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熹基于先天学的卦变说
作者:张克宾
来源:原载《周易研究》2015年第6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五月廿四日辛巳
耶稣2016年6月28日
作者简介:张克宾(1981- ),男,哲学博士,山东大学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副教授,山东 济南 250100
内容提要:卦变说是揭示卦之所自来的有着独特理论内涵和功用的象数义例,与变卦说不同。朱熹认为,卦变说非画卦作《易》之本旨,属于后天之学。但细究其《卦变图》则不难发现,他是以先天卦序作为其卦变图建构原则的。这是朱熹以先天为体、后天为用思想的一种运用和落实。考诸《周易本义》注文,朱熹卦变有其突出的特点。据此,不少学者指出朱熹《卦变图》与《周易本义》注文不合。然详考其实,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理论冲突,朱熹《卦变图》是一个纵横互通的系统,其施用原则非常灵活。朱熹卦变说是对程颐卦变说的批评,也是对李之才卦变说的发展,无论是在卦变理论特性的根本定位问题上,还是在具体卦变系统的建构和施用问题上,都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但同时也失去了或者说舍弃了卦变说中一些原有的理论意义和内涵。
关键词:卦变说/变占说/先天学/后天学/卦气
一、引论
卦变说是汉宋象数易学中的重要义例。占筮中,存在一卦变为六十四卦中的任何一个卦的可能性,六十四卦之间可以互变互通,这是卦变说的理论源头。就《周易》经传来说,黄宗羲指出:“卦变之说,由泰、否二卦彖辞‘小往大来’、‘大往小来’而见之,而夫子《彖传》所以发明卦义者于是为多,顾《易》中之一大节目也。”①阴阳往来说乃是古人论卦变的理论基础。以《周易》经传文本为依据,汉代象数易学开始发展出作为专门的象数义例的卦变说,东汉末荀爽(128-190,字慈明)、虞翻(164-232,字仲翔)将其发展完备。以虞氏易学为例,其卦变说主要包括两项:一个是十二消息卦生杂卦说,另一个是乾坤父母生六子说。前者以复、临、泰、大壮、夬、乾、姤、遯、否、观、剥、坤十二消息卦(又称十二辟卦)表征一年十二月阴阳消息往来变化的基本格局或常态;其余五十二卦称为杂卦,杂卦由消息卦而派生,表征一年十二月阴阳消息往来变化的复杂情状或变态,以乾坤二卦为基点,以消息卦生杂卦的模式构建起一个阴阳消息变动往来的宇宙基本图式。后者则是由乾、坤父母卦生出震、坎、艮、巽、离、兑六子卦,其说由《说卦传》“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一节发展而来。黄宗羲说:“古之言卦变者,莫备于虞仲翔,后人不过踵事增华耳。”②王新春先生在《也论虞氏易学的卦变说》③一文中对汉易卦变说有详细而精到的阐发,可资参看,兹不详述。
卦变说在其阴阳消息的宇宙论意蕴之下,主要被用来注解《周易》经文。成熟的卦变说已经与作为其理论源头的占筮时的变卦,有了内涵和形式上的不同。简单地说,卦变只是爻性不同的两爻间位置的变化,某卦自某卦来,前后两卦阴阳爻的数目并不发生变化,几阴几阳卦就只能由几阴几阳卦变来。纵观汉宋易学,无论是汉代的荀爽、虞翻,还是宋代的李之才、朱震以及朱熹等易学家,其卦变说都是如此。占筮中的变卦,则是指占筮的时候所遇之卦有动爻而变为另一卦,朱熹称之为“变占”。如占筮得大有卦,若其九四爻为动爻,其余为静爻,则大有卦变为大畜卦。占筮中所遇某卦的任何一爻都有可能是动爻,因此,一卦也就存在变为其余六十三卦中任何一卦的可能性,至于如何变则没有规律、规则,只是看占筮所遇到的卦爻阴阳情况而定。也就是说,卦变说是揭示卦之所自来以解释经传之文的有着独特理论内涵和功用的象数义例,而变占或变卦则是指占筮中所发生的一卦变为另一卦的现象。
二、朱子《卦变图》之建构原则
朱熹在《周易本义》卷首列有《卦变图》,并说:“《彖传》或以卦变为说,今作图以明之,盖《易》中之一义,非画卦作《易》之本指也。”④在他看来,卦变说乃是既有卦画之后因卦爻间位置的不同所形成的卦与卦间的意义关系,说一卦自某卦而来并不是画卦意义上的一卦由另一卦所生成,而是在卦爻结构意义上说该卦可由另一卦变化而成。他说:“今所谓‘卦变’者,亦是有卦之后,圣人见得有此象,故发于《彖》辞。……若论先天,一卦亦无。既画之后,乾一兑二,离三震四,至坤居末,又安得有乾坤而变为六子之理!凡今《易》中所言,皆是后天之易。且以此见得康节先天后天之说,最为有功。”⑤卦变说乃是画卦以后的事,属于后天之学,本非画卦作《易》之本旨,到孔子作《彖传》解释卦辞才开始倡发卦变之义,因此朱熹以卦变说为孔子之易。
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朱熹的卦变说坚持了汉易象数学消息卦生杂卦的基本模式,以乾坤为总父母,共分五组,一阴一阳之卦各六,皆从复、姤而来;二阴二阳之卦各十五,皆从临、遯而来;三阴三阳之卦各二十,皆从泰、否而来;四阴四阳之卦各十五,皆从大壮、观而来;五阴五阳之卦各六,皆从剥、夬而来。(图见下页)
此《卦变图》每组按照从下到上、从右到左的顺序依次变化,如将每一卦分作上下两经卦来看,每组诸卦的下卦均按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的先天卦序或顺排或逆排,虽然每组未必八卦皆全,但先后绝无错乱。以从临卦来的十五个二阳四阴卦为例,临之下卦为兑(二),明夷之下卦为离(三),震、屯、颐之下卦为震(四),升之下卦为巽(五),解、坎、蒙之下卦为坎(六),小过、蹇、艮之下卦为艮(七),萃、晋、观之下卦为坤(八)。再如,从否卦来的二十个三阴三阳卦,否之下卦为坤(八),渐、旅、咸之下卦为艮(七),涣、未济、困之下卦为坎(六),蛊、井、恒之下卦为巽(五),益、噬嗑、随之下卦为震(四),贲、既济、丰之下卦为离(三),损、节、归妹之下卦为兑(二),泰之下卦为乾(一)。其下卦都是按先天卦序顺逆而推。再由此细推,每组之中凡下卦相同的数卦,其上卦也是依先天卦序顺逆推排,如上例自临卦而来的十五卦中萃、晋、观下卦为坤,上卦依次为兑、离、巽;自否卦而来的二十卦中益、噬嗑、随下卦为震,上卦依次为巽、离、兑。由此可知,朱熹的卦变图每组依先天卦序为排列原则,由所本之消息卦开始,先下卦后上卦,一一推定,丝毫不乱。
《卦变图》的这种排列方式是朱熹的一个创造,不同于前人,它使得卦变更有条理,逻辑更缜密。卦变说在朱熹那里属于后天之学,但他却以先天卦序作为其卦变图的排列原则,这显然是朱熹对先天为体、后天为用思想的运用和落实。
三、朱子《卦变图》之施用原则
《朱子语类》中董铢与其师论卦变说:“以《彖》辞考之,说卦变者凡十九卦,盖言成卦之由。凡《彖》辞不取成卦之由,则不言所变之爻。”(《语类》卷67,第1667页)朱熹在《周易本义》中对这十九卦从何卦变来做了明确的注解,现依序整理如下:
l、讼自遯而来(二三爻换),2、泰自归妹来(三四爻换),3、否自渐而来(三四爻换),4、随自困而来(初二爻换),又自噬嗑来(五上爻换),自未济来兼之(初二、五上爻换),5、蛊自贲而来(初二爻换),又自井来(五上爻换),自既济来兼之(初二、五上爻换),6、噬嗑自益来(四五爻换),7、贲自损而来(二三爻换),又自既济来(五上爻换),8、无妄自讼来(初二爻换),9、大畜自需来(五上爻换),10、咸自旅而来(五上爻换),11、恒自丰而来(初二爻换),12、晋自观而来(四五爻换),13、睽自离而来(二三爻换),又自中孚而来(四五爻换),自家人来兼之(二三、四五爻换),14、蹇自小过来(四五爻换),15、解自升而来(三四爻换),16、升自解而来(三四爻换),17、鼎自巽而来(四五爻换),18、渐自涣而来(二三爻换),又自旅而来(四五爻换),19、涣自渐而来(二三爻换)。
据上可见,《本义》所注某卦自某卦变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其一,一卦自某卦变来只是由相邻的两爻互换而成。朱熹云:“某之说(引者案:指卦变说)却觉得有自然气象,只是换了一爻。”(《语类》卷67,第1666页)黄宗羲则准确地概括为“以两爻相比者互换为变”⑥。这一点与前人同中有异,以汉末虞翻的卦变说为例,虽然其说也是以两爻相换为变,但其相互往来的两爻不必相邻,如虞氏注比卦云“师二上之五”⑦,即比卦由师卦的二五两爻互换而来。
其二,主变之卦(即一卦所自来之卦)不必专为消息卦,只要两卦间相邻两爻互换可通,则此两卦就具有卦变关系,就可以说其中一卦自另一卦变来。而虞翻的卦变说,除去其中的变例外,一般以消息卦为主变之卦,诸卦皆由同一阴阳爻数的消息卦变来,如虞氏注随卦曰“否上之初”⑧,即随卦由否卦变来,而朱熹则以为随卦自困卦而来,又可自噬嗑而来,还可自未济而来。从理论上说,在朱熹那里除了纯阳纯阴的乾坤二卦外,任何一卦都可以作主变之卦。
其三,主变之卦不一,或为一卦,或为二卦,亦或为三卦。一卦可由多卦两爻互换而来,究竟哪一卦或者哪些卦作为主变之卦,最终要看它们是否符合《彖传》之义。朱熹说:“卦变独于《彖传》之词有用。”⑨卦变说的主要理论任务就是为《彖传》作注解,符合《彖传》之义的则取用,不符合《彖传》之义的则不取。因此,朱熹虽然构造了一个清晰完备的《卦变图》,但在《周易本义》中他只对《彖传》中涉及卦变的十九卦从卦变的角度作了注释,对其余四十五卦都未曾言及卦变。
将朱熹的《卦变图》与《本义》注文两相比照,有些学者认为二者之义不能相合。尊崇朱熹易学的胡一桂说:“《本义》上下经所释卦变凡十九卦,只所释讼、晋与图同,余皆不合。如随自困、噬嗑、未济来,据图则自否、泰来。”⑩清儒王懋竑更是据此而推断《卦变图》非朱熹所作。他说:“今图卦变,皆自复、姤、遯等十二辟卦而来,以《本义》考之,惟讼、晋二卦为合,余十七卦,则皆不合,其为缪妄尤为显然,必非朱熹之旧明矣。”(11)今人白寿彝亦持此论。(12)笔者考证,《本义》卷首之《卦变图》确为朱熹所作。(13)现在涉及的问题是如何解读这一《卦变图》。既然我们认定《卦变图》是朱熹所作,则《本义》注文以及《语类》中的一些说法都可以视为对卦变图的解释和运用,这是解读该图的一个前提。如果朱熹的《卦变图》与他在别处的说法确实彼此扞格难以相容,我们则须重新考察这一问题。
朱熹说:“卦中有两样生:有从两仪四象加倍生来底;有卦中互换,自生一卦底。互换成卦,不过换两爻。”(《语类》卷67,第1666页)这段话指明了在朱熹那里卦变不过是换两爻,《本义》注正是如此。而《卦变图》则是依照先天卦序推排而成,虽然图中说“凡一阴一阳之卦各六,皆自复、姤来;凡二阴二阳各十有五,皆自临遯来……”,但如果严格地将其理解为一卦只能由其所属的消息卦变来,则势必不能与“不过换两爻”的基本准则相合。譬如,图中由二阳四阴的临卦而来的十四卦,其中就有艮、蹇、小过、晋、萃、观六卦不能由临卦两爻互换得来。三阴三阳卦、四阴四阳卦中也都存在这一问题。因此,我们认为朱熹《卦变图》在每组卦前所说的“皆自某某消息卦来”,其义只是表明该组各卦皆由其消息卦所统摄,以消息卦为该组各卦阴阳往来之根本,该组各卦以消息卦为本始,按先天卦序依次而变,而不是说该组中各卦皆由其消息卦直接变来。如上所举例,有十四卦自临卦来,这十四卦皆由临卦统摄,亦即是说二阴四阳的临卦是此十四卦的阴阳往来之根本,因为此十四卦皆由二阴四阳交错而成;但这并不是说这十四卦皆由临卦直接变来。(14)这与虞翻的卦变说中诸卦一般皆由消息卦变来很不相同。所以,明儒魏濬指出:“盖汉儒直从诸卦径变,而朱义以相比为变,必从渐次而往,此其异也。”(15)这样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本义》注基本上不以消息卦为主变之卦的原因。由《本义》注所标示的主变之卦不必专为消息卦和主变之卦或是一卦、或是二卦、三卦来看,在理论上朱熹《卦变图》中的上下或左右相邻的两卦如符合“两爻相比者互换为变”的自然可以形成“卦变”关系,不相邻的两卦如果符合“两爻相比者互换为变”的条件也可以形成“卦变”关系,可知这一《卦变图》乃是一个纵横互通的系统。虽然它以十二消息卦为根本,以十二消息卦分组统摄诸卦,又依先天卦序从下至上从右至左而序定诸卦之次,但这只是《卦变图》的建构原则而不是它的施用原则,在具体施用时则诸卦不分前后左右而皆周流可通。所以,朱熹说:
如《卦变图》刚来柔进之类,亦是就卦已成后用意推说,以此为自彼卦而来耳,非是先有彼卦而后方有此卦也。古注说贲卦自泰卦而来,先儒非之,以为乾、坤合而为泰,岂有泰复变为贲之理?殊不知,若论伏羲画卦,则六十四卦一时俱了,虽乾、坤亦无能生诸卦之理。若如文王、孔子之说,则纵横曲直,反复相生,无所不可。要在看得活络,无所拘泥,则无不通耳。(16)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在朱熹《卦变图》与《本义》注之间是可以形成一体性的解释的,二者并不存在不能相容的逻辑冲突。古今学人之所以会形成二者不相合的认识,主要是受汉易卦变说一般都以消息卦为主变之卦的历史传统的影响,先入为主地对朱熹《卦变图》中所说的“皆自某某消息卦来”作了简单理解,而没能从《本义》的注解中去探讨《卦变图》的施用原则,反而以二者不合为由否定《卦变图》的可信性。然而《本义》卷首《卦变图》乃朱熹所作,确有充足的证据,是不容否认的基本前提。
四、朱子卦变说对前贤的批评与继承
程颐注《贲》卦云:
卦之变,皆自乾、坤,先儒不达,故谓贲本是泰卦,岂有乾坤重而为泰,又由泰而变之理?下离,本乾之中爻变而成离;上艮,本坤上爻变而成艮。离在内,故云“柔来”,艮在上,故云“刚上”,非自下体而上也。乾坤变而为六子,八卦重而为六十四,皆由乾坤之变也。(17)
在程氏看来,卦变都本于乾坤二卦,由乾坤父母变而为震、坎、艮、巽、离、兑六子,八经卦相重而成六十四别卦,并不存在一个别卦又生另一个别卦的现象。如贲卦,《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汉儒荀爽、虞翻皆以为贲卦自泰卦而来,泰之上六来居于二位,处于二阳爻之中,此为“柔来而文刚”;泰之九二爻往居于上位,处于二阴爻之上,此为“分刚上而文柔”。(18)魏王弼《周易注》虽未明言贲卦自泰卦而来,但其注中说:“刚柔不分,文何由生?故坤之上六来居二位,‘柔来文刚’之义也。……乾之九二,分居上位,‘分刚上而文柔’之义也。”(19)此说与荀、虞之义无异,也是贲自泰来之义。程颐则不同意汉魏诸儒之说,他认为贲之下卦离乃由乾卦中爻变而得,上卦艮乃由坤卦上爻变而得,根本不存在乾坤二卦重而为泰,再由泰卦变为贲卦的道理。程颐认为,《彖传》中所谓的“刚上柔下”“损上益下”乃是“谓刚居上,柔在下,损于上,益于下,据成卦而言,非谓就卦中升降也”。(20)对此观点,朱熹在两个层面上进行了回应。
首先,程颐“卦之变,皆自乾坤”的观点在根本认识上有误。朱熹不同意乾坤生六子而成八卦,继而八卦相重而为六十四卦的观点,而是坚持先天学“一每生二”的画卦之法,而卦变说不过是既有六十四卦之后,对其卦爻结构关系的一个解释性说法,属于后天之学,一卦变为另一卦自无不可。朱熹说:
且程《传》贲卦所云:岂有乾坤重而为泰,又自泰而变而为贲之理!若其说果然,则所谓乾坤变而为六子,八卦重而为六十四,皆由乾坤而变,其说不得通矣!盖有则俱有,自一画而二,二而四,四而八,而八卦成;八而十六,十六而三十二,三十二而六十四,而重卦备。故有八卦则有六十四矣。此康节所谓“先天”者也。若“震一索而得男”以下,乃是已有此卦了,就此卦生出此义,皆所谓“后天”之学。今所谓卦变者,亦是有卦之后,圣人见得有此象,故发于《彖》辞。安得谓之乾坤重而为是卦,则更不可变而为他卦耶?(《语类》卷67,第1667页)
其次,在具体的解释中程氏之说存在难通之处。朱熹说:“伊川不取卦变说,至‘柔来而文刚’,‘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诸处皆牵强说了。王辅嗣卦变,又变得不自然。某之说却觉得有自然气象,只是换了一爻。非是圣人合下作卦如此,自是卦成了自然有此象。”(《语类》卷67,第1666页)“柔来而文刚”说的是贲卦,“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说的是无妄卦,这些说法明明有卦爻往来之义,程颐却要解释为“据成卦而言,非谓卦中升降”,说法牵强。再者如无妄其外卦为乾,内卦为震,如依程氏之说外卦之乾未曾损一刚,何言“刚自外来”。所以,董铢据朱熹之意而论曰:“程子专以乾坤言变卦,然只是上下两体皆变者可通,若只一体变者,则不通。两体变者凡七卦,随、蛊、贲、咸、恒、渐、涣是也。一体变者两卦,讼、无妄是也。七卦中取刚来下柔、刚上柔下之类者,可通。至一体变者,则以来为自外来,故说得有碍。”(《语类》卷67,第1667页)以上是对程氏之说的批评。
李之才卦变说是朱熹卦变说的直接理论来源。李氏卦变说即“六十四卦相生图”,见之于朱震的《汉上易图说》。(21)朱熹说:“汉上易卦变只变到三爻而止,于卦辞多有不通处。某更推尽去,方通。如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只是初刚自讼二移下来;晋‘柔进而上行’,只是五柔自观四挨上去。此等类按汉上卦变,则通不得。”(《语类》卷67,第1666页)此处所谓的“汉上易卦变”正是指李之才卦变说——“六十四卦相生图”。其说以乾坤相交而成消息卦,乾一交而为姤,坤一交而为复,凡五阴一阳之卦皆自复卦而来,复一爻五变而成五卦;凡五阳一阴之卦皆自姤卦而来,姤一爻五变而成五卦。乾再交而为遯,坤再交而为临,凡四阴二阳之卦皆自临卦而来,临五复五变而成十四卦;凡四阳二阴之卦皆自遯卦来,遯五复五变而成十四卦。乾三交而为否,坤三交而为泰,凡三阴三阳之卦皆自泰卦来,泰三复三变而成九卦;凡三阳三阴之卦皆自否卦来,否三复三变而成九卦。至此,乾坤相交而生姤复、临遯、否泰,继而此六卦再生五十六卦,于是六十四卦齐备。
与之不同,朱熹则进而更推四阴四阳之卦、五阴五阳之卦,并且对每一个消息卦所统摄的诸卦皆依先天卦序从下至上从右至左一一推定,务必穷尽其变,如否、泰所统摄的三阴三阳之卦就各有二十,这与李氏卦变说有很大不同,虽然朱熹《卦变图》共推排出一百二十四卦,许多卦都重复出现,不如李氏“六十四卦相生图”将六十四卦一一坐定,绝不重出,但朱熹之说在逻辑上穷尽了每一消息卦之卦爻变化,使诸卦接续相生、纵横皆可推求,较之李氏卦图更为完满和灵活。所以朱熹举例说,晋卦是“柔进而上行”(《彖》),而李之才“六十四卦相生图”以为晋自临卦而来,这就讲不通,晋自观卦而来方符合“柔进而上行”之义。朱熹所谓的“某之说却觉得有自然气象”(《语类》卷67,第1666页),正是指其《卦变图》能将每一组卦依先天卦序逻辑严整地予以排列,前后变化只移动相邻两爻即可。这都是超出李之才卦变说之处。
统合来看,由于有了先天学为作《易》纲领的理论见地,朱熹对于后天卦变说的理解无论是在卦变理论特性的根本定位问题上,还是在具体卦变系统的建构和施用问题上,都取得了很大的突破,是对前人卦变说的创新和发展。但其中也并不是没有值得商榷的问题。他以消息卦为总摄之卦而不作主变之卦,使凡相邻两爻互换可通的二卦都可以彼此成为卦变关系,这固然打破了汉儒卦变说以消息卦为主变之卦的定式,也更为符合他“后天之学乃有卦之后,见其象如此”的解释学理论,但诸卦重出,不胜其烦,彼此接续相生,纵横互通,卦变过于灵活,反而失去了卦变说当初的理论意义。为此,黄宗羲指出:“《易》之‘上下往来’,皆以一爻升降为言,既有重出,则每卦必有二来,从其一,则必舍其一。以《彖传》附会之,有一合必有一不合。……原诸儒卦变之意,所以明其自复、姤、临、遯、否、泰、大壮、观、夬、剥而来者,以其卦惟此一爻之故,变为别卦,是以脉络可寻,而定为主变。使一卦之中,头绪纷然,爻爻各操其柄,则彼卦之体已不复存,犹复可认其自某所而来乎?”(22)再者,汉易卦变说基本上是“以卦气说的视野,从消息卦着眼,探究诸杂卦之所自来的”。(23)而朱熹的卦变说基本上淡出了卦变基于卦气的理论背景,消息卦虽然为总摄之卦,但诸卦并不直接来自于消息卦,彼此间即可互为主变卦,于是在朱熹这里卦变说原有的在宇宙架构中追求某卦所自来之义的理论意义也被大大冲淡了。
【参考文献】
①[清]黄宗羲《易学象数论》卷1,载《黄宗羲全集》第9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4页。
②[清]黄宗羲《易学象数论》卷l,载《黄宗羲全集》第9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7页。
③王新春《也论虞氏易学的卦变说》,载《象数易学研究》第3辑,成都:巴蜀书社,2003年,第115-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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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清]黄宗羲《易学象数论》卷1,载《黄宗羲全集》第9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61页。
⑦[唐]李鼎祚《周易集解》,载《四库易学丛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46页。
⑧[唐]李鼎祚《周易集解》,载《四库易学丛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72页。
⑨[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答王伯礼》卷54,载《朱子全书》第2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5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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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清]王懋竑《白田杂著·〈易本义〉九图论》卷1,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白寿彝《周易本义考》,载《国立北平研究院史学集刊》第1期,1936年,第268页。
(13)参见拙作《朱熹易学思想研究》之《〈易学启蒙〉与〈本义〉卷首九图考》,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
(14)《朱子语类》云:“此讼卦变自遯而来,为刚来居二,此是卦变中二爻变者。盖四阳二阴自遯来者十四卦,讼即初变之卦。”(卷七十,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749页)由所谓“讼即初变之卦”可知,朱熹《卦变图》依先天卦序推排,当有初变、再变、三变……之分,乃是节节相推,因此非初变之卦则不由消息卦直接变来。
(15)[明]魏濬《易义古象通·总论》,载《四库易类丛书》第2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17页。
(16)[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答王伯礼》卷54,载《朱子全书》第2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570页。
(17)[宋]程颐《周易程氏传》卷2,载《二程集》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809页。
(18)[唐]李鼎祚《周易集解》,载《四库易学丛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84-85页。
(19)[魏]王弼著,楼宇烈校释《王弼集校释·周易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26页。
(20)[宋]程颐《周易程氏传》卷2,载《二程集》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808页。
(21)[宋]朱震《汉上易传·卦图》,载《四库易学丛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18-322页。
(22)[清]黄宗羲《易学象数论》卷1,载《黄宗羲全集》第9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60-61页。
(23)王新春《也论虞氏易学的卦变说》,载《象数易学研究》第3辑,成都:巴蜀书社2003年,第144页。
责任编辑:葛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