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曙光】《论语心归》之五:敏事慎言

栏目:经学新览
发布时间:2016-06-21 19: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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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曙光

作者简介:王曙光,男,西历一九七一年生,汉族,籍贯山东。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主要著作:《金融自由化与经济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乡土重建——农村金融与农民合作》(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农村金融机构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金融发展理论》(中国发展出版社,2010)、《农村金融田野调查手记》(中国发展出版社,2010)等。

  

 

 

《论语心归》之五:敏事慎言

作者:王曙光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壹道曙光 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五月十七日甲戌

           耶稣2016年6月21日

 

 

 

“和”是儒家哲学中最高的境界,“和”既是自我人格修养最高的境界,也是治理天下的最高境界。《中庸》中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至理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节”,也就是不偏不倚,恰到好处,万物达到最均衡,最恰当、最合宜、最和谐的状态,这就是“和”的境界。“和”,古人常指音乐的曲调的协调、完美。正如音乐需要诸多音调乐符之间取得协调、和谐一样,人内心的诸种情绪也需要获得协调与和谐;再广而言之,人类社会的诸多人等与诸多民族亦需要获得协调与和谐。“和”是一种最佳状态,“万物并作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礼记.中庸》),各种事物皆各得其所,各种力量所形成的均势恰到好处,既不“过”,也不“不及”,而是达到一种“中庸”的状态。“不偏谓之中,不易谓之庸”,“中庸”的状态也就是“和”的境界。“和”意味着一个人内心达到高度的秩序,臻至一种圆满、宁静的境地;“和”也意味着人类社会达到高度的秩序,各群体和谐共处,无争无扰。

 

1.12中讲到“礼之用,和为贵”。孔子心目中理想的典章制度的代表是周礼,其最根本的宗旨是追求一种均衡的社会秩序,在这种理想的社会秩序中,人人各安其命,各守其分,讲信修睦,没有喧嚣与争竞。礼的功能,就是达到这种最恰如其分的和谐。但是儒家所讲的“和”,绝不仅仅是表面上的相安无事,不是假造一种和平和谐景象。换句话说,“和”是一种真实的秩序,是一种内在的均衡与和谐状态,而不是假造的幻象,不是刻意营造的表象。很显然,在1.12中,儒家认为,这种“和”的境界并不是想当然地可以轻易达到的。“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也就是说,如果仅仅追求表面的和谐,而不用“礼”,也就是一定的礼义秩序去节制它,这个表面上的和谐也是脆弱的。从这个观点来看,儒家带有很明显的制度主义倾向,所谓“礼”,也就是“制度”,包括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

 

这种“和”的理念有很强的延展性。它至少包含着内心之和谐、人与人之和谐(团体和谐)、以及更广范围的国与国之间的和谐,即天下和谐。内心之和谐源于一个人的人格修养,而团体和谐与天下和谐则一方面取决于制度规范(即“礼”),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文化与文化之间的相互沟通。人与人之间的“和”,取决于我们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了解对方。而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大多来自于我们对他人的无知与误解。

 

1.16中讲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认为我们的“病”(即“患”)不在于别人不知道自己,而在于我们不了解别人。人类不同国家与不同文化之间的不“和”,也来自于不同文化传统之间的无知、隔阂甚至仇恨。如果每一个民族都能在发生隔阂的时候以“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的思想反省自己,努力去以“同情的理解”去看待属于“他者”的文化,那么文化与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就有了可能,从而亨廷顿所讲的“文明冲突”就可以缓解。费孝通先生讲过“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一个“天下大同”的和谐世界,一定是既有“各美其美”,即对于自身文化传统的“自觉”,也有“美人之美”,即对于“他者”文化传统的同情、理解与欣赏,最终达到“美美与共”,即不同文化传统之间的平等、融汇与和谐共存。而今日世界之“病”根,正在于孔子所说的“患不知人也”。

 

1.13、1.14与1.15都讲到君子的修身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有子讲的两个修身范畴“信”与“恭”,都与“礼”、“义”这两个道德范畴结合起来。从有子的话“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看来,“信”与“恭”都只有与“礼”与“义”联系起来,才显示出其行为价值。“恭”,即对人的恭敬、尊重,要符合“礼”的原则,既不能太过,也不能“不及”,要按照礼义秩序的要求做得恰到好处,才能避免别人的耻笑与羞辱,如果超越了这个“礼”的秩序的规范与标准,单纯的“恭”不仅达不到目的,而且有可能起到反面的消极的后果。也就是说,恭敬的尺度,要受到礼义秩序的约束。如果你对一个平辈朋友的恭敬,甚至超过了对一个师长的尊重,可能会使平辈朋友极其尴尬,也会让师长感到羞辱,这样的行为不符合“礼”的原则,因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恭”。可见“恭”这一修身原则,在儒家的眼里是动态的,是要遵照礼的秩序去采取恰如其分的行动的。同样的道理,“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其中明确指出“信”只有符合“义”的原则,你所信守的诺言才可实现(复即履行,实现,复言即践诺)。“义”者,“宜”也,就是合宜性、就是符合正义、合宜原则。在这里,“恭”与“信”,是伦理行为,而“礼”与“义”,是伦理规范,一个君子的“恭”与“信”的修养,要达到一种完善的恰如其分的境地,就要完全符合礼义秩序的要求。这里对伦理行为的评价,没有绝对的标准,要动态地按照礼义秩序规范去采取恰当的行动。

 

孔子心目中的好学君子的标准是什么?“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在这里,孔子把对于物质享受的疏离作为衡量君子的不可或缺的标准,但是我们也要注意,“食无求饱,居无求安”中所表现出来的对于物质享受的疏离,是淡然,不计较,不追求,但并不能理解为绝对的拒斥、摒弃。在整个《论语》中,孔子对于追求财富的行为的价值判断都是极为中庸而恰当的,他并不拒斥基于伦理标准的对富贵的追求,只是他并不把它作为君子的首要追求。一个好学君子,首先要有实践其道德理想的勇气与行动,他要勤勉而切实地行动(即“敏于事”),还要保持内心的敬畏并持守慎重敦穆的操守,不以轻浮的言语妨碍自己的道德追求(即“慎于言”)。他还要善于学习、接近那些高贵的心灵,时时从那些高尚的人格中接受人格的熏陶、锤炼与锻造,勇于修正自己的人格上的缺陷,此所谓“就有道而正焉”。

 

2014年10月26日于广西北海香格里拉酒店

 

责任编辑:葛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