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晖作者简介:方朝晖,男,西元一九六五年生,安徽枞阳人,复旦大学哲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主要著作有:《“中学”与“西学”——重新解读现代中国学术史》(2002)《春秋左传人物谱》(上下册,2001)《儒家修身九讲》(2008/2011)《学统的迷统与再造》(2010)《文明的毁灭与新生》(2011)《“三纲”与秩序重建》(2014)《为“三纲”正名》(2014)等。 |
儒家与伊斯兰教对话如何可能?——从儒家修身思想看(中马儒回交流峰会系列演讲)
作者:方朝晖(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七月十五日辛未
耶稣2016年8月17日
【儒家网编者按】2016年8月13日至15日,世界青年文明论坛·中马青年回儒交流峰会在山东曲阜阙里宾舍召开。论坛主题为“不同的文明·同一个未来”。国内儒家知名学者和马来西亚知名学者以儒家与伊斯兰文明之间的对话展开学术交流。这篇发言稿是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思想文化研究所方朝晖教授8月14日在“世界青年文明对话论坛·中马青年回儒交流峰会”上的演讲。在这篇演讲中,方教授比较了儒伊两种文明的差异性,进而从儒家修身思想对生命终极意义的理解和儒家对于实现生命终极意义的三种可行途径(“心”、“性”和“理”)来阐释儒家对于现世世界的普遍意义,从而认为儒家修身传统不仅可与任何一种宗教相结合、从而表现出巨大的包容性,而且也为人类不同宗教或文明之间的对话提供了空间或形式,有助于我们实现跨文化的宗教对话。现将发言整理予以公开发表,以飨读者。
今天的论坛以儒家文明和伊斯兰文明之间的交流为主题,为了真正有效地交流,我认为应该先弄清两者之间的根本差异,然后来看能不能超越或搁置这些差异来寻找共同点。在进行所有这些工作之前,也许我们应该把一件事放在心里,即文明或宗教之间的对话与交流,主要是自我表达性的,而不是人为设计或规划性的。这指我们任何一方都不寻求将自认为合理的某种哪怕最低限度的理想强加于对方,而是寄希望于通过各自的自我表达来寻找或达成共识。
所以第一个问题是,儒家和伊斯兰教,或者更广义地说,中国文明与伊斯兰文明有哪些前提性的根本不同?我认为不同至少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对于“世界是真实还是的虚幻的”理解不同。中国人认为这个由天地构成、包含上下四方的世界是真实的,它无始无终,循环往复;它包含着一切的原理和法则,同时也是我们每个人生生死死都逃脱不了的唯一家园。鬼、神、道……一切神秘的、形而上的存在,如果有的话,也都存在于天地之中。然而,伊斯兰教认为,这个由天地构成的世界至多只有部分的真实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虚幻的。因为这个世界是真主(安拉),或者用基督教的说法,是上帝在几天之内创造出来的。正因为如此,它迟早有一天会结束。伊斯兰教、犹太教、基督教共享的《旧约圣经》预言了世界末日的来临。正因为世界迟早会终结,伊斯兰教认为生命唯一的归宿是离开这个世界、回到真主身边。相反,中国人相信世界真实,认为生命唯一的归宿在世界之中。
二是对于“人死后灵魂是否继续存在”的理解不同。中国人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典型的看法:要么认为死后世界不可知、不妨采取存疑的态度,即“未知生、焉知死”;要么认为死后一分为二,魂气在天上飘荡,肉体在地上腐烂。因为中国人根深蒂固地相信“生命只有一次”,或者说生命是短暂的、死亡是持久的,这导致中国文化对生命采取高度现世主义的态度。而伊斯兰教认为生命是永恒的,永远不可能结束。死后生命以灵魂的形式存在,接受安拉的惩罚或奖励。甚至恐怖分子也认为,自杀式袭击绝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新生。
三是对“造物主是否存在”理解不同。葛兰言(Marcel Granet,1884-1940)、牟复礼(Frederick W.Mote,1922-2005)、弗朗索瓦·于连(FrancoisJullien,1951-)等西方汉学家都惊异于中国人把万有当作一个完整连续的总体,而没有世界之外、完全独立于这个世界的造物主(the Creator)概念。但是按照伊斯兰教的看法,“造物主”超然独立于天地之外,不仅创造了整个世界,也按照自己的绝对意志牢牢掌控着天地间一切的一切。人们不仅要牢记自己只不过是造物主的作品,更要认识到,神性存在与人性存在、神圣世界与世俗世界之间存在着永远不可逾越的鸿沟,任何企图从“人”的角度来度量“神”的想法不仅是妄自尊大,而且是不可饶恕的亵渎和犯罪。我们唯一能做的是按照造物主的意志来要求自己。然而,中国人对于造物主是否存在,自古及今就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一直到三国时期才出现的“盘古开天地”的说法,从来没有被纳入到儒家核心经典中,也没有被作为具有本质意义上的重大事件被儒家或其他中国宗教接受过。中国人所讲的“天”固然是超越性的,可是在某种意义上也只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严格说来“天”不能被称为“造物主”。
于是第二个问题是,有了上面儒家与伊斯兰教、或者说中国文明与伊斯兰文明的前提性差异,我们还可以对话吗?我认为还是可以的。在这里,我试图从儒家修身传统的角度来尝试一下儒家与伊斯兰教对话的可能性。之所以选择修身这个角度,是因为,修身思想虽然是基于此岸世界的真实性和当下生命的完整性而提出来的,但是我认为,即使在相信此岸世界虚幻、当下生命不完整的伊斯兰教和其他宗教传统中,也会承认此岸世界的极端重要性(必不可少的桥梁和考验场),也会强调自我完善的绝对必要性(走向灵魂彻底解脱的重要途径)。
在儒家传统中,修身是一种以人格的自我完善为导向的精神操练,也可借用荀子称为“治气养心之术”。
下面我想从两个方面来看儒家修身思想可能具有的普遍意义,也即其与伊斯兰教或人类其他宗教对话的可能空间。
一是从儒家修身思想对生命终极意义的理解。我认为,与所有人类伟大精神传统一样,儒家修身思想的源动力也包含着对于死亡的恐惧意识。不过儒家通常不公开承认这一点,而是表达为对生命终极意义的追求。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可能遭受苦难,因而有各种各样的恐惧、担忧、焦虑。恐惧、担忧和焦虑在日常生活中时刻都可能浮现。比如你每天出门前,并不能肯定自己是否一定不遭遇车祸,你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会不会因罹患恶疾而夭折。你希望自己的孩子平安顺利,但是你根本就不能确保这一点。这些恐惧、担忧和焦虑,标志着生命的脆弱。其中最根本的脆弱在于:谁也无法摆脱死亡注定降临。所以我们追问:人活在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生命真的有意义吗?从这个角度讲,儒家修身思想就是要给生命的意义找到终极基础。终极基础一旦找到,就可以摆脱对死亡的恐惧。既然死亡的恐惧都可以摆脱了,来自于生活中的各种不确定性——恐惧、担忧、焦虑等方面的烦恼也一扫而光了。儒家把这个终极基础建立在“天地”之上,孔子的“性与天道”、“七十而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孟子的“浩然之气”、“上下与天地同流”,诸如此类的说法都代表儒家对生命终极意义的理解。儒家思想,作为中国思想传统的一部分,没有预设天地之外还有更高的造物者。天地就代表一切。所以如能与天地同在、与天地合一,就意味着生命不朽。
我们知道,在伊斯兰教、基督教或佛教中,对生命不朽的理解与此完全不同,他们几乎一致地预设了所有的生命都会在死后永无止尽地存在,即生命不朽是不需要追求的前提。然而,从另一角度看,这些宗教又都告诉人们,生命不朽不意味着人们可以任意妄为。生命不朽应当更准确翻译为“生命无限延续”。伊斯兰教和其他宗教都认为,人们需要不断完善其生命无限延续的方式,是痛苦还是幸福地延续,是道德还是不道德地延续,是正确还是错误地延续。所有的教义都集中在对后者的讨论中。也就是说,虽然对生命不朽的理解非常不同,但是伊斯兰教(及其他宗教)与儒家一样重视生命不断自我完善的高度必要性,并都认为这涉及到生命的终极意义能否实现。
二是儒家对于实现生命终极意义的三种可行途径的阐释。
既然儒家修身——即生命自我完善的方式与伊斯兰教或其他伟大宗教有共通之处,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儒家修身思想中哪些资源对于促进这种共通特别有意义。在2000多年的思想史上,我认为儒家至少提供了三种以此岸为取向的实现生命终极意义的途径,也即自我修炼(修身)的途径,这些途径也许能与其他宗教共享,因而具有一定的普世性。
第一是“心”的途径。孟子等人认为,人心虽时常产生恶念,但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人心中的恶念往往都是由于基于感官快乐的追求,或者说对当下肉体生命的舒适、理想状态的追求。然而,任何人,不管如何作恶,只要他冷静下来,只要能摆脱对感官舒适的依恋或个人欲望的冲动,都可能会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不是错了,是不是做着不道德的事情。此即孟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孟子·告子上》)。孟子认为,所谓修身,不过就是有意识地摆脱感官欲望的误导,积极挖掘本心、将自己的良心发扬光大。因此,人的自我实现和自我成全,不一定非要直接从一个超验的神或上帝出发,只要直接诉诸自己的良心,即可找到通向真理的道路。
第二是“性”的途径。在儒家和道家看来,人性本身即是一个现实生活中人人可欲的修身法则。在道家看来,人为的造作或文明的规范,往往导致人丧失天性。在孟子等儒家看来,人不应该为了道德而道德,而为是为了人性的内在需要而道德。为了公共利益而道德,往往导致对人性的戕害。但是人如果认识到自身健全成长的法则,自然会发现那些罪恶的行为,也会导致当事人自身的人性扭曲。因此,人性可作为法则,道德也应该以人性为基础、为了人性的健全发展而存在。孟子教导人们“尽其心、知其性”,“存其性、养其性”(《孟子·尽心上》),正是基于此种思路。今天当我们说某种行为反人性、某个人没有人性的时候,其实也已经预设了这一人性法则,这说明了:在没有任何宗教的超验标准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可能从自身人性的成长法则出发,找到标准和是非。
第三是“理”的途径。宋明理学有理学与心学之别。从广义上讲,“理”指任何事物是非、对错、好坏的道理所在。比如,任何人,不管有没有受过教育,都会认识到“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合理的
”。又比如,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我们都会认可“尊重别人是对话的的前提”这一原则是“合理的”。这些道理,只要我们认真地分析都很容易接受。不管一个人是接受《古兰经》、《圣经》或儒家经典,甚至不接受任何一种宗教,大概都不会否认上述道理。《宋史》记载宋太祖问赵普“天下何物最大?”,赵普答曰:“天下道理最大。”太祖屡称善。中国人常常把那些无庸置疑的道理称为“天经地义”。这固然是因为中国人以“天地”为最大,但是中国人所谓的“理”或“天理”,何尝不可以理解为超越一切宗教和文化、因而具有普遍意义的途径?因为如前所述,一种行为是否合理、是不是有道理,只有我们深入探索就可以确证,而无需要超验的宗教预设,不一定要借助于对上帝或造物主的信仰。
上面我试图说明,儒家修身传统所提出的“心”、“性”和“理”的途径,可以作为超越一切宗教传统、纯粹从现世生活出发、人人可行的修炼或修身途径。按照儒家的观点,这三条途径可以帮我们实现生命的终极意义。如果您认为人类其他文化中、拥有不同信仰的人们,都可以从中得到有益的启发,从而实现自我的完善或成全,那么也就证明了儒家修身传统有助于我们实现跨文化的宗教对话。
最后,让我们回到开头提到的儒家与伊斯兰教、或者说中国文化与伊斯兰文明(甚至其他许多文明)之间的重要差异问题。我们说过,这种差异主要表现在儒家或中国文化没有预设超验的造物者(上帝或安拉),也没有预设死后生命的不朽,更不预设此岸世界为虚幻。这些不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分歧,但从另一方面看恰恰也能体现儒家或中国文化有益于人类不同宗教、不同文明之间找到对话的共同基础的有益资源。为何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对于“造物主”或死后存在的不同理解,已成为人类各宗教、各文明相互冲突的巨大根源;恰恰在这个问题上,不同宗教、不同文明之间最难以达成妥协。然而,儒家由于没有这方面的强烈预设,特别是没有对于造物主和灵魂不死的预设,他所坚持的、基于现世的修炼或修身方式,对所有的宗教来说都可接受为修行的出发点;这些途径不仅可与任何一种宗教相结合、从而表现出巨大的包容性,而且也为人类不同宗教或文明之间的对话提供了空间或形式。这是因为不管一种宗教如何坚持彼岸的真实和造物者的神圣,都不得不以现世为出发点,都需要回到现世、在此岸的平台上寻找人类自我实现的出发点;而文明的对话本身,就是基于对现世共同生活理想的追求。
(本文是作者2016年8月14日在“世界青年文明对话论坛·中马青年回儒交流峰会”[山东·曲阜]上的发言)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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