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海】对自由、民主、宪政等几个洋概念略析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6-07-09 21: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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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东海

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几个洋概念略析

作者:余东海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首发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六月初六日壬辰

           耶稣2016年7月9日

 

  

 

自由、人权、平等、民主、法治、宪政诸概念都是舶来品,相互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密联,各有侧重又相互配合,相辅相成,同属于自由主义系统。所以对它们的理解,既不可割裂开来,又不可混同起来。

 

自由人权平等民主法治宪政都属于自由主义价值观。就区别而言,自由人权平等侧重于价值理念,民主法治宪政侧重于制度设置,价值落实于制度,制度保障着价值。

 

在自由主义系统中,自由无疑是最核心最根本的价值,第一价值,享有最高地位,就像儒家五常道中仁最为核心一样。如果说儒学是仁本位,自由主义就是自由本位。没有自由就没有平等人权民主法治宪政等,所以平等人权民主法治宪政都要围绕着自由转或者依托于自由,服务于自由。

 

民主法治宪政的地位,相当于儒家五常道中的礼。三个概念同中有异。

 

宪政是由宪法来确定指导思想,限制政府权力,确保国民权利和法律尊严。宪政堪称现代仁政,其对立面是专制和专政。

 

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权力制约、权利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的对立面是人治,不是德治和礼制。儒家德治礼制,并非不要法律,而是以德为主,德主刑辅,以礼为本,礼本法末。儒家的法律也极具公正性和严肃性的。

 

民主是天下为公的局部落实和自由平等的制度保障,其诉求的目标是平等,要旨是“公开定期的选举”。民主制的对立面是党主制。

 

民主如果脱离了法治宪政,平等如果抛弃了自由人权,就会变成民主主义和平等主义,产生“多数人的暴政”,追求政治、经济、社会地位一切平等。民主主义反民主,平等主义反平等,与极权主义相反相成。经济平等为平均主义,男女平等为女权主义,都属于民粹主义,很容易被各种极权主义利用。

 

自由主义的哲学背景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以个人为本,其哲学真理性和政治正义性远高于各种集体主义,包括民族主义、社会主义、国家主义、国际主义等等。

 

孟子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这里的身,包括生命现象和生命本质,即肉身和仁性,故可以补充一句:身之本在仁。如果停留于“天下之本在国”,就是国家主义;停留于“国之本在家”,就是家族主义或家庭主义。个人主义能够以身为本,很不错了。但个人主义不识仁性,不识生命本质,还不够。其认识的身,包括肉体和意识,都属于生命现象。

 

不少学者反对个人主义,是误将个人主义等同于利己主义了,殊不知个人主义是人本位而非利己本位,其对立面是集体主义。论学术品质,个人主义尽管不能与仁本主义相比,但比起集体主义却正确得多。西方现代文明优秀在此,不足亦在此。

 

人本主义、人道主义、人文主义侧重点不同,都强调以人为本,倡导个人的权利、尊严和发展,都反对以神为本或以物为本,故与个人主义具有精神一致性和思想重叠性,都是近义词。人道主义、人文主义、个人主义都可以纳入人本主义的范畴。

 

论哲学品格,仁本主义最高,准仁本主义次之,人本主义又次之,神本主义较劣,物本主义最劣。古今中外大多数政治和制度模式,其意识形态背景都可以纳入上述“主义”之中。2016-7-9余东海

 

责任编辑:葛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