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大和中共蓝田县委共建“农村乡规民约研究实践基地”揭牌暨“《吕氏乡约》的创造性转化——《蓝田新乡约》的制定和实践”项目启动

栏目:新闻快讯
发布时间:2016-03-02 21: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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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大和中共蓝田县委共建“农村乡规民约研究实践基地”揭牌暨“《吕氏乡约》的创造性转化

——《蓝田新乡约》的制定和实践”项目启动

来源:发现蓝田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正月廿四日癸未

           耶稣2016年3月2日

 

 

 

  

 

3月2日,在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西安市委宣传部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共蓝田县委宣传部和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在陕西师大长安校区,举行了陕西师范大学与中共蓝田县委共建“农村乡规民约研究实践基地”揭牌暨“《吕氏乡约》的创造性转化——《蓝田新乡约》的制定和实践”项目启动仪式。陕西师范大学副校长游旭群、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王涛、中共蓝田县委书记王浩、蓝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美蓉、副部长刘军锋,陕西师范大学社科处处长袁祖社,以及课题组首席专家刘学智教授,课题组特邀专家:中华龙凤研究院院长庞进、西安文理学院人文学院副院长王美凤、陕西芸阁书院院长牛锐等出席了今天的揭牌和项目启动仪式。

 

陕西师范大学副校长游旭群、中共蓝田县委书记王浩、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院长袁祖社分别致辞,基地负责人、课题组首席专家刘学智就基地成立的意义、“《吕氏乡约》的创造性转化——《蓝田新乡约》的制定与实践”项目的意义和有关情况作了主题发言。

 

940年前(公元1076年)的北宋时期,蓝田吕氏兄弟发起制定乡约,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为核心内容,推行乡里,史称《吕氏乡约》或《蓝田乡约》。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的乡约。近千年来,《吕氏乡约》以“法制”和“道德教育”为核心精神,在蓝田和关中民间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古代先贤朱熹、王阳明、冯从吾、贺复斋、刘古愚、牛兆濂等历代学人,都曾结合当时农村社会特点,积极加以推行,使其在民间起到了端正乡风、优化民俗、提升道德、净化心灵的积极作用,在历史上形成了一种乡约文化现象。至当代,著名学者如梁漱溟等,也极其重视并肯定乡约的作用和意义。如今,在中国进入传统文化复兴、公民道德建设和法制文明重塑的大背景下,乡规民约的现实意义已经引起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吕氏乡约》的研究和创造性转化也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强调指出,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要“发挥乡规民约在社会多层次多领域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总之,传统的乡规民约对当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的践行有重要的借鉴和启迪作用。

 

蓝田既是一个农业大县,又是中国第一部农村成文乡约的诞生地,具备深厚的历史渊源和现实环境基础,完全有条件进行新乡约探索和实践。2015年6月5日,原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景俊海在蓝田县主持召开蓝田《吕氏乡约》座谈会时强调,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为目标,汲取乡约中的法制和道德教育精髓,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进一步得到落实,这就需要在学术和实践层面形成一部适合当前新农村建设、适应当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蓝田新乡约》。这是我们陕西学人的历史使命,也是生活在历史上第一部乡约诞生地的蓝田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吕氏乡约》的创造性转化——《蓝田新乡约》的制定与实践”课题组由著名学者、陕西省社科联名誉主席赵馥洁教授担任顾问,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陕西孔子学会会长、陕西师范大学刘学智教授为课题组首席专家和“农村乡规民约研究实践基地”负责人。他们将带领课题组本着“创造、民本、和谐、奉献”的关学精神,系统梳理乡约文化的渊源流变,并在总结现当代乡约与中国乡村治理理论成果和各地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乡村道德建设为根本,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各界参与、基层试点、逐步推广等方式逐步展开新乡约的理论实践研究。

 

“农村乡规民约研究实践基地”的成立,将是一次学术与实践、专家与民间、高校与地方相结合的积极尝试。它将融合学术研究、文化普及、实践推广于一体,努力推进《吕氏乡约》的创造性转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的落实。基地的成立是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一个新事物,相信其会有持久的生命力。该基地将以该项目的课题组成员为核心力量,依靠蓝田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在陕西师范大学各级领导和中共蓝田县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展开工作,争取在农村乡规民约的理论研究和乡村实践中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责任编辑:葛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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