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作者简介:田飞龙,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苏涟水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著有《中国宪制转型的政治宪法原理》《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观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与两制激变》,译有《联邦制导论》《人的权利》《理性时代》(合译)《分裂的法院》《宪法为何重要》《卢梭立宪学文选》(编译)等法政作品。 |
大国发展的法政思想溯源
作者:田飞龙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南方周末》2016年3月17日,略有删节。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二月初九日戊戌
耶稣2016年3月17日
2007年前后,大型历史纪录片《大国崛起》播放,展现中国在21世纪的国家发展意志与跻身世界强国之林的规范诉求,但其聚焦点多集中于经济和历史,在法政面向展开不足。于此同期,担纲《大国》(后为《大观》)主编的高全喜教授策划了一套大型的“现代立国法政文献编译丛书”,惶惶六卷本,涵括英、美、法、德、日、俄这般主流国家,数百万言,立足从法政思想与制度的“瓶颈—突破”期寻求现代立国的原理、机制与实践启示,以法政之维进一步托举、回应、支撑和校正中国国家发展中的“大国崛起”焦虑。这是一种关于“大国崛起”的法政思想溯源,高全喜教授自称为“政治宪法学的积薪之业”。如今,六卷既出,十年功成,而中国国家发展则进入了民族国家与新帝国并轨崛起、威权化与法治化交替演进、治理现代化严密张罗的全新阶段,可谓切时。
六卷集整体上代表了一种西方主流的现代立宪主义建国路线,其中英美系统更是以其实质性的宪制成就脱颖而出。观诸现代立国路线,常有英美与法德之争,而至少在二战前,日俄趋近于法德。这是西方文明内部的政治思想与法律传统之别,是英吉利海峡的文明内部断层线。英美秉承经验主义哲学与政治传统,以普通法、代议制、自由人权为基础夯实现代国家根本,并以英帝国和美帝国的新旧殖民形式交替扩展英美系政治文明,不仅对非西方世界的生活方式与建国路线构成严重威胁,甚至亦在西方内部对欧陆建国路线造成压力。以二战后秩序重建为历史观测点,德国与日本无不受到美国占领军及美国宪法模式的刺激与塑造。甚至俄国在苏联解体之际亦受美国甚大影响。当然,美国建国路线的主要渊源还在英国。英美系宪制蔚然而成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普适性政治模范与话语体系,其内核为“自由”,丹尼尔·汉南在《自由的基因》一书中宣扬或杜撰的“盎格鲁圈文明”并非空穴来风。
当然,英美系宪制文明并非一蹴而就,其间千辛万苦亦必须予以明辨。以英国为例,《自由大宪章》并未一举成就英国宪制,而毋宁是开场锣鼓。在英国革命风起云涌的17世纪,英国可谓内忧外患:内者,王权派与共和派在政治理念与利益上的裂变已无法在既往宪制范畴内抚平而演变成内战和复辟的长期动荡;外者,英帝国之英格兰本土与不同殖民领地的宪制冲突日益激化,普通法不足以兜住此种张力,以爱尔兰为例,叛乱与论战此起彼伏。进一步,在议会派革命的主线下,尚有内部的克伦威尔专政作为激进共和主义的政治实验,将18世纪末的雅各宾专政的激进之舞提前在英格兰编排。英国卷之编选部分揭示了这一“光荣革命”岁月里的宪制思想与制度奥妙,尤其是数宗柯克判决更是尽呈英国普通法风采。但是,可能囿于编选者眼光与阅历,若干重要的宪制文献呈缺失状态,比如克伦威尔专政时期的宪制文献(《政府规约》等)、爱尔兰反抗英格兰主权的宪法文献(比如莫利纽克斯的《论爱尔兰受制于英国议会立法权的范围》)、英国议会处理爱尔兰与北美问题时颁布的《宣言法案》,等等。美国卷部分,则对1770年代初约翰·亚当斯以“诺凡格鲁斯”之名与亲英派“马萨诸塞人”的精彩论战篇章未予关注,而根据美国宪法大家麦基文教授在《美国革命的宪法观》中的考察,亚当斯的论战篇章是美国独立革命期间最具原创力的宪法思想文献,前接爱尔兰宪法学家群体的自治思想,后启加拿大等殖民领地的抗争帷幕。不过,瑕不掩瑜,这套文献集之编选本就难度极大,卷帙浩繁,其严格考验编选者的学术眼光和外语能力,其艰辛困顿,必可理解。
比之英美虽惊叹骇浪却一路凯歌而攀援至现代立国成熟巅峰,法德日俄可谓一波三折而命数诡异。法国革命以《人权宣言》自我标榜,如日中天,建立了对欧洲乃至于整个世界的价值高地姿态,虽有对美国《独立宣言》的借鉴,但终究归属欧陆激进启蒙脉络,自信满满,陈义极高,而丧失保守与节制美德,陷入“不断革命”的立国怪圈,如此颠沛流离,历经19—20世纪的无数革命—复辟变革,共和与帝制交替上场,而国力竞争渐然滞后,乃至于二战初战而败降,为列国笑。1958之第五共和立宪才最终站稳脚跟。不过,法国虽“不断革命”,但终究未严格脱离启蒙现代性的价值正轨,只是美德结构与实践理性有所欠缺,做得不好。德日则走上更大的歧路,经历了法西斯浩劫,显示其启蒙现代性的根基未牢而国家主义的扩张意志已盛,历史时间错位,政治精英与大众悲情躁动,终于殃及世界人类而引发灾难性的一战和二战。德国卷聚焦魏玛时期宪制文献,适度再现了那个“国家不幸法家幸”的历史乖戾时期,凯尔森、施米特、斯门德、黑勒等国家法大师风云际会,游刃于学术和政治之间,荣辱沉浮,冷暖自知,为后人留下丰富的法政思想遗产。有心者可延伸阅读施托莱斯教授《德国公法史》(第三卷,1914—1945)台版中译本,其间百转千回,如同众家演义,精彩绝伦。当然,德国以1949波恩基本法开启宪制新时代,典范实践凯尔森的宪法法院模式,将康德伦理学的“人的尊严”高捧入云,以严格的基本权利司法教义体系有效治疗了“魏玛共和病”和“希特勒暴政”,不过难民危机对德国乃至欧陆的“右翼化”的刺激和诱导正构成对德国宪制的严正威胁,可否安度尚需观察。
比之法德,日俄之现代立国更形波折。俄国在精神上高亢绝伦,但政治上却大起大落,其所接引的欧洲马克思主义虽有结构性改写世界史进程及塑造二十世纪国际体系格局之恢宏作为,却终究难以持久而土崩瓦解,而戈尔巴乔夫与叶利钦之“亲和西方”与“主动放弃政治存在”之举并未导致双方“一笑泯恩仇”,俄罗斯依然是西方的“弃儿”,在普京治下形格势禁,选举威权主义与大国沙文主义幽灵再降,民主宪制前途难卜。六卷集中的俄国卷聚焦十月革命前的俄国立国路线争议,讲述1917年之前的俄国国家建构故事,其启示不仅是对当代俄国的,更是对其他大型转型国家的。
日本似乎是六卷集中唯一的东方国家,其以东方文化体格而在西方殖民扩张之际锐意革新变法,竟然一败大清,二败沙俄,明治维新不过三十余年即跻身世界列强,可谓某种东方现代化奇迹,引无数中国人侧目效仿,知耻后勇。然东方专制国家遽然“脱亚入欧”,其多重张力不可能短期缓解,其立宪主义与天皇制、国家主义的政治缠斗必然紧锣密鼓,难得消停。日本卷由北京大学的张允起副教授主编,其以东京大学法学博士之学识与责任感精彩呈现了明治前期(1868—1890)的宪政史料。明治维新之现代立国以《五条誓文》始,开国家公议与效仿西方变法改制之先河,其《政体书》、《废藩置县诏书》和《太政官职制》聚焦国体与政体而以“政治宪法”的思维与眼光重造国家结构,焕发公议精神,开辟政治新局。政治新而举国焕然一新,精英效命,大众效力。当然,明治初期仍然属于“贵族开明专制”,共和乃至于民主因素并不彰显,但西洋立宪思想已然引介,民主化潮流如同洪水泛滥,“湮堵”不如“疏浚”,于是出现1874年前后的民选议院之争和1882年前后的主权与人权之争,为1889年明治宪法的总成做思想与社会动员。明治立宪,以富强共识、西方模范、精英开明和大众奋进为总体精神特征,而一步步聚敛内力而渐形于外,最终予专制困顿中的中俄以重创,不期然带动了后者的国内立宪改制进程。当然,日本立宪内部之军国专制因素与自由民权因素的斗争是长期复杂的,日本最终走上反宪政的法西斯道路本就是明治立宪的内在先天不足所致,其于1946和平宪法始克服既往痼疾,汇入世界宪政主流家族。当然,近来日本寻求以安保新法突破和平宪法,是某种历史回潮,其在国内新宪制框架与公民社会心智下当颇多受限,不可能如二战前之汪洋恣肆。当然,美国的秩序约束和中国的地缘抗衡也是重要的外部牵制力。
总体而言,六卷集的出版与备受瞩目是中国国家发展进程的一个重要思想事件,是“大国崛起”的一种法政思想溯源。致力于此种学术事业,显示了高全喜教授作为成熟自由派的国家关怀,这一点殊为难得,因为一般自由派常常过度忽视国家利益与国家发展,在道德上掏空国家,在政治上捆缚国家,这固然可以有效约束权力和保障权利,实现普适标配的立宪理想,但却肆意截断了公民与国家的有机联系以及大国国家理想与国家利益的正当性,也不符合西方大国发展的历史真实。立足自由但不自闭,面向国家而不谄媚于国家,在个体与国家间两相规训,两相粘合,以自由看待发展,以发展促成自由,才是更妥切立国之道。于此,我们看到,六卷集相对侧重于内政意义上的立宪性民族国家打造,而较少触及党国、帝国、天下体系这三重政治维度与意象,使得六卷集与中国国家复合发展的当代相关性有所削弱。当然,内政建构乃现代立国基础性作业,其他皆为扩展性作业,六卷集开其首要,提示主次,做法政文献编译的典范与示范,究有其功。
责任编辑:葛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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