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召开“规范使用孔子艺术造像”调研会
来源:中国孔子网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三月初一日己未
耶稣2016年4月7日
3月30日,“规范使用孔子艺术造像”调研会在文化部召开,文化部艺术司诸迪司长主持会议,文化部艺术司文学美术处、公共文化司事业发展处,住建部、国家汉办、中国孔子基金会、中央美院、中国美协、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美术馆等有关涉及孔子艺术造像的机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诸司长指出,孔子作为中华文化的代表,其思想在我国及世界范围内都有深远影响。近期,部分基层文化人士反映,当前,孔子艺术造像在部分公共场所被随意塑造、滥用,一定程度上给孔子文化传播带来不良影响。他们建议,将孔子艺术造像在公共场所及国际交往等领域的使用进行规范,甄选一批艺术范本进行传播推广。部分文化界人士指出,低劣的孔子艺术造像引起观赏者的反感,有的地方孔子塑像甚至可用“面目全非”来形容,造成难以辨认识别。而在文化名人艺术造像规制标准上有国际经验可循,如英国的莎士比亚、德国的歌德、西班牙的塞万提斯等,这些文化名人在公共场合的塑像较为统一和规范。他们认为,孔子塑像既不能“丑化”,也不能“神话”。规范艺术造像并非限制艺术创作,而是鼓励在尊重孔子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艺术塑造、创作,让孔子艺术造像既具有艺术美感,又赢得公众认同。
诸司长指出,部分基层文化人士和文化界人士的情况反映,已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需要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统一行动,研究提出解决问题之策。
参会代表在讨论发言时,一致认为规范使用孔子艺术造像,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均表示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会议讨论了下一步规范使用孔子艺术造像的工作方向及其建议,文化部艺术司在汇集各方意见,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相应安排。
参会代表中国孔子基金会办公室主任康承宝表示,会议在规范使用孔子艺术造像上取得广泛共识,中国孔子基金会在这项工作上,已经作出了尝试和探索,推出了”孔子标准像”,下一步将根据会议精神,在文化部的指导下,孔子基金会同美术界及有关方面密切配合,甄选一批孔子艺术造像范本,推荐给公众在不同场合安放,不断扩大孔子这一“文化符号”“文化标识”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责任编辑: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