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1000年前的小区围墙是怎样被推倒的

栏目: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16-02-25 17: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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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1000年前的小区围墙是怎样被推倒的

作者:吴钩

来源:腾讯大家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正月十七日丙子

           耶稣2016年2月24日

 

 

 

  

 

【摘要】恰恰相反,唐宋政府都试图维持“长安旧制”,一些正统的宋代士大夫也颇怀念里坊制下的秩序,然而,束缚市民生活之自由度与丰富性的围墙与制度,终究会被市民抛弃。

 

在1000多年前的唐宋之际,中国的城市形态曾经发生了一场从“封闭型小区”到“开放性街区”的转型。当然,这里“封闭型小区”、“开放性街区”,都是借用的概念,如果换成原有的说法,应该叫作“从里坊制向街市制转型”。宋代之前的里坊,也不可等同于现在的小区,但两者的封闭性则是高度相似的,里坊甚至比小区更为封闭。而宋代形成的街市,其实就是今天我们熟悉的街区形态。

 

典型的里坊制,兴起于北魏,鼎盛于隋唐,是古代政府严格按照礼制、运用权力人为塑造政治型城市形态的体现,以北魏—盛唐时期的洛阳城、长安城为代表。

 

  

 

▲ 唐代洛阳图。转引自程光裕、徐圣谟主编《中国历史地图》,台湾中国文化学院出版社

 

洛阳与长安都有方方正正的城墙包围着,政府再将城墙内的城市切分成若干个工整的方块,作为居民区。一个方块就是一个里坊,比如北魏时洛阳城,每三百步建一个里坊;唐代的长安城,共有一百零八坊。每个里坊都有围墙,坊墙有门定时启闭。坊内一般均设有十字大街,将里坊划分成四个区域,如同一个“田”字;每一块区域再设十字型小巷,从而将里坊分成十六个居住点,居民的住宅就分布在这些居住点。而且,坊内原则上不准开设市场、商铺,居民购物必须跑到政府指定的“市”里。这就是北魏—盛唐时期一个规范、完美的里坊的细部结构。

 

这样,大城墙里面套着若干座坊墙,整个城市格局就如一个巨大的围棋盘,所以唐朝诗人这么形容长安城:“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非常传神。显然,只有完全靠人为规划并以强力维持,才能保持这样的城市形态。任何自发“生长”的城市建筑群,都不可能是这个样子。

 

但里坊制下的城市格局,不但合乎井然有序的礼制审美想象,而且极便于管理,因为按照唐朝城市制度,每日入夜之后,街鼓响起,坊门会准时关闭,所有居民都被限制在各个里坊内,不准自由上街晃荡。坊外街道实行宵禁,你偷偷溜出坊外大街,即为“犯夜”。“犯夜者,笞二十”,曾有一宦官“酒醉犯夜,杖杀之”。

 

里坊制跟夜禁制是相配套的,一指向空间的限制,一指向时间的限制,共同塑造了中世纪城市的井然秩序。许多年后,生活在南宋的朱熹还有些怀念大唐城市的里坊制度:“唐制颇放此,最有条理。城中几坊,每坊各有墙围,如子城然。一坊共一门出入,六街。凡城门坊角,有武侯铺,卫士分守。日暮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若有奸盗,自无所容。盖坊内皆常居之民,外面人来皆可知。”北宋的吕大防也很是向往隋唐时期的长安城:“隋氏设都,虽不能尽循先王之法,然畦分棋布,闾巷皆中绳墨,坊有墉,墉有门,逋亡奸伪无所容足。而朝庭宫寺、门居市区不复相参,亦一代之精制也。”

 

在吕大防与朱熹生活的宋朝,里坊制已经瓦解,坊墙早已被推倒,夜禁制度也松弛下来。人们临街开铺摆摊,甚至侵占街道,人声嘈杂喧哗,三更天还有夜市喧嚣;大街小巷开放贯通,人来人往,自由出入。与秩序井然的唐时长安相比,宋代的开封与杭州无疑显得杂乱无章,城市的整体格局也完全失去了唐代长安与洛阳的规整性。然而,市井的商业活力、市民生活的丰富性与自由度,恰恰是从这种“杂乱”中生长出来的。或者说,这种“杂乱”无非是市井繁华与市民生活丰富性的副产品而已。我们去看宋人笔记《东京梦华录》、《武林旧事》、《梦粱录》,就会真切感受到宋代城市的繁华气息、市井风情扑面而来,觉得这样的城市才更人性化,更宜居。

 

  

 

北宋开封府图。转引自程光裕、徐圣谟主编《中国历史地图》,台湾中国文化学院出版社▲ 北宋开封府图。转引自程光裕、徐圣谟主编《中国历史地图》,台湾中国文化学院出版社

 

而在盛唐长安的里坊制与夜禁制下,城市虽然井然有序,但市民生活是受到重重限制的,连自由开店、夜晚行街都不被允许。也因此,在里坊制度数百年历史的后期,屡屡受到市民自发的挑战,或在坊内开设店铺,或不准时启闭坊门,如中晚唐时候,常有政府官员报告朝廷:“(里坊居民)向街开门,各逐便宜,无所拘限,因循既久,约勒甚难。或鼓未动即先开,或夜已深犹未闭,致使街司巡检,人力难周,亦令奸盗之徒,易为逃匿。”晚唐政府意欲严格维持里坊制与夜禁制,但多少已表现得有心无力。

 

即使到了宋代初期,宋政府其实也是希望恢复里坊制下的城市秩序。比如至道元年(995),宋太宗“诏参知政事张洎,改撰京城内外坊名八十余。由是分定布列,始有雍洛之制”。这个“雍洛之制”便是指唐代洛阳城的里坊制。咸平五年(1002),宋真宗又任命谢德权拆除汴京的侵街建筑物,谢德权以霹雳手段拆迁后,上书建议置立“禁鼓昏晓,皆复长安旧制”。这个“禁鼓昏晓”,即唐代里坊制的配套制度——夜禁制。

 

但是,宋政府梦想“皆复长安旧制”的努力并未成功。这不奇怪,因为一方面,此时已被激活的商业力量与市民力量自会坚韧地冲击里坊制与夜禁制的牢笼;另一方面,宋朝既不是王莽式的“原教旨政府”,也不是追求严厉社会控制的朱元璋政府。最后,宋政府只好顺应历史潮流,迁就现实,以新的坊厢制(一个坊厢就如一个开放性街区)取代旧的里坊制(一个里坊就如一个封闭型小区),建立治安巡逻制度代替高耸的坊墙保护居民安全。

 

从里坊制(以及相配套的夜禁制)到坊厢制(街市制)的嬗变,是一个漫长而缓慢的过程,以致今天我们难以判断坊墙到底是在哪个时间点被推倒的,我们只知道里坊制度的崩溃,萌发于中晚唐,完成于北宋。推动这一历史变迁的力量,来自民间社会,来自城市商业,来自市民对于自由生活的本能追求,而不是出自政府之手的人为规划。恰恰相反,唐宋政府都试图维持“长安旧制”,一些正统的宋代士大夫也颇怀念里坊制下的秩序,然而,束缚市民生活之自由度与丰富性的围墙与制度,终究会被市民抛弃。

 

任编辑:葛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