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道》第27辑出版暨目录、专题导言、编后记
《原道》第27辑, 东方出版社2016年3月出版,陈明、朱汉民主编
【目录】
“香港基本法与国家建构”专题
导言:香港基本法的国家建构之维(田飞龙)
新宪制秩序与中央-特区关系(朱国斌)
从港督到特首——兼论香港宪制秩序与行政长官的宪制角色(李晓兵)
政改闯关与新香港治理(田飞龙)
香港政党体系的现状、可能及塑造(曹旭东)
港式“半政党政治”:地区政党的一种发展形态(黎沛文)
香港特区功能界别选举制度的价值功能分析(汪江连)
论香港提名委员会制度的民主属性(李少文)
基本法秩序下的政治委任官员与公务员(何建宗)
思想与学术
重思中国:国家之发生、国族之建构以及帝国之转型(陈明)
先秦儒家知人思想的源起(王开元)
论冯友兰的道德行为观(赵 浩)
经典重读与当代阐释:朱光潜论“悲剧的衰亡”(朱仁金)
读书与评论
白彤东、王维嘉、鲍鹏山等微言“权利”观
意识形态的造反与造反的意识形态:重读孙中山( 董彦斌)
张艺谋电影的家国叙事及其国家想象(曾小明)
儒家心学路线下礼法学基础的重建( 杨万江)
怀念马积高教授( 张军德)
“香港基本法与国家建构”专题导言:香港基本法的国家建构之维
作者:田飞龙
在新中国立法史上,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第一个制度结晶,也是大胆开创一体多元治理宪制的首要法律创举。香港基本法诞生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是邓小平一代领导人将解决台湾统一问题的战略框架运用于香港问题的积极尝试。我国近现代立宪史的真实主题在消极方面是救亡图存,在积极方面则表现为现代国家建构。如何在儒家文化传统与西方传统之间寻求国家建构资源?如何分辨与改造西方内部多元传统为我所用?革命与改良如何匹配?中国自身的永久和平(清除军阀割据与武力政治)与宪制构造如何获取结构性方案?这些严峻的国家建构问题一直困扰着寻求富强与文明的一代代政治与文化精英,甚至国共两党的核心争端亦在于建国纲领与路线的对峙与分歧。两岸关系之一中各表,花开两朵,所绽放和深化的正是百年中国立宪史的未完成状态。基于对历史和现实负责的政治态度,毛、周一代领导人已开始在非武力解决台湾问题上发展出关于“一国两制”的初步政策框架,但由于两岸谈判始终未能取得突破,该框架的具体法制形式无从谈起。1980年代初,邓小平将“一国两制”框架成功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并取得了香港基本法这样的宪制性成就,其所展现的也绝非个别领导人的一时灵感,而是中共治国理政之政治智慧与实践运用的连续性。
香港基本法有大量的制度创新甚或实验,其中对严格主权权力的“下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如司法终审权),偏离了单一制国家的主权原理,也超越了一般联邦制的分权极限,甚至突破了旧有的“宗主-殖民”二元宪制,笔者尝试称之为“非联邦的二元宪制”。大英帝国当年为有效管理和维系“宗主—殖民”的二元宪制费劲脑筋,长期纠缠困扰于英美关系、英爱关系、英苏关系等宪制关系,在北美独立、爱尔兰独立、北爱分离运动、苏格兰独立公投等分离事件刺激下,其帝国宪法秩序一步步经由普通自治民主、高度自治的“自治领”而演变为不具有严格国家法内涵亦并非一般联邦制的的英联邦体系,名存而实亡。20世纪的美国宪法学家麦基文教授在《美国革命的宪法观》中非常精致地重构了北美独立革命的宪法争议过程及其思想与历史背景。19世纪的英国宪法学家戴雪更是在1885年出版《英宪精义》之后快速推出《英国议会反对爱尔兰自治的理由》一书以反对时任自由派内阁推动的赋予爱尔兰以高度立法自治权的法案,认为有害帝国宪法秩序与整体利益,戴雪对标志着高度自治的“home rule”保持着宪法学家的敏感、警惕与防范。1940年代初,我国政治学者楼邦彦教授为帮助时任国民政府领袖蒋介石先生统筹协调超国家的远东战区事务,写出《不列颠自治领》一书,其中多处揭示了当时的“宗主国-自治领”二元宪制体系的实质性衰落。
笔者自2014年3月赴香港大学访问研究开始,即对英帝国秩序下的“宗主—殖民”二元宪制的负面历史经验很感兴趣,翻译出版了麦基文的专著并阅读戴雪的原著,希望从中寻找对香港基本法整体理解的新颖资源。央港关系虽不具有殖民性质,但也与“宗主—殖民”二元宪制分享着“非联邦的二元宪制”的诸多制度特征,所建构的也是高度非均衡的央地关系,共同面临着宪法关系深度整合与认同建构的艰巨难题。
果然,香港基本法之制度进程在为平稳过渡及争取人心创造政治条件的同时,也为回归后的深度治港与两制融合设定了严格的制度限制,恍如政治隔离带,甚至在危机处理中不得不倒逼中央“合宪地”创制出新的治理权力与实施机制,比如2004年人大解释实现了政改“三步曲”向“五步曲”的拓展,而2014年的白皮书更是以“全面管治权”及17年回归治理实践为基础重新确立中央权力的宪制边界与内涵。中央还拟议在“占中”之后制定《特首任命法》《反港独法》等以完善基本法秩序下的中央管治权制度细节。这是中央在治港权力清单上的一个“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具有一定的权力回收与再明确效果的宪制构造行为,所要矫正的正是央港关系的宪制性失衡。邓小平所谓的“五十年不变”与该种制度的实验性质相吻合。制度上的实验主义与宪法周期意识深深铭刻于理性务实的邓小平一代立法者的政治心智之中。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邓深信一国两制的深层次问题与矛盾可以通过后代人的智慧予以解决,就像他们那一代人创造性地解决香港回归的制度设计难题一样。对未来智慧的信心正是对中华民族“一体多元”之大一统宪制构造能力的信心。
【编后记】
本辑《原道》虽然起个大早,赶个晚集,但终于赶在旧历年岁末,和读者诸君见面了。
2015年是《原道》的第21个年头。按照古礼,《原道》早已加冠多年,事实上承蒙各界朋友厚爱,我们的确收获了一些口碑和声誉;根据今法,《原道》刚够法定婚龄,因而也具有一些后青春期的表征,我们的作者和编辑队伍趋向年轻化。年轻,意味着可能性,同时也有年轻的不确定性。我们这一年大力推出的新人新作,未必皆属精品;就连我们年初设想的一年四辑出版频次,也由于种种原因而步履踉跄。好在2015年就要过去了,我们有收获,也有沉思。未来的发展,我们将和同仁一道,走得更加平和而坚定。
2015年也是香港回归的第18个年头。18岁的“一国两制”实践和香港基本法,连同重回祖国怀抱的18岁的新香港,更加像一个青春期的孩子:富有朝气,又怀叛逆。近年来的央港博弈,表面上看如同青春期遇上更年期的亲子关系,实质上却蕴含着国家建构的近代治理主题,因而格外牵动人心,包括多年来矢志求解国家建构与国族建构命题的《原道》。因此,本辑《原道》以“香港基本法与国家建构”为题组织专题研讨,并邀请到香港问题研究青年才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田飞龙博士担任专题组稿人兼特约责编。在田飞龙博士的精心组织下,本辑专题荟萃香港和内地8位基本法研究专家学者和青年新锐,组成了一席丰盛的智识盛宴。而且,本席盛宴未曾开动,就已经香飘甚远,引起多方关切,必欲先睹而后快,阅后而称之曰“可”。因此,我们可以肯定,本辑专题对于各方理解和把握“香港基本法与国家建构”问题将多有裨益。
本辑专题组稿之外的各篇稿件也值得关注。“思想与学术”板块中,本刊主编陈明先生奉献了近年来反复运思的有关“国家之发生、国族之建构以及帝国之转型”大块文章,而且仅为上篇,既与本辑专题相呼应,又平添悬念。王开元、赵浩、朱仁金三位博士有关先秦知人思想、冯友兰道德行为观和朱光潜悲剧美学论的文章,则从真、善、美的不同角度观照了人的问题。
“读书与评论”版块中,白彤东、王维嘉、鲍鹏山等不同派别学者在微信畅聊儒家权利观念及其他,不乏思想火花与观点碰撞。董彦斌对孙中山的重读,为明年预期到来的“孙中山热”贡献了冷思考。曾小明揭示了张艺谋电影中的家国叙事与想象,也是对本辑专题的预流。杨万江的书评与张军德的散文,一阅书,一阅人,文书之间,儒家情怀与担当涌动。
照例需要交代的是,本辑不少稿件在编辑过程中有所删节,读者若觉意犹未尽,责任不在作者而在编辑部;作者必定有所遗憾,尚期体谅编者苦衷。
由于《原道》28辑已经先于本辑出版,最后的预告变得可有可无,但我们还是希望借此机会,感谢各位新老朋友关心,并期待大家更多关注与支持。
2015年就要过去了,我们很怀念。
责任编辑:葛灿
【上一篇】【许纪霖】梁漱溟的狂
【下一篇】【秋风】中华文明与当代宪制诸论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