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有一种经不起诱惑的本质--“邓晓芒坑师案”扫描(骆佳山)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0-03-2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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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有一种经不起诱惑的本质--“邓晓芒坑师案”扫描
文章提交者:骆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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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2007-9-30 
 
 
邓晓芒何许人也?中国思想界的风云人物,武汉大学研究西方哲学的著名教授。在武汉大学官方网站,邓晓芒的公开简介如下:
 
邓晓芒,1948年生,湖南长沙人,1964年初中毕业即下放湖南江永县插队落户,10年后返城当搬运工,1979年考取武汉大学西方哲学研究生,师从陈修斋、杨祖陶先生,1982年留校任教,历任讲师(1987)、副教授(1988)、教授(1989),博士生导师(1993)。现为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中华外国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代表作有专著:《思辨的张力——黑格尔辩证法新探》,译著有康德"三大批判”(《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均由杨祖陶校订)。已出版论著11部,译著7部,发表论文200余篇。
 
其实,邓晓芒之所以鼎鼎大名,不仅仅因为术业有专攻,而是一位活跃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以鲁迅为榜样,强调知识分子的社会批判责任。例如,在2005的“思想界炮轰文学界”事件中,邓晓芒就与丁东、崔卫平、傅国涌、众多思想学术界的学者向当下中国文学开炮,认为中国作家已经日益丧失思考的能力和表达的勇气,丧失了对现实生活的敏感和对人性的关怀,文学已经逐渐沦落为与大多数人生存状态无关的“小圈子游戏”。邓晓芒认为,除了对社会历史形态的批判,中国作家缺乏终极关怀和思考,缺乏对人性深层次的思考。“恐怕是因为中国文人天生有一种经不起诱惑的本质”。
 
而且,邓晓芒曾经做过三件令学术思想界刮目相看的事情:
 
其一是,在1999年,邓晓芒的一位博士研究生因为缺少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武汉大学学位委员会拒绝授予学位。邓晓芒因学位委员会的决定“不公”,愤而提出辞去博士生导师。1999年之后,邓晓芒自动停招了一届研究生,后来在校方的劝说工作下,邓晓芒“心软”了,才同意继续招收研究生。
 
其二是,在2001年,邓晓芒领衔在《博览群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是可忍,熟不可忍》的文章,对湖北省哲学(1994-98年)优秀成果评奖中的学术腐败现象进行痛斥,称之为“学术腐败在政府评价体制中的一次公开的粉墨亮相”。邓晓芒并指名道姓批评“身居湖北省社联主席、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哲学组副召集人高位的武汉大学前校长、武汉大学哲学系教授陶德麟”,并讥讽陶德麟是“年届七旬、在中国哲学界神通广大、却不曾写过任何一本个人学术专著的‘著名哲学家’”。
 
其三是,在2006年,邓晓芒和邓正来、方流芳、陈平原、贺卫方等著名学者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各大学、地方社会科学院诸位领导”联合发出了一封《关于抵制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的公开信》,陈言当前中国学术不端与腐败现象的存在和猖獗,并不只是一个学者个人道德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在转型时期的结构性问题或体制性问题。因此,对学术不端与腐败的根本整治需要持久而坚定的教育和学术制度的改革。
 
正因为在邓晓芒身上笼罩有一层炫目的社会批判的道德光环,使其在公共知识界声名鹊起,毫不讳言,邓晓芒在当今中国学术界的地位不谓不高,在公共知识界的影响力不谓不大,所以说,最近爆出的“邓晓芒坑师案”,令人大跌眼镜,引发巨大关注和争议也是在情理之中。
 
2007年9月15日,有人在天涯社区网站发表了一篇《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无耻教授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的文章,作者署名为“高原草根”。此文痛斥邓晓芒申报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时,故意省略了《康德三大批判新译》的校对者杨祖陶教授的名字,以邓晓芒个人译作的名义申报并获得哲学类一等奖,一人独吞了奖金及荣誉。该文作者认为邓晓芒的无耻至少有二:一是见利忘义,在利益面前不择手段,为了贪图名利竟然连自己的恩师也要坑蒙拐骗。二是剽窃他人成果,把两人合作成果据为已有,这是典型的学术不端、学术腐败行为。除此之外,作者疾言厉色地批评邓晓芒给他的“恩师”杨祖陶先生带来了巨大伤害,“杨祖陶先生已经年迈体衰”,无精力也不屑与弟子邓晓芒计较,所以呼吁有关方面“惩治邓晓芒的学术不端行为,还杨祖陶先生一个公道”。
 
此文作者完全是一幅为杨祖陶打抱不平的架势,并且言之凿凿,点出“当年邓晓芒甭说是读大学,连高中都没有考上,是杨先生把他一初中生招来读研究生的,更不要说他做研究和搞翻译是杨先生手把手教的。”此言不虚。的确,年已八旬的杨祖陶教授真是邓晓芒的“恩师”,而且这在学术界还是一段佳话。
 
邓晓芒在自传性的《我怎么学起哲学来》一文中,坦言他在报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尽管考试成绩已上了录取分数线,并去北京顺利通过了复试,但在政审上仍被卡了下来。但邓晓芒并不感到特别遗憾:“因为这时,我填报的第二志愿武汉大学哲学系西方哲学专业的陈修斋先生收到了我在报考的同时给他寄的信和两篇论文,给我来了封热情洋溢的信,充分肯定了我的自学成绩。后来知道我因政审落选,并决心明年第一志愿再报考他的研究生,又来信再三勉励我。……在准备期间,陈修斋先生和他的搭档杨祖陶先生还将他们主编的《欧洲哲学史(试用稿)》寄了一套给我”。在邓晓芒公开的简历上,也注明“师从陈修斋、杨祖陶先生”的字样。
 
关键问题是,邓晓芒的“恩师”杨祖陶在康德“三大批判”全新中文译本中起了什么作用?
 
此事发生后,有人就质疑:“可笑的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一等奖,竟然是部翻译作品,不知道这奖是应该颁给译者,还是应该颁给康德?再看看该届获奖的其他作品,结果一公布就很令学术界质疑。说白了,现在的评奖就是分赃!”我们姑且不论评奖的公正性,但就译著的翻译人和校对人的关系来说,有人指出:“校译稿,如果不负责,是很轻松愉快的事,那是‘附骥尾’之事。如果负责,则比翻译更费力气,是‘殿后’之事。翻译者能懂的你也得懂,翻译者不懂的你也得懂。需要订正的,都是文稿中棘手的部分。这些棘手的部分,都得靠校对者兜着。”那么,杨祖陶教授做的是“附骥尾”之事还是“殿后”之事呢?据转引的邓晓芒在康德《判断力批判》中译者序所言:“翻译工作的程序是,首先由我在电脑中译出一个初稿,打出样稿,然后由杨祖陶先生用铅笔仔细校订,我再根据校订过的样稿加以订正。……使我和所有见到过杨先生的校订稿的同事们感到吃惊的是,尽管我在初译时尽了最大的努力小心谨慎,力求少出或不出错误,但仍然被杨先生在初稿上用极细小的字体校改得密密麻麻,几乎要把原文都淹没不见了。算起来,杨先生校改所花的时间,比我译出初稿所用的时间还多得多。”看来,邓晓芒也公开承认,杨祖陶在此书翻译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并非可有可无。
 
再根据丁三东写的《“康德‘三大批判’全新中文译本首发暨纪念康德逝世200周年会”纪要》一文,2004年2月25日,在北京华宝斋举行了康德“三大批判”全新中文译本首发暨康德哲学学术茶座。参加茶座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许嘉璐,在北京的著名西方哲学专家张世英、汝信等,“三大批判”中文译校者杨祖陶教授与邓晓芒教授,以及来自武汉地区四所高校的西方哲学专家,而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同志充分肯定了杨祖陶和邓晓芒两位教授的功绩”,“著名翻译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梁志学研究员对杨祖陶、邓晓芒译著的出版表示感谢与祝贺”,他指出:“杨祖陶与我的老师贺麟先生,一生从事德国古典哲学的翻译与研究,他要求我们把翻译与研究结合起来。杨祖陶、邓晓芒两代人真正继承、光大了贺麟先生的事业。”北京大学张世英教授特别指出,“这是师生合作的典范”。中国人民大学钟宇人教授、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万俊人教授、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赵敦华教授也“对杨、邓师生二人合力完成这一译事,对于他们二位以及武汉大学严谨治学的学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也就是说,学术界一致认为这部译著是邓晓芒和杨祖陶的共同学术成果,由两人共同获奖,应该也是大家所能同意和乐见的。
 
按理说,如果在申报程序和颁奖证书上出了问题,经人指出以后,邓晓芒完全可以向杨祖陶教授和学术界发表一个公开道歉,承认错误,相信此事也就会烟消云散。没想到的是,在2007年9月20日,也就是揭露邓晓芒“坑蒙老师”的文章发表后的第五天,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哲学在线”网站上,发布了一篇落款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关于“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一文的声明》,《声明》公布了五条“调查结论”,对“高原草根”所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否定。
 
这个《声明》一发布,顿时引发网友的激烈争论。有人认为还了邓晓芒清白,邓晓芒遭了小人陷害。有人认为此事由武汉大学官方发布声明不能令人信服,武汉大学有“自遮家丑”的嫌疑,应该由教育部学风委员会组织调查。有人则从法律角度分析邓晓芒侵犯了杨祖陶的著作权,认为应该诉诸法律来解决。更多的人则质疑为什么“受害人”杨祖陶教授不表态?就在聚讼不已之际,在2007年9月29日,法学评论网发表了一篇署名“陆不平”的文章《邓晓芒申奖有没有抹去合作者杨祖陶的名字?——对武汉大学关于邓晓芒坑师案“声明”的质疑及建议》,让此事更加扑朔迷离。陆不平在文章中提出了五点质疑:谁是真正的受害者?谁发布了《声明》?谁抹去了杨祖陶的名字?及时平分了奖金没有?杨祖陶先生很高兴吗?获奖证书究竟署了杨祖陶名字没有?从这五点质疑和详细的分析中,明显可以看出,作者坚信杨祖陶教授受到了伤害,获奖证书上并没有杨祖陶的名字,而且邓晓芒故意抹去了合作者的名字,这与教育部的申报程序和工作无关。尤其令人震惊的是,作者指出《声明》至今没有在武汉大学哲学院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反而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的网站上首发公布了,从而暗示这个《声明》是邓晓芒伪造的。
 
此事虽然没有水落石出,但也基本上可以看出冰山一角了。被人奉为反学术腐败标兵的邓晓芒,不要再保持沉默了,是该站出来就此事表个态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不然,就真应了邓晓芒自己所说的,是不是也“缺乏对人性深层次的思考”,“恐怕是因为中国文人天生有一种经不起诱惑的本质”?
 
 
 
 
附上相关背景资料:
 
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
关于“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一文的声明
邓晓芒申奖有没有抹去合作者杨祖陶的名字?——对武汉大学关于邓晓芒坑师案《声明》的质疑及建议
荒诞滑稽莫过于此--“邓晓芒坑师案”献疑
邓晓芒坑师案中的“小人”指数表
不要再参与分赃了--也说“邓晓芒坑师案”
“亲亲相隐”庇护下的“邓晓芒坑师案”
康德“三大批判”新译的七个寒暑(杨祖陶)
当时他的这番话说的何等的好啊!——“邓晓芒坑师案”真相大白
 
 
 
 
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
作者:高原草根
来源:新语丝网站
 
  邓晓芒,武汉大学哲学系西方哲学教授,2006年以译著康德“三大批判”独自申报并获得教育部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该译著封面和版权页上清楚注明系邓晓芒译、杨祖陶校。而且,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作为成果合作者之一,杨祖陶先生还应邀参加了人民出版社于2004年2月25日在北京华宝斋举行的该译著的首发式和座谈会。让人震惊的是,尽管邓晓芒也承认康德三大批判是“由我和和我的老师杨祖陶先生合作翻译( 我译,杨老师校)的”( 见邓晓芒:《让哲学说汉语——从康德三大批判的翻译说起》),承认“翻译工作的程序是,首先由我在电脑中译出一个初稿,打出样稿,然后由杨祖陶先生用铅笔仔细校订,我再根据校订过的样稿加以订正。……使我和所有见到过杨先生的校订稿的同事们感到吃惊的是,尽管我在初译时尽了最大的努力小心谨慎,力求少出或不出错误,但仍然被杨先生在初稿上用极细小的字体校改得密密麻麻,几乎要把原文都淹没不见了。算起来,杨先生校改所花的时间,比我译出初稿所用的时间还多得多”( 见邓晓芒:康德《判断力批判》中译者序),甚至还在其中文本序中说康德三大批判的翻译是他与陶祖陶先生之间“以学术和真理为基础的忘年交的最珍贵的纪念”,但邓晓芒在申报教育部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时,却愉愉隐去了在译著上花费巨量心血的合作者杨祖陶先生的名字,把全部成果窃为已有,在申报表上的“作者”栏赫然只填写自己的名字。
 
  教育部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作品公示后,一些不知邓晓芒早已捣鬼作假的媒体还按本来的事实作了报道,称由邓晓芒译、杨祖陶校的康德三大批判拟获一等奖。听说自己付出巨大辛劳的成果将获一等奖,杨祖陶先生自然是倍感慰藉。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杨先生就不免心生诧异:一些媒体报道说由邓晓芒译、杨祖陶校的康德三大批判已获得一等奖,为什么颁奖时没有通知他去领奖?为什么颁奖已那么长时间了,而他始终没见到获奖证书,更没有发给他一分钱的奖金?可怜的杨先生这时仍然还被蒙在鼓里,他哪里知道获奖证书上只有报奖时早已做了手脚的邓晓芒一个人的名字,他也不知道邓晓芒早已将2万元的奖金悉数纳入囊中,他更不知道自己辛苦栽培的邓晓芒竟是那般无耻!
 
  邓晓芒的无耻至少有二:一是见利忘义,在利益面前不择手段,为了贪图名利竟然连自己的恩师也要坑蒙拐骗。要知道,当年邓晓芒甭说是读大学,连高中都没有考上,是杨先生把他一初中生招来读研究生的,更不要说他做研究和搞翻译是杨先生手把手教的。先哲亚里士多德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到了邓晓芒这里,这条古训竟变成了见利忘利的人生信条:吾管他什么吾师,吾只爱钱财名利。呜呼!邓晓芒也是大学教授,不知他一向是用亚氏古训还是用他的人生信条来训导自己的弟子。二是剽窃他人成果,把两人合作成果据为已有,这是典型的学术不端、学术腐 败行为。你可别小看校对在翻译中的作用,校对者可不是一般的合作者啊,那是比翻译者更重要的角色,校对者的水平更高,他的工作直接决定着翻译作品的质量。没有杨先生那比邓晓芒的翻译花的时间还多的“密密麻麻”的校改,没有杨先生在校对中的改错、润色和指正,他邓晓芒翻译的康德三大批判想获教育部一等奖,做梦吧?这二耻加在一起,可谓是耻上加耻。整地球可能再也找不到几个比他更无耻的教授了。
 
  杨祖陶先生已经年迈体衰,自然是没有精力也不屑于与这般无耻弟子计较。但日益走向规范的中国学术界岂能容忍这种欺世盗名的恶劣学术行径!教育部不是成立了学风委员会吗?它该不会对这般严重玷污象牙之塔的学术不端行为听之任之吧?我们强烈要求教育部学风委员会惩治邓晓芒的学术不端行为,还杨祖陶先生一个公道。
 
 
        
关于“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一文的声明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在线网站
 
  近日,个别网站上出现署名为“高原草根”的文章:“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下称高文)。本着对学术事业负责的态度,哲学学院会同校社会科学部对高文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高文所述与事实完全不符。现将主要不实之处公布如下:
 
  一、高文称“邓晓芒在申报教育部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时,却偷偷隐去了在译著上花费巨量心血的合作者杨祖陶先生的名字,把全部成果窃为已有,在申报表上的‘作者’栏赫然只填写自己的名字。”事实是:1、教育部社政司2005年12月印发的《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中根本没有“作者”一栏。2、从邓晓芒填写该表的档案看,申报人的确只填写了“邓晓芒”三个字。这样填写,是与教育部社政司“关于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相符的。该通知第四款第2条明确要求,“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3、在该表的“合作者情况”一栏,填写有“杨祖陶”的名字及相关介绍。4、在该表“成果内容简介”及“初审意见(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中,前者涉及到作者的内容采用的表述一直是“本人与杨祖陶”,后者是“邓晓芒教授、杨祖陶教授”。
 
  二、经查,“《康德三大批判新译》(共三部)”的“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获奖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6年12月14日)上,主要研究者一栏内容为“邓晓芒译,杨祖陶校”。
 
  三、经查,“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获奖名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7年4月,北京)中,“《康德三大批判新译》(共三部)”后的内容为“邓晓芒译,杨祖陶校”。
 
  四、经查,该项成果的奖金到帐后,立即在邓晓芒与杨祖陶两位教授间进行了平均分配。
 
  五、经查,高文对杨祖陶先生的心理描写纯属捏造。
 
  杨祖陶教授和邓晓芒教授两人的学术合作与师友之谊,一直被圈内人士传为佳话。高文对两位教授的描述充满了侮辱性的言词,个别网站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刊发此文,严重损害了杨祖陶教授、邓晓芒教授和武汉大学的声誉。武汉大学一贯注重学术的声誉,欢迎大家监督,但对于恶意中伤,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
2007.9.20  
 
新闻录入:qiao    责任编辑:qiao
 
 

 

邓晓芒申奖有没有抹去合作者杨祖陶的名字?
——对武汉大学关于邓晓芒坑师案《声明》的质疑及建议 
 
陆不平


 
2007年9月中旬,网上爆出"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的信息,此信息一出,立即在学界引起轩然大波,相关网站多有转载和评论,对邓晓芒不尊重自己恩师杨祖陶先生著作权并独占、独吞国家大奖的事件感到震惊并予以严厉谴责。

 
按图索骥地复查消息来源,可知爆出邓晓芒坑蒙恩师独占国家大奖的文章首先出自中国内地知名网站"天涯社区"(http://www.tianya.cn)",文章发表在该网"学术中国"版,题目为《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无耻教授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发表该文的注册署名为"高原草根",发表时间为2007年9月15日22:06:04,后被其他网站转载,但标题删除了"无耻教授"四个字,9月16日著名的学术打假网"新语丝"( http://xys.dxiong.com)也全文刊出了该文,署名也是"高原草根"。有的网站转贴天涯原文网页所显示的发表时间稍后,故此文应不止一次被作者贴在天涯上,但这些原文均已被网站删除,如 http://cache.tianya.cn/techforum/content/666/1271.shtml 
按"高原草根"《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无耻教授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一文的记述(下称高文),武汉大学西方哲学教授邓晓芒2006年以康德《三大批判》中译本申报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时,故意抹去了该译作的另一著作权人、邓晓芒恩师杨祖陶教授的大名,以邓晓芒个人译作的名义申报了教育部成果奖并成功获得哲学类最高奖(一等奖),且一人独吞了该奖的全部奖金及荣誉。高文说此事给该译作的另一著作权人杨祖陶先生带来了巨大伤害,说"杨祖陶先生已经年迈体衰",无精力也不屑去再与弟子邓晓芒计较,只能无可奈何,文章最后呼吁有关方面"惩治邓晓芒的学术不端行为,还杨祖陶先生一个公道"。 

 
那么"高原草根"爆出的这一消息是否可靠?高是什么身份?是邓晓芒坑蒙了自己的老师杨祖陶先生,还是记述该消息的高文纯粹是在污蔑邓晓芒?或者说该文章所述事件是事实还是非法造谣诽谤?独占国家学术大奖事件的真正受害者是学生身份的邓晓芒还是老师身份的杨祖陶?真正的不道德者或学术败坏者是谁?学界和网民,都希望公布该事件的真相。

 
高文揭露邓晓芒坑师的第5天即9月20日,网络上又流传出一分落款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关于’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一文的声明"的网文(下称《声明》),文章斥责高文所述"与事实完全不符",并对邓晓芒坑师一案发布了五条"经查"的"调查结论"。但是,该份《声明》的叙述以及该份《声明》本身的身份,令人更生疑窦,疑窦有五: 

 
质疑一:谁是真正的受害者?

 
按理说,申奖坑师案的受害角色是杨祖陶、得利角色是邓晓芒,但为什么杨祖陶不出来说话以申明事实?以及杨祖陶是否如高文所述在心理上受到伤害?为什么邓晓芒所在单位武汉大学某部门出来作有利于邓晓芒的声明或辩护呢?这种声明或辩护可信吗?

根据网上搜索到的资料,杨祖陶,1927年生,四川人,1945年入西南联大哲学系,今年已80高龄,高文说"杨祖陶先生已经年迈体衰,自然是没有精力也不屑于与这般无耻弟子计较"当有根据,已退休不担任教学或行政工作当属事实,年迈无法再追告自己的冤屈也符合老年人情况,健康方面不允许。

再看邓晓芒的情况,1948年4月生,湖南人,今年59岁,应是现职教授。那么看看他们与单位或单位领导的工作关系,就知《声明》作者没有坚持避嫌或避亲的调查原则,有舍杨祖陶、保邓晓芒的嫌疑,反而有高文说的因杨祖陶年迈体衰,无力计较,故完全有欺人、欺老的可能性。

另外,此次事件的主角是邓晓芒教授,邓晓芒不对此事作回应,反而抛出一篇落款为邓晓芒现职某单位的官样文章作回应,其中大有蹊跷,其蹊跷就是59岁的邓晓芒与现职单位(领导)的近关系以及80岁的杨祖陶与离休单位(领导)的远关系。

 
质疑二:谁发布了《声明》?

根据网上搜索到的资料,这份落款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声明》于9月20日首发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主办的"哲学在线"(http://philosophyol.com/pol04 )网站首页上,并以蓝色字体为题显著发布在首页"最新信息动态"、"哲学动态"、"特别推荐文章"等栏目。另外有署名"冰原企鹅"并自称邓晓芒学生者帖在华夏复兴论坛、儒教复兴论坛等BBS上,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主页"哲学在线"的"爱智论坛"等也有转载或跟帖,并且时间上都不前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主页发布该《声明》的日期。 

 
但令人十分奇怪的是,查网上资料发现,直至2007年9月25日,落款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该《声明》并不见于武汉大学哲学学院(http://philosophy.whu.edu.cn/ )、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http://ssroff.whu.edu.cn/ )两个单位的官方网站。自己发布的"辟谣"《声明》(如果确有谣言)不发表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反而发表在其它同行异地单位的网站上,这确实有悖常理。 

如果这个《声明》确实是武汉大学哲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联合签署(或领导审查过)的正式文件,请问在现今的中国官僚体制或高校体制内,它为什么不发布在自己单位网站上却反暗渡陈仓式地发在其他"友好"单位的电子主页上吗?难道这仅仅是为了自己避嫌吗?凡是了解中国国情或中国行政性机构日常运作规则的人,都会明白这种自家公告公函不自家园地登出反而别家园地登出意味着什么。

 
一般人都知道的常识是,如果是经单位领导审查通过而正式签章的正式文件,领导必须对这文件负全部责任。未经单位责任人亲自审查通过并正式签章的落款为该单位的公告或公函,不能算是代表该单位的正式公告或公函。如果个别下属以单位名义擅自发表这种实非代表单位意见或决定的公告或公函,则这种所谓的"公告"或"公函"就属文件伪造。

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落款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声明》乃有人蓄意伪造,因为它未必代表落款单位的官方性意见,否则它为什么不出现在武汉大学官方网站而出现在异地单位的万维网?这有悖文件管理制度,十分蹊跷。

如果该《声明》不是伪造,那么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领导必须对该《声明》所说的五点调查结论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即如果该调查结论不属实,那么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领导同志必须对公然造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如果一个单位的领导层公然对这种学术调查事件作假,并公开说:"本着对学术事业负责的态度,哲学学院会同校社会科学部对高文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高文所述与事实完全不符。"那么,这种造假、作假可能成为比邓晓芒坑师案更为严重的学术腐败事件,令人深思。

 
质疑三:谁抹去了杨祖陶的名字?

先看获奖事件中作品署名的问题,这是焦点问题。《声明》第一条的第3、4小条及第二条、第三条文字如下:

{ 3、在该表的"合作者情况"一栏,填写有"杨祖陶"的名字及相关介绍。4、在该表"成果内容简介"及"初审意见(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中,前者涉及到作者的内容采用的表述一直是"本人与杨祖陶",后者是"邓晓芒教授、杨祖陶教授"。 }
{ 二、经查,"《康德三大批判新译》(共三部)"的"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获奖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6年12月14日)上,主要研究者一栏内容为"邓晓芒译,杨祖陶校"。 } 
{ 三、经查,"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获奖名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7年4月,北京)中,"《康德三大批判新译》(共三部)"后的内容为"邓晓芒译,杨祖陶校"。 }

 
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康德《三大批判》无疑是邓晓芒、杨祖陶师生二人共同合作的成果(出版物的版权及序言等就是证明),既然《声明》说邓晓芒领衔申报奖励时在涉及作品著作权的栏目里都明书杨祖陶是作品合作者,说教育部获奖证书、获奖名册也明写"邓晓芒译,杨祖陶校",那么为什么教育部官方网站所公布的《获奖成果名单》及《拟获奖成果名单》上,《康德三大批判新译(共三部)》的著作权栏只有"邓晓芒"字样而无任何"杨祖陶"、"杨祖陶 校"、"杨祖陶 合作"、"与杨祖陶合作"、"杨祖陶 帮助"、"杨祖陶 协助"等字样? 
究竟是教育部公布的名单是真实的,还是《声明》说的证书、名册是真实的?难道教育部发布《获奖成果名单》、《拟获奖成果名单》署"邓晓芒 译",获奖证书、获奖名册就署"邓晓芒译,杨祖陶校"?难道教育部官员如此草率和不严肃?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只有把获奖证书、获奖名册拿出来公开展示,此事的真伪才能水落石出。

 
教育部的奖励并且是一等奖,事关著作权人的巨大社会荣誉与学术声誉,这么重大的事教育部工作人员会疏忽大意?著作权人又许轻易随人署名(但杨祖陶"年迈体衰",没有注意到相关公示材料未署自己名是完全正常的)?在《拟获奖成果名单》上,著作权人方面就比《获奖成果名单》写得要简略得很多。

 
何况,教育部发布的正式《获奖成果名单》有两位著作权人以上的成果均明写"○○○、○○○ 著"、" ○○○、○○○、○○○ 等著"、"○○○ 主编"、 "○○○ 总主编"等字样,如经济学一等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问题研究》署"葛家澍、杜兴强 著",《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与现实》署"顾海良、张雷声 著",艺术学一等奖《舞台灯光》不厌其烦连列四位著作权人名,署"金长烈、柳得安、姚涵春、沙晓岚 等著"字样.... 

 
可见,不署第二作者不是教育部正式发布该奖的统一格式,教育部领导和工作人员非常尊重著作权人的权利和利益、荣誉、尊严等,另外也不可能是教育部正式颁布时有意或无意疏忽,因为教育部《获奖成果名单》、《拟获奖成果名单》均只署"邓晓芒",没有发生作者变更。

 
如果教育部的公告材料属实,那么出问题的环节当在邓晓芒上报材料上:邓晓芒在著作权方面只列了自己的名字而隐去了他老师杨祖陶的名字,并且武汉大学有关部门在"初审意见"上把关不牢,导致该不尊重杨祖陶老先生著作权的申报材料递到了教育部社科司成果处,而教育部日常工作人员并不从事专门学术研究且材料上已有申报人及申报单位的签章(至少对真实性担保责任),所以导致不署杨祖陶老先生名字的申报材料并未被质疑或退回。

 
如果教育部官方网公布的《获奖成果名单》为真,则抹杀杨祖陶老先生功劳和权利的问题出在申报材料者邓晓芒身上。如果武大方面9月20发布的《声明》为真,那么问题就出在教育部,尤其是教育部网在上传发布xls文本时出错。不过这种出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因为网站人员上传官方文件材料时不会、也不敢改写里头的文件文字,若擅自改写这种涉及诸多高校和诸多学者权利与名誉的重大文件,则该负其责。

 
然而,十分有意思的是,《声明》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网站公开发布之后,在邓晓芒坑师案的网上讨论中,一位公开自称"我是邓老师的学生"网友在华夏复兴论坛(http://www.hxfx.net/bbs/ )自我转贴出该《声明》的次日早晨,于同一主题下跟帖贴出了这样一段话:

 
{ 一、关于获奖和获奖证书。问题恐怕出在评奖单位所制定的规则和程序上。既然成果封面已经"赫然"印着"杨祖陶校",而且成果申报书的相关栏目中也已写明,为何评委还能审核通过,难道他们都是瞎子。 }

 
这位注册网名叫"冰原企鹅"的邓晓芒学生(?)大概觉得当天早上8:59:42发布的这话有不妥,遂于当天下午14点的时段内作了文字调整,删改或调整的帖子有紧相联的四条,比如14:35:50(修改痕迹所显示)改定的标题为"一点辩护"的帖子说:

 
{ 一、关于获奖和获奖证书。问题恐怕出在评奖单位所制定的规则和程序上。既然成果封面已经"赫然"印着"杨祖陶校",而且成果申报书的相关栏目中也已写明,所以评委才能审核通过,可见,在评奖机构、评奖系统而言,这些都不是问题,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要改和修正的恰恰是评奖的规则和程序,相关评审机构应该出来说话,而不是邓老师和杨先生出面,他们都是不完善的规则和程序的受害者。另一方面也可见是"高原草根"利用规则和程序的不完善性,借着绝大部分人不了解内情和网络隐身的不负责任,在造谣中伤、混淆视听。 } 

 
"冰原企鹅"关于获奖成果未署师爷杨祖陶大名的上述发言很耐人寻味:既然一再说出版物和申报书相关栏目写明了"杨祖陶校"之类的著作权字样,为什么到了教育部两次正式发布的《获奖成果名单》、《拟获奖成果名单》却只有"邓晓芒"这一个著作权人?按邓晓芒学生"冰原企鹅"的文字和口气,邓晓芒并没有任何过错或过失,那是"评审机构"即教育部的过错或过失,故邓晓芒学生"冰原企鹅"公然说"相关评审机构应该出来说话,而不是邓老师和杨先生出面,他们都是不完善的规则和程序的受害者",甚至谩骂语气地说:"既然成果封面已经’赫然’印着’杨祖陶校’,而且成果申报书的相关栏目中也已写明,为何评委还能审核通过,难道他们都是瞎子。"并且,"冰原企鹅"帖还对高文之类"利用规则和程序的不完善性""造谣中伤、混淆视听"表示了强烈愤慨和谴责.... 

 
按邓晓芒学生"冰原企鹅"的细致描述和批评评述的指引方向,原来邓晓芒并没有任何过错,反倒是给邓晓芒颁发一等奖的教育部方面错了:他和他单位上交申报材料都是白纸黑字地写清了作品合作人是杨祖陶,只是材料到了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成果处后,最终被该司、该处的他们或他们邀请的评审专家给画蛇砍足、有中生无地抹去了杨祖陶先生大名。

 
如果真是"冰原企鹅"所说得那样,那请问"冰原企鹅":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成果处的领导或工作同志与杨祖陶老先生有何利益冲突?该司、该处邀请的评审专家与杨祖陶老先生又有何利益冲突或间隙?他们无端砍去了杨祖陶老先生的大名而枉顾白纸黑字的原始申报材料了?他们这样做有何种动机和目的,具体行为是如何发生的?篡改者又具体是谁?而且"冰原企鹅"这样为邓晓芒说话究竟是什么身份和什么真实意图?或许,教育部方面找不出任何这样砍削作品署名的动机,也找不出任何这样砍削作品署名的行为环节,因为原始申报材料一式八份,之间不存在教育部社科司自作主张重填或换填的内部行为,这里没有表格出错的中间环节,唯一的可能,倒是原始申报材料原本就是如此! 

 
可以严格推断的是,从邓晓芒领衔申报教育部奖励到教育部公开发布《拟获奖成果名单》及《获奖成果名单》这种官方正式文件,如果邓晓芒方面没有抹去杨祖陶先生的大名,那么就是教育部社科司在审定获奖名录及发布获奖名录时出错了(抹去了另一作者"杨祖陶")。但是,大家十分清楚,教育部发布文件电子版的过程中不太可能工作人员擅自修改文件文字,教育部下属机构或下属机构延请专家评审时也绝不可能擅自修改掉邓晓芒的原始申报材料而只改作归邓晓芒一人,没有这些动机和环节。 

 
那么,究竟是教育部网发布的官方文件有错,还是教育部评奖过程中擅自更改了邓晓芒的原始申报材料,抑或是邓晓芒在申报奖励时借教育部规定"申报人"与"其他合作者"分开填写的情况("申报人"栏只能填领衔作者一人),故意隐去重要合作者杨祖陶先生的大名而不填写(反正杨祖陶先生"年迈体衰",也不会过问这种具体申报细节,也无从过问这种具体申报环节),如此则乘机把国家大奖囊入一个人口袋而瞒天过海? 

 
究竟是教育部方面弄错了而对不起去杨祖陶、邓晓芒?还是邓晓芒弄错了而对不起恩师杨祖陶?如果是邓晓芒弄错了的话那邓晓芒又是何种居心和行为?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让教育部核实教育部社科司成果处收到的邓晓芒一式八份A4纸原始申报表的全部或其中一份,看看究竟"其他合作者"栏有没有如《声明》说的如实填写了"杨祖陶"名字?

 
究竟是邓晓芒教授自己弄错了还是邓晓芒学生"冰原企鹅"对教育部方面骂道的"难道他们都是瞎子"对了?一份原始申报表格的复查和核对,就可以粉碎和击穿任何归咎教育部或邓晓芒的流言及蜚语。而找一份原始申报表格,难道很难很难吗?教育部社科司成果处都有存档的,没有八份也有一份,并且至少有不止一名评审专家亲眼目睹了邓晓芒申报材料。谁过谁错,谁真谁伪,物证人证,只要如实出具就行。教育部也只有出具邓晓芒原始申报材料,才能洗刷邓晓芒学生在网上把该案公开归责于教育部方面的指责与谩骂。 

 
质疑四:及时平分了奖金没有?杨祖陶先生很高兴吗?

 
《声明》的第四、五条,落款单位的"调查结论"说:"四、经查,该项成果的奖金到帐后,立即在邓晓芒与杨祖陶两位教授间进行了平均分配。五、经查,高文对杨祖陶先生的心理描写纯属捏造。"

 
究竟奖金有没有从教育部方面下发后就"立即在邓晓芒与杨祖陶两位教授间进行了平均分配"?究竟高文对杨祖陶老先生深感痛苦以及无力而无奈的"心理描写纯属捏造"与否?只有去问问"坑师疑案"的弱者、受害者杨祖陶老先生,这才可靠有效,并且只要一问即知;而其他人"代答"尤其与邓晓芒有工作关系者"代答",都有自家掩耳盗铃、吹矛嘘盾之嫌,不具有任何可靠性,而这也是网民多数对《声明》表示怀疑的重要原因。 

 
只要杨祖陶老先生通过可靠有效的方式(比如签字文书、口述录音、亲属叙述、记者访谈,或经杨祖陶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授权后的他人代述),来表达一句"高文完全是假的,我和我弟子平分奖金并且很愉快"的意见,那么高文就不攻自破并且属恶意造谣,并当对诋毁邓晓芒声誉与武汉大学声誉的"高原草根"予以追查和法办。

 
如果杨祖陶老先生或家人没有通过可靠有效的方式表达"谣言不属实",那么"坑师疑案"的受害者杨祖陶其在获奖事件中的确受到了伤害当是合符逻辑的推断与观察。这种学术事件他不出来"辟谣"谁出来"辟谣"?难道邓晓芒出来"辟谣"或邓晓芒的学生及现职同事出来"辟谣"?杨祖陶先生才是疑案中的受害者,而不是"冰原企鹅"之类说的无辜邓晓芒是高文的受害者,邓晓芒有辜无辜,不能邓方面单独说了算。 

 
质疑五:获奖证书究竟署了杨祖陶名字没有?

 
根据有关报道,邓晓芒的老师和合作者杨祖陶先生2004年2月出席了在北京华宝斋举办的关于康德哲学及三大批判新译的学术座谈会,出席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康德三大批判新译首发式。但是,这次他与邓晓芒共译的康德三大批判获国家人文社会科学最高奖,他却没有与邓晓芒一起受邀出席2007年4月2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的颁奖大会。

 
姑且不论杨祖陶先生是否是因健康原因而未参加北京的颁奖仪式(只要身体允许,获奖者谁都乐意出席),也不论杨祖陶先生是否平分了邓晓芒带回来或北京寄来的二万圆奖金(这都不重要,杨祖陶老先生看重的不是钱,而是自己的学术尊严),且说《声明》说杨祖陶老先生与邓晓芒分享了这一大奖,并且分享大奖的第一个实物证据就是获奖证书写了"邓晓芒译、杨祖陶校"。那么,教育部的获奖证书是否写有杨祖陶先生的大名呢?如果没有,说明高文所述杨老先生的心理或心情当绝非什么"纯属捏造",获奖事件对杨老先生不公也绝非什么"纯属捏造",而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声明》第二条说 {二、经查,"《康德三大批判新译》(共三部)"的"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获奖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6年12月14日)上,主要研究者一栏内容为"邓晓芒译,杨祖陶校"。 } 并在第三条又接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7年4月的"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获奖名册"也署了杨祖陶的名字。

 
人们常说"口说无凭",《声明》费那么大的力气去极力"证明"该奖归了两著作权人,乃至出现"冰原企鹅"之类在网上极力辩解或转移话题,甚至明目张胆地公开指责成果获奖没署杨祖陶是教育部的过错,又有人说"不必公布证书"、"他们关系情如父子"之类,何苦啊,如果真是如此,你们何不干脆来张有他师徒俩大名的教育部证书照片为据呢?轻而易举、举手之劳! 

 
拿出获奖证书来给大家看看,看看到底是高文污蔑攻击了邓晓芒,还是邓晓芒的确浑水摸鱼独吞了国家大奖?如果公开了盖有教育部大印的获奖证书,那么此案一切烟消云散或水落石出;如果一直不公开获奖证书而作其他辩解,或者说些什么"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流言终归流言"、"没有必要追查高文的污蔑与造谣"之类的屁话而不再作任何回应或调查,说明他们完全"心虚",也恰好反过来说明该官样《声明》"纯属捏造"。 

 
杨祖陶先生是康德三大批判德文中译本的主要贡献人,如果高文的"坑师案"属实,那么译书被授予国家高级奖励或学术荣誉时,却被利益关联人无端抹去他的名字,从而把该奖励及荣誉完全占为个人所有,巧心算计而瞒天过海,的确可为中国学术界的传奇"佳话"。

 
我们注意到,"坑师案"的主角邓晓芒正是一向以反对学术腐败、倡导反对学术腐败为学界所称道,比如2001年公开批判湖北省社科成果评奖的合理性,2006年与邓正来、方流芳、陈平原、贺卫方联名发起呈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各大学、地方社会科学院诸位领导"的《关于抵制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的公开信》,邓晓芒正是其主角。

 
如果邓晓芒不能证明他的申报材料及他的获奖证书上的确书写了杨祖陶名字,或者"心虚"不作任何独立回应而有意躲避(比如出国讲学或干脆装不知道),或者获奖证书没有书写杨祖陶名字并非纯属教育部的过失,那么控告学者陶德麟先生学术腐败以及向上级领导呈送请求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的《公开信》,其控告书及公开信的文字真实性或道德有效性是值得值得怀疑的,因为一个学术道德本身有问题的学者让他高谈学术道德,基本上属"黄鼠狼"之类的童话故事。 

 
所以,邓晓芒反对学术腐败以及强烈呼吁对学术不端行为要给予严惩的文字及学术人格,已意味完全流产或濒临破产。一个瞒天过海坑蒙自己恩师合法权利的学术不端案,其主角正是口口声声反学术腐败、反学术不端的邓晓芒自己,而且坑蒙的竟是自己八十岁的恩师、一直提携和恩德于自己的恩师(高文已叙出杨如何把邓晓芒从一个初中生招收为研究生并培养成教授),邓晓芒究竟居心何在?道德品格何在?学术品行何在?

 
要想弄清楚高文所述是事实还是纯属谣言,要想弄清楚邓晓芒申报教育部奖励时究竟有没有如实填写杨祖陶先生的姓名,以及要想知道究竟是教育部方面弄错了还是网上所流传的落款为武汉大学某部门的《声明》本身纯属未经单位领导审查和签章的伪造品,建议相关个人和单位作如下几项工作,也建议大家来关注如下几项工作,以揭开问题的真相:

 
一、邓晓芒等拿出真实获奖证书来澄清真假。

 
请邓晓芒教授以及出具《声明》的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出具署有杨祖陶先生姓名的真实获奖证书,如果有,说明高文造假,如果没有,说明《声明》造假以及邓晓芒教授的确欺骗坑蒙了自己的老师,的确独占了该项成果大奖而伤害了杨祖陶先生。

 
二、教育部出具原始材料澄清自己是否有过失。

 
请教育部负责此次评奖的司、处依据档案材料调查邓晓芒上报的申报材料是否真的如《声明》所说署有合作者杨祖陶先生的姓名;如果原始材料上有杨祖陶名字而颁奖时无杨祖陶名字且事故出自教育部的失误,那么教育部应该专文或专人向杨祖陶、邓晓芒两位教授致歉,以澄清社会的传言或误会(如高文的误会,责任不在邓晓芒而在教育部)。

 
三、杨祖陶先生出面澄清自己是否受到伤害。

 
高文最后所说:"杨祖陶先生已经年迈体衰,自然是没有精力也不屑于与这般无耻弟子计较。但日益走向规范的中国学术界岂能容忍这种欺世盗名的恶劣学术行径!……我们强烈要求教育部学风委员会惩治邓晓芒的学术不端行为,还杨祖陶先生一个公道。"高文是否属实,高文的愤情呼吁是否正当,我们只需杨祖陶先生亲自出来作一句话两句话的澄清即可。

 
四、立即调查"高原草根"的来历及文章真实性。

 
从高文的行文来看,高文应是杨祖陶亲近人所为,否则不会叙述那么详细以及愤情洋溢。"冰原企鹅"等渲染高文是与邓晓芒有什么私人恩怨或学术分歧者故意造谣或诽谤,说高文既不真实而且其他蓄意,那么高文是否属实和其意图究竟何在,请武汉大学出面要求天涯网协助调查"高原草根"注册IP(这个调查非常容易,网站数据库都依法保留有注册者的登陆IP),以确定发布此文的IP属哪个单位、哪个机群,并且如果前面三者证实高文"纯属捏造",那么也正好可由此对高文的实际作者绳之以法,还邓晓芒及武汉大学一个法律公道。 

 
五、立即调查网文《声明》的来历及其有效性。

 
从《声明》的发布及流传来看(目前仅见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发布此文,其他皆是网民身份的BBS转贴),《声明》的来历有讳忌极深的隐情。该《声明》是否是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官方意见书,是否是该两部门领导同志亲自审查通过的官方文件,或是否是某人以进一步伤害杨祖陶先生的尊严来保全邓晓芒的声誉而私自伪造了公文,请有关领导同志作出回应并由上级部门着手调查。如果既不调查高文及高文作者,更不展示证明邓晓芒无过错、教育部也无过错的获奖证书,杨祖陶或杨祖陶亲属也未作任何回应,那么一切的一切,就尽在不言之中。 

 
邓晓芒"坑蒙恩师案"已经引发学界和社会关注,而武汉大学官方"辟谣"《声明》首先发布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的主页上,也是富有针对性地着意安排。但邓晓芒究竟有没有坑蒙自己恩师杨祖陶?邓晓芒领衔申报该项奖励时有没有真实填写著作权人栏目?而教育部在评定和确认所有获奖名录时有没有出现抹杀著作权人的相关错误?我们拭目以待。

 
如果错误不在教育部而在原始申报材料上,那么签署审查意见的武汉大学科研监管部门是否有审查不严的一些责任?尤其是填写原始申报材料的邓晓芒是否须对材料的失真承担第一责任?我们拭目以待。

 
而落款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并仅官方性公布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主页的该《声明》,它究竟是纯属伪造?还是落款单位领导经过调研后合议通过的集体意见?我们拭目以待。

 
《声明》若为公然伪造或作假证,那么拟写这份《声明》以及发布这份《声明》责任人究竟是谁以及该承担何种责任?武汉大学方面会如何处置?我们拭目以待。

 
教育部及武汉大学是否会在如实调查的基础妥当处置这件学术不端事件并责成相关责任人公开承认错误并适当致歉?我们拭目以待。

 
总之,高文所述坑师案及高文风波案,必有一真。有关人士或单位出具必要的证据以澄清何者为真何者为假,是还杨祖陶、邓晓芒一个基本的公道与尊严。

 
希望杨祖陶先生的海内外学生、亲人、朋友,对于杨祖陶先生八十高龄时的这种不幸遭遇多给予适当方式的关切和问候,关心此案此事的原委或来龙去脉。

 
我们拭目以待真相的水落石出,以及公道究竟属于杨祖陶还是邓晓芒。
 
2007年9月29日
 
法学评论网http://www.yadian.cc/blog/26246/
 
 
荒诞滑稽莫过于此--“邓晓芒坑师案”献疑
作者:那么就会改
来源:『关天茶舍』2007-10-2
 
  
  因为邓晓芒在学术界是反对学术腐败的“急先锋”和“标兵”,所以所谓的“邓晓芒坑师案”发生后,我对此事也很好奇,仔细关注着事态的发展。但至今为止,当事人邓晓芒和
  
  邓晓芒的“恩师”杨祖陶缄默不语,使得此事更加扑朔迷离,疑问不断。
    
  在献疑之前,先引用三段文字作为所谓的“邓晓芒坑师案”的背景材料:
    
  2007年9月15日,有人在天涯社区网站发表了一篇《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无耻教授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的文章,作者署名为“高原草根”。此文痛斥邓晓芒申报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时,故意省略了《康德三大批判新译》的校对者杨祖陶教授的名字,以邓晓芒个人译作的名义申报并获得哲学类一等奖,一人独吞了奖金及荣誉。该文作者认为邓晓芒的无耻至少有二:一是见利忘义,在利益面前不择手段,为了贪图名利竟然连自己的恩师也要坑蒙拐骗。二是剽窃他人成果,把两人合作成果据为已有,这是典型的学术不端、学术腐败行为。除此之外,作者疾言厉色地批评邓晓芒给他的“恩师”杨祖陶先生带来了巨大伤害,“杨祖陶先生已经年迈体衰”,无精力也不屑与弟子邓晓芒计较,所以呼吁有关方面“惩治邓晓芒的学术不端行为,还杨祖陶先生一个公道”。(骆佳山:《天生有一种经不起诱惑的本质--“邓晓芒坑师案”扫描》)
      
  在2007年9月20日,也就是揭露邓晓芒“坑蒙老师”的文章发表后的第五天,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哲学在线”网站上,发布了一篇落款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关于“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一文的声明》,《声明》公布了五条“调查结论”,对“高原草根”所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否定。
    
  这个《声明》一发布,顿时引发网友的激烈争论。有人认为还了邓晓芒清白,邓晓芒遭了小人陷害。有人认为此事由武汉大学官方发布声明不能令人信服,武汉大学有“自遮家丑”的嫌疑,应该由教育部学风委员会组织调查。有人则从法律角度分析邓晓芒侵犯了杨祖陶的著作权,认为应该诉诸法律来解决。更多的人则质疑为什么“受害人”杨祖陶教授不表态?就在聚讼不已之际,在2007年9月29日,法学评论网发表了一篇署名“陆不平”的文章《邓晓芒申奖有没有抹去合作者杨祖陶的名字?——对武汉大学关于邓晓芒坑师案“声明”的质疑及建议》,让此事更加扑朔迷离。陆不平在文章中提出了五点质疑:谁是真正的受害者?谁发布了《声明》?谁抹去了杨祖陶的名字?及时平分了奖金没有?杨祖陶先生很高兴吗?获奖证书究竟署了杨祖陶名字没有?从这五点质疑和详细的分析中,明显可以看出,作者坚信杨祖陶教授受到了伤害,获奖证书上并没有杨祖陶的名字,而且邓晓芒故意抹去了合作者的名字,这与教育部的申报程序和工作无关。尤其令人震惊的是,作者指出《声明》至今没有在武汉大学哲学院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反而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的网站上首发公布了,从而暗示这个《声明》是邓晓芒伪造的。(骆佳山:《天生有一种经不起诱惑的本质--“邓晓芒坑师案”扫描》)
    
  就在人们在热议武汉大学哲学院的官方“声明”是否伪造的时候,又爆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消息:有网友指出,即使武汉大学哲学院发布的辟谣《声明》是“真”的,但也没有任何说服力和权威性,因为这个《声明》是由邓晓芒的学生负责调查并公布的。
    
  如果此事为真,那简直是天下最荒诞滑稽之事了。
    
  这事还要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主办的网站爱智论坛的一则“声明”说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本来与武汉大学哲学院只是兄弟单位关系,但在邓晓芒坑师案上却越陷越深,武汉大学哲学院的官方《声明》至今没有在武大的任何网站公布,但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的网站上首发公布了,这难免令人生疑。而就在人们质疑中国人民大学为什么要给武汉大学哲学院“擦屁股”的时候,爱智论坛发表了一个《关于“邓晓芒事件”的声明》,不但武断宣布这一“无中生有”的事件已有武汉大学哲学院的声明做出澄清,而且确信某些人不顾事实、甚至编造事实,横生是非,肆意诽谤,从而作出决定“本论坛不允许再就这一所谓‘事件’肆意炒作,相关帖子一律锁定。有再发诽谤言论者,封无赦。”看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为邓晓芒出头是出定了。
    
  无独有偶,儒教复兴论坛也发布了一个声明,也不欢迎网友再继续讨论这个“琐碎”的问题。但是,网友在儒教复兴论坛回答网友疑问中的材料中,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那就是与儒教复兴论坛负责交涉的武汉大学哲学院的官方代表竟然是邓晓芒的学生苏德超博士。
    
  署名“高原草根”的文章《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在儒教复兴论坛网站转载后,儒教复兴论坛的管理员在2007-09-21 16:00:46收到一封自称是“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和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电子邮件,信件内容如下:
  
  儒教复兴论坛,贵论坛所发高原草根的文章(http://www.rjfx.net/dispbbs.asp?boardid=4&replyid=8025&id=2483&page=1&skin=0&Star=2),经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和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调查,纯属无中生有的诬蔑.现在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和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联合声明(在"哲学在线"http://philosophyol.com/pol04/news/p_news/home/200709/3239.html已经发布)复制如下,希望贵论坛能够做出恰当处理。  
  
  儒教复兴论坛管理员收到此信后,立即给发信人回信:
    
  贵处高启:来函收悉,谢谢告知。本论坛即刻将原帖撤下并转移至版务室,并告诫该帖发帖人注意转发类似帖子应认证与核实,以免造成不必要误会。如贵处同意,本论坛可将贵处来函原文发布;否则,则即做如上处理。
  
  该发信人给儒教复兴论坛的管理员回信如下:
    
  儒教复兴论坛,同意将我信于贵论坛原文发布,感谢及时回复及做恰当处理.
    
  以武汉大学哲学院、社会科学部的名义发信件给儒教复兴论坛管理员是苏德超。在武汉大学中西比较哲学研究中心上,苏德超的简历是:“苏德超,男,1975年3月生。四川巴中人。1998年 武汉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毕业,获哲学学士学位;2001年武汉大学外国哲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哲学硕士学位;2003年10月留校任教,2004年武汉大学外国哲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哲学博士学位。”而众所周知的事实是,邓晓芒是苏德超的博士生导师。
    
  这就很耐人寻味了。但真相只有一个,不过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就是武汉大学哲学院发布的这个《声明》是真的,但没有权威性。为什么呢?因为在调查人员的组成上没有避嫌。由邓晓芒的学生去调查邓晓芒是否“坑师”,不用调查结果也可想而知了。所以,武汉大学要证明这个《声明》的权威性,必须公布调查此事的人员组成情况。但无论如何,由邓晓芒的学生来负责处理,是非常荒诞的。
    
  第二种,就是武汉大学哲学院、社会科学部联合发布的这个《声明》是伪造的。如果真的是伪造的,那伪造人肯定就是苏德超。至于苏德超为什么要伪造这个《声明》,则不言而喻。
 
 
 
 
邓晓芒坑师案中的“小人”指数表
作者:逄观清
提交日期:『关天茶舍』2007-10-4
 
  
   庸众总是渴望德高望重的人身败名裂。
   --陀思妥耶夫斯基
    
  
   所谓的“邓晓芒坑师案”越来越邪气,信者坚信邓晓芒坑蒙恩师独吞荣誉,疑者坚疑是邓晓芒遭小人陷害诬陷报复,双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邓晓芒是学术思想界的“大哥”级人物,又是反对学术腐败的“急先锋”,在他身上传出这样的新闻,如果不爆,也不正常。但是,在一个众声喧哗的网络时代,人声嘈杂,往往在一片口水中会淹没了真相,也冤枉了好人。在下不才,愿意从网络上纷繁复杂的信息中,为大家进行一个“深度分析”。
  
   分析的前提有二,一是邓晓芒确实遭了小人陷害,一是邓晓芒确实自身有过错。
  
   先分析第一种情况,邓晓芒确实遭了小人陷害。如果邓晓芒确实遭了小人陷害,那这个小人是谁呢?下面,依照可疑度指数由高到低一一排列:
  
  
   可疑的“小人”之一:陶德麟(可疑指数9)
  
   邓晓芒和武汉大学前校长陶德麟早就结了梁子,有私人恩怨,起因也是因为学术腐败。几年前,陶德麟荣获湖北省哲学(1994-98年)学术大奖,邓晓芒怒不可遏,“与赵林、彭富春三人在《博览群书》2001年第5期撰文,揭露这次评奖的主持者、身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哲学组副召集人、湖北省社联主席和武汉大学前校长的陶德麟教授,利用手中的职权,违规操作,控制评奖程序,最终把自己评为一等奖,其余‘有功之臣’亦各有所获,言之凿凿,铁证如山。”邓晓芒不但撰写专门的文章质疑陶德麟的“学问”算“哪门子”,公开在文章中说陶德麟是“年届七旬、在中国哲学界神通广大、却不曾写过任何一本个人学术专著的‘著名哲学家’”,极尽挖苦讥讽之能事。幸亏陶德麟是个“老运动员”,经历过大风大浪,没有被邓晓芒尖酸刻薄活活气死,不但挺了过来,而且正在从“七旬”向“八旬”迈进。陶德麟和邓晓芒有深仇大恨,在邓晓芒荣获国家级大奖之际,借机报复,可能性极大。而且,在邓晓芒的学生和粉丝眼中,老陶的可疑度也最高。
    
   可疑的“小人”之二:郭齐勇(可疑指数8)
  
   武汉大学哲学院前院长郭齐勇是邓晓芒的同事和学术死敌,郭齐勇高举的是文化保守主义大旗,邓晓芒高举的是文化批判主义大旗,两军对阵,由来已久。邓晓芒在前段时间又连续发表文章,猛烈批评郭齐勇主编的一本书《儒家伦理争鸣集——以“亲亲互隐”为中心》。特别写了一篇《就“亲亲互隐”问题答四儒生》的长文,言辞激烈,比较情绪化,有失“大宗师”的风度。而郭齐勇的学生陈乔见所写的答辩文章《虚妄的批判--答邓晓芒教授》,反唇相讥,也充满了火药味,失了小辈的礼数。所以,在邓晓芒“学术丑闻”初爆的时候,就有人怀疑是郭齐勇指使学生所为:“这大概就是前段所谓‘学术争论’的延续”,“从所谓的学术争论,到了人身攻击。其实,这种所谓的‘学术争论’,从一开始动机就并不纯洁。”这种怀疑不无道理。
    
   可疑的“小人”之三:杨祖陶(可疑指数7)
  
   “邓晓芒坑师案”是由一篇为杨祖陶打抱不平的文章《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引发的,作者署名“高原草根”。从文章内容来看,明眼人一眼可以看出,这位“高原草根”绝非局外人,而是对此事比较了解的人。这个人咬定杨祖陶对邓晓芒“恩重如山”、“情同父子”的师生关系做文章,应该是一个比较近便的人,下手狠,积怨深。从坏了想,是杨祖陶指示人做的,这确实不够正大光明。从好了想,是杨祖陶对邓晓芒在此事上“坑蒙”自己不满,但又不想家丑外扬,就给自己亲近的人倾诉了心中闷气,于是这位“高原草根”在“义愤填膺”之下自作主张,向外爆料。
    
   可疑的“小人”之四:方舟子(可疑指数4)
  
   “高原草根”的文章本来是在天涯社区的“关天茶社”首发的,随后在方舟子主办的“新语丝”网站有发表,所以有人就质疑是方舟子故意炒作。不过,耐人寻味的是,“高原草根”揭露邓晓芒“坑师”的文章在方舟子主办的新语丝上有转发,但在杨玉圣主办的学术批评网上没有转发。相反,以“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名义发布的《关于“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一文的声明》,在新语丝上没有转发,但在学术批评网上有转发。同为中文界两大学术“打假”网站,方舟子“倒邓”,杨玉圣“保邓”,难道真的和网站主办者的个人好恶有关?
    
   可疑的“小人”之五:王达三(可疑指数4)
  
   在王达三主办的儒教复兴论坛接到以“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名义发布的辟谣《声明》的电子邮件之后,要求网站进行“恰当处理”,于是儒教复兴论坛就把有关帖子锁定,并且发布了一个《儒教复兴论坛不欢迎转载和讨论邓晓芒事件的说明》。可是,在回复网友询问和质疑武大官方是否真的给儒教复兴论坛来函时,王达三将这封电子邮件的原件粘贴在论坛上,被人发现这个发信人竟然是邓晓芒的学生苏德超,于是人们更加怀疑这个《声明》的可信性和真实性,更有人批评王达三是“乡愿”。王达三虽然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博士,与武汉大学的杨祖陶非亲非故,但在思想立场上和邓晓芒针锋相对,和郭齐勇是一个战壕的,不排除“作案”的可能性。
    
   分析罢第一种情况,我们再来分析第二种情况:邓晓芒确实自身有过错。
  
   如果邓晓芒确实有过错,在申报国家奖励的时候“忽略”了恩师杨祖陶,无论是因为出于主观上的一念之差,还是因为客观上的疏忽大意,但在此事的处理上,几个相关人和单位都负有处理不当之责任。下面,依照负责任指数由高到低一一排列:
    
   处理不当者之一:邓晓芒(负责任指数9)
  
   邓晓芒最清楚此事的真相,如果自己确实有过错,在经人指出后,首先应该向恩师杨祖陶说明情况,负荆请罪,恳请恩师的宽谅;其次向学术界公开道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邓晓芒勇于承认错误,及时道歉,相信又会博得一片喝彩声的。可惜,邓晓芒错过了这一大好时机。(至于有人质疑邓晓芒一直高调反对体制性的学术评奖,但却积极参与政府主办的国家级学术评奖,是典型的言行不一;而且,有人质疑这次哲学类一等奖竟然颁发给一部译作,简直就是最大的“学术腐败”,是一次“分赃”。这些则是另外一个意义上的事情了。)
    
   处理不当者之二:武汉大学哲学院(负责任指数8)
  
   按理说,邓晓芒“坑蒙”恩师的事情,武汉大学哲学院可管可不管。可管,是因为当事人都是本单位的人员,有关本单位的声誉;可不管,是因为此事是匿名爆出的,而且评奖单位是教育部,应该由教育部负责调查才对。再说了,所谓“家丑不可外扬”,这种自查自纠的事情,需要加倍的小心。可是,武汉大学哲学院发布的声明破绽百出,非常“蹊跷”,结果引发了更大的争议。最可疑是,武汉大学哲学院没有说明负责调查的人员组成情况。如果只是几个领导私下调查并下的定论,当然不能服人。如果有各方关系人都参与了调查,如邓晓芒、杨祖陶、陶德麟、郭齐勇各派代表参加,那公布出来的调查结果肯定没得说。
    
   处理不当者之三:邓晓芒的学生苏德超(负责任指数8)
  
   苏德超之所以要负这么高的责任,是因为他使得外界怀疑武汉大学官方《声明》是他负责处理甚至“伪造”的。身为邓晓芒的学生,在这种事情上理应避嫌,但根据网友发现的信息,他以“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和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名义向各网站发布《声明》公告。如果苏德超发布此《声明》的确得到了官方授权,则可免责;如果苏德超出于护师心切而“伪造”声明,则弄巧成拙,罪不可赦。
    
   处理不当者之四: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网站(负责任指数4)
  
   本来武汉大学哲学院教授“邓晓芒坑师案”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风马牛不相及,没想到人大哲学院也被牵扯其中。以“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名义发布的《关于“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一文的声明》,是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哲学在线”网站上首发的。而且在网友质疑这个《声明》是伪造的时候,同样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主办的网站“爱智论坛”发布声明封杀删除一切有关讨论邓晓芒坑师的文章,被网友质疑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为武汉大学哲学院“擦屁股”,是赤裸裸的“学学相护”,“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已经和邓晓芒是一个绳子上的蚂蚱,不得不相护包庇隐瞒”。假如这个《声明》真的是伪造的,哲学在线和爱智论坛的站长则难辞其咎,但情有可原,原因就是过于轻信,属于工作疏忽
 
 
 
不要再参与分赃了--也说“邓晓芒坑师案”
作者:东北老参
提交日期:『关天茶舍』2007-10-15  
 
    
  以反对学术腐败闻名的武汉大学教授邓晓芒自身爆出学术丑闻,真是令人感慨万千。在中国众所周知的一件事就是腐败无所不在,腐败分子也在各行各业无处不在,就连一向在象牙塔里自命清高的大学教授们也纷纷加入腐败的行列,更让人难以接受。大学是一个国家的精神灯塔,学者是社会的良知,如果这个群体也集体堕落了,整个民族国家距离堕落的日子也就不远了。想当年,邓晓芒不畏权贵批判武汉大学校长陶德麟搞学术腐败,拒绝招收研究生坚辞博导,赢得学术界的一片喝彩声,也被人誉为反对学术腐败的“标兵”、“急先锋”,但万万没想到的是,邓晓芒在申报国家级学术奖过程中,却被人揭露出“坑蒙老师”、“独吞荣誉”的事情,也难怪被人批评说他哗众取宠、沽名钓誉、欺世盗名。
  
  在网上看到邓晓芒写的一篇文章《如何避免学术评奖成为腐败的温床?》,邓晓芒说“造成学术腐败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是一个体制问题,也就是学术民主的问题。”“在利益的驱动下,学术评奖很容易就达成了一种互相关照、利益均沾的默契。”邓晓芒明明知道在目前的体制下学术评奖就是利益分配,为什么还要加入这个分赃的队伍呢?这不是言行不一吗?正如有人指出来的,邓晓芒这次得的是教育部颁发的哲学类一等奖,这个奖不象人家诺贝尔奖是由评委会发给学者的,而是由学者自己填表申报去要的,凡是在中国填过各种申报表的人都知道这件事会有多麻烦和不人性,邓晓芒在填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心态,也不知道费了多少心思和心血。有一个网友说得深刻:邓晓芒填表申报得了个国家一等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邓晓芒的粉丝辩护说邓晓芒淡泊名利不拘小节?那邓晓芒填表求奖怎么解释?看见申请表,竟然不懂这是国家权力的"判断学术"的认定书?邓晓芒恳请政府承认学术标准\给予学术奖励,不仅丧失自己独立人格,而且把学术标准,把发现真理的判断权利叫给政府,对中国学术来说,是一场影响几代人的危险和危害。不管邓晓芒现在头顶上的光环多么耀眼,是何等人,但填写申请奖励表格总不是他人作刀的,这样严重的问题岂有披一张自由主义外衣能脱干系的,请邓晓芒自己来说说,批评他的人怎么跳梁了?
    
  邓晓芒卑躬屈膝向政府求奖,也就罢了,但也要遵守内部分赃的潜规则啊,不能只想自己吃独食,本来有人就说:“可笑的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一等奖,竟然是部翻译作品,不知道这奖是应该颁给译者,还是应该颁给康德?再看看该届获奖的其他作品,结果一公布就很令学术界质疑。说白了,现在的评奖就是分赃!”既然是分赃就要分才对,尤其不能坑蒙自己的同伙,可邓晓芒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坑蒙了自己的同伙兼恩师八十岁高龄的杨祖陶,也让人实在看不下去了。邓晓芒坑师案不仅仅是一次中国哲学界的分赃不均,也是武汉大学哲学院内部的分赃不均。
  
  现在中国的学术界,不管是评奖还是申报课题申报学位点,众所周知的事实是非学术之外的关系第一,朋友关系、同学关系、同事关系、师生关系、亲戚关系,以至于关系的关系,总之都是利益关系,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左右了评价活动。种种非学术因素在其中成为一种不可忽略不计的重要变量,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学术发展,把这些现象称作“分赃”,一点都不为过。真希望邓晓芒坑师案能给中国学术界提个醒,也求求中国的学者们,不要再参与分赃了!
 
 
“亲亲相隐”庇护下的“邓晓芒坑师案”
作者:东湖水起
发表于《锐思评论》:2007-10-17
引用地址:http://www.xici.net/b15420/d59915034.htm
 
 
  以研究康德知名的武汉大学哲学院的邓晓芒教授,最近爆出了坑蒙恩师独吞荣誉的学术丑闻。邓晓芒申报教育部的年度奖励,得了个哲学类一等奖,没想到却惹了一身骚,被人指出在申报的过程中故意省去合作者杨祖陶(邓晓芒的老师)的名字,让年届八旬的杨祖陶老先生“很受伤”。不但如此,在丑闻爆出后,武汉大学哲学院又自遮家丑,让邓晓芒的学生出面处理这件事(也有人说是邓晓芒的学生伪造了一份以武汉大学哲学院名义公布的《声明》),反而弄巧成拙,越抹越脏,引起公愤。
  
  没办法,谁让邓晓芒是反对学术腐败的斗士呢?其实,邓晓芒不但是反对学术腐败的斗士,也是反儒反传统的自由派斗士。用邓晓芒的话说,他用康德道德哲学的视角对儒家伦理“圣法心传”和“诛心之论”的内在结构进行了分析,指出儒家虽然强烈反对“乡愿”,但其“道德为政治服务”的政治实用主义基本立场使它具有一种结构性的和体制性的乡愿,因而两千年来儒学作为统治意识形态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走向伪善化的历史,是一个成批量地制造出越来越多的“假人”、“偶人”,因而“以理杀人”和“吃人”的历史。而要解决这个问题,邓晓芒开出的药方是康德哲学:“西方自康德以来的道德观念已形成了一个共识,就是只有建立在人的自由意志上的道德才是真正的道德,这就促进了近代西方自由主义道德的越来越完善,虽然不时面临道德危机和诸多道德问题,但总能在动态中自我修复和更新而不至于全面崩溃。”不过,很吊诡的是,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道德”的邓晓芒,还是没有走出“伪善”的怪圈,不知道是儒学错了呢,还是康德哲学错了?目前看来,邓晓芒坑师是一定的了,但精通并服膺康德哲学的邓晓芒为什么要坑师,这才是问题的所在。看来,不管是儒家,还是康德,提倡一种道德原则是一回事,能否真正践行则又是另一回事。
    
  邓晓芒不但猛烈批判儒家文化是“伪善”的“乡愿”,而且儒家所肯定的“亲亲相隐”是滋生腐败的根源。虽然邓晓芒也说在法律上,中国和西方自古以来都有“亲亲相隐”的制度,但中西容隐制度只有表面相似性,而两种制度所依据的基本原则则有本质区别。那本质区别是什么呢?邓晓芒认为,就是西方容隐制重视保护个人,中国容隐制重视保护家族等级或差等关系。现代西方法律规定的容隐条款与中国古代(以及古罗马)容隐制度的一个根本区别,就在于它不再是一个义务条款,而仅仅是一个权利条款。邓晓芒先生的上述观点见于他所发表的《再议“亲亲相隐”的腐败倾向—评郭齐勇主编》长文,随之引来四位“儒生”学者的回应,邓晓芒又与之进行了一场论战。这场论战的胜负,当然永远不会有分晓,因为双方都坚持着一个不变的信念,那就是中国文化或西方文化就是好就是好。
    
  我对邓晓芒和儒生之间关于“亲亲相隐”的争论不感兴趣,但是邓晓芒坑师案发生后的各方“亲亲相隐”的处理方式,倒引发了我的兴趣。邓晓芒的“恩师”杨祖陶,在这件事上虽然是受害者,但却没有正大光明地为自己讨公道,所以也陷入“乡愿”。当然,杨祖陶没有坚持“亲亲相隐”,或许也是符合他速研究的西方文化价值观吧。武汉大学哲学院为了维护自身的名誉,不得不力保邓晓芒;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也“出头”保护邓晓芒,虽然蹊跷,但经人指出方才明了真相,原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的院长冯俊教授是邓晓芒的师弟。对“亲亲相隐”大肆批挞深恶痛绝的的邓晓芒,这次却安享“亲亲相隐”的庇护,不知有何感想?
  
 
 
康德“三大批判”新译的七个寒暑
作者:杨祖陶
发表在:爱思想网站2009-3-2
 
 
    春风化雨,大地春回。武汉大学哲学系经历了在湖北襄阳隆中长达10年(1968-1978)的“文革斗批改”、“开门办学”、直至粉碎四人帮后分校撤消,我才重上珞珈山,这时我已是知天命之年了。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文革结束后,西方哲学界拨乱反正的呼声相当高,在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中,1978年10月16日在安徽省芜湖市召开了“全国西方哲学讨论会”,出席会议的有来自二十八个省、市、自治区的西方哲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者,新闻出版方面的代表,共204人。武汉大学有江天骥先生、陈修斋先生和我出席。这次讨论会是打倒“四人帮”以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西方哲学学术讨论会,会议的重点是对西方哲学研究的性质、对象、方法等基本问题进行讨论。会议围绕着钱广华同志提供的会议主题论文《试论作为认识史的哲学史》进行了热烈深入的讨论。与会者一致同意:不要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绝对对立起来,而是要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和发展看做是人类认识史的一个过程,承认它们之间也有互相影响、互相联系,客观地评价唯心主义哲学的地位和作用。很显然,30年前的“芜湖会议”在当代中国西方哲学研究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推动西方哲学走上健康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标志。那次会议提交的论文共有45篇,有关方面选编了其中的一部分以《西文哲学史讨论集》为书名,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12月出版。其中有我提供的论文:《黑格尔哲学是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吗?——黑格尔哲学研究中的一桩公案》。在这次盛会上,我见到了阔别多年的贺麟先生,聆听了他关于《黑格尔哲学体系与方法的一些问题》的报告。正是在这次会议期间,贺麟先生提出希望我能翻译黑格尔的《耶拿逻辑》。这时,我也有幸第一次会见了我敬仰已久的著名古希腊哲学专家、翻译家严群先生。此外,我还见到了陈启伟、王树人、薛华、梁志学等许多同行学者,大家似乎有一种“劫后余生大干一番”的感觉。会后,会议组织与会者游黄山。在“鲤鱼背”前我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毅然决然地大胆越过这个险关,直奔“天都峰”绝顶。当我“一览众山小”时,内心深处不禁浮现了这样一种感觉:年逾50的我也应当这样勇往直前,不避险阻,向着学术的高峰攀登不止!
 
    粉碎四人帮,迎来了科学的春天,各种学术会议如雨后春笋不期而至。我至今也说不清楚的是,我对各种会议并无太大的热情,30年来我参加的会议屈指可数。除了上述“芜湖会议”,我还参加了1988年4月在武汉召集的一次有德、法、美、日著名哲学家参加的“国际哲学学术讨论会”,我提供了《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主体性》的论文。十分意外的是,在我报告完毕休息之际,法国哲学协会主席董特教授楼上楼下到处找我交换意见,并在会上建议就我论文提出的“作为目的性的主体性”问题再开一次国际学术讨论会。德国波恩大学哲学系主任施米特教授针对我的论文说,在中国看到对黑格尔哲学这样精深的研究使他惊讶。德国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格罗伊在发表的《会议侧记》中说:““文章显示了作者重构其艰难的反思和论证过程的能力,正如他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发现的那样。”我为自己的研究获得国际同行专家这样的评价感到十分惊喜与欣慰。1992年在东北沈阳召开的中华外国哲学史换届年会,在酝酿理事长人选时,朱德生、王树人教授找到我,让我出任。考虑到自己已65岁,我婉言谢绝了。同时,我发自内心地力荐当时认为更年青有为的邓晓芒为常务理事。当时的常务理事是很少的。在1994年在南京召开的“现代西方哲学研讨会”上初次见到了许多有成就的优秀的中青年学者,深感我国的西方哲学研究大有希望。这次南京之行是应夏基松先生邀请、肖静宁极力促进的。因为她是解放前夕在南京著名的二女中(夏夫人告诉她已改为梅园中学)上的初中,每天都要经过“总统府”,很想旧地重游。有意思的是,回武汉时我们逆江而上,恰好在船上度过了她的60岁的生日,她有缘用长江的鲜鱼火锅宴请了她钦佩的陈家琪、张志扬、萌萌“三剑客”学者。1998年在安徽黄山召开的外国哲学史学会年会,主题是纪念我在前面提到的有重大意义的“芜湖会议”召开20周年,在会上我仍是旧调重弹,认为我国的西方哲学研究还处在初始阶段,要准备走至少50年、上百年的学术化的道路。继1978初登黄山20年后,重上黄山时,年届古稀的我竟然走在年青人的前面,不仅越过陡峭狭窄惊险的“一线天”,还健步登上海拔1240米的“光明顶”。1999年我作为特邀代表赴北京出席新中国成立50周年的“全国哲学研讨会”,在大会发言中,我首次大声疾呼要倡导源自古希腊哲学、在德国古典哲学得到典型发展、被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评价的“为真理而真理的理论精神”和“为自由而自由的实践精神”,引起高度关注。根据此次发言精神撰写的学术论文——《论德国古典哲学研究的现代价值》,不久就见诸于《哲学研究》。改革开放30年来,我出席的主要学术会议就只能数出这几个。
 
    参加的会议这样少,我究竟在醉心于什么呢?我坚持长年站在“外国哲学史”课程的讲台上。高考招生制度的恢复,改变了整整一代人的命运。面对“百人争过独木桥”的择优录取的大学生,我把面对学生的第一线教学真正视为自己的天职,主动承担了1977、78、79这三届大学生的外国哲学史课程,每周4学时、为时一学年,轮回通讲了两遍。此课程本是为哲学系开的,但深深地吸引了不仅是哲学系以外的文科、还有理科的武汉大学学子,教二楼的大教室座无虚席,课堂气氛热烈,兴趣盎然,纪律良好。同学们在校报发表的文章上、在当时的高音喇叭的广播中时常有这样的话语:“杨老师的课把我们带入哲学史的迷宫”、“听杨老师的课是一种享受”……。20余年后,当年的大学生如今已是有影响的学者还记得,我讲西方哲学史从来不带讲稿,最多是一张卡片,完全靠哲学史的内在思想脉络、逻辑发展和融会贯通的丰富内容来吸引同学。同学们用“逻辑魅力”来形容我讲课的特点。他们也记住了一些饶有兴味的哲学家的轶事。我后来才听说,我的学生中竟有一位被同学称为“女康德”的。原来我讲到康德每天准时出现在哥尼斯堡街头散步,一个女同学每周准时要洗她的秀发,同学们说她准时得就像康德一样,于是就把她叫做女康德了。我觉得教学不仅是付出,我从同学们的求知欲和互动中、所受到的思维训练对其日后工作的影响中,从对我自己实践教学、科研与翻译的“三结合”的深化中,从夺回四人帮时期损失的时间中,我体会到自身工作的价值。当然也得到系、校两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并于1981年获得了湖北省高校先进工作者称号。这两个大轮回的教学是我从事西方哲学史教学以来讲授时间最长、最系统、最深入、影响最大、也是对我的研究与翻译最有促进和最难忘的一段经历。其实,有几年我的身体很不好,患有严重的“白细胞减少症”,精力很差,正在打针、服中药,按照医生的观点,我早就应该休息。但我骑着自行车来到教室,一站上讲台,不知怎的精神就饱满起来了,而且每次课前总能享受到读书、思考、收获的乐趣,力求更加从容,精益求精。这里必须特别提出的是,我要感谢我的良师益友陈修斋先生对我教学的支持。1978年起,我与他开始联合招收西方哲学史硕士研究生,首届择优录取了段德智、张传有、陈家琪、何建南、陈宣良等五人,陈先生主动承担了大部分指导研究生的工作。1983年以后,随着新生力量毕业留校和成长,我作为教研室主任对西方哲学史这门必修课的教学安排有很大的改变。我不再讲授这门必修课了,而是投入了新的教学任务,我先后努力为本科生(研究生来听讲的也不少)开出了“黑格尔逻辑学研究”和“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研究(康德认识论研究)”这样难度较大的研究型的选修课,每门课又都讲了三届,直到1989年我才退出本科生的教学课堂。其间,我还应邀到中山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大讲学和到陕西师范大学作学术演讲。令我难以忘记的是,在我讲授“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研究”期间,我的挚友、当时还是讲师的黄见德教授,每次都准时从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赶来听课,并渴望我能将《纯粹理性批判》的讲授内容整理出版,以便作为学习此书的引导。对他的建议,我也未尝没有动心过,甚至暗中想到它可以命名为《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大约在1989年—1990年间,黄见德教授又热心地谈到此事,并慨然允诺协助我进行整理。他花了很多时间与精力,根据我的讲授提纲、他自己几次听课的笔记和当时的硕士生冯俊教授的笔记,整理出了一个约20余万字的、体现我集中讲授康德这部名著的主体部分的初稿,虽然就其已经讲到的部分而言,已达到相当的深度与新度,我并没有想就此出版。但这个初稿对于我后来与邓晓芒通力合作完成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的问世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过渡环节,其全部内容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纳入到了《指要》之中。在此我要向黄见德教授表示谢意。在多次讲课、酝酿写书的过程中,我想起1945我在西南联大第一次买到郑昕先生的《康德学述》时的欣喜,以及听郑先生讲康德时起初如在云雾中的感觉。于是,一种新的想法突然呈现出来:如果说我国的读者和学术界当前在这方面还有什么新的、迫切的需要的话,那就应该是一本逐章逐节解读《纯粹理性批判》的书。这样的书也许有几分类似于郑昕先生寄希望于后学为康德这部巨著所作的“长编”吧。在《指要》的序言中,我对与邓晓芒的合作方式与过程以及对他的工作给予了必要地肯定。为了坚持我提出来的《指要》的撰写方针——既要指要,又要解惑,最后达到读懂《纯粹理性批判》全书的目的的宗旨,我进行了十分艰苦的工作。对合作者提供的初稿我又用了半年多的时间,着重对我过去没有讲到的部分和问题进行了逐字逐句的推敲和修改。随后又对他提供的修整稿全文进行了审阅和修改。经过这样两遍修改,《指要》才由我最终敲定定稿。在收到湖南教育出版社的清样后,我又进行了十分细致地编辑意义上的校对。为了慎重起见,还请暑期留校的曾晓平博士再校对了一遍。这样,《指要》的问世就指日可待了。缅怀郑昕先生,使我对《指要》的出版多了一种特殊的情怀,那就是我竭尽全力、合作完成的这部著作似可看作是60余年前先生所期望的“长编”,这是我对我的老师的最真诚的奉献和告慰!在这期间,充分体现教学与研究相结合的是我发表的《康德范畴先验演绎初探》,《康德哲学体系问题》等这样殚精竭虑的探源性的研究之作。那时我们为硕士生、博士生开设的以“哲学史方法论”为主要课程的多门学位课程基本上是采取讨论式,那种教学相长的学术气氛至今同样令人难以忘怀!关于“哲学史方法论”这门课是陈修斋、萧萐父与我为中外哲学史的研究生共同开设的特色课程。80年代中期出了一本《哲学史方法论》论文集,其中收入了我的一篇5万字的长文。陈先生在该书付印前来我家,我至今还记得他和蔼的笑容。他给我看这本书署的是陈修斋 、萧萐父 、杨祖陶主编,我想一本篇幅不是很大的书不用这么多人主编,就当即划去了我自己的名字。
 
    我在前面说过,重返珞珈山我已是知天命之年,最能干实事的黄金岁月被一浪高一浪的阶级斗争白白葬送了十几年!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十年!重返珞珈山,面对田园荒芜、青黄不接的现实,我与陈修斋先生不仅自己用最大的努力耕耘,还以极大的热情培养择优录取的大学生、研究生,使外国哲学教研室的面貌一新,在全国产生良好的影响。而我对于有天赋、有哲学悟性又勤奋的自愿从事德国古典哲学研究的优秀人才更是倾注心血,刻意扶持、甘为人梯,寄予厚望,这在学术界早已传为佳话。事实证明,这样做对推进学术事业是大有益处的。我是一个十分低调实事求是的人,是一个如前所说“自知、自制而又心无旁骛的人”,是能够与同辈、晚辈同工作、共事业的。我遵循的是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尽我所能、合作双赢的共事原则。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都在变化之中。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教育界、学术界已悄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学术评价、学术规范、学术道德都在变。我还是沿用我接受教育和以往实施教育时的老一套,执着地走在教学、研究、翻译“三结合”的道路上,把它溶入自己的生存方式中,以至对上述的种种变化毫无觉察。这使我的学术事业有时甚至陷入一种难以承受的无奈之中。
 
1998年11月,学校决定在全国率先推行博士生导师退休制度,我与江天骥、萧萐父、刘纲纪教授同时首批退休。校方原先许诺退休后一切待遇三年不变,开始几个月还按当时水平发给400元的职务津贴,后来在职者职务津贴节节高升,而我们就一点也不给了,但博士生还要继续带完。这对于经过三年困难时期和十年浩劫磨练的我来说,完全不会在意。后来,我的身体也还算可以,心想退了休也好,我就可以集中精力与时间迈向我译事中的新的征程、实现自己的追求了。前面写的几个译事回眸所作的一些翻译工作是在我的老师贺麟、洪谦,学兄王太庆的指导帮助和鼓励下进行的。古稀之年的我也应该对先辈的栽培、学界的期望作出自己最大的回报了。
 
    本来我是打算先把1962年接手的黑格尔《精神哲学》搞出来的,还有黑格尔早期的《耶拿逻辑》的翻译,我对《纯粹理性批判》的研究式的教学成果已经反映在合著的《指要》之中了,讲授黑格尔《逻辑学》研究的课程讲稿也有待我去整理完成。可以说,退休对我来说不会改变什么。但是,具体做什么,好像总是有一些偶然因素引发的。在我还没有想到退休之事时,人民出版社张伟珍同志1997年1月20日的一封手写书信,似乎对我退休后的学术工作作了“小长征”式的安排了。信的全文如下:
 
    杨祖陶先生:
    您好!
    我是人民出版社第五编辑室的编辑,现在为辽宁教育出版社的大型系列丛书《新世纪万有文库》做点编辑组织工作。因为我曾在武汉华中工学院哲学所黄见德麾下干过三年,也曾有幸聆听过杨先生讲课,所以今日冒昧地去信,不知杨先生可否接受我的请求,加盟“西方学术文化读本”的编选翻译?
 
    杨先生是西方哲学的专家,如能加盟,当是对我们的鞭策与鼓舞。目前已签合同的有王太庆、汪子嵩、张世英、陈乐民、梁志学等,杨先生多年来致力于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是否可以考虑“康德读本”?随信寄去计划,恭候杨先生的答复!此致
 
    祝好!
张伟珍 97 .1. 20
 
    当我看到张伟珍同志的来信认真考虑了一下,特别是看到我所信赖的学长老友王太庆、汪子嵩已经先行签定了合同,感到这是一次不容推却的机遇,当即在电话中谢谢她的邀请,表达了加盟的意向。然后,我就问邓晓芒的意见,他也欣然同意参加。我们基本上是一拍即合地确定了《康德读本》的选编原则、选编内容……。我把自己手写的详细的“编辑大要”随信寄给了张伟珍同志,并告知我们对选编内容拟全部由德文原版重译。张伟珍的第二封信是写给我们两个人的:
 
    杨先生、邓先生:
    你们好!
    寄来的《康德读本》提纲收到了。仔细阅读了你们的计划,十分赞同。就根据二位先生的意见来做康德读本。出版社方面也已通过。
    将合同寄给你们,签字后再寄回我,待出版社签字后我再返回一份给你们。此事前期工作就算完成,余下的事就是静俟二位先生的佳音。这期间如有什么困难,随时同我联系。
 
    此致
    春安
    张伟珍 1997 .3 .5
   
    前期工作进行得很顺利,合同上规定译者为乙方,1997年3月10日杨祖陶、邓晓芒分别亲笔签了字;甲方为辽宁教育出版社的俞晓辉1997年3月20日签了字。我们经过三年的通力合作、埋头苦干到2000年5月《康德读本》即将全部完稿时,我再次与张伟珍联系,告诉她我们一直留心“西方学术文化读本”出版情况,很想看到先行出版的“读本”以便借鉴。可惜始终没有见到。我记得在世纪之交的那一段时间,各种大、中型丛书名目繁多,有大轰大擂的势头,但是这样办学术肯定是不行的。辽宁教育出版社的大型系列丛书《新世纪万有文库》之“西方学术文化读本”的编选翻译计划原共有30余项,最终因良莠不齐等原因,原出版计划未能实现。我们也无法与原合同方联系。我在得知原合同方的具体情况后,也不放心再把稿件给他们了。征得张伟珍同志的同意后,稿件就先寄给她了。她慧眼识珠,看到这严谨规范的40万字的稿件很是满意。我就趁机提出能否就在人民出版社出,张伟珍说这得由作者提出来,我就明确表达了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意愿,于是戏剧性的变化就发生了:书稿的书名由《康德读本》暂定为《康德三大批判选集》,最终的合同与出版单位由辽宁教育出版社改为人民出版社了。甲方(著作权人)杨祖陶 、邓晓芒都亲笔签了字;乙方(出版者)由刘丽华签字并加盖公章。交稿一年余后,2001底,由杨祖陶与邓晓芒编译的、以《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为名的一部崭新的作品终于问世了。《精粹》的全部译文由邓晓芒根据三大批判著作的德文原版译出,由杨祖陶逐一校订。
 
    必须着重指出的是,《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作为康德“三大批判”的一个选集,是后来由人民出版社陆续推出的《康德三大批判》全集(分别作为《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三个单行本出版)的前身,它所包含的40多万字的译文原封不动地纳入了上述的三个中译本中。之所以能够这样原封不动地纳入,这与我们的选编原则是分不开的,对这个问题在我在为《精粹》所撰写的二万七千字的“编译者导言”中作了详细的论证。此外在所选《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部分的正式译文之前均由我撰写了简明扼要的“编译者导语”,以有助于读者阅读。
 
    我们的合作翻译采取的是一环扣一环的流水作业的方式,即首先由邓晓芒用快捷的电脑操作提供一份约2-3万字的初译样稿,我再对它进行逐字逐句地校阅修改,他再根据修改稿在电脑上订正;下一部分的初译稿又来了,如此周而复始,经过一、二十个回合的轮替,才完成《精粹》40万字的艰巨的工程!这种流水作业的方式是有效的,它一直沿用到日后扩大到三大批判的三个全译本翻译的全过程。
 
    也就是说,这种分段进行的流水作业的工作方式,对于特别巨大的、两人合作的经典名著的翻译工程,既能保证工作进度,又是保证翻译质量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这种合作不是表面的,而是深刻的;不是走过场走形式的,而是切切实实的;不是松散的,而是紧密的;不是轻松的,而是绞尽脑汁的;不是短暂的,而是持久的。对我来说,能够坚持下来,靠的是为了学术自找苦吃、自我折腾的严谨与毅力,一往无前的使命感,一丝不苟的责任心。
 
    《精粹》出版后,受到广大读者和学术界的热烈欢迎,它立刻为一些高校指定为研究生的教材。许多青年研究者和学术界老专家都迫切希望我们能在《精粹》的基础上译出三大批判的全本,特别是《纯粹理性批判》的全译本。一位西方哲学专家在得到《精粹》后随即在来信中向我们提出了“一点想法”,颇具代表性:“对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这一极其重要的经典著作,迄今我国尚无从德文原文翻译过来的全译本……现在二位先生既然已经精译了约一半多,何不乘胜前进,将它全译出来,以填补此项空白而满足我国学界之迫切需要! 这无疑将是一项里程碑意义的更伟大的历史贡献,此乃后学们衷心仰求于二位先生者。”另一位专家也在《读书》上发表评论说:“两位作者既已付出了巨大的劳动,完成了一部《精粹》选本,何不再接再厉,提供给读者三部完整的批判?”(参见《纯粹理性批判》中译本序)。学术界同仁对于得到从德文原本直接译出的康德三大批判全译本的渴望,对于我们的这种厚望和信赖,我们能够无动于衷而淡然置之吗?何况通译康德三大批判著作实在也是我们长久以来的心愿,甚至是多年来我们视为不可推卸而应勉力承担的一种职责。这样,我又与人民出版社的张伟珍同志联系,我们的想法得到了她的大力支持。很快就于2001年8月9日首先签订了《判断力批判》的合同;接着又在2003年8月2日签订了《实践理性批判》的合同,同年8月9日签下了《纯粹理性批判》的合同。这三份合同我仍是第一著作权人,只是作品的署名由我安排为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工作方式不变,仍与《精粹》一样采用电脑初译——手工校改——电脑订正的流水作业式的三部曲。
 
    我似乎已经忘记,2001年把译事从三大批判的选译扩大到全译,我已是74岁高龄的老人了,《精粹》已使我疲惫不堪。我这样持续地高强度的、献身康德经典名著的翻译工作一头栽下去就是七年!这100余万字的巨大工程的每一个词、每一个句子都是经过我精心的思索、审视与修正的。署名方式变了,我的负担一如既往,随着初译者提供的样稿质量的差异,我的辛苦与劳累的程度也有差异。由于是我主动安排自己作校译者的,心中坦然。后来,却由于这一“校者”的身份,我的艰难付出竟然受到了个别领导的漠视,甚至忽视和以讹传讹。这岂是一个“校”字了得?
 
    但是,初译者在《判断力批判》中译者序中是这样明明白白地叙述的:“翻译工作的程序是,首先由我在电脑中译出一个初稿,打出样稿,然后由杨祖陶先生用铅笔仔细校订,我再根据校订过的样稿加以订正。由于电脑操作,省去了很多重复抄写的麻烦。但使我和所有见到过杨先生的校订稿的同事们感到吃惊的是,尽管我在初译时尽了最大的努力小心谨慎,力求少出或不出错误,但仍然被杨先生在初稿上用极细小的字体校改得密密麻麻,几乎要把原文都淹没不见了。算起来,杨先生校改所花的时间,比我译出初稿所用的时间还多得多。这种认真的程度,在目前的国内翻译界还是很少见的。所以我的二次订正绝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甚至比我自己直接翻译还更加令人望而生畏。”
 
    我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译本序中对初译者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甚至赞叹有加,因为能直接用电脑操作较快地拿出一个那怕不够准确、不很完善的,可供进一步加工的初译稿,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它为整个翻译工作开了头。下面的校改,就是我自己逼着自己去折腾自己了。我的根深蒂固的翻译理念首先是译文要忠于原文的原旨原意,必须是可信的。本着一种挥之不去的对康德、对学术、对读者也对译者负责的心态,我不得不根据德文原本,参考不止一种英译本(特别在校订《纯粹理性批判》译稿时是如此)和中译本,再三推敲,用铅笔(这原是为了便于译者对校者的意见作取舍或变通)对初稿进行了逐一仔细的校改,以致(诚如译者在《判断力批判》的“中译者序”中所言)“在初稿上用极小的字体校改得密密麻麻,几乎要把原文都淹没不见了”。每当我把校改完的译稿交给译者时,我都感到有一种内心的不安。这时我也出现过下次再不这么挑剔的念头或决心。可是当我执笔校改新的初译稿时,却又鬼使神差地一头栽了进去,什么念头和决心都忘记得干干净净,仍是“积习难返”,以致结果依然如故。我所坚持的“四个负责”的精神是我继承老一辈的贺麟先生、王太庆先生的严谨的翻译风格的具体体现。但是校改达到几乎要把初译稿原文都淹没不见了的这种情况还是很少见的。初译者说,“算起来,杨先生校改所花的时间,比我译出初稿所用的时间还多得多”。我想他那时的表达是如实的。在“三大批判”新译的七个寒暑的日日夜夜中,撇开年龄与工作习惯的差异的因素,我实际投入的时间、精力与心血是难以估量的。令我最为紧张的是,初译稿源源不断地来到,这往往是寒暑假之前,我只有采取“冬校三九、夏改三伏”的方式来对付。初译者看到的用极细小的铅笔写在他打出的样稿上的文字,我也不是信手写来的。对于一些误译和较大的不当之处,我在校改时不得不采取重译,这更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反复推敲,先在稿纸上试译,组织好句子,再用极细小的铅笔誊写上去。可见,我校改时的“四个负责”的精神,归根到底是“对自己负责”。这是一种抛开一切身外之物的鬼使神差式的执着,没有这样的依然故我、积习难返、自我折腾,我是不敢轻易使译稿进入“流水作业”的下一站的。我自认为不这样做,“三大批判”的新译本要达到可信的程度是无从谈起的!
 
    2004年春,康德“三大批判”新译的完成、并由人民出版社陆续全部出齐后,正值康德逝世200周年。正是由于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使得这一套纯学术的康德经典名著的新译本意义更加重大,受到院、校领导和学术界的极度重视,引发了一系列堪称轰动的效应。(1)最引人注目的是,2月25日至26日,连续两天,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和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联合举办了两场大型活动:一是关于康德哲学及“三大批判”翻译的学术座谈会,除国内著名的专家学者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和许嘉璐先生也出席座谈会并讲了话;二是次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康德“三大批判”的高规格的首发式,许嘉璐副委员长也出席了,并再度作了《渴望瞻其华美》的精彩发言,他“对杨祖陶,邓晓芒两位先生费时七载,以对哲学的忠诚呕心沥血,完成由德文原版进行翻译所作出的巨大贡献表示由衷的敬佩与感谢”。座谈会和首发式我都参加了,见到了我在北大中老胡同的学兄挚友汪子嵩先生,他也对我表示特别的祝贺与关切;(2)中央电视台的“读书时间”对“三大批判”问世及时作了介绍,并在屏幕上显示了两位译者的照片;(3)全国最具影响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本省的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等都竞相作了醒目的专门报导并全文刊载了许嘉璐副委员长的讲话全文。至于校报——武汉大学报,更是有先期、追踪、专访等多方热点报导;(4)武汉大学还专门行文(武大科文字〔2004〕8号)、并在人文馆南厅举行了有校党委书记、副校长等出席的隆重表彰会,还对邓晓芒教授与杨祖陶教授共奖励人民币两万元;(5)康德“三大批判”的圆满完成与巨大影响, 还连续两年被评为武汉大学10大新闻……。所有这些,对于我这样一心埋头做学问的人而言,真是始料不及、大开眼界、感慨万端!但我没有时间沉浸在“三大批判”成功完成的喜悦中,就马不停蹄地转向黑格尔《精神哲学》的翻译工作了!
 
    总之,由于传媒不断反复地同时宣传:从事康德“三大批判”新译的两位专家通力合作,历时七年,在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翻译,呕心沥血,态度严谨,才使这一百余万字的新版译著得以问世。致使邓晓芒、杨祖陶两人的名字与“三大批判”新译本似乎是不可避免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
 
    岁月如梭!我在71岁高龄退休后,还能坚持合作完成康德“三大批判”的“小长征”,这也是我心中特别踏实和值得庆幸的地方。我在北京大学工作时的学长、挚友黄枬森先生原来是西南联大和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的研究生,师从郑昕先生,曾专门研究过康德哲学。在首发式后及时得到我托赵敦华教授送去的“三大批判”新译本后,专门来电话祝贺,说北大、社科院对“三大批判”多次立项都没有搞出来,你们悄悄地搞出来了,真不简单!黄枬森学兄虽比我年长,目前还活跃在学术界,他思维非常清晰,说话不紧不慢,极有条理。我送给他的书他还真是大致看了的。在看到书上写的我具体的“密密麻麻”的校译情况后,不无感叹的说,你那哪叫“校”啊!他还非常细致地第一个发现了《精粹》的内容与“全译”的三个本子的相关部分的完全一致性。对于我扶持后学,不计个人名利只说了一句“你还是那个样子!”
 
    我为合作翻译的“三大批判”的持续良好而非常可观的社会效应、为其有利于学人研读康德哲学和推动学术界对康德哲学的研究而感到欣慰和心中无比的踏实。康德三大批判新译在经受学界的反复考量后,第一个5年合同期已经结束。伴随着“三大批判”进入耄耋之年的我,心中没有任何奢望,只求一种心情的宁静。人民出版社在2008岁末、2009年初始与作者续签了有关“三大批判”的多份6年合同。今举一例,来表明原“二方合同”已改为“三方合同”了。
 
    图书出版合同:甲方(著作权人):杨祖陶 邓晓芒
    乙方(出 版 者):人民出版社
    作品名称:康德三大批判合集
    作者署名:康德 著 邓晓芒 译 杨祖陶 校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贰人)乙方各执一份为凭,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最后,我要引用除提供初译稿、还承担了大量具体工作的合作者邓晓芒教授在《实践理性批判》的中译者序的最后两句话作为我的全文的结束:“杨先生倾其平生所学有以教我,令我终身难忘。目前已全部完稿的三大批判的翻译,就是我们以学术和真理为基础的忘年交的最珍贵的纪念”。当时他的这番话说的何等的好啊!
   
    杨祖陶 已丑年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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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他的这番话说的何等的好啊!——“邓晓芒坑师案”真相大白
文章提交者:东湖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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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7年,中国学术界爆发了一件特大“奇闻”,被人称之为“邓晓芒坑师案”。此事来龙去脉,可见有关文章:
  
  2007年9月15日,有人在天涯社区网站发表了一篇《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无耻教授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的文章,作者署名为“高原草根”。此文痛斥邓晓芒申报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时,故意省略了《康德三大批判新译》的校对者杨祖陶教授的名字,以邓晓芒个人译作的名义申报并获得哲学类一等奖,一人独吞了奖金及荣誉。该文作者认为邓晓芒的无耻至少有二:一是见利忘义,在利益面前不择手段,为了贪图名利竟然连自己的恩师也要坑蒙拐骗。二是剽窃他人成果,把两人合作成果据为已有,这是典型的学术不端、学术腐败行为。除此之外,作者疾言厉色地批评邓晓芒给他的“恩师”杨祖陶先生带来了巨大伤害,“杨祖陶先生已经年迈体衰”,无精力也不屑与弟子邓晓芒计较,所以呼吁有关方面“惩治邓晓芒的学术不端行为,还杨祖陶先生一个公道”。(骆佳山:《天生有一种经不起诱惑的本质--“邓晓芒坑师案”扫描》)
      
  在2007年9月20日,也就是揭露邓晓芒“坑蒙老师”的文章发表后的第五天,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哲学在线”网站上,发布了一篇落款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的《关于“武汉大学惊爆学术丑闻,邓晓芒学术不端坑蒙老师”一文的声明》,《声明》公布了五条“调查结论”,对“高原草根”所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否定。
    
  这个《声明》一发布,顿时引发网友的激烈争论。有人认为还了邓晓芒清白,邓晓芒遭了小人陷害。有人认为此事由武汉大学官方发布声明不能令人信服,武汉大学有“自遮家丑”的嫌疑,应该由教育部学风委员会组织调查。有人则从法律角度分析邓晓芒侵犯了杨祖陶的著作权,认为应该诉诸法律来解决。更多的人则质疑为什么“受害人”杨祖陶教授不表态?就在聚讼不已之际,在2007年9月29日,法学评论网发表了一篇署名“陆不平”的文章《邓晓芒申奖有没有抹去合作者杨祖陶的名字?——对武汉大学关于邓晓芒坑师案“声明”的质疑及建议》,让此事更加扑朔迷离。陆不平在文章中提出了五点质疑:谁是真正的受害者?谁发布了《声明》?谁抹去了杨祖陶的名字?及时平分了奖金没有?杨祖陶先生很高兴吗?获奖证书究竟署了杨祖陶名字没有?从这五点质疑和详细的分析中,明显可以看出,作者坚信杨祖陶教授受到了伤害,获奖证书上并没有杨祖陶的名字,而且邓晓芒故意抹去了合作者的名字,这与教育部的申报程序和工作无关。尤其令人震惊的是,作者指出《声明》至今没有在武汉大学哲学院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反而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的网站上首发公布了,从而暗示这个《声明》是邓晓芒伪造的。(骆佳山:《天生有一种经不起诱惑的本质--“邓晓芒坑师案”扫描》)
  
  就在人们在热议武汉大学哲学院的官方“声明”是否伪造的时候,又爆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消息:有网友指出,即使武汉大学哲学院发布的辟谣《声明》是“真”的,但也没有任何说服力和权威性,因为这个《声明》是由邓晓芒的学生负责调查并公布的。
 
   此事尽管热议不断,但当事人杨祖陶和邓晓芒都不公开表态,让人更觉蹊跷。
 
终于,在2008年11月25日,邓晓芒和苏德超在一个“铿锵三人行,哲学揽天下”的节目中,对这个公案进行了初次回应:“当时我和杨老师就用鲁迅的方法对待这些谣言,即‘眼睛珠子都不转过去’,时间长了,不实的谣言终会散去。”
 
虽然邓晓芒如此轻描淡写,但当事人杨祖陶始终没有表态,给人的感觉仍是“迷雾未散”。杨祖陶为什么不说话?如果说话,他又会怎么说呢?
 
2009年3月,杨祖陶在网络上公开发表了《康德“三大批判”新译的七个寒暑》文章,在详细回忆了这段学术历程后,文章结尾如此写道:
 
〔人民出版社在2008岁末、2009年初始与作者续签了有关“三大批判”的多份6年合同。今举一例,来表明原“二方合同”已改为“三方合同”了。
 
图书出版合同:甲方(著作权人):杨祖陶 邓晓芒
乙方(出 版 者):人民出版社
作品名称:康德三大批判合集
作者署名:康德 著 邓晓芒 译 杨祖陶 校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贰人)乙方各执一份为凭,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最后,我要引用除提供初译稿、还承担了大量具体工作的合作者邓晓芒教授在《实践理性批判》的中译者序的最后两句话作为我的全文的结束:“杨先生倾其平生所学有以教我,令我终身难忘。目前已全部完稿的三大批判的翻译,就是我们以学术和真理为基础的忘年交的最珍贵的纪念”。当时他的这番话说的何等的好啊!〕
 
杨祖陶以“当时他的这番话说的何等的好啊!”为结束语,可谓意味深长,也为“邓晓芒坑师案”正式给了自己的说法。不知道邓晓芒看到此话时有何感想?是不是也和自己的恩师一样心凉而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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