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五子”儒学——兼答东海先生(刘东超)

栏目:批评争鸣
发布时间:2010-03-1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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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超

作者简介:刘东超,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河北吴桥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博士。曾任北京工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部教授,现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教授。著有《生命的层级——冯友兰人生境界研究》《中国当代官员心理健康问题的社会学分析》《中国传统节日文化研究——七夕节》《当代中国思想文化批判》《中国当代儒学批判》等,主编有《儒学与世界和平及社会和谐》。

 
 
 
在当前网上和报刊上的儒学讨论中,存在所谓“五子”儒学。即架子、矮子、鸭子、花子、门子也。所谓架子者,就是仅是把儒学作为自己摆谱的工具,仅仅是热衷于搞点仪式、拿个样子之类。其本腹内空空,兴趣不过是儒服儒仪而已。所谓矮子者,就是心量浅短、目光如豆,只知世上有儒学(还只是他井窥到的所谓儒学),其他一概不知。所谓鸭子者,就是肉烂嘴不烂,明明错了,就是在那里硬挺着不承认,或者干脆默不作声。也有只在嘴上硬说自己才是真正的儒学或儒家,其他一概是假冒伪劣,却在行动上没有多少儒行者。所谓花子者,就是借儒学之名四处找好处、寻利益,甚至直接向人伸手要钱。所谓门子者,就是拉帮结派,党同伐异,形成各种门阀或山头。在当前儒学思潮中,这只是五种比较典型的现象,另外还有其他有趣的荒唐表现。
 
拙文《警惕儒学成为“不容碰撞”的意识形态》仅是就五子儒学中部分现象提出一点分析。既不全面,可能也不一定准确。而且,我批评的三位学者的表现并不是五子“现象”中的典型者。我只不过借他们尚可以讨论的一些言论(当然还有许多无法讨论的言论)想展开议论而已。
 
有必要说明的,这“五子”现象并非仅在当代儒学复兴思潮中存在,其他学派中也能看到许多类似现象。只不过我自己的兴趣目前只关心儒学的变迁,故所言也只是针对儒学而已。
 
 
东海先生对拙文提出商榷,非常感谢。兹仅做几点简复。
 
1、东海先生将“贼喊捉贼”的评语加于拙文,我之所感想必读者和东海先生都明白。在此我只在逻辑的层面谈几句,“贼”字所表述当然是东海先生所激烈否定的,这也就是我文中提到的“言辞相当过激甚至无理”、“非理性情绪”、“‘不容一丝碰撞’的意识形态” 之类。请问东海先生,在当代复兴儒学的思潮中有没有这些现象?如果没有,那是我的妄言。如果有,那就说明我所言确凿。如我视野所及,不仅还相当多。是不是有人在把儒学建构成为意识形态?是不是有所谓儒家“不容一丝碰撞”?因此,东海先生所言之贼在儒学中的确存在。或者说,我的批评是确有所指的。也就是我在“捉贼”,这是我和东海先生都肯定和赞同的。还有一个问题,我是不是“贼”?东海先生将我的工作单位引出,暗示我属于马克思主义,属于意识形态。对此以前我曾说过,别人如何认定是别人的事,我管不了。至于我自己,只是一个就学理问题谈自己真实想法的论者而已。坦率地说,如按东海先生的逻辑和办法,将他自己确定为“贼”也是易如反掌的事。比如,他一方面激烈批评别人的“不容”和“攻伐”,另一方面又大力提倡“不容”和“攻伐”,并自评为“不容”见君子,这不是将他批评的“贼”揽上自身、据为自有吗?
 
2、至于东海先生所谈采取“非正常渠道、方式和手段施加压力,甚至压制、侵犯对方的言论权”,“违背了基本的文明规则,某种意义上也是违宪的”。我当然知道所指何事。我的判断如下:第一,我确实听到有关事例;第二,从总体上看大有改观,历史的确在前进;第三,有些问题涉及具体政治层面,我不愿置喙。第四,毫无疑问,我赞赏民主原则。
 
3、实事求是地说,东海先生的文章清晰表现出我文题所言:将儒学设置为“不容碰撞”的意识形态。
 
 
关于儒学的讨论我参加过一些,有的所谓儒者(东海先生也是一例)表现出的唯我独儒、对人则“拳头相向”的气势不可谓不大,但是这是真正的儒学吗?温良恭谦让去哪里了?仁义礼智信去哪里了?如果连这些基本的儒家素质都没有,您还是儒家吗?很清楚,“儒”字只是一些人的架子、牌子、刀子、门子而已。也可以说,在网上我们能看到一些伪儒、贱“儒”、陋“儒”在横行。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在当代儒学复兴思潮中,真正的儒者太少了。
 
最后想到陆复斋的一句诗:“珍重友朋相切琢,须知至乐在于今。”不管东海先生如何看待,我愿以前贤之意寄于先生。也许这也我成了“一子”——剔头挑子了。一笑。
 
附记:
 
简单写了几句,一些问题没有展开,似乎也没有太大必要在此展开。感谢东海先生,但类似商榷一般不再回答。
 
2010-3-17
 
 
 
特别欢迎有实力的“思想攻伐”——小答刘东超先生(东海老人)
 
 
谢谢刘东超先生的答复和批评,憾多不中的,不一一点明了,只说刘东超先生下面这句话吧:
 
“如按东海先生的逻辑和办法,将他自己确定为“贼”也是易如反掌的事。比如,他一方面激烈批评别人的“不容”和“攻伐”,另一方面又大力提倡“不容”和“攻伐”,并自评为“不容”见君子,这不是将他批评的“贼”揽上自身、据为自有吗?”
 
东海说的很清楚了:“必须说明“不容一丝碰撞”是怎样“不容”法。对于“批评或意见分歧”,是坚持儒家义理予以反批评,还是采取其它非正常渠道、方式和手段施加压力,甚至压制、侵犯对方的言论权。后一种“不容”,不仅狭隘,而且违背了基本的文明规则,某种意义上也是违宪的。”(《“不容”然后见君子-----与刘东超先生商榷》)
 
刘先生如果真的“赞赏民主原则”,就应该能够理解东海对“后一种‘不容’”的反对,就应该能够赞赏东海对异端外道“坚持儒家义理予以反批评”的“不容”。
 
不论是否真的“赞赏民主原则”,刘先生堂堂教授,应该不会分不清两种“不容”的性质,何必一再混淆起来呢。
 
思想是可以“并行而不悖”的,在文明社会,异端外道也应该享有言论自由,这也是儒家王道政治之题中应有之义,致力追求和尽力维护言论自由,更是东海的一贯宗旨。所以,如果说东海“将儒学设置为‘不容碰撞’的意识形态”,那么,我用来对付异议和异端的唯一武器是“道理”而不是别的。
 
任何人都有对我进行“理*攻伐”的自由。我不仅不反对,而且特别欢迎有实力的“攻伐”者,那可以更好地“衬托”儒家义理和东海思想的真理性。我怕的是“攻伐”者太老弱病残,东拉西扯乱放空炮,逼我“失礼”-----一一回击毫无意义,时间精力亦顾不过来,只好失礼。
 
思想争鸣的时候,能做到温良恭谦让当然可敬,但是,我认为,如果态度上不够温良恭谦让,只要不超逾言论的范畴,只要遵循“理论问题理论解决”的原则,就无妨,至少仍然值得我尊敬。言论的“气势”不论大到什么程度,都好过“采取其它非正常渠道、方式和手段施加压力,甚至压制、侵犯对方的言论权”的行为。至于思想、理论方面的气势,更是越大越好,越大越值得我尊重。不知刘先生以为然否?
 
刘教授这个自许的“剔头挑子”真有本事“剔”动枭张天下的东海之头,岂但“耸动江湖”,天下后世敢不望风拜服者几希,正苦于马瘦旗破的“庙堂”食肉(鹿肉)群雄,也势必对刘教授刮目相看了,呵呵。至于刘教授言辞是温柔还是激烈,谁还会计较呢。只是东海思想,根于孔孟,融摄释老,兼汲西方精华,拔一毫毛比拔泰山更难也。
 
刘先生对学界尤其是儒学界“五子”现象的批评,令我心有戚戚焉。只是何为“五子”,如何区分和“定义”,往往会因“眼光”不同而异。如果事实依据不足或根本没有,意气用事,难免误判。关于刘先生所“批评的三位学者的表现”具体是不是“五子现象中的典型者”,兹不予论,只想好友提醒一下:
 
当心误将道德自尊与文化自信看成架子、误将“学业有专攻”谈话有重心看成矮子、误将坚持真理不动摇看成鸭子、误将热心于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看成花子、误将同道之间切切偲偲看成门子。否则,既“冤枉”他人又有伤自己的“知人之明”也。当然,这是每个人包括东海都要当心的,让我们共勉。
 
东海老人2010-3-17匆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