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伦理or解构家庭:哪条路才通向幸福?——女权主义与宗教伦理的对话
作者:王堃、王硕等
来源:共识网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十一月初八日戊辰
耶稣2015年12月18日
按语:此对话记录为“儒墨释道与女性主义”群中就当代家庭伦理的讨论的节选。随着现代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剧,传统家庭伦理与现代一夫一妻制的扭结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那么在当今如何对待家庭的伦理问题,主要有两个视角,一个是建构,一个则是解构。这段对话是由一个女权主义者对当今家庭伦理的深度质疑的帖子所引起的,而对话的主体也主要由代表儒释道三教在当今家庭伦理重建上的努力、以及当代女权主义对家庭价值的反思与解构这两股力量构成。
王硕:按之前你对女权主义的表述来看,比较侧重于“解构家庭伦理”,但是就我所了解,当代中国社会许多民众的幸福需要“强化家庭伦理”,是“强化”而非“解构”。例如:当代中国许多佛教在家居士的圈子里,以及基督徒们内部交往的圈子里,还有近年来的国学复兴运动的参与者们所组成的圈子内,都是进行一种“宗教式”的“爱的教育”,用这种方式净化社会风气,洗涤人们的心灵,让大家彼此更加体贴,更加关爱,更加幸福——注意我上文提到的“宗教式”的“爱的教育”,这是关键,而且,之所以说“宗教式”也是为了表述严谨,因为有人会质疑儒家算不算“宗教”,所以我用的是“宗教式”这个词而非“宗教”这个词,并且强调“爱的教育”。例如,我亲身考察过很多佛教居士之间来往的交际圈,很多家庭都是学佛之前,夫妻之间有了冲突会相互埋怨、争吵,接受了“宗教式”的“爱的教育”之后,慈悲心增长,把“普度众生”的目标从自己身边做起,家里再有了矛盾就相互体谅,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仅佛教居士家庭如此,我亲身考察发现一些基督教会的人也说过同样的经历,他们学习了“主的恩典”之后,家庭成员之间更互相体谅,家庭更和睦,更幸福。乃至于一些“国学班”也起到了这个作用,虽然大多数“国学班”学术水平极其低下,除了《弟子规》几乎一无所知,但是不能否定他们对于增加社会幸福感是很有帮助的。但是他们的方向都与你相反,他们都是“强化家庭伦理”,而非“解构家庭伦理”。
王堃:但是你不能用少数人的幸福来说明问题,虽然社会上存在你说的这些在佛教、基督教或者国学班的影响之下夫妻恩爱的家庭,但是这些榜样的例子不一定具有“普适性”,因为我也同样可以举出一些反例,另外还有很多不愿意加入你所说的这些宗教圈子的人。举个极端的例子来说,《红楼梦》里贾母过着很舒适的生活,不代表那个社会的女性都不受男权压迫。现代语境中,当我们讲伦理价值的时候,要注意到普遍性的问题。一种价值如果不具有普遍性,那么关于它的讨论就不能作为一种合理的价值话语。
王硕:“普适性”那一块你说反了,我前面举的例子非常具有普适性。一方面,我亲身参加过许多这些活动,而且广泛采访他们的生活经历;第二方面,我也借助了一些学者的调研数据,据许多年前的统计,当时中国佛教徒是八千万,基督徒是七千万,经过这些年的增长,再加上没统计到的“地下教会”,基督徒的数量恐怕超过一亿,佛教徒的数量也在九千万到一亿左右,最近十年内“国学复兴运动”又风起云涌,所到之处几乎人人以学习国学为荣......上述这些组织,姑且称之为“当代中国一般民众精神依附的三个最主要的文化系统”,这“三大文化系统”才是主流,而你的女权主义才是非主流。上面说的是“普适性”,下面再说一下“实用性”,例如:一个农村留守妇女,丈夫外出打工,或者,年纪很大了,丈夫去世了,子女外出打工了,她物质生活不方便,精神生活很空虚,此时,基督教会进入她村里,道友们帮她挑水、劈柴,解决了一些物质生活问题,每周礼拜日还叫着她聚会唱诗,让她精神生活也改善。这个例子在当代中国非常普遍,活生生的例子,那个留守妇女的困难被我说的“宗教式”的“爱的教育”解决了,而女权主义者做了什么呢?
王堃:当前具有普适性的,未必是将来也具备普适性的,这得看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女权主义的社群也很多,由于我不是社会学专业的,也没有做过这方面的调查。只能说,女权主义者未必有一个信教的圈子,而即使在你说的教徒圈子里也可能存在着有意思或无意识的女权主义思潮的影子。从哲学的层面说,女权主义教派这种实体虽然没有出现,不等于说女权主义者不存在。而这恰恰表明,女权主义作为一种思潮,是可以脱离教派和社团的形式而存在的。比如,仅仅通过学派的形式,抑或只是学术上的随机讨论,都可以成为女权主义的表现样式。而认可或接受女权主义讨论的人,都可以成为女权主义者。比如唐文明教授曾经对我说,中国的女性地位在历史上要高于西方,举例来说,古希腊的女性只能看悲剧,不能看喜剧,而中国古代的女性是“坤”,与代表男性的“乾”具有齐等的地位。这也是我所认同的,因此我提出了“儒家诗性女权”这个概念。也就是说,从古到今,儒家思想笼罩下的中国历来都是有女权的,并且这种女权很值得研究。只不过,当今需要一个话语方式的转变,因为社会生活的样式改变了,传统的伦理价值也需要相应的扬弃,这就需要从伦理语言上重新诉说、重新书写。不能笼统的说需要家庭伦理,也不能笼统的说不需要,首先要面对的是,家庭是什么?家庭伦理是什么?如何适当的言说这种伦理价值?
张丽丽:今天看林语堂说,中国的女性在家庭中其实并没有真正的被歧视。而这种歧视和压迫来自婆婆。然后我就笑了好久,想到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王堃:林代表了中国男性的某种典范,不过这是在今天依然存在的。也就是,把制度上的压迫归结为某种自然的现象,就像把快乐当成价值一样。这跟儒家为何在西方话语中总与功利主义联系起来或许有一定的关系吧。摩尔称之为:自然主义谬误。知识和价值不分,同样往往成为中国哲学的误区,直到现在为止。
张丽丽:自然主义谬误?对的。所以孔子有些话,不知是描述的还是判断的。
王堃:自然主义谬误的某种中国式的解读就是:男女生理不同,导致女性受压迫。反之,制度压迫也可以总结为生理区别。那么,既然生理区别是自然的,制度压迫也就不能避免。生为女人只能认命。用某种佛教的话说,积德行善等下辈子变成善男子好啦!这的确和“因为快乐,所以快乐是价值”是同一个思路。
张丽丽:生理的区别是西方本质主义的误区,第一批女权运动就是这样。后来波伏娃不是解构了这个。
王堃:本质主义也是不分知识和价值的。因而第三波女性主义和情感主义的结合是正确的走向。我认为还应在进一步,与情感主义中的语言哲学结合起来,就说得更明白了,批评本质主义会更彻底。
王硕:回到刚才的“大趋势”,我觉得家庭依然是大趋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那“三大文化系统”,信佛、信基督或者学习国学的人普遍越来越多,这“三大文化系统”像滚雪球一样越发展越壮大。除此之外,这种“宗教式”的文化,理论高度也超过女权主义,就像x教授曾经说过,他目睹一些幸福的家庭,丈夫尊重妻子,女性得到了平等地位,但这不是靠着女权主义争来的,而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生命学习。他说的“更深层次”的生命学习,就对应着我前文说的“宗教式”的“爱的教育”——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靠的不是“争”而是“爱”。这仅仅是传统宗教理论高度高出女权主义的一个方面。第二方面,传统宗教,无论佛教道教基督教,在“终极关切”方面都远胜过女权主义,女权主义争夺来女性权益之后呢,之后她的思路就断了,她没有“终极指向”。第三方面,女权主义的思维难突破社会层面,不突破“社会”这种思维就难以把问题研究“究竟”,传统宗教在分析女性为何受压迫时就突破了这一层,例如佛教讲“女身五漏”,落实到“身”上,女性在男权社会受压迫,归根到底是为什么?根源不在社会层面而在生物层面。尤其农业社会下,女性受到男权主义的压迫是因为农耕与冷兵器时代的战争都需要大量体力,而女性体力不及男性。但是对于“身体”,女权主义没有究竟解脱之道。而佛教对众生的“色神”、“六根”有一套完整的修炼方式,最终把“色受想行识”全突破,实现究竟解脱。《道德经》也说:“吾有大患,及吾有身”,道教尤其是内丹派,有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的方式,这些内容如果按欧美学科划分,属于医学,或者人体能量物理学,超出了社会学的框架,我们现在的女权主义兴起于欧美,带上了欧美文化的学科分立的思维框架,所以局限在社会学之中。
王堃:从修炼上突破生理的限制,我认为到今天依然不是自我安慰,就是天方夜谭。^_^我前面说的“生物伦理”,就是指的你说的这种佛教、道教的观念。也就是说,女性之所以被压迫就是因为身体构造,所以她要想不受压迫,就只能突破身体的限制,所以就去修炼。但如果通过修炼依然无法变成男人呢?(好像这种可能很大吧?^_^)你刚才说到一点很有道理,就是体力在古代很重要,所以女性因此受压迫是不可避免的。而到了今天,体力不再重要的话,女权就自然膨胀起来,因为今天的伦理建构不需要那么依赖生理了。不过即使在古代,价值也不一定完全建立在对生理解构的认识上,这就是我所说的古代历来有女权,儒家自古有女权的道理。价值不是知识,更不是生理知识。但如果把价值建立在生理上,就有点像基督教《圣经》讲的,女性的男性的肋骨,是附属品;因此中世纪欧洲基督教国家男权社会就应该压迫女性。这样,你所支持的那些传统宗教反而给压迫女性提供了理论依据。
王硕:我并不了解你所说的“生物伦理”是什么定义,有哪些流派,但是,就你表述的来看,“生物伦理”是负面的,是为压迫女性提供理论依据的。如果是这样,那么佛教绝非“生物伦理”。打个比方说:医生检查出病人有病,难道要怪医生吗?此处“病”就比喻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压迫。对于女性的身体与男性不同,佛教只是陈述客观现实,女性的身体确实与男性不同啊,在冷兵器战争中需要更强大的体力,农耕中也需要更强大的体力,女性体力不如男性,所以古代受到男权社会压迫,这只是陈述事实,并没有支持这种压迫。反之,佛教是提倡“众生皆平等”的。
王堃:你说只是陈述客观事实,然后就回到了“体力不同,所以压迫”的论断上。那么女性有子宫也是客观事实,难道女性就非得生儿育女?非要相夫教子?
王硕:我何时表达过这种意思?
王堃:前面的讨论中,崔茂新教授表达过类似的意思,也就是说,女性的最大价值还是结婚生子,当然也可以有其它的自由,然而其它的自由中蕴涵着比较低的价值、或比较有争议的价值。而你当时说支持他的话。
王硕:我说的支持他的话指他另一句,即:我目睹过许多幸福的家庭中女性都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并非因为她们用女权主义争来的,而是基于一种更深的生命学习。这句话与我推崇的“宗教式”的“爱的教育”一致。另外,你提到了“生儿育女”,我认为“生儿育女”完全可以理解为一种“爱”,母性的体现,一种生物本能,而非男权社会的压迫。不要什么问题都归结为男女不平等,比如,我是男的,如果我整天忙着看孩子,而我妻子比较轻松,那么,你会不会认为这是女权对男性的压迫呢?那么把这个例子中的男女反过来,为什么就成了男权对女性的压迫了呢?
王堃:那么你到底是否支持他说的“女性最大的价值是结婚生子”呢?
王硕:我也觉得这个观点待议,不如这样:把“最大价值”与“具体情境”结合,如何实现自己价值是每个女性的自由,即:每个女性自己认为自己最大的价值是什么,那就是什么。只要她不伤害别的众生,她是否结婚生子都随她。佛教提倡随缘。
包当世:个人实现比生儿育女重要,家庭价值由传统的也有现代的,但都不能超越个人。如果回到生活语境里是世俗正当的话,人为什么不能回到森林语境呢?还是康德那句话,人才是尺度,不是家庭,但人有选择的自由,不证自明。表意味人的意志赐天权,天方能赋人权,所以在解构和不解构之间,佛教说法缘起性空,道教说法无可无不可。
王堃:说得很好!那么王硕,你提到佛教提倡“众生皆平等”,有没有经典例子?
王硕:佛教最重要的文献《法华经》之中有“龙女成佛”的故事,证明“一切众生皆有佛性”,虽然龙女是女性,“女身五漏”,但是在场的许多男性的大阿罗汉都未成佛,她却成佛了,这个例子中不仅有男女平等的思想,还有儿童与成年人平等的思想,因为经记载龙女是儿童,许多在场的受过更多教育的成年人却没成佛;还有动物与人类平等的思想,因为龙族是畜生道的,六道轮回之中,人道是最容易成佛的,反而此时落后了。这个例子至少体现了三方面平等:男女平等、成年人与儿童平等、人类与野生动物平等。而女权主义仅仅针对男女平等,但是日常生活中我们这个世界上很多痛苦是由于成年人虐待儿童,或者人类虐待动物。相对于女权主义,佛教的思想博大的多。
王堃:那你说龙女为什么会成佛呢。
王硕:如果从佛教本身解释,那就是她看破放下了,如果从女性主义来解释,那就是她没有自己把自己束缚在“女性”之中,她突破了男女这种“分别心”。用咱们前面举的“医生与病人”的例子来看,她没有被“病”困住,而是治好了。按照咱们前面提到“生物伦理”的问题来看,佛教陈述了女性被压迫的现实(病),但是由此并非助长对女性的歧视,而是要“治病”,提倡众生平等。
王堃:首先,既然“病”是压迫,你为何又把“病”当作女性生来就有的病根呢?说明你还是站在生物伦理角度,把压迫归结为生理上决定的事实。女性的生理没有蕴涵任何价值,不是病,不是分别心的来源。知识和价值要分开。其次,你说的“治病”体现平等还差强人意。因为价值是在试错的行为中寻求的,平等是在对既往病情的诊疗上建立的。要说“众生平等”是个预设,而这个预设就是在治疗的行为中建构出来的,也就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话语上的平等。事实上我也认为佛教之中很有女权的,在“莲花色尼”的故事中更加突出,比你举的“龙女成佛”的例子更能说服我,你对“莲花色尼”的故事怎么看?
王硕:莲花色尼的故事令我很悲痛,那个故事表达了一位女性一生遭遇的各种苦难,尤其是婚恋方面的,并且那些苦难是很有性别特色的,这个故事让我增加了对女性的关爱心,那之后,我对我的女性亲属与女同学都更体贴——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爱的教育”,所以我前面多次提到这种路径,认为这种路径实现男女平等,乃至于整个社会的幸福感提高,效果要好于女权主义。
王堃:看来你还没有看出“莲花色尼”的不同之处。那么,你认为佛教体现了男女平等,还举了“龙女成佛”的例子,但是“龙女成佛”是在什么意义上男女平等?
王硕:你用“什么意义上”这些概念来表述,我姑且答复为“宗教意义上”或者“哲学意义上”、“修行意义上”,因为,佛教毕竟不像女权主义那样侧重于社会学,佛教提出的“众生平等”是一种在“终极层面”的论证,可以比喻为战争中有的士兵是吹冲锋号的,不受负责肉搏的。
王堃:现在讲女权的问题不是“吹冲锋号”的问题,而是“方法论”的问题,要给这个社会建立具体的价值观,这是个具体的细微的问题。莲花色尼的顿悟就是这个世界的伦理不应该建立在生理基础上,结婚生子恰恰导致了深刻的悖谬。莲花色尼给我的启发就是:女性可以选择不结婚生子。你认同女性可以选择不结婚生子吗?
王硕:认同。我前面说了,这是每个女性的自由。但是,你最初说的“结构家庭伦理”我仍然不能支持。虽然“解构家庭伦理”与“女性有不结婚的自由”有一致性,但是前者更需要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而现在历史条件还没达到。
王堃:还没达到?莲花色尼那个时代就已经解构了家庭伦理了,你一直谈的佛教恰恰是解构家庭伦理的。佛教之所以后来在中国的传播受到古代士大夫的抵制,就与此有关。
王硕:佛教的思路远没这么简单。佛教很多思路都是“两路并进”的。例如:咱们前面提到“生物伦理”,佛教有同样的思路,认为社会伦理观念是基于生理的,但是思路再往后却相反,要突破“色神”实现“众生平等”。回到咱们说的家庭伦理上面来,也是“两方面思路并进”:一方面对于出家人是解构家庭伦理,一方面对在家居士是强化家庭伦理的。对于后者为什么强化家庭伦理呢?因为作为家庭成员,如果不做遵守家庭伦理,可能会给别的家庭成员造成痛苦。对于出家的那些人,既可以按你说的这算是解构了家庭伦理,也可以理解为建立了新的家庭伦理:以佛门为家。所以有的出家人说“我不是出家,而是回家”,这里定义的“家”就是正面的,把对家庭成员的亲情之爱变成了对众生的大爱。当然,这得看对“家”的定义,比如有人说“出家出的是生死轮回之家,不是非得去寺庙当和尚才叫出家”,他这里就是把“家”作为负面的,解构的对象,但是他定义的“家”是“生死轮回”,与你定义的不同。
王堃:既然你说到“家”有不同定义,那么你最常用的并且想要维护的“家庭伦理”的家是哪一种的呢?
王硕:是以“爱”为核心的。所以我说佛教未必是解构家庭伦理,而可以理解为新建家庭伦理,他们把“爱”扩展了,把佛门当作新的家,把众生当作家庭成员。《地藏经》也讲到了出家,但是《地藏经》也讲地藏王菩萨成为菩萨之前对母亲的爱,这是强化家庭伦理的,所以有人说《地藏经》相当于《孝经》在佛家的体现,后来地藏王菩萨出家了,他的动机可以理解为把对于母亲的爱推广到所有众生,把“家”扩大了。
王堃:你说的地藏王菩萨,出家是本于什么?如果是基于你说的“个体自由选择”那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我举的莲花色尼的例子,就是彻底地结构家庭伦理,不是基于你说的为了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对众生爱,而要理解为,她就是认为出家这种生活方式就是比在家高明,反之,成家,乃至于整个俗世,就是痛苦的、沉沦的。佛教对家庭价值是根本蔑视的。
王硕:这样理解也对,结婚成家也是俗世的一部分,佛法教导不要贪恋俗世,这些都是“三界火宅”。
王堃:为什么佛教对在家居士与出家人采用了“双重价值”?这个共同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王硕:共同基础在于慈悲心与跳出轮回。在家居士遵守家庭伦理是因为作为家庭成员而不守家庭伦理,会给别的成员带来烦恼,一方面有违慈悲心,第二方面因结下恶缘就更不易出轮回。对出家人解构家庭伦理一方面是让他们把对家庭成员的的有些自私的爱扩展为对众生的爱,扩大慈悲心,第二方面的破除对家庭的“我执”,更利于出轮回。分别对待在家人、出家人是因为,只要不伤害别的众生,如何选择的他的自由,所谓“方便法门,万法随缘”。
王堃:佛教在讲万法随缘时,的确是方便法门,然而这并非超越轮回的大道所在。不过可以接受的是,“解构家庭伦理”就向儒家的大同理想,是太平世的,在据乱世和升平世不一定要有“家庭已经被解构”的形式出现。但是,你自己也说,佛教的做法也可以理解为“解构”,你还说也可以理解为“新建”,其实这种“新建”也是对“旧家庭”的一种解构。或者说,解构其实就在重建中,二者并不矛盾。这就像追求超越的价值,与经营在世的价值也可以找到一种统合的方式。有趣的是,你推崇的佛教是解构的,反而是我推崇的儒家支持家庭伦理,然而在解构和建构上,儒家和佛教也可以达成某种一致,也即:出家即在家,解构即建构。那么既不执着于解构,也不胶着于建构,或许才是从容中道。最后,你自己也说了“家庭伦理”是一种“我执”,如果为什么还不放弃执着于家庭的遮蔽?
王硕:因为现在社会中家庭伦理仍然可以作为一种“方便法门”。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家庭伦理了,必然大乱。.对于“家庭”我支持三种形态:第一种,传统的模范家庭,夫妻恩爱、父慈子孝,重视家庭伦理;第二种,宗教苦行僧式的“解构家庭伦理”,此处不仅指佛教,例如天主教的很多神父、修女也不结婚,我之所以支持第二种,是因为他们是去追求更高的真理,就像咱们对话一开始我提到的,许多宗教所要达到的状态与肉体上的修炼有很大关系,尤其的禁欲;第三种,后现代主义式的解构家庭伦理。
王堃:你看问题非常直白,不是家庭和谐,就是个人禁欲,再就是后现代。当然,我对你所说的第三种——后现代解构还不确定其含义。那么既然你也支持第三种解构,那么为什么这么反感我说的结构家庭伦理呢?
王硕:既然你前面说了“现在讲女权主义......是个具体细微的问题”,那么我们就根据具体细微的社会条件来看。粗略地说:我们现在的生产力水平还没达到。据我所知,女性主义与结构家庭,这些思想都与后现代主义有关,而后现代主义说把家庭解构之后,男女双方如果有了孩子,并且都不愿意养,那么孩子可以交给政府养着——甚至连政府都没有了,那时候已经实现无政府主义了,那就交给社会组织养着。而现在的政府或者社会组织没达到这种条件。孤儿院可以视作是个“雏形”,但仅仅是“雏形”,是辅助的,而家庭抚养子女才是这个社会的主流。咱们对话一开始还提到了“普适性”,但是我说的我支持的这三条路,当前最具有普适性的是第一条。反之,第二条,有几个人能成为禁欲的宗教苦行僧?第三条,后现代主义设计的社会,咱们现在的经济条件又实现不了。
王堃:没这个条件是真的,但是条件是可以创造的。所谓价值的普适性,不是因为它在当下的现实中可以普遍推行,而在于它就在每个人的欲求中,是每个人的最高的、最普遍的欲求目标。这才是价值的普适性所在。你一直没有理解我所说的知识和价值之分。如果我们基于现在的情况,就下结论说,必须建构家庭伦理,每个人都要维护家庭。这就好像把别人的脑子当成我们的计算机。那么这就会造成对人情感上的压制,而压制是必然会导致乱象的,这个乱象是不能通过伦理观念的强化来避免的。比如我们在之前的讨论中,谈到了80年代以后的离婚潮。当时的很多人就像鬼扯着一样,怎么都要离婚,这是为什么?你能看出,价值的确立不是这么简单的,不是分析一下现实情况,制定个计划就可以达成的。价值是在人情感中最为精微的地方。要树立人的情感价值观,是个非常需要费力的工作,并不是提个三纲、定个规矩,再不行加上暴力就能做到的。回到儒家的三世说(只是个广为所知的例子)要向太平世的方向迈进,你忽略了情感、行为、或“互动”。咱们对话一开始,你提到,加强家庭伦理让一部分人很幸福,但是,如果一直加强,可能后现代主义设计的那种抚养全社会孩子的社会组织就永远不会建立。救助白血病的社会公益组织也是一开始没有的,后来人们根据社会需要建立的。所以简单说,在社会历史条件不成熟的时候,有些价值是可以“倒逼”出来的。
王硕:既然建基于社会成员的情感,那么我觉得是社会历史条件满足之后,水到渠成,为了社会成员幸福感而建立,而非“为了建立而建立”,过早解构家庭伦理,也许社会成员尚未需要这样,你给他解构,反而破坏了他的幸福。
王堃:但是你强化家庭伦理,也会给一部分人带来痛苦,例如很多女性可能不想结婚,但是社会上的家庭伦理导致她不结婚就会被家里催,而且社会上会用“嫁不出去”来歧视她;再如,有些女性可能仅仅想生孩子,不想结婚,但是在这个社会,因为有家庭伦理,所以她这种机会少,退一步讲,即使她如愿以偿,有了孩子,未婚生子就会受到歧视......她们的痛苦你考虑了吗?
王硕:考虑了,所以我才支持后现代主义的那条路。但是你说“倒逼一下”我不同意,这是明显地不顾社会历史条件去做的。
王堃:那看来是“倒逼一下”这个词的问题,我想表达的是:既然你也说了现在有人想建构家庭伦理,也有人想解构家庭伦理,并且你也承认个体自由选择,那么我们就不要“一刀切”,我所说的结构家庭伦理也不是“大一统”方式的,你所支持的建构家庭论题也不能“大一统”。这方面我们之前已经达成共识了。
王硕:如果按这种新的表述,我支持你的“倒逼一下”,你前一次表述的“倒逼一下”是在对历史条件讨论的语境下,你当时表达的有不顾社会现实之嫌。
王堃:喜欢建构家庭的去建构,同样,喜欢解构的去解构。解构的对于建构的来说,可能就是个逼迫;同样,建构的对解构的也是逼迫。现在看来,建构的逼迫解构的,应该是个更大的现实,关键是强势的不但压迫弱势的,还不让说话^_^。所以我们本着“损有余而利不足”的宗旨,从话语上试图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体系。这不一定要指向实体上的“创女权教”,但也是提供了一个立场、一个话语样式,让更多的人可以自由的发出声音。对很多高学历的、单身的、内心郁闷而找不到出口的女性,用这样一套话语解构家庭伦理,也未尝不是一件快意的事。
王硕:如果“女权教”是这样发展的,那么我支持你,但是为什么咱们对话一开始我就说更支持那“三大文化系统”,例如佛教,并且我还提倡“宗教式”的“爱的教育”,因为这些有更强的“终极关切”,更完整的世界观与庞大的理论体系、哲学思辨,并且有更成熟的组织管理制度。
王堃:但是这些传统的文化系统,尤其宗教,有的受政策限制太多,有的管理腐化,一些僧侣神职人员贪污,不修行,可能单身女性找个老和尚谈自己的问题,对方也没什么主意,最有可能还说劝她出家或者成家;而在基督教会内,大家很热衷于给她介绍对象,家庭伦理再次被强化......
王硕:那也不错,人家的问题就解决了,人家需要的是“幸福感”,这也是我的基本思路,我说过好几遍,我们的目标指向应该是社会成员的幸福感,而非一味解构家庭伦理。无论是基督教会内部给大龄剩女介绍对象,还说佛教居士交往的圈子中给单身的人介绍对象,都是更现实的解决方法,而,她加入“女权教”,可能短时间内她更加解决不了内心的苦闷。
王堃:不排除这种情况,但是,如果宗教内给她介绍的对象也不合适呢?更有甚者,她不信传统宗教呢?更彻底的是,如果她本人就是个独身主义者呢?对这部分人,“女权教”就可以充分发挥作用。简单说,我的“女权教”就是要独树一帜:解构家庭伦理。传统宗教对社会成员的幸福感的帮助主要是强化家庭伦理的,如你所说,所以,我想用另一条思路来解决当前社会问题,解构家庭伦理,这就是“儒家女权教”的特色。
责任编辑:梁金瑞
【上一篇】 【张城】新儒家更需要宽容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