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明何以复兴
作者:张千帆
来源:弘道书院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九月廿二日癸未
耶稣2015年11月3日
秋风在儒家以及儒家宪政方面发表了大量论述,产生社会影响很大,当然也产生了很大的争议。其实在中国,很多时候,影响就是从争议中来的。无论观点有何异同,我对几乎所有学派都是很支持的,对他也是一样。我同意他的基本理论,就是宪政不是一个空中楼阁,宪政是需要有道德和文化的基础。一旦没有这个基础以后,宪政就变成了沙滩上的楼房,是维持不下去的。
当然,我跟他也有一些分歧。我想今天我们不是来探讨个人之间谁对谁错,而是我们怎么样让关于儒家宪政的争论更有意义。这个话题必然会产生很多的观点和争议,怎么样让这些争议变得更有建设性?用官方的话说叫“正能量”大一点、“负能量”小一点。我看大量的争论打来打去,内耗很多,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其中有些概念澄清以后,有些争论也就不存在了。
关于儒家和宪政之间关系的争论,我想我们首先要建立几条基于常识、众人都能接受的原则,既然都是从常识当中推演出来,我相信它们都有不可抗拒的诱惑力。
首先,“儒家”是什么?至少今天来讲,“儒家”不是一个单数,而是一个复数。当然,传统上儒家也不止一个学派,至少有孟荀两大学派。今天儒家内部的派别就更多了,有秋风这样比较保守的儒家,也有比较自由化的儒家;有比较左的儒家、国家主义儒家,也有女性主义儒家等等各种各样的儒家学派。从这个角度来看,秋风和袁伟时老师很多争论,现在马上就遇到一个问题,你是针对哪个儒家来说的?当然,不能乱用儒家这块牌子,不能把基督教的东西变成儒家;“儒家”各派也许有些共性,但毕竟也有显著的不同之处。你不能认为秋风的儒家理论比较有名,就把秋风和“儒家”划等号,这是不对的。
我自认为我算三分之二个儒家,秋风也许比我多一些。但我认为秋风对儒家的有些理解就不是很地道。他刚才批判法大舒国滢老师的要好好做一个小学生的提法,国滢不在,所以我要挺他两句。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这就是儒家的核心精神。儒家是一门“为己之学”,谦虚好学可以是儒家的“胎记”。当然,儒家也有另外一面,就是比较讲面子,甚至好大喜功。孔子认为里表两面都重要,需要并重。文胜质、质胜人都不是很好,最好是文质彬彬,同时注重你的内心和外表,那你才是一个真正的君子。但是,如果你必须要两者选其一,孔子是会选里子,而不会选面子。
总体上,儒家偏重于内心的修养,这种偏好是很明显的。如果咱们之间有分歧,那你肯定有自己的优点。当然,你也会有缺点,但那个我不关心,至少不如对我自己的缺点那样关心。你批评我的缺点,可能对也可能不对;即便批评得不对,一个真正的儒家是不会动气的,因为我还是我。如果你批评得对,那我赶快改,因为那样我才会变得更好更强。如果你有优点,我一定会像一个小学生一样好好学。在政治体制方面,中国连一个小学生的水平都没达到,还在幼稚园的层面,我们有什么资格说我们不好好做一个小学生,现在就要去发明创造,我们自信的根源在哪里呢?
所以,我是比较认同好好做一个小学生的态度。我昨天还在跟本科生讲,一百五十年来,中国宪政失败在哪里?为什么日本维新成功了,而中国失败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中国不愿意像日本那样做一个好学生,连抄都不愿意老老实实抄。学习第一步就是抄,我们知道在互联网技术去偷别人的,电脑、硬件、高科技,火箭科学、卫星可以去照搬别人的,而不是发明自己的呃牛顿定律和相对论,为什么制度方面不能照搬一些东西?更何况没有哪个国家的制度是纯粹照搬的,我们即便把美国宪法拿到中国来,原原本本拿来抄怕什么呢?拿到中国来实施,肯定会有“中国特色”。
什么法律的“本土化”这套东西法学界讨论来讨论去,根本就是个伪问题。关键是,我们中国为什么百年跟日本差距这么大?这其中当然有很多原因,但态度绝对是一个很关键的原因。真儒家就是要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这么做与其说是一种美德,不如说是理性自私。百多年来我们夜郎自大、拒绝学习,最后吃亏的是谁呢?不就是我们自己吗?所以,我认为秋风的态度不是真儒家的态度。很抱歉,这个批评很严厉。反正你也不能垄断“儒家”名号、我也不能垄断“儒家”名号,我说你是“假儒家”,你也可以反过来说我是“假儒家”,反正这个名号不重要。即便咱们大家都是儒家,在这个大的标签之下也还是可以求同存异的。
在儒家内部要求同存异,跟儒家之外的学派也要寻找一个和谐并存的共同点。就是我们之间这种争论要有度,不要走得太过。当然,儒家是一种教义,其实教义都认为自己惟一正确;言下之意,别人就是歪理邪说。我们自己可以这么想,但不能这么说,因为我们没有资格宣布自己正确、别人错误。所以跟别人对话的时候要内敛一点。
如果我们走得太过,那别人也会走过头。双方打来打去,其实都在不属于自己的疆域里面打架。我觉得这些都是不义之战,不会产生任何有益的思想学说。哪怕我们只是出于自我保护,双方都给别人也給自己留点面子的角度考虑,我们也要有点宽容的精神。
宪法原则就在这儿出来了,那就是我们的思想、言论和信仰的基本自由。我们大家都得认同这个,不要像古代的儒家那样,一旦别人有跟我们不一致的意见,就说别人是异端邪说,甚至要用国家机器压制言论。我们可能有这个冲动,但儒家是有修养的人,一定要克制这种冲动,对外要表现出一种风度。从小的方面讲,宽容的直接效果是能够让我们的争论变得更加有建设性。
事实上,这一点对于儒家自身的发展和生命力是至关重要的。秋风刚才说,极权主义是引进西方文化的结果,我也不同意这个说法。当然,马克思也是西方学说,但是我不认为中国有人引进马克思主义就成了极权主义。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就不多说了,有很多因素在发挥作用,譬如日本侵华造成政权易手。但是,中国之所以彻底的马克思主义化,和儒家自己长期养尊处优、压制其他的学派、变成“八旗子弟”也有直接关系。儒家文化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化,保留了所有的陈旧糟粕,以至于到了五四运动的时候被国人当做众矢之的,以至在辛亥革命失去了政权庇护以后就无力自我维持下去。
我这儿引用的是密尔(JohnStuartMill)的《论自由》,哪怕我们大家都是儒家,我们认为儒家就是宇宙唯一真理,其他跟它不一致的学说都是错误的,都应该被国家压制,但是等一等,即便为了儒家自身的利益也不要这样做,因为没有谬误的挑战,真理也会死亡。五四运动以后的儒家就是今天的马克思主义,长期被奉为正统,彻底丧失了战斗力。你要让儒家教义本身带有战斗力,对内就不要把自己硬绑在一起——我就是一个“儒家”,其他跟我不一致的就逐出家门——千万不要走到这个立场,因为它对自身的生命力是极其有害的。相反,对内对外都一定要坚持言论自由,让别人自由挑战自己的立场,如果这个时候你还不倒就说明你的学说有生命力。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宪政是什么?我在《为了人的尊严》当中也讲了不少儒家宪政。我原来的一个学生跟我提意见,当时对我很有启发。她大意是说:你为什么不能把属于儒家的还给儒家,把属于宪政的还给宪政,不要把两者搅和在一起?我对儒家的看法是“一分为二”,道德伦理有很多精华,政治体制基本上都是糟粕,也就是说需要一刀两断,然后再长出新的枝叶。但是为什么还要对后面这一段(政治体制)有所期待?也许儒家应该到此为止,和基督教一样把属于宗教的还给宗教、把属于凯撒的还给凯撒。我觉得这个想法应该说不错,尽管从我们儒家自己来看,当然希望还能够做得更多一点。
要适当界定儒家学说的边界,我还需要补充一点。我认为任何的意识形态(包括儒家思想)只要我们真诚信仰,对于建构一个宪政和法治秩序都是有用的。儒家当然可以提出自己的宪政主张,秋风刚才也讲了。你们不急着提出具体的方案,我觉得这是明智的。像蒋庆和贝淡宁就走得太过,把以前的那套东西再搬回来,加上一堆高大上的名词形容词,是不能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的。
我们今天不可能讨论具体的宪政方案,而只能探讨跟其他的思想流派坐在一起探讨宪政的规则。儒家的宪法也好、基督教的宪法也好、无神论的宪法也好,我们首先要明确立宪的原则是什么、辩论的规则是什么。我觉得现在这个阶段基本上只能走到这一步。当然,每一个学派、每一种信仰都会有自己的诉求,都会认为自己是惟一正确的,但是要记住我们面对的是和我们主张对立的人,我们怎么去和他们对话。
换言之,在意识形态、学说思想方面,我们对内求的是最小公约数,“儒家”可以设置成无穷多的派派,每一种对儒家的理解都可以独门独派。但是在政治这个领域,我们要找的是最大公约数,也就是只能找到我们大家都能认同的基本原则,也就是我刚才所说的这几条自由:言论、思想和信仰自由,其中就包括政教分离。或者说,道德和政治之间毕竟是有分工的,我们不可能让儒家的具体教义来指导宪法每个具体方面的规定,而只能从大的思想倾向上对它有所指导。既然大家在此都真诚相信儒家及其对宪政的作用,我们必然会对这个最大公约数的形成有所贡献。
最后一点和儒家宪政的实现有一定的关系,我认为也是对儒家复兴的最大挑战。我们之间有分歧,当然有些分歧没有办法,只能求同存异。但是国家在立法的时候是需要取得一定共识的,即便没有共识也要做出一个决定。所以美国大法官霍姆斯认为,所有的法律都是一种临时性的协议。按照什么程序规则来解决分歧、决定协议?换言之,由谁来制定立法?我认为我们还要认同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多数人说了算。我没有时间为它辩护,应该也不需要辩护,但是这就牵扯到儒家一个根深蒂固的东西,那就是它的反民主倾向以及作为反民主基础的人性二元论。
当然,孔孟的原始学说是人性一元论,性本善,但习相远。经过教育之后,长成人之后,原本人性一样的人就体现出不同的差异,有的是君子,有的是小人,人就有君子小人之分。这种学说是我们缺乏民主与法治的根源,因为毕竟这个社会“小人”占大多数,让小人选举能选出什么人呢?今天儒家有些流派已经公开表明反民主立场,这是没有出路的。所以一定要克服这种倾向,采用对人性认识的一元论,每个人都是君子,也都是小人,我们大家的认知水平其实差不多,这样才可能接受多数主义规则。
最后还需要考虑一个相关问题,靠谁把儒家思想发扬光大?这对于儒家是一个巨大挑战,因为儒家以前实行的是少数人统治。这种统治注定了它的传播不只是靠说服和感化,还要依靠国家的暴力,也可能是威慑性的软暴力。没有国家在后面做后台,它很快就衰落了。儒家的反民主立场注定了它的国家主义倾向和国家依附特征。
今天大家认同的基本共识就是和平、理性、文明的辩论规则,任何一方都不得靠国家暴力为自己站台。我们只能通过和平的非强制的手段去说服别人是否接受儒家教义。我感觉儒家未必能适应这种方式。今天的新儒家能否杀出一条血路,靠民间布道而非国家强制来传播儒家信仰,决定着儒家文明能否复兴的命运。回到我刚才所说的,我希望儒家能够得到非常广阔的传播,成为一种真正能够实质性影响中华文明的学说,但是我希望不要走国家主义这条险路甚至可以说是死路。现在领导人似乎又比较钟情于儒家,但我从自由主义的角度真诚奉劝一句:不要高兴得太早,因为我相信真正有生命力的儒家在民间。国家只能給你一根拐杖,最后把你走瘸了;就和计划经济一样,国企只能养懒汉,保护烂品牌。只有走民间基层路线,像当年墨家那样身体力行地传播儒学精神,儒家学说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生命力。
注:作者简介:张千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雅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