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彤东作者简介:白彤东,男,西历一九七〇年生于北京。北京大学核物理专业学士(1989-1994),北京大学科学哲学专业硕士(1994-1996),波士顿大学哲学博士(1996-2004),现任职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主要研究与教学兴趣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政治哲学,著有《旧邦新命——古今中西参照下的古典儒家政治哲学》《实在的张力——EPR论争中的爱因斯坦、玻尔和泡利》等。 |
谁在想象“多妻”?谁在捍卫自由?——回应戴锦华
作者:白彤东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表,原载澎湃新闻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十一月廿一日
耶稣2015年12月31日
多年前的一次会议上,我曾见过戴锦华教授,觉得她颇有想法,也颇有气质。因此,看了澎湃新闻近期对她的采访,《当下的性别想象中,深刻地存在着“多妻制”幽灵》,我只能莫名惊诧了。
惊诧的原因之一,是那位采访者——一个“震惊”和“愤怒”于国内新儒家对女性不敬的言论,而勇敢抗争,却只用了笔名“鸿帆”的人。这篇访谈字里行间,多处影射国内某些新儒家支持“多妻制”、为男人的性幻想叫魂。虽然没有点名,但采访中明确提及澎湃新闻更早之前刊登的、访谈国内新儒家蒋庆时所用的标题:“只有儒家能安顿现代女性”。
北京大学教授戴锦华,理论专长为电影批评、文化研究和女权主义。
坦率地讲,我对蒋庆的很多说法都有保留意见。澎湃新闻刊发的那篇蒋庆访谈,虽有标题党之嫌,但听起来确实与我印象中他的“原教旨”相符。戴教授采访中的种种影射,让我回过头又去仔细看了那篇对蒋庆的采访。
说儒家支持一夫多妻或裹小脚,是“五四”以来对包括儒家在内的传统之诬陷
我发现,他在前半部分的很多说法,其实我很赞同。这部分的重点之一,在说历史上的儒家并不支持、甚至明确反对“多妻制”。准确地讲,传统中国没有一夫多妻,而是一夫一妻,但允许男人多配偶(妾媵)。对此,儒家最多是默认而已。说儒家支持一夫多妻或裹小脚等等,是“五四”以来对包括儒家在内的传统之诬陷。但直到今天,这种想象还被“左”“右”之主流观点当成事实,努力地保存着,可悲、可怜、可笑、可恨!
蒋庆在访谈中,确实指出了妻妾制的合理之处。但他的意思很清楚:这个“合理”,是相对于西方传统社会的情妇(蒋庆提到了近代以来法国的情妇习俗,这种“习俗”其实是中世纪与现代早期欧洲各国贵族的普世价值)与当今中国盛行的“二奶”来说的。后者是男性泄欲的对象,她们及她们因此生出的孩子没有任何名分,男性对她们只有享受的权利,没有任何法律与习俗规定的责任。这才真的是男人想象的极乐世界,也是这些女子及其子女的地狱。
与此相对,传统中国的妾及其子女好歹还是有身份的,她和她的子女享有明确的权利。蒋庆的辩护,只是说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已。这是我非常认同的一种保守态度,一种从孔子到伯克(Edmund Burke)都认同与支持的保守态度。这种态度反对的一个重要对象,恰恰是包括当今一些女权主义者在内的“砸烂一切牛鬼蛇神”式的激进。这种激进主义者的问题,在于他们横扫世间邪恶的办法及后果,是更大的邪恶。而上面说的那种保守态度,不是说不要消除恶,也不是说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要保守忍耐,而是说:要在去小恶的同时,不要制造大恶;如果无法避免制造大恶,要学会暂时眼睛里面揉一点沙子。而激进主义者动机的正确,不能证成其行动的正确。有时候好心的理想主义者比冷漠的现实主义者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灾难。
在这一点上,戴锦华教授似乎站在了激进的一边,她和她的采访者对通过国家暴力行为实现的妇女解放运动持正面态度,而没有表达任何批评。事实上,那种行为充满内在矛盾:强迫自由,不给人自由地让人自由,(你)不自由毋宁(你)死。这种行为也充斥着对人(男人和女人)的基本权利、自由、尊严的最极端的践踏。于是,赶鸭子上架的结果是,架子没有搭好,或本来就是违章建筑(违背了基本人情),把鸭子摔死了。
为什么说这种激进违背了基本的人情呢?虽然她的采访者似乎把儒家当成了悲情的对象,但是戴教授倒是说,传统“无法被启动,它不再是活的知识”。这比中国一些自由派一方面坚持这样的说法,另一方面仍把儒家当成他们最大的敌人,少了一些荒诞。如果儒家真像这些人说的,是游魂野鬼了,那几个儒家说说话,他们又怕什么呢?因此,我只能认为,他们要不是脑子糊涂,要不就是不敢招惹自由的真敌人,只敢拿没有反抗能力的软柿子捏捏,满足一个懦夫的正义感而已。
戴教授至少没有落入这种荒诞,她认为女权的最大敌人,是资本。这种说法,以及采访中她对自由主义的批评,都表明她和其他与她志同道合的女权主义者,是左派,好一点是所谓的自由左翼,坏一点是激进左翼。法俄及被它们煽动出来的激进左翼革命,在反专制、反资本、解放全人类的美好理想下造就的生灵涂炭,应该能让有识之士看到:彻底废除资本,强制平等,是无法维系的。资本的邪恶,要在资本的框架下纠正;不平等,也要在含有这种不平等的制度下修正。大海上的孤帆,如果进水了,我们要在这船上把船修好。因为进水就把它砸了,我们都会落在海里。在我的理解,自由左翼是不想去砸船的。戴教授在访谈中并没有明确自己的立场,而她对激进妇女解放运动的不加批判,让我们怀疑她至少没有与激进左翼划清界线。激进左翼之行动的恶果,以及温和的人对他们的理论与实践的反感,可能恰恰给自由左翼想要实现的理想制造了重大障碍。左翼应该攘外先安内才是。
儒家不鼓励和宣扬同性恋与同性婚姻,可在一定范围内对其宽容
蒋庆,当代“大陆新儒家”代表人物,民间书院阳明精舍山长。
回到蒋庆那篇激起了很多老“左”和新“左”反弹的采访,其下半篇,我不同意的就多了起来。其中很重要一点是,他认为,“做好女儿、好母亲、好妻子是女性的自然属性与家庭属性的必然要求”。他虽然不反对女性参与公共生活,甚至可以支持,但是,“知识女性或职业女性在事业上的成功,只有在不违背上述三种女性角色定位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这种人的自然属性与家庭属性的观点,也是一些大陆儒家反对同性婚姻的重要原因。这一反对,恐怕也是儒家招致自由派与女权主义反感的另一个原因。
儒家先前之所以被卷入同性婚姻的争论,是因为美国在宣布同性婚姻合法的判决中,由最高法院法官肯尼迪所撰写的多数意见里,引了号称是孔子的话。关于这个问题,我看到的讨论里,张祥龙教授的文章《儒家视野中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我觉得写得最全面、理性、公允。有些儒家对同性婚姻判决引用孔子很不满,但是,事实上判决所引的确是货真价实的儒家立场,即婚姻是很重要的社会与政治组织。
一些反对同性婚姻的人认为,同性婚姻的论证来自于“浪漫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但浪漫爱情作为婚姻的基础是近百多年才有的现象,这种情感是不稳定的,是当代家庭不稳定的根源。并且,如果情爱可以成为婚姻的基础,人类距离和禽兽乃至充气娃娃结婚合法化的日子就指日可待了。对同性婚姻的支持,确实有从这样的个人选择、浪漫爱情出发的。
但是,美国很多要求同性婚姻的人,也会基于很具体的问题。比如同性伴侣中一方生病,另一方因为没有婚姻关系,没有探视权;一方过世,另一方如何处理他/她的财产,等等。如果我们觉得同性恋是可以接受或容忍的(儒家恰恰是可以容忍同性恋的,如张祥龙教授所说:“儒家既没有像基督教那样谴责同性恋及其结合,也不会赞同古希腊文化中对同性恋、特别是男同性恋的某种鼓励倾向,而是对同性恋现象采取有根本性保留的宽容态度,更愿意以道德人品而非性取向来评判其个人”),他们提出的这些问题,就应该被考虑。
美国的一些温和保守主义者提出,可以采取“公民结合”(civil union)的方式,即给予同性伴侣所有夫妻间的合法权利,但是不将双方的关系称为“婚姻”。针对这种解决方案,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才开始强调,家庭作为一种政治与社会组织的重要性,以及他们对加入这种组织的向往。也就是说,在家庭问题上,这些为同性婚姻辩护的人,恰恰与重视家庭的美国保守派走到了一起。最高法院法官肯尼迪正是从这个立场为最高法院的多数决定辩护,并因此引用孔子来表明家庭是一种重要的政治组织。
在张教授和其他一些儒者的回应中,有些是针对个人主义、个人选择、浪漫爱情等立场为同性婚姻辩护的,因此就无法回应上述争取同性婚姻的这种保守立场,即为了家庭、为了抚养后代、为了社会和谐而允许同性婚姻。也有少数对保守立场的回应,比如,同性恋没法生育后代,既违反了儒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原则,也违反了人类通常的倾向(希望一家一姓乃至子嗣延续)。但是,按此逻辑,所有没有子女的婚姻是否也应被废除?如果我们可以批评所谓的“丁克”为了自己的快乐,不顾父母的意愿,太过个人主义了,那么那些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生育的夫妇呢?传统中国不是可以让这样的夫妇收养吗?对此,张教授的说法是:同性婚姻以及同性夫妇抚养小孩合法化,会进一步鼓励同性恋与同性婚姻。
诚然,如果是在生育仍需靠男女双方努力、而多数人又不愿生育的社会,如果同性恋成了主流,确实会是问题。并且,在西方多元宽容乃至放纵的环境下,有些本来没有同性恋倾向或者倾向不明的人,确实可能从追求时髦和新奇的动机,实践同性恋。但是,在同性恋仍属“见不得人”的文化环境中,又有多少真正的同性恋者在忍受着习俗的煎熬呢?美国的保守派就常宣扬同性恋可以“治愈”,但是可靠的“治愈”例子之少乃至没有,反证了至少有些同性恋是天生的或很早就注定的。在压抑的环境中,如果他们不得不假意结婚,那么他们的痛苦还会波及他人和后代。因此,若从演化意义的人类延续和儒家的“无后为大”的立场出发,同时又保持儒家的仁道精神,我们的结论只是不要鼓励和宣扬同性恋与同性婚姻,可以在控制它不要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前提下,对之宽容。
不要否定两性的天然区分,也不要把性别角色固定化
儒者给出的另一个回应,则跟前述蒋庆谈女性地位的观点相关(蒋庆本人也在笔者参加的一次会议上给出过类似说法),即阴阳和合乃是人类本性;或如张教授所说,“‘婚姻’作为阴阳、天地、乾坤在人间的直接体现,实在是太重要了”。这样所谓本性的说法,要面对一个严峻的挑战:判断人类本性的依据究竟是什么?退一步讲,哪怕同是儒者,可能也会发问,为什么阴阳、乾坤就一定要对应男女?一个时代对阴阳乾坤的解释,可能与那个时代的特性相关,或许只是阴阳乾坤这一抽象精神的具体体现之一。在不同的时代,道虽然不变,但是路可以变。这也是儒家两千多年,旧邦新命,自强不息的来源。张教授也同意这个抽象的说法,只不过他认为阴阳乃男女,这属于儒家的道。
但问题是,儒家的生命,也恰恰在于文本的选择与重新解释。我们完全可以退到一个更“弱”的儒家立场,认为儒家这些相关文本的核心、即儒家的道是要求婚姻双方有分别,而根据这样的分别,双方要在家庭里面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责任。这种分别,不一定非要由男女来表达;其中一个角色,也不一定非要专属于某一性别。在当今奇妙的世界里面,我们不是也看到有男人被妻子家暴、报警求助的吗?
需要强调的是:不要把性别角色固定化,不等于否定人类演变百万年的天然倾向。性别的区分,是有演化的基础的。有一种男女平等的观点认为,如果允许男性一夫多妻,那为什么不允许女性一妻多夫?从演化的生存策略上讲,一妻多夫对女性没有基因存活的优势(她一年只能受孕一次,通过生孩子把自己的基因传下去),而找到可靠的男性共同养育后代才是重要的。但对男人或者男猩猩来讲,针对异性的群交可以增大他的基因的存活概率。换句话说,男人都是从前色猩猩的后代,因为不色的男猩猩,几代之后就绝种了。
顺便指出:包括戴教授在内的女权主义者,常常用“男权”、“压迫”这样的字眼形容传统社会,但是他们忘了,在这种所谓男权社会里面,最悲惨的失败者,也是男人。我们看看一个猴群里猴王占有所有母猴、其他公猴只能干瞪眼,再看看蛮族侵略时总是杀光对方的男人、霸占对方的女人,就应该明白这一点。当然,人类之所以为人类,就是能够超越我们的演化之自然。这也是为什么只有人类才能够谈选择、谈道德。但是,任何道德与政治的学说,不能罔顾人类的生理条件。
张祥龙,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特聘教授
张祥龙教授还有一个对保守式同性婚姻辩护的回应,即如果允许同性婚姻,为什么不可以允许一夫多妻甚至群婚?他认为,一夫多妻不符合一阴一阳之谓道的规律。而在我看来,阴阳和合不必然等于男女结合,一阴一阳也不一定非要是一男一女。我所认可的儒家的根本价值,在于为了后代的健康成长与社会和谐稳定,家庭需要有一种稳定的结构以及关爱与秩序并存的环境。以此为立场,虽然根据人类的基本条件,儒家可以说,一男一女的婚姻最可能达到这一目标,但是同性婚姻也可以在一定限度内被允许。同理,一夫多妻也可以在一定限度内被允许。张祥龙教授看到了同性婚姻与一夫多妻的联系,但他采取的策略是把两者都拒绝掉了。
有意思的是,美国有一部以原教旨摩门教徒的一夫多妻实践为背景的电视剧,The Big Love,挑战美国主流的一夫一妻婚姻观念。其制作人,恰恰是一对同性恋。他们意识到,同性婚姻的话题,与一夫多妻的话题是相通的,因此用这种迂回或新颖的方式,为同性婚姻开拓空间。当这部剧引起主流媒体关注时,有人采访了一些实践一夫多妻的个人,尤其是女性。让人惊讶的是,其中也有受过高等教育、事业成功的职业女性。当人们挑战这些人的做法不道德、破坏家庭稳定的时候,这群人的反驳是:那你们这些坚持一夫一妻、允许离婚、并且成为连环离婚犯的人(serial divorcee),难道就更好吗?至少我们激情过后,还可以友好地生活在一起,相互扶助,共育家庭。如果这一反驳成立,儒家应该不反对(但也不鼓励)一夫多妻才是,或更应该反对不负责任的离婚。换个角度说,那些支持同性婚姻的自由派与女权主义者,你们准备好了支持一夫多妻了吗?
我们真正要追求的,是公平,是在基本政治权利方面的两性平等
当然,戴锦华教授在访谈中提到的一点是有道理的,即经济地位对性别平等的重要性。从前欧洲情妇与现在中国“二奶”盛行,与经济不平等有很大关系。因此,我们要去推动经济上的性别公平,比如同工则同酬;还有全职妈妈的家庭财产夫妻共有,等等。值得强调的是,有些人误解了“男女平等”的含义,以为平等就意味着男女在各方面都要一样,这会导致诸如“文革”时期的“铁姑娘”现象;还有既然男人可以一夫多妻,我们女人就要一妻多夫;以及既然男人去脱衣舞吧看女人赤裸的乳房,我们女人也要去猛男表演的脱衣舞吧看男人的屁股……如此等等之怪现象。
我们真正要追求的,应该是公平,是要在基本政治权利方面,两性平等。
但是,如果经济地位一时无法平等,有些女性选择了依靠男人,甚至是与人分享,那么,给她们以合法地位,是不是更能关爱她们的价值与尊严?或者,在经济平等的前提下,如果几方自愿,一夫多妻的家庭被允许,是不是更能尊重人的权利和自由?
儒家认为,家庭生活本身,有其政治意涵。从《论语》里孔子对“三年之丧”的辩护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当父母去世,君子脱离政治,回家守丧三年,这不但不妨碍他回来继续从政,还因为他这三年追忆父母之爱、重思人生之意义,反而使他成为更合格的政治领袖(有儒家朋友打趣说,“三年之丧”是儒家处理中年危机的办法)。同理,儒家也不会认为,由于妇女要生育,要更多地留在家里,那么在政治上她们就会比男人更有劣势。儒家反而可以基于对家国之间、公私之间的理解,发展出一套支持政治上男女平等的说法,会在尊重女性生育权的前提下去为男女平等辩护,而不是罔顾这一现实、一厢情愿地小清新式对男女平等的空喊。
因此,尽管我不会说“只有儒家能安顿现代女性”,但儒家确实可以安顿、尊重现代女性乃至所有人的尊严,能提出更好的男女平等的观点,并更加宽容与自由。在这些方面,比起一些自由派与女性主义者,也许儒家才是真的或更纯正的自由派与女性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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