字写法其“口”符的腔体特征被显著化,此或非纯粹的无意之构形或纯粹的写法风格所致,而是“口”部内加一竖笔“|”或横笔“-”表口部声气正在腔内绵延婉转状,“”简直象枚琵琶小玩具,下部宛如琵琶的共鸣箱。
笔者以为“音”字虽有口有舌,但并不指舌也不指一般的言,而指跟口腔有关且须口腔优化性地运气发声,此即咏歌,这一点不仅在字形上可获得初步观感,而且尤能在该字字义上得到十足印证,《说文》云:(1)“舌,在口,所以言也、别味也。”(2)又云:“言,直言曰言,论难曰语……凡言之属皆从言。”(3)又云:“音,声也,生于心而有节于外谓之音……从言,含一。”(4)《毛诗序》云:“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5)魏嵇康《声无哀乐论》曰:“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杂而咏之,聚而听之。”(6)汉郑玄注《乐记》云:“宫商角徵羽杂比曰音,单出曰声。”(此杂比当指人声高低杂比)(7)南唐徐锴《说文系传》云:“五声宫商角徵羽自然有合音也,取五声而比之以成文曰音。”(此五声当亦指口声)(8)南朝皇侃注《乐记》云:“单声不足故杂变五音,使交错成文,乃谓为音也。”(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引)(9)南朝顾野王《玉篇》日本残卷注“音”字云:“直出于响曰声,以声相韻曰音。”(10)隋萧吉《五行大义》云:“独发者谓之声,合和者谓之音。”(11)唐孔颖达疏《乐记》云:“初发口单者谓之声,众声和合成章谓之音。”(12)又云:“声之清浊杂比成文谓之音。”(13)又云:“云杂比曰音者,谓宫商角徵羽清浊相杂和比谓之音。”(14)又云:“方谓文章,声既变转,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谓之音也。”(15)清代饶炯《说文部首订》云:“言义为一声之发,音则合众声以成文……训有节于外者,盖杂比之音……然则音之“从言含一”者,盖谓声之伦理有条不紊能合于道也。”故(16)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总结云:“(音、声)二字互训,盖统言之其义同,析言则自有别……言、音二字可以互通,然细考之亦实有辨。盖出于口谓之言,出于口而声有节奏或延绵不绝者则谓之音。故其字从言含‘一’,含‘一’者谓其声留于口低昂吟咏而未已也。”
可见“音”的确来源于“言”,是“言”字含“一”,其初义跟“言”有关,但字义却与“言”不同,非指一般的口言、口语,而是指“言”的吟咏而出,此即“謌”(歌)也。(1)嵇康《声无哀乐论》曰“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意即为言辞有韵成诗,声咏有韵成歌,此即古人所谓“诗—歌”或“歌—诗”。(2)《说文》称“生于心而有节于外”的口声为“音”,其意实近英文vocal music或singing或song,本质上是一种人声之tone,“节”并非指一般的说话节制,而是指voice或tone的引咏与调节,此正是指咏歌之声。(3)《尚书》“歌永言”孔疏曰“明训永为长也”。(4)《初学记》卷十五曰“永,长也,长言之也”,“咏”即口声永,咏即引声唱。(5)《乐记》曰“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6)颜师古注《汉书》卷三十曰“咏者永也,永,长也,哥[謌]所以长言之也”。(7)孔疏《郑风》曰“歌,谓引声长咏之”。(8)《说文系传》曰“歌者,长引其声以诵之也”。(9)刘熙《释名》曰“人声曰歌……以声吟咏有上下”。(10)《毛诗序》曰“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人的共鸣器官在胸腔、口腔等腔体,含喉舌的口腔部是发声音器官也是共鸣场所,故“音”古字的构形以及《说文》等释“音”实可互证,《乐记》定义“音”则更足证这一点。
《乐记》“比音而乐之”这句的“音”是专指咏歌或咏歌之声,实不能如李曙明所云“视为人与乐器共同发出的和鸣之音”[3](P6)。《乐记·乐本》强调:(1)“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2)“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3)《毛诗序》亦曰:“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这个“声”实是在指人的口声,故(4)《礼记》孔疏曰:“此声皆据人心感于物而口为声,知是人声也”[⑥],(5)孙希旦《礼记集解》曰“所以申首节言声之义,所谓声皆指人声而言也”。至于“方、文”则同义,其实就是“章”或“文章”的意思,(6)郑注曰“方犹文章也”,(7)《礼记·月令》曰“黼黻文章”,“文”或“章”或“文章”有华彩或良好形式之义。——有趣的是《说文》认为“章”也本与music有关,曰“乐竟为一章,从音从十”。曾侯乙墓一鏄有“章”字作“”,史颂簋作“”,颂鼎作“”,许说盖从形而来。“章”字初义来源目前还很不确证,但“章”有文采形式这一含义,故《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曰“发为五色,章为五声”,嵇康《声无哀乐论》则曰“章为五色,发为五音”,此“章”皆系形式表现的意思。从古字形和上引《说文》、《左传》语以观之,“章”与“音”有渊源的可能性较大,笔者现疑“音”之曲长而收竟或即“章”之造字初义,所谓“易氏曰乐所奏一竟为一成”(《古今图书集成》乐律典卷二),“音”指歌声进而可指乐曲,故“章”可指言也指乐,所谓“文章”、“乐章”等等。
《乐记》定义“音”时又强调:(1)“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2)“凡音者,生人心者也”,(3)“乐者,音之所由生也”。(4)《说苑·修文》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凡音生人心者也。”(5)《吕氏春秋·音初》亦曰:“凡音者,产乎人心者也,感于心则荡乎音。”(6)《史记·乐书》曰:“凡音由于人心,天之与人有似相通如景[影]之象形、响之应声。”此“音”字皆非泛指一切声响,也不含指或特指器乐,而是在专指人的咏歌之声,如此方称“音”由人心生、生于人心并称精神之“乐”乃人咏歌之声产生的直接源起[⑦]。故而,(7)徐锴《说文系传·通论》曰“声成文谓之音,人之音也……于文‘言’含‘一’为‘音’,‘言’者人之言也”,(8)孔颖达疏“变成方谓之音”曰“音则今之歌曲也”,(9)又疏郑注“单出曰声”曰“然则初发口单者谓之声,众声和合成章谓之音,金石干戚羽旄谓之乐,则声为初、音为总、乐为末也,所以唯举音者举中见上下矣”,(10)又疏“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曰“言众庶知歌曲之音”,(11)明郝敬《礼记通解》卷一三曰“本者,人心也,单出曰声。杂比曰音,人声为声,协律为音,声有应和婉转相应生变也,变而清浊高下成方也”,(12)清姜兆锡《礼记章义》卷七注“变成方谓之音”曰“声谓语言,音谓歌咏,不常之谓变,有定谓之方”,(13)清赵良(雨+澍)《读礼记》卷七注“变成方谓之音”曰:“似所谓音者乐也,此则指人之诗歌言之,诗本乐之本。”“音”指歌曲,于六朝时代阮籍、嵇康之乐论亦然,嵇康云“声无哀乐”而非云“音无哀乐”则“声”包括众声而“音”字则不能……此皆可佐证“音”字之本义是歌曲或歌唱类,与“音”从“言”字而来的指事字形完全切合。
三、“音”由咏歌声引申为“成方成文”之声
若说“音”指人成“文”的声即咏歌之声,则熟稔经史者不禁要问:《尚书·舜典》之“遏密八音”、“八音克谐”,《尚书·益稷》之“六律五声八音”,《周礼·大司乐》之“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⑧],其“八音”不是被汉唐注疏家注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吗?《周礼·大师》不是明说“五声”是宫商角徵羽,“八音”是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吗?《白虎通义》不是引《乐记》佚文曰“八音”为“土曰埙,竹曰管,皮曰鼓[皷],匏曰笙,丝曰弦,石曰磬,金曰钟,木曰柷敔”吗?尔说与之岂不有出入?
经史学中以八类乐器注“八音”固然有之,然此与笔者训“音”并无矛盾,因为“八音”这一概念并非实指八类乐器自身,不过是指八类乐器所奏之声而已。经学家以乐器种类名或乐器名注之实属指代用法(八音自然不能离八器),“八音”实则是instrumental music而非musical instruments,是指乐器之奏鸣及所鸣之声响的“成文”。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物理学卷将“八音”一词英译为eight sources of sound[10]似未悟“八音”本义及经学家注疏语,实莫若以“八种器材的发声/发音”之义来转译之为佳。嵇康《琴赋》云“八音之器、歌舞之象”,徐锴《说文系传·通论》释“八音”云“八器之声”,此亦证“八音”一词实本非指八类乐器本身,而指八类乐器的音或声。严章福《说文校议议·音》曰:“盖声音二字统言之不别,析言之入于耳者谓之声,声相同者谓之音,音即韻字。”严谓音是“声相同”并云“音即韻字”实误,“韻”今通作“韵”,古释为“和”、“均”之义,音、韻实皆有声成方成文之义:言辞有韵成诗,声咏有韵成歌,“韵”主要表现节律或节奏,有韵律是声成“方”或“文”的基本特征。
乐师操奏各类、各个乐器,自然它或它们的器件所生sound是“变成方”、“声成文”的,此声富有今所谓“音乐性”即可称之为“乐”或“乐曲”,是亦称“音”。(1)《左传·昭公二十一年》曰:“夫音,乐之舆也;而钟,音之器也……器以钟之,舆以行之。”郑玄注曰:“乐因音而行,音由器以发,省风俗,作乐以移之。钟,聚也,以器聚音,乐须音而行。”此“音”同于“八音”之用法,是指“成方/成文”的器鸣声,是歌声之义的引申义。(2)《老子》“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和(3)《荀子·荣辱》“目辨黑白美恶,耳辨音声清浊”中的“音”当为歌声或歌声引申的成方成文之声之义,与表一般器物声响的“声”对说;(4)《老子》“五音令人耳聋”、“大音希声”之“音”当类(5)《庄子·天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之“声”,指歌或歌声,“五音令人耳聋”、“五声乱耳使耳不聪”是道家典型的防止伤生害性的主张或见解,此即该两句同章处所谓的“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及“此五者皆生之害也”,“大音希声”也完全符合同章的“明道若昧、道隐无名”之道家幽玄思想与养生主张,符合《至乐》“至乐无乐、至誉无誉”、《人间世》“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之义,皆在谈声歌之类[⑨]。至于(6)《庄子·至乐》“所乐者,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声也”、(7)《庄子·至乐》“身不得安逸,口不得厚味,形不得美服,目不得好色,耳不得音声”、(8)《列子·杨朱》“耳之所欲闻者音声、目之所欲见者美色”中的“音声”一词当是偏正式构词,“音”作修饰词,乃歌声之义的引申义,所构词指和谐好听之声。——史籍中的“音声”一词其结构、语义或作偏正构词,或作并列构词,偏正构词是以“音”有和谐悦耳义来修饰“声”字;并列构词或“音”指歌声而“声”指一般器声(类似“音乐”、“歌乐”构词),或“音”指和谐性之声而“声”指一般声响。
儒家经学文献中称乐器所奏之声为“音”不过是利用了歌声之“音”其“成方/成文”即声响形式呈文采而悦耳这一语言指义特征而已,并无其他含义。故“音”由“成方/成文”的咏歌之声假借或扩衍到用来指称乐器之声,这显然是顺理成章的语文现象,并不突兀。如此,“音”的本义是指咏歌之声,广义是指在人所喜欢的“成文”之声响(含人口咏歌之声与器件播奏之声),故(1)《说文》以人之五声生自人心而有节于外释“音”,(2)又以“音”称八音之器(乐器)所奏之声曲为“音”,(3)宋陈旸《乐书》卷一百零六则总结曰“凡物动而有声,声变而有音”。《说文》、《乐书》的“音”,已衍为其义同于英文music或谓music之声了,可泛指今天所谓具有“音乐性”的一切声响存在。(4)西汉初贾谊《新书•六术》曰:“五声宫商角徵羽唱和相应而调和,调和而成理谓之音。”(5)唐代《乐书要录》卷五之《叙自古书传论声义》又录刘向《五经通义》佚文曰:“何谓声?何谓音?声也,人之本性也,情生于心而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宫商角徵羽,五声也……五声之散为文章谓之音也。”贾谊、刘向的定义实是古代经学中对“声—音”二概念之初义、本义尤其对“音”概念之初义、本义的精到总结与准确厘定(唱声节而有方、和而成文谓音,音本义即声歌)。(6)《乐书要录》曰“声者音之质,音者声之文”、“调和而成理谓之音”、“声成文谓之音”,“音”的此义在从“音”的汉字里亦可得到充分体现,譬如“韵、韻、韹、韾、響、韸、韼、韶、韺、頀”等字都跟声相调和有关,见《康熙字典》。
据清代武英殿本《十三经注疏》之《礼记·乐记》统计,今《乐记》11篇正文内共出现“声”字48次,共出现“音”字54次,其中两字联构之“声音”一词共出现5次。“声”字前加定语而双字明确构词者,《乐记》既有“民声”,也有“钟声、石声、磬声、丝声、竹声”等,这说明语言逻辑上《乐记》“声”字之内涵是sound,外延则当然包括人歌声和器鸣声等。但在54个“音”字处,未发现任何于“音”字前加乐器名或一般器物名以构名词的现象,检儒家十三经笔者亦暂未发现此种现象,《左传》仅有的两例“鼓音”字样实是动宾结构,非指名词“鼓声”,乃如“鼓琴”、“鼓乐”[⑩]表示奏出“八音”之“音”。在如今的语文习惯里,我们依然不用“风音、涛音、笑音、鼾音、掌音、橹音、哨音、响音、锣音、枪音、炮音、桨音、车音、水音、脚步音、马达音……”这类构词,看或用都显得非常别扭,而将其“音”字置换为“声”字反倒普遍和令人感到畅然舒适。这就逆向性、反证性地昭示:在汉语言体系中,“音”的本义是指人的发声(song),广义是指悦耳成文之声,而非泛指听觉意义上的所有物理声响(sound);今“噪音”之词实当正名为“噪声”方是,“音”本指听觉上不噪之悦耳声,此“音”何噪之有?!
“声”是比“音”更大的范畴,故(1)《乐记》说“声成文谓之音”,(2)嵇康说“言比成诗,声比成音”,(3)《说文》说“音,声也,生于心而有节于外谓之音”。但《说文》又以“音”字不加定语或修饰地训“声”,这是不合适的。在本义上或古代常义上,音属于声但声不属于音,两个语言概念不能打等号,内涵上“音”≠“声”且“音”<“声”,即非“音”≥“声”乃“声”>“音”。(4)汉班固《白虎通义·礼乐》曰:“声音者何?谓声者鸣也,闻其声即知其所生;音者饮也,言其刚柔清浊和而相饮也。”其以“饮”训“音”,固然是古人刻意以同音或同韵字作训诂所出的治学牵强(《释名》音训尤甚,牵强极多),但“刚柔清浊和而相饮”的述义却完整道出了“音”字涵义,即声之“成文”或“有节”;“声”训“鸣”,指鸣声,指物体震动之声响,此则系相当高明、准确的音训定义。故《白虎通义》谓“声”指鸣声,“音”指“刚柔清浊相和”的鸣声,这完全符合“声—音”的字源及《乐记》、《说文》等的界定,与《乐书要录》所录刘向《五经通义》的定义实亦一致。(5)《乐书要录》卷五之《乐谱》又曰:“声者,音之质;音者,声之文;非质无以成文,非文无以成乐。”这实准确道出“音”指成文之声而“声”指声响存在这一乐论原理,亦可见笔者所训定的两字古义、两字语义差别在学术体系上至少一直延续到唐时都是非常清晰,为学者所共识或习惯用法,不存在如当今学者混淆或错乱“声—音”范畴与不识“音”范畴的现象——导致“音”范畴丰富而特定的思想语义已流失或篡改,甚至可谓语义已面目全非。另外,(6)陈旸《乐书》谓“凡物动而有声,声变而有音”,这甚至可说明虽然宋代或许未明“音”的初义是歌唱之声曲,但“音”范畴指称特定声响为“音”的实质是变声成文成章谓音这于宋代乐论当是明了的。(7)清载武《乐律明真解义》曰:“一发即止谓之响,凡物涨缩击磨皆能生响。数声相连谓之声……一声而有悠悠之意谓音,天下之物有声者不能皆有音……又如钟磬之边厚薄不匀亦只有声而无音。”有响有声不等于就是“音”,载武甚得“音”义之本。
当然,“音”字在古代也并非全部指“成文”之声,“音”字也存在指称一般声响的用法,指一般器物之所发声,未必都指声响属“音乐”类或达到“音乐”类的状态,如当今常用“音”字来指一般声响一样。古文献中这种用法亦非罕见,譬如《庄子》的“鸡狗之音相闻”(《胠箧》)、“闻人足音跫然而喜矣”(《徐无鬼》)等,其“音”字就已是泛指,是“声”字之义;这种用法还见其他古文献,笔者兹不详引。语言发展到如今,“音”字已几乎等同于“声”字之义,譬如“音波、音高、音量、音速、音频、音像、音障”等词实跟“音”字的本义(歌唱、歌咏)无关,而只是“声”字之义——以“声”字代替这些词语中的“音”字并不突兀,甚至更为准确恰切些。尽管“音”字今多已衍为“声”义,但古文献尤古乐论中的“声—音”二字往往有差异:“声”本为器声但后可指器声也可指人声,可指人与器的成文悦耳声也可指人与器的非成文悦耳声;“音”本为成文之歌声,但后可指歌声也可指乐器声(成文悦耳之声),后又可指非成文之声或泛指一切声。今不能见该两字即一概视为等同或混同,需关注其本义及流变义。
以笔者之见,《乐记》11篇54个“音”字中,除末篇《魏文侯篇》(按刘向著录的最古篇次)子夏说及的“德音”、“溺音”两词似包含乐器之声外(即泛指成文之声,类似music义),其余《乐记》里“音”字皆指人咏歌之声而不包含其他声,如以下这些《乐记》词句里的“音”字实皆专指人的咏歌声(不等同或泛指sound、audio或music):治世之音;乱世之音;亡国之音;郑卫之音;桑间濮上之音;知声而不知音;知音而不知乐;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志微噍杀之音;啴谐慢易繁文简节之音;粗厉猛起奋末广贲之音;廉直劲正庄诚之音;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流辟邪散狄成涤滥之音;郑音;宋音;卫音;齐音;武音;商之音;齐之音……
《宾牟贾篇》、《师乙篇》、《魏文侯篇》三篇在刘向本《乐记》前11篇里分别列第9、10、11篇次,三篇属于叙事体,与前面8篇直接陈议体不属一类,故《魏文侯篇》里的“德音”、“溺音”概念可能包含乐器之声而不专指歌声也是完全可能,且此证说明《汉书·艺文志》“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的记述不谬。《乐记》里《宾牟贾篇》、《师乙篇》、《魏文侯篇》尤其《魏文侯篇》或正是河间献王与毛生等共采“诸子言乐事者”而编入《乐记》的,故今《乐记》诸篇里唯《魏文侯篇》内的“音”字有其他篇内的“音”字所不具有的更广泛的含义也属完全正常。
四、古代的音乐以歌声为主而非以器乐为主
《乐记》的主体述“音”时其“音”字是指咏歌之声或谓指人的声歌、歌曲、歌声、唱声,这除了文字渊源可察、可证外,本质上是《乐记》所记述的古人音乐生活方式所奠定的,《乐记》谈music主要是谈singing、song完全合理,完全是有生活依据、事实依据或生活渊源、事实渊源的。因为在古代尤其是远古时代,中西方的music形态皆以“音”(人歌)为主而非以“乐”(器鸣)为主,今人所谓的“器乐”作为独立的music形态还没有完全独立发展起来,“器乐”仅是“歌”的配角[11]。音乐的起源上音即歌要远远早于乐,乐尤其是以专门制作的乐器来演奏乐声与人类的生活历史相比已是相当晚的现象了;有专门的乐器后,其初期、早期亦是以配歌舞为主而不是以独立奏乐为主,用乐或用乐器多系配角性的。
《周礼》曰:“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大祭祀,帅瞽登歌,令奏击拊,下管播乐器,令奏鼓朄。大飨,亦如之。”又曰:“小师掌教鼓鼗柷敔埙箫管弦歌,大祭祀,登歌击拊,下管击应鼓,彻歌。大飨,亦如之。”这显然是以歌为主、以奏为辅的音乐活动形态,故《白虎通义·礼乐》曰“乐所以必歌”,《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曰“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左传•庄公二十年》曰“歌舞不倦,乐祸也”。陈旸《乐书》卷十五曰:“歌为乐之端,舞为乐之成,《书》谓琴瑟以咏其歌也,《语》谓乐则韶舞,其舞也,始歌终舞,其乐之序欤。”传世的《诗经》文本,其实就是商周时代的弦歌、咏歌的唱辞残遗而已,“古人律其辞之谓诗,声其诗之谓歌”[11],故原抄本顾炎武《日知录》卷六曰“诗三百篇皆可以被之音而为之乐”(此“音”指八音之音,被音指配乐)[12],清代汪绂《乐经或问·发凡》曰“《诗》即乐之章,三百篇莫非乐也”,此亦可证商周时古人唱、歌之发达(舞亦相当发达)。宋代郑樵《通志总序》曰:“三百篇之诗,尽在声歌。”又曰:“乐以诗为本,诗以声为用,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郑樵的意思是说《诗》三百篇主要是声歌[12],乐在歌,歌在声(唱鸣),歌于风土、朝廷、宗庙者称风、雅、颂,“风土之音、朝廷之音、宗庙之音”的“音”字即指歌。古人的音乐生活以“音”(歌)为主在其他一些生活史料上亦得到普遍印证,如清李调元《南越笔记》卷十二云:“东西两粤皆尚歌,而西粤土司中尤盛……婚之日,歌声振於林木矣。”此既反映了当时边远地区的性遗风,也反映了歌为主的一种古老的音乐生活样式。徐珂《清稗类钞•音乐》有“粤人好歌”、“番人善歌”、“俍人善歌”、“僮人善歌”、“蛮女善歌”诸条,皆述边远地区的尚歌情况。
古代的音乐(music)艺术是以“音”(歌)为主而非以“乐”(奏)为主,“乐”(奏)的繁荣是近代以来之事。(1)格罗塞《艺术的起源》说:“人类最初的乐器,无疑是嗓声(voice)[13]。在文化的最低阶段里,很明显,声乐比器乐流行得多。”[13](2)王光祈《中国音乐史》说:“盖人类音乐进化,在理当系歌唱早于演奏。演奏必先有器;歌唱则只用天生之喉咙,为大部分禽兽所优为之者也。”(3)王光祈《中国音乐史》又说:“盖唱歌所用喉头,跳舞所用手足,皆为人身所具有,不必外求;世界上一切未开化民族,无不优为者也。《诗序》所谓‘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二语,确可以说明‘乐舞产生’之原因。”[14](4)朗多尔米《西方音乐史》说:“器乐,就今天我们所理解的意义来讲,在中世纪几乎不存在……只是自十六世纪起器乐与声乐才开始明显地区别开来。”[15](5)张洪岛《欧洲音乐史》说:“直到十六世纪,还有些音乐作品上注着‘可唱可奏’的字样,证明在当时声乐和器乐之间还没有完全划分界限。器乐依附声乐的情况,阻碍着器乐自身的独立发展。”[16](6)王沛纶指出基督纪年1600年前歌为盛,1750年后乐为盛,之间150年是相持与突破阶段[17]。(7)杨荫浏说:“从历史上看,声乐的发展,曾既是器乐发展的先导,又是器乐发展的基础。历史上有无数器乐作品是从先有的声乐作品上加工改编而来;有不少乐器种类曾通过为声乐服务的漫长过程而后逐渐脱离了声乐,形成其独特的器乐体系。”[18](8)西方的“旋律”概念源于歌唱而非乐曲,达尔豪斯对“旋律”这词语的历史考察也反映了歌唱在欧洲古人音乐生活中的主导性地位:“旋律(Melodie)这一词汇源于希腊语(μελωδια),是由μελοξ(曲、曲调)和ωδη(歌、歌唱)两部分组成。在希腊语中,由该词的词干μελ构成了一大批词汇。在古典时期和古希腊文化时期,由此构成的词汇就有:歌唱、歌咏、属于歌咏的、歌唱者、歌曲的写作、歌曲的写作者、配歌、配歌者、写歌、歌曲创作者、歌曲创作艺术、歌曲创作的、唱歌、唱歌人、歌唱的、歌谣、歌唱法、可歌唱的等等,也还有另外一些名词和形容词。”[19]
这的确应是音乐史常识:近代化之前,欧洲音乐是以歌唱为主,琉特、风琴等流行乐器也是为歌唱服务,故(9)蒋一民云:“18世纪是欧洲音乐史的一个转折点,音乐从声乐形态向器乐形态转变,音乐创作从声乐思维向器乐思维转变。”[20]近代之前music形态以“音”(歌)为主而非以“乐”为主,这一欧洲音乐发展特征同样适合于东亚,适合于中国,故(10)有论者于1919年云:“中国音乐可分为两部分,一为‘声乐’,如歌唱之类……二为‘器乐’,如打击吹之乐……西洋的音乐亦有声乐、器乐两种,声乐是先器乐发达。”[21](11)《淮南子·缪称训》曰:“歌之修其音也,音之不足于其美者也,金石絲竹助而奏之,犹未足以至于极也。”(12)《晋书》卷二十三曰:“始皆徒歌,既而被之管弦。”(13)《乐府诗集》卷四十四曰:“其始皆徒歌,既而被之管弦。”这些古籍言语反映了“歌”为先、为主的历史事实,而《乐记》“比音而乐之”句无非是对古老音乐生活以歌为主的一种真实反映,一种理论概括。古人所谓“诗歌”重心亦在“歌”,“诗”不过是“歌”的唱词而已(唱辞须有韵,诗的基本特征也是有韵),只是后来不唱才独立成纯粹的诗,或者又后来诗的创作也非因歌而只作为一般韵文[14],也即由音乐作品演化为文学作品,由音乐体裁演化为文学体裁。
古文献常以“音”指“歌”,于经史文献然,于其他文献亦然,而这恰是古代的music以歌为主而非以器乐为主的一种真实反映。(14)譬如宋元明清时中国戏曲的繁荣实是“歌”的繁荣,是以“唱”为主的乐文化形态之繁荣。(15)而某种地方戏剧或传奇常被称“××腔”,此“腔”即是“音”,“音”即跟“言”有关的歌[謌]。(16)“南音”最初称“音”主要是指歌,非指“八音”之音,“南音”的词汇源头《左传》“操南音”、《吕氏春秋》“始作为南音”即是指人歌唱(“南曲”的“曲”也本指歌)[15],故《吕氏春秋·音初》述东南西北某某歌为东南西北四音之始。《文心雕龙·乐府》则曰:“至于涂山歌于候人,始为南音;有娀谣乎飞燕,始为北声;夏甲叹于东阳,东音以发;殷整思于西河,西音以兴:音声推移,亦不一概矣。”
《楚辞》、《吕氏春秋》、《战国策》等较早使用“音乐”一词,此词并非是偏正结构表由“乐音”构成的“乐”(音之乐),词中两字也并非是同义反复,而是前字指人歌声,后字指器奏声,乃是同类字并列式合构组词所得之名词。自从《史记》、《汉书》、《后汉书》、《汉纪》、《东观汉纪》起,史籍中就多见“音乐”这词,《隋书》、《旧唐书》专列“音乐志”。“音乐”又常被称作“歌乐”[16],其中歌是最重要的,故《礼记·郊特牲》曰“……奠酬而工升歌,发德也。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贵人声也”,陈旸《乐书》卷一百五十四曰“乐以人声为主,故合乐亦谓之歌乐”,《乐书》卷一百六十一又曰“古有声歌未尝不贵人声而贱物器”,唐段安节《乐府杂录》曰“歌者乐之声也,故丝不如竹,竹不如肉,迵居诸乐之上”,陶渊明《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曰“又问听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答曰渐近自然”。“歌乐”指歌唱和奏器,既可作名词(所歌所奏之声)也可作动词(歌行为奏行为);“音乐”只作名词,因“音”字似从不作动词用,故并列构词之“音乐”不作动词。
今人对“音乐”一词的普遍误会或曲解,在清末民初译介西方音乐学说以建立现代中国的汉语音乐学概念体系时就埋伏了,譬如德国莱比锡大学博士(1916)、上海音乐学院创办者萧友梅在1917年《音乐概说·总论》中设定的概念体系有“物体—震动—音—人声—器音—乐音—噪音—音乐—声乐—器乐”等,其实这可见萧友梅并未明白汉语“音”、“音乐”之实义。按汉语实义及中国概念传统,物体震动所生声响皆是“声”(声本字“聲”从击从听状),咏歌性的口声谓“音”(从言字),乐器悦耳性震鸣声谓“乐”且可借称为“音”(如歌声一样之悦耳成章)。“音”就是“非噪声”,声有“音声”与“非音声”(噪声)之别,“音声”中人歌谓“音”,器奏谓“乐”;“乐”可称“音”,“音”不可称“乐”,所歌所奏固可合并称“音乐”或只称“音”;一般的声称声不称音,广泛的声可称声响,音乐性的声可称音响,广泛研究声现象谓声学,音乐性研究声现象可谓音学。总之,音乐性的方称“×音”或“音×”,非音乐性的不当称“音”,且“音”之广义从言之咏唱成文悦耳而衍。
汉字“乐”是来自铃鼓尤其是建鼓,故有乐器、奏乐、乐曲以及鼓统率下的歌奏舞行为统称为“乐”等义[22]。在非统称歌奏舞行为的“乐”概念里,作为声响现象,歌不能称为乐,乐却可以称为音,此所谓“八音”之音;古来“音乐”一词不是指“××之乐”或“乐音之乐”,而实是在合称又分称“歌”与“乐”而已。譬如“音乐系”、“音乐专业”、“音乐学院”顾名思义主要是围绕音科(唱科)和乐科(奏科)来建立或运作的,主要是传授和研究音艺、乐艺及音学、乐学的。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艺术工作者、艺术理论工作者尽管每每接触音乐或谈音乐,但已不解汉语“音乐”一词的实义与词源,尤不解“音”字的实义及源流,相关含糊、误解、讹传等普遍,殊为可惜。
(跋:本文系笔者《释“樂”》系列考论之一,系列考论有《“音”字形、字义综考》、《“樂”字形、字义综考》、《“音乐”、“歌乐”、“乐舞”、“舞蹈”源流考》、《〈乐记〉精神“乐”三种含义辨证》、《〈乐记〉“声心交感论”辨原》、《〈乐记〉主体出自荀子后学综考》、《“和”(咊)、“龢”、“盉”字形、字义综考》、《声情无系——嵇康乐论的玄学之谬》、《中国早期乐论中的本体观思维及道家渊源》、《中国乐论的声容主题与学说体系》、《建鼓乐的乐器、乐制源流考》、《建木、建鼓、乐活动与远古人的天神观念系统》、《声气清浊与阴阳往复——中国古代律学及律历融通观的天道论基础》等。)
【参考文献】
※ 文中凡征引古籍未注详细版本者皆据四库、续四库、丛书集成初编等并正文内写书名与篇卷名,不再详注。
[1] 武文华,张鹏远.“音心对映论争鸣专题笔会”综述[EB/0L].(2008-06-11)[2008-10-12].中国音乐学网:http://musicology.cn/papers/papers_3115_4.html.
[2] 王光祈.中国音乐史(上册)[M].上海:中华书局,1934:63.
[3] 韩锺恩,李槐子主编.“音心对映论”争鸣与研究[Z].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8:14,11,3.
[4] 萧友梅.萧友梅全集(第一卷)[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1.
[5] 李纯一.中国上古出土乐器综论[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30.
[6] 方述鑫等.甲骨金文字典[Z].成都:巴蜀书社,1993:199.
[7] 崔宪.曾侯乙编钟钟铭校释及其律学研究[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274-322.
[8] 谭维四.乐宫之王[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2:100-102.
[9] 湖北省博物馆.曾侯乙墓[Z].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191-249.
[10] 戴念祖.中国声学史[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50.
[11] 陈仲子.音乐与诗歌之关系[J].音乐杂志,1920,(2).
[12] 顾炎武.原抄本顾亭林日知录[M].台北:明伦出版社,1971:136-137.
[13] (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M].蔡慕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217.
[14] 王光祈.中国音乐史(下册)[M].上海:中华书局,1934:2,91.
[15] (法)保罗·朗多尔米.西方音乐史[M].朱少坤等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9:22.
[16] 张洪岛主编.欧洲音乐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34.
[17] 王沛纶.音乐辞典[Z].香港:文艺书屋,1968,503.
[18] 杨荫浏等.语言音乐学初探 [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90.
[19] 金经言.多声的世界[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385.
[20] 蒋一民.音乐美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
[21] 孙时.音乐与教育[J].云南教育杂志,1919,(7).
[22] 林桂榛,王虹霞..“樂”字形、字义综考——《释“樂”》系列考论之二[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2014,(3).
【注释】
[①] 譬如:林济庄《“声”“音”“乐”浅辨》(1982)、诸灵修《“音”“声”辨——〈老子〉“音声相和”解商榷》(1986)、王镇庚《声成文谓之音》(1988)、徐浩《从“声”“音”“乐”的训释谈“大音希声”等语》(1997)、田耀农《“音”、“声”之辨》(1997)、叶明春《与田耀农先生商榷〈“音”、“声”之辨〉》(1998)、王晔《浅释“音”“声”》(1999)、王小盾《中国音乐学史上的“乐”“音”“声”三分》(2001)、刘伟生《〈礼记•乐记〉“声”、“音”、“乐”辨》(2002)、田宇等《声、音、乐的递进——读〈乐记〉》(2003)、宋瑾《从知声、知音到知乐》(2005)、杨赛《中国音乐美学范畴研究论纲》(2007)、方建军《声、音、乐及其思想技术涵义》(2008)、梅洪琼《浅析〈乐记〉之声、音、乐》(2008)、覃觅《声、音、乐、响辨析》(2008)、王晓静《“声”、“音”、“乐”——先秦文献中的音乐思想考察》(2013)等论文及专著方面王克芬1989年版《中国舞蹈发展史》第80页、于弢1999年版《中国古钟史话》第21-24页、蔡仲德1990/2004年版《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第225-232/270-278页、蔡仲德1995/2003年版《中国音乐美学史》第340-342/346-348页、杜亚雄1995年版《中国民族基本乐理》第11-12页、孙星群1997年版《音乐美学之始祖:〈乐记〉与〈诗学〉》第29-31页、范欣生2002年版《音乐疗法》第4-5页、杜亚雄2004年版《中国传统乐理教程》第18-19页、童忠良等2004年版《中国传统乐学》第4-5页、刘蓝2006版《诸子论音乐——中国音乐美学名著导读》第170-173页等谈“声—音—乐”范畴,再如丁熙翰等1984年版《同义词辨识手册》第314页、戴念祖1994年版《中国声学史》第1-3页、杜亚雄1995年版《中国民族基本乐理》第6-8页及“前言”第2页、韩宝强2003年版《音的历程——现代音乐声学导论》第5-6页、杜亚雄2004年版《中国传统乐理教程》第11-12页及“前言”第3页、陈应时2004年版《中国乐律学探微——陈应时音乐文集》第18-19页、杜亚雄等2007年版《中国乐理》第73-75页释“声”、“音”两概念等。另外,1983年版《辞源》“音”条,1989年版《辞海》“音”条,1992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赵沨、赵宋光所撰“音乐”条,1998年版《音乐百科词典》缪天瑞所撰“音乐”词条及韩宝强所撰“音”词条,1984、1985年版《中国音乐词典》“音乐”条,其对“音”、“音—乐”或“声—音”字义异同或词义来源的叙述皆有讹误,实皆未明“音”字的本义及“音”字类music义系如何衍化而得。
[②] 本文不使用“音/音响”概念来指称sound,而只用“声/声响”概念指称sound。以“音∕音响”对译sound或指称sound实有不当,因为“音”的本意是咏歌之声,引申义为“成方成文”之声;先秦至汉魏甚至唐宋时学术上“音”不概指所有声响,而是类似vocal music义或作为引申义的music义,详见正文训“音”字尤第三部分训“音”字的引申义。另外,“响”字今有如同“声”字之义,然“响”(響)的本义是声尤人声的回响或回响的声,如《切韵》“响,应也”、《玉篇》“响,应声也”、《考声》“响者,声之应也”、《慧琳音义》“响者,应声也,高崖大屋声往迴应谓之响”、《素问》“鼓之应桴,响之应声”、《素问》“和之者若响,随之者若影”、《灵枢经》“若鼓之应桴,响之应声,影之似形”、《灵枢经》“夫色脉与尺之相应也,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荀子》“譬之犹响之应声,影之像形也”、《管子》“若影之象形,响之应声也”、《管子》“如响之应声也,如影之随形也”、《淮南子》“如响之应声,影之象形”、《庄子》“若形之于影,声之于响”、《说苑》“响之应声,影之像形”、《说苑》“如影之随形,响之效声者也”、《楚辞》“入景[影]响之无应兮”、《文子》“如响之应声,影之像形”、《文子》“天之道其犹响之报声也”、《太玄》“动于响影”司马光集注曰“响,应声也”、《史记·乐书》“如景[影]之象形,响之应声”、《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其应我若响之应声”、《后汉书·律历志》“天效以景[影],地效以响”、《汉纪》“影之象形,响之应声”、《盐铁论》“若影之隨形,响之于声”、《三国志》“犹影之在形,响之在声也”、《新书》“犹响之应声也”、《说文系传》曰“响之附声如影之箸形”、《鹖冠子》“未闻音出而响过其声者也”、《潜夫论》“此随声逐响之过也”等,清载武《乐律明真解义》又曰:“一发即止谓之响,凡物之张缩击磨皆能生响。数声相连谓之声,又暂者为响,久者为声。”——本文使用“声响”一词或“响”字并视之同于“声”字之义,属暂且借用“响”字在现代口语中的动词、名词义,望读者万勿误会笔者已混淆“声—响”二字之本义。正文及此注,笔者已将“声—音—响”三字本义及衍生义系如何衍生逐一诂原澄清。
[③] 其他动物是否存在“声乐”或“歌唱”当另论,《乐记》认为禽兽动物“知声而不知音”,若指它们不懂人的“音”(歌),或大体不误;若指动物不懂歌唱或动物的歌唱无感情等,或谬。
[④]“听”本写作“聽”或“聼”,系由“+悳”而构,表以耳感得声音而知于心之义。“悳”即“德”本字,金文悳作、,上从目下从心,本指心有天神、心敬天神,后泛指于心有得,如德性、德行、道德等;甲骨文“得”作“/”(得字右部),表以手取贝状,获得财物之义。《乐记》“德者得也”即指人心有得之义,精神上积得成德。
[⑤] 舌头符号上之横线表指事,该横线变曲线是形衍。清代顾蔼吉《隶辨》卷六曰:“徐铉云言中画不当上曲,李斯刻石如此,则字形茂美,人皆效之。”然清代许梿《读说文记》否定出自李斯,认为该曲画早于李斯,甚是。
[⑥] 就《乐记》哀乐喜怒敬爱六情与六声的关系论,郑注曰“言人声在所见非有常也”,孔疏驳皇侃《礼记义疏》谓六声为“乐声”,曰“此声皆据人心感于物而口为声,知是人声也,故郑注云言人声在所见”,宋魏了翁《礼记要义》卷十九赞同孔疏并引之,甚是。
[⑦] 此《礼记•乐记》、《史记•乐书》、《说苑•修文》所谓“乐者音之所由生也”、“乐者心之动也”及《荀子•乐论》、《礼记•乐记》、《史记•乐书》所谓“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此精神“乐”非今之所谓欢喜快乐义,详见笔者《“樂”字形、字义综考》、《〈乐记〉精神“乐”三种含义辨证》等。
[⑧]《白虎通》言“声五音八”,《尚书》、《周礼》、《史记》、《汉书》、《说文》、《白虎通》、《抱朴子》等言“五声八音”,《左传》则有“七音八风”、“七音六律”字样。七音系五音加变宫变徵,五音即五声。五声/五音之分实源于人声高低,最初从人声来说而非从乐器声来说。刘勰《文心雕龙》曰:“夫音律所始本于人声者也,声含宫商,肇自血气,先王因之以制乐歌,故知器写人声,声非学器者也。”孔疏《毛诗序》曰:“原夫作乐之始,乐写人音,人音有小大高下之殊,乐器有宫徵商羽之异,依人音而制乐,乐器以写人是乐本效人,非人效乐。”王灼《碧鸡漫志》卷一曰:“古人初不定声律,因所感发为歌而声律从之,唐虞禅代以来是也。”刘濂《乐经元义》卷一曰:“乐声效歌,非人歌效乐……古人制五音必本之人声,又必以中原之人为准。”李文察《李氏乐书六种•礼部覆题》曰“八音律吕宜皆以人声为度”,李文利《大乐律吕元声》卷一曰“五音原于天而生于人”,毛奇龄《皇言定声录》卷一曰“乐始于歌而定于声,声者五声也”,毛奇龄《竟山乐录》卷一又曰“乐以声为主,乐之声以人声为主,声以调为准,声之调以宫为准”。另,朗多尔米《西方音乐史》说:“中国人最初的音阶和凯尔特、日本人、希腊人以及波利尼西亚,或许是所有民族的最初的音阶,都只由五个音构成。”(人民音乐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五分声音是人类从人声出发而得,人声跟语言有关,跟人体生理构造有关,人类的发声、听声之生理构造实属同类但又有种属及个体差异,生理构造是人发五声、听五声这种官能的材质基础。乐器声之分则是分律的问题,分律与分声是两个发展路径,笔者《分声与分律——古代中国音与乐的声律路径及数术配置》将详论。
[⑨] 此与当时的音乐艺术以歌为主的历史真相相符,见本文正文第四部分详述古代音乐以“音”为主。
[⑩]“鼓”作名词当写作“皷”或“壴”,因“鼓”造字实击打鼓身状,清顾蔼吉《隶辨》卷六论及。清顾蔼吉(顾南原)《隶辨》卷六曰:“《广韵》引《说文》作‘皷’,从皮。今本《说文》作‘’,从。《说文》云‘鼓,郭也,春分之音,万物郭皮甲而出,故谓之鼓’。既曰郭皮甲而出,则字当从皮。《颜氏家训》乃以‘鼓外设皮为世俗书’,恐未必然也。《说文》又云‘从支,象其手击之’,而击鼔之鼔从攴,别见攴部。鍾鼓之鼓不当又取击义,此注疑非许氏之书偏旁字原,因变从则又疑《说文》而自为臆说也。”“鼓”作动词用古来极普遍,《说文》曰“从壴,支,象其手击之也”,“支”同“攴”,即“”符,执木枹击皷状,如“敲”;左部的“壴”即甲骨文、与金文、、,其(或下再加一横)与(殸)之同,表示悬乐器的簨,簨又称栒或筍,植木为簴,横木为簨。《说文》段注释“”曰“从屮者,与、、同意,谓杠首之上见者”,又注《说文·壴》曰“豆者豎也,豎者堅立也,豆有骹(脚)而直立……壴亦从豆,屮者上见之状也”。然壴、豈当系两字,豈即、、、,以手击坐鼓状,而壴系悬鼓状。
[11] 今常用的“声乐”、“器乐”两词造词本有误,当正名为“人音”、“器音”方佳。“乐”狭义就是乐器奏鸣及所鸣之乐声,此义自然不含人之歌声而只指乐器类器声;若以“乐”字最大范畴义来名歌声、器声而列称为“乐”,则当另有“舞乐”或“容乐”一词与“声乐”、“器乐”并称方是。荀子《乐论》中“声乐”一词则非专指歌声,而是通指声响之“乐”;舞容之乐称“舞乐”,或亦顺理而成章。
[12] 今《诗经•小雅》有六题存题无辞,注家谓本无辞而为乐曲名。或原辞亡,或原确为乐名,盖皆非诗矣,宋代郑樵即认为是本无辞的乐名。郑樵《通志总序》曰:“古者丝竹有谱无辞,所以六笙但存其名,序诗之人不知此理,谓之有其义而亡其辞,良由汉立齐(辕公)、鲁(中公)、韩(韩婴)、毛(毛苌)四家博士各以义言诗,遂使声歌之道日微。至后汉之末诗三百仅能《鹿鸣》、《驺虞》、《伐檀》、《文王》四篇之声而已,太和末又失其三,至于晋室《鹿鸣》一篇又无传,自《鹿鸣》不传,后世不复闻诗。”
[13] “乐器”不含“嗓声”,此句有语病,未知是原作者表述有误还是中译者未细审原词而翻译不当。
[14] 班固《两都赋序》云:“赋者古诗之流也。”《艺文志》云:“传曰不歌而诵谓之赋,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
[15] 福建南音、南曲其名称渊源有自,见王耀华、刘春曙《福建南音初探》第1-5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孙星群《千古绝唱——福建南音探究》第5-7页(海峡文艺出版社,1996年)。但该两书作者皆未明“南音”、“南曲”两词的“音”与“曲”本指歌唱或歌曲。“曲”是屈折起伏义,或指歌,或指乐,如“歌曲”指人歌声,“乐曲”指乐器声。许之衡(守白)云:“古之歌即曲也,《尔雅》曰:‘声比于琴瑟曰歌,独歌曰谣。’独歌谓无丝竹和之,声比于琴瑟,则应絃合节,一如今之唱曲矣。”(华连圃《戏曲丛谭》第2页引,商务印书馆,1937年)1984年版《中国音乐词典》认为《汉书•艺文志》所录《河南周歌声曲折》、《周谣歌诗声曲折》之“声曲折”为乐谱式曲调记录,林济庄《声曲折考略》一文(《齐鲁艺苑》1983年增刊第1期)与《中国音乐词典》看法同。——疑“声曲折”依然指歌且所录主要为歌词,《艺文志》谓删自刘歆《诗赋略》等并云“右歌诗二十八家,三百一十四篇”即根本证据。该两种“声曲折”书或是歌诗文本的别本或别名,非今所谓歌谱;歌有声有辞,歌辞或所歌所咏之言语即诗,诗之唱或咏即歌,此即“歌诗”之谓也。周武彦《“声曲折”释义》(《音乐探索》2003年第4期)认为“声曲折”本义为汉代歌诗“音韵吟咏谱”,引义为汉代歌诗“歌唱旋律谱”,该文又见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周武彦《中国古代音乐考释》第137-149页。
[16] 如《礼记•儒行》、《家语•儒行解》“歌乐者,仁之和也”、《灵枢经》“好歌乐”与“梦歌乐”、刘锡鸿1876年《英轺私记》“歌乐能悦耳否”、康有为1898年《请开学校折》“教以文史、算术、舆地、物理、歌乐”。“歌乐”一词还可直接以动词作谓语,此时“歌”、“乐”两字并列皆表动作,详见笔者《“樂”字形、字义综考》等。然近代“歌乐”或又与“器乐”并称而指“歌唱之乐”,偏正式词义,与本义已殊,如同本文前注有曰今常用的“声乐”、“器乐”实属不恰切之造词。
Inquiring into the Written Form and Meaning of the Chinese Character of “音(Yin)”
By Lin Guizhen & Wang Hongxia
Abstract:The three Chinese characters of 声(sheng),音( yin),乐(yue) are different in meaning as occurring in 礼记(Yueji, the Book on Music). The written form of sheng originates from the action of hitting chime stone or listening, referring to the sounds of general instruments or the special vocal sound of human beings while that of yin comes from another character “言”(yan, speak), which further originates from the character of “舌”(she,tongue) and then from “口”(kou, mouth). The character “Yan” means to speak or languages, which, with a single horizontal stroke added, can be changed into “音(yin)”, meaning the singing or vocal sounds made by chanting of oral cavity. The character “音(yin)” also refers to the meaning of the pleasing and well-knitted strings of singing sounds, thus well-reasoned to be used for the sounding of instruments with a “music nature” or “musicality”. It is later generalized to refer to the sounding of literary grace or art of composition and nowadays it becomes so extensive in scope as to cover all kinds of sounds in modern Chinese just like the character “声(sheng)”, despite the fact that its present-day meaning goes against its origin and usage. The character “音(yin)” in “音乐(yinyue,music)” referred to singing sounds while “乐(yue)” in “音乐(yinyue,music)” meant sounds made by blowing or playing instruments in the ancient times. “音乐(yinyue,music)” was also called “歌乐(geyue)”, with the former character “歌(ge)” referring to vocal music while the latter “乐(yue)” instrumental music. Before the modern era, the musical studies focused on “音(yin)” or “歌(ge)” instead of “乐(yue)”. It is in the modern era that the art of instrumental music has witnesses its own large-scale development as an independent system. It is, therefore, concluded that a correct interpretation of the character “音(yin)”, especially the origin of its written form and meaning as well as its evolution will contribute to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discussions in 乐记(Yueji) as well as what “音乐(yinyue)” entails in its real sense.
key words: 乐记(Yueji); 声(sheng); 音(yin); 言(yan); 歌声(song); 器声(sound of instrument); music
【原刊《西安音乐学院学报》(《交响》)2015年第2期总第148期第10-21页,现电子网页发布时古字、插图等将不显示,具体请阅杂志纸本原文。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早期乐论基本范畴之研究”(15BZX056)、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先秦两汉儒家乐论若干疑难问题辨正研究”(14YJA720006)的阶段性成果。本文初稿刊物收稿日期:2012-12-01,本文刊物出版日期:2015-06-25。】
责任编辑:葛灿
【上一篇】【陈来】孔子文化奖 我盼望已久
【下一篇】【新书】乐爱国著《儒学与科技文明》出版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