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微言每日精选】谈废除死刑·历史观·清算文革(2015-12-10)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5-12-11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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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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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废除死刑·历史观·清算文革(2015-12-10)

整理者:冷长安

来源:儒家网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十月廿九日

             耶稣2015年12月10日

 

 

#废除死刑#

 

@余东海三世:

【看世界】维护人权非常重要,但不应该圣母式地把废死与人权问题搭在一起。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借人权日表态,联合国将继续努力终结死刑,21世纪没有死刑的一席之地,是圣母情结作怪。废死无助于维护人权,不利于阻止犯罪。对穷凶极恶、草菅人命之罪犯的仁慈,恰是对被害者的不公平。

 

@余东海三世:

【废死】一个国家会因为文明提升而减少乃至废除死刑,而不会因为废除死刑而提升文明。这个道理并不深奥,可惜废死派总不明白。换言之,盛世可以轻刑,轻刑不能制造盛世。如果乱世而轻刑,只会乱上加乱。因此,刑乱国必须用重典,这是古人政治经验的结晶,书经倡导的司法原则。

 

@余东海三世:

【废死】废死,应是政治文明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的水到渠成,而不是在罪恶丛生、黑暗深深的社会强行推动。在一个法律依附权力、司法漏洞多多的社会,废死只会更加鼓励各种大罪恶。而那些冤假错案的当事人,有必要死掉的照样要死掉,只是换一种死法而已。至于怎么死,千奇百怪,因人而异。

 

@余东海三世:

【废死】废死的一个重要理由是,特权阶级会利用死刑草菅人命,大量制造冤假错案。其实这个理由完全不成立。在一个人命可以被草菅,冤假错案可以被大量制造的国度,没有死刑,人命照样可以被草菅,冤假错案照样可以被大量制造,无非多一些稀奇古怪的死法罢了,无非死在刑场之外罢了。

 

@余东海三世:

【废死】刘邦“杀人者死”这一规定具有超时代的普适性。杀害无辜者死,天经地义。例如那些杀害平民的暴恐分子,如果不予处死,何以安慰那些无辜被杀冤魂? 有些罪恶可以忏悔可以从轻,有些大罪一旦犯下,这辈子就没有了活着赎罪的可能,就非以命相抵不可,非去地狱走一遭不可。

 

@崇儒_梁知一:

【死刑】盖主废死与主有死刑,皆与人道人性终极关怀甚深。“死”字与人类深沉的形上思考相关联。西人之死刑慎重,甚至废死刑亦非无理。其中体现了西方基督教精神背景作用,即人道拯救。上帝与其生,罪重而免死,使其有机会忏悔得救;儒家有儒学意义上刑法学,可参考西人精神,然后慎重划分死刑范围。

 

#历史观#

 

@崇儒_梁知一:

【历史观】予谓凡在历史上曾经融入中华文明并最终没有脱离中华文明圈与政治版图的部族政权史,即为中华史之一部分。当识历史之解读观察有其时代性。亲于其身与后来者议论不必同。即承认岳飞文天祥史可法为民族英雄,与当时承认金元满清为侵略者,与今复承认金元清史皆为国史皆无矛盾。史观不离儒理故。

 

@余东海三世:

【历史眼】或说:“不论好坏,蒙元都属于中国的一个朝代,蒙元史当然是中国史。”这是把蒙古和元朝混为一谈了。从成吉思汗到蒙哥汗,为大蒙古国,西方称为蒙古帝国,非中国也。元朝虽然继承了蒙古法统,但文化和政治都已经脱胎换骨,儒家化中国化了。元史才属于中国史。

 


#其他微言#

 

@秋风论道:

【清算文革】文化大革命是对文化的大革命。肯定、复兴中国文化,才能彻底清算文革。政治上反思文革,文化上却继续反传统,则不过是文革的同路人。三十多年来,大多数慷慨激昂地反思文革的知识分子,其实一直在不自觉地进行温和版的文革。

 

@山听风_s16:

【评“屠呦呦演讲”】对知识的尊重,使瑞典与俄罗斯划分文明之界,成就现代欧洲新文明。中华古代崇敬文化,礼仪之邦,留下农耕文明顶峰。遵循自然之天性,发掘人性之光。中华文化之亘古价值,天性与人性的糅合,天人合一的思想智慧,是人类文明遗产。中医中药只是这一思想的表达。人类现代化演进,是精神价值的衍化。

 

@键田农夫:

【贵族】貴族者,豈門第之謂與?古之所謂公子,將以為國之重器也,故夫子乃亟稱君子焉。西人以血統隆其爵,然亦未始不以棟樑相期,故多有擔當也。至於近世,白領代興,五十年前所謂工賊也。福利是尚,優裕是務,善者爭權,下者浪蕩,厚責於國而己不欲贍老扶幼,終難繼也。世之不貴士君子而尚白領者,宜其衰乎!

 

 责任编辑:梁金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