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与自由、民主、宪政——记首届中国青年儒学论坛(五)
作者:尧钦
来源:弘道书院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十月十九日庚戌
耶稣2015年11月30日
晚清以降,中国文化与现代性的交融碰撞已逾百年,作为传统文化主体的儒家思想究竟能否与“自由、民主、宪政”等肇源于西方的现代价值和谐共融,亦是近代学人热议的话题。时至今日,经历了改革开放与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的市场化、城市化、国际化进程空前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产生了极大转变,“自由民主平等法治”也被写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届青年儒学论坛特别将“儒家治道与自由、民主、宪政”列为第五讨论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德国马普欧洲法律史研究所李富鹏博士主持,复旦大学白彤东教授评议。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德国马普欧洲法律史研究所李富鹏博士主持
著名青年学者、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时亮博士(出版专著《民本自由说》)引言题为《民本思想的理论结构及其现代转化论纲》。他从民本的角度切入,认为民本思想并非一家一派用于一时一地之言,而是诸子百家千年源流所共享的中国思想基座 ;就其思想之内涵与结构而论,民本思想亦并非某种单一领域的前现代法政思想,而是有着从超越性的神学基础以至经济与自然层面之多维结构与丰富内涵的综合性思想形态。唯有立足民本,方可重新梳理中国的自由传统、吸纳民主机制(民本远大于民主)、思考中国宪政。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时亮博士发言
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雷博博士的引言题为《“祖宗纲宪”与“先王之法”——孟子思想对宋代政治改革的影响及其对现代宪政的启示》。他以唐宋时的“孟子升格运动”为背景,指出追求“先王之法”的当下实现,意味着这是有着儒家理想的士大夫群体的共业,是道统超越于政统之上,对政治品质的提升,因此需要强调儒学学者在经典阐释和法度设计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法先王”的诉求,需要塑造一个不为流俗意见动摇,坚定刚毅的政治主体来乾纲独断,客观上会造成皇权的强化和文官集团的功能化、秘书化。这一矛盾集中地体现在从北宋熙宁到元丰时期王安石和宋神宗的关系上。因此在北宋政治改革中凸显出的祖宗纲宪和先王法度之间的张力,也可以为我们理解“宪法”与“宪政”的概念提供更为丰富的内涵。对于一个世俗政治中的宪法来说,其重要内容是规范权力的边界和运作机制,因此不能没有基于短时段政治与社会矛盾的防弊意识;但好的宪法同样也需要有面向长时段历史的治理理想,这样的理想不能用一些简单的抽象符号概括,而必须植根于自身的精神和历史传统,面对并回应政治中的复杂性。
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雷博博士发言
自由讨论阶段,一些青年学者对时亮博士的“民本”概念能否涵摄如此之多的层面表达了质疑。苏州大学张薇薇博士认为传统儒家虽有理念,但始终未能对皇权进行有效约束,必须进行现代化转型。江右弘道书院院长弘毅老师指出,儒家与自由民主宪政等现代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的会通是过去百余年儒家学者所努力从事的焦点性工作,青年学人应该在这一方向上持续努力。
复旦大学哲学系白彤东教授评议
复旦大学哲学系白彤东教授做出评议。他认为,民本仅是儒家思想中的一个维度,而引言人将政法经济生态均纳入到民本的范畴之内,这可能赋予民本思想太多的内涵。在孟子时代,天的概念已与西周时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孟子更多的是完成一种重建。儒家在当代更应该反思当代流行的民主话语,而不仅仅是批判自身。法律本身的权威和法律正当性之间存在张力,法家强调时王制度的权威,儒家则更强调先王权威。
责任编辑:梁金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