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能安顿现代女性吗?
作者:张红萍(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6年第7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七月廿九日乙酉
耶稣2016年8月31日
一
蒋庆的《只有儒家能安顿现代女性》一文刚抛出后,女界引起一片哗然,有气愤者,有震惊者,更多的是不以为然,认为这种逆历史而动的思想荒唐可笑,不值一驳。事过境迁,再次打量这篇文章,发现蒋庆抛出此文并非随意而为,而是他及“大陆新儒家”整个儒家政治伦理治理体系中的一环,因为在儒家看来家庭是社会与国家的根基,治理国家必须从治理家庭着手,治理家庭必须从教化、安顿女性开始,家庭治理好不好关键看对女人的治理到不到家,历代的大儒都是这副腔调,蒋庆当然也要效法。此文为他的助手对他的访谈,因此抛出此文不仅是有“预谋”的,而且是“大陆新儒家”对女性必然要进行的一次宣讲与教化,也可称作“大陆新儒家”对女性的新规约。
蒋庆拾起已经被中国人扬弃了近一百年的儒家性别观念来安顿现代女性,而且是“原教旨主义”的儒家性别观念,可看出“大陆新儒家”的迂腐与愚顽。世界上所有被现代社会接受的传统宗教与传统文化没有不进行改造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大陆新儒家”对于两千年前适用于前现代农业社会的性别观念采取的不是改造的态度,而是为传统的儒家性别观念狡辩、护短,不惜歧义地重新解释诸如“男尊女卑”、“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思想观念,不加区分地一味维护儒家礼教。他们不反思儒家的性别观念为何从清灭亡后退出历史舞台,而是把儒家性别观念退出历史舞台的责任推给“五四”知识分子对儒家性别观念的负面宣传,认为是“五四”知识分子污名化了儒家性别观念,这才造成人们对儒家性别观念的拒绝。现在他们打出“大陆新儒家”的招牌,希望以儒家治理社会与民众,包括女性,因此就有了这篇《只有儒家才能安顿现代女性》的文章。
蒋庆在此篇文章中批评“五四”知识分子,说:“他们认为儒家所塑造的社会是把妇女完全束缚在‘三纲五常’等礼教之中,并且通过这种束缚,给妇女带来强大的压迫,使妇女丧失人格,丧失自由,丧失个性。总之,在儒家塑造的社会中,妇女就不是人了。……然而,儒家礼教的根本用意,是要根据女性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给予妇女一个公正合理的安顿,赋予属于女性自身的生命意义与存在价值,这就是‘礼’的‘别异’精神,也就是所谓‘妇道’。这一‘礼’的精神是相对于妇女来说,不是对所有人都普遍适用的。比如‘夫为妻纲’是‘五四’知识分子批评的一个重点,他们对‘夫为妻纲’的解释是:夫是家庭的主宰,妇女完全要听从夫,在家庭中没有发言权,没有自主权,没有地位,完全是处于从属的奴隶地位。实际上,‘纲’的含义,不论在义理上还是社会现实中都不是这样的。……‘夫为妻纲’的意思是讲,在一个家庭中要有一个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如果家庭出了问题,就要由‘纲’来负责,‘纲’就是家庭的主导者与责任的承担者——夫。……‘夫为妻纲’是指夫可承担主要的家庭责任,而不是说夫在家中大权独揽,压迫妻子。”[1]4-5
其实蒋庆以及“大陆新儒家”不必为儒家的性别观念妄辩,实事求是最能以理服人。儒家的男女观念总体而言是压迫妇女的,因为在男权、父权的传统社会,家庭是按照上下长幼尊卑层级等级秩序组成与治理的,上尊下卑、长尊幼卑、男尊女卑是绝对的,这种上下尊卑贵贱的秩序是绝对不能打破的。长对幼的权威是通过幼对长的孝来实现的,男对女的权威是通过女对男的从、尊、贞节来实现的。小辈的命运掌握在长辈的手中,妻子的命运掌握在丈夫与公婆手中。女性一生被安排从属男性的命运,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她们没有完整的人格,没有独立的地位,没有起码的自由。男权、父权社会,以男性为世系传承家族的香火、祭祀祖先、流传他们的名字,这样的男权、父权传统社会偏好男性、重男轻女,女性没有名字,在社会上没有名分。男性是家室的“君王”,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国家赋予男性治理社会与家族的权力,女性只是从属的、服务于家庭的、为男性家族生养男性继嗣的功能性角色。这样的男权、父权传统社会制度的设计从理论到实践都是男尊女卑的。女子除了通过自己的技能管理家庭与生儿育女的服务工作外,没有财产权、没有按自己的意愿实现自己愿望与按自己的方式管理家庭的自由权利,因为她必须顺从公婆与丈夫,必须按公婆与丈夫的意志行事,因为公婆是“严君”,丈夫是“天”,属阴的女只有柔顺的份,儒家道德礼教要求于女性的就是贞节与柔顺两条法则,男性在家庭中绝对是大权独揽,家不可有二尊。男女平等是中国的国策,蒋庆还在根据女性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分出男女不同的生命意义与存在价值,岂不知这种分属与价值早已打破,贩卖这种过时的理论,只能招致唾弃。
以儒家思想为核心价值的传统社会,是以维护以男性为世系的男性家族利益为目的的,女性地位低下,为治理的角色对象。当然在这种父权、男权社会中,“子”也是被管制与教化的对象。纵向是“父为子纲”,横向是“夫为妻纲”,子相对于父与妻相对于夫都没有自主权,没有自由,这就是为什么“五四”知识分子反对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缘由。因为子相对于父与妻相对于夫没有自由、自我,不能自主,事事需要服从,没有独立人格,所以许多家庭悲剧发生。辛亥之后传统伦理崩溃,进入现代社会的“五四”知识分子纷纷批驳、控诉这种“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家庭伦理道德以及性别观念与礼教,经过近一个世纪现代平等思想的洗礼,束缚年轻人与妇女的“三纲”早被现代人抛弃,蒋庆却还在为“三纲”辩护,说传统社会的男女要比现代社会的男女幸福,这完全是没有根据的信口雌黄,被礼教限制的古代人怎么能比自主的现代人更幸福?!。
二
儒家创立了一套歧视妇女的男尊女卑的性别观念,蒋庆却要以儒家安顿现代女性,这不是笑话吗?如果有人还不知道男尊女卑、三从四德、从一而终、重男轻女等歧视女性的性别观念是儒家创立的,就让我们看看代表儒家的圣贤与大儒们以及由他们推崇整理编撰的儒家经典有关男女都说了些什么吧。儒家妇女观大多出自儒家经典,出自《周易》、《诗经》(由孔子整理)和《礼记》(由孔子的弟子们整理写作的孔子与弟子们的对话)中,《论语》、《孟子》、《孔子家语》中也有少量论述。还有汉代大儒董仲舒强调的“三纲”说,御用儒生班固对其进行了更进一步的阐释,以及宋代大儒程颐、朱熹等创说的贞节观,还有儒家士大夫的家规家训与言谈语录论及的女性观念,这些观念万变不离《周易》中由乾坤、阴阳、天地有象论推断出的男尊女卑思想观念。
《周易》通过“万物有象”论,论述乾坤、天地、阴阳、男女的尊卑、高低、上下、统顺、刚柔关系。“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数)。”[2]433《说卦》曰:“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2]461“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2]39“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2]56《系辞上》:“乾道成男,坤道成女”[2]384,“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俭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2]383-384乾、天、阳、男与坤、地、阴、女的统顺、上下、主次、尊卑关系与地位被《周易》规定下来。乾统天,坤顺承天。“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所以男统女。因此男统女从、男主女顺的两性关系在中国文化最早的经典著作《周易》中就明确规定下来,后世一直以此为据,解释男女两性关系的不同地位与价值,要求于女性的最重要品德柔、顺即是源自于此。
儒家经典四书五经之《诗经》(由孔子删除整理),这样描述了男女不同的地位:“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诗经·小雅·斯干》)”[3]171,重男轻女在这里表现的赤裸裸。《礼记》中也有生下男孩以箭象征,生下女孩以纺锤象征的男女不同分工及价值的记载。这些象征性的重男轻女的仪式在儒家的经典中都被作为规范接受,被认为是合理的礼教。
对女性从一而终贞节观念的表述来自《《周易·恒卦》:“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2]225妇人贞专是吉卦,男子贞专是凶卦,贞专只要求于从属地位的妇人,制义的男子是不能贞专于妇女的。《周易》第一次提出了这种仅仅针对女性的性道德的双重标准,此后每个朝代儒士的贞节观都来自《周易》这种从一而终的思想,这种夫死不嫁的思想,孔子在《孔子家语》中也有论述,所以寡妇守节说以及后世贞节烈妇的尊崇都脱不了儒家的干系,从一而终被儒家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三从四德”也是来自儒家经典与儒家圣贤的论说,“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儒家经典《仪礼·丧服》:“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4]221孔子在《孔子家语》中也有“三从”、从一而终以及“七出”、“三不去”的论述:“男子者,任天道而长万物者也。知可为,知不可为;知可言,知不可言;知可行,知不可行者。是故审其伦而明其别,谓之知,所以效匹夫之德也。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言无再醮(再嫁)之端。教令不出于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无阃外之非仪也,不越境而奔丧。事无擅为,行无独成,参知而后动,可验而后言。昼不游庭,夜行以火,所以效匹妇之德也。”[5]318孔子是赞成女子“三从”之道的,而且也赞成“夫死不嫁”,并认为女子的职责在供酒食。要求女性不能擅自独为,不要乱言也不要乱动。孔子遂言曰:“女有五不取:逆家子者,乱家子者,世有刑人子者,有恶疾子者,丧父长子。妇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三不去者:谓有所取无所归,一也。与共更三年之丧,二也。先贫贱,后富贵,三也。凡此,圣人所以顺男女之际,重婚姻之始也。”[5]319有关儒家性别观念中的“三从”、“从一而终”、“七出”、“三不去’、“五不取”以及女子的言行规范,孔子在上面这段话里都有所涉及,除了“三不去”是保护女性的之外,其余这些女性观念都是不利于女性生活的,总体是限制女性的,现代女性不会赞成儒家代表人物孔子对女性的这些规范。
“三从四德”中的“四德”一词,出自儒家经典《周礼·天官·内宰》[4]20,“四德”为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儒士郑玄这样解释四德: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柔顺的样子),妇功谓丝橐。妇德、妇言、妇容都要求女子柔顺。柔顺是儒家女性观念中女子教育的根本,“四德”是儒家一再要求于女性的品德,现代女子讲独立、自主,儒家道德礼教观与现代女性追求的精神格格不入,儒家根本不能安顿现代女性。
到了汉代,大儒董仲舒强调与推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说,将性别的压迫至于阶级的压迫之上。他还在《春秋繁露·阳尊阴卑》中提出:“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6]414将所有女性置于所有男性的统治之下,因为阳尊阴卑,所以男尊女卑。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顺命》里还说:“妻不奉夫之命,则绝。”[6]560如果用儒家安顿现代女性,如果用汉代大儒董仲舒的性别观念行事,哪里还有男女平等?“三纲”说是“五四”知识分子集中批判的焦点,蒋庆为“夫为妻纲”辩护说,“纲”并没有压迫的意思,是责任大的意思。我们看看班固是怎么解释“三纲”的,以及传统社会家庭中夫的角色。
班固在《白虎通·三纲六纪》中讲:“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含文嘉》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臣、父子、夫妇六人也,所谓称三纲者何?一阴一阳谓之道,阳道(导)阴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六人为三纲。”[7]373-374班固《白虎通》说:“纲者,张也。张之为纲。”[7]374班固在《白虎通》中这样解释夫妇关系:“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也。”[7]376夫妇关系不再是齐敬的关系,变成了妇对夫的屈服关系。班固在《白虎通·天地》中又说:“阳唱阴和,男行女随。”[7]421夫为主导,妻为和随。班固在《白虎通·五行》中又说:“妻事夫,犹地之承天。”[7]166在儒家看来丈夫是妻子的天,“夫为妻纲”就是妻子要绝对服从丈夫,现代“大陆新儒家”再提“夫为妻纲”,不管他们怎么为“夫为妻纲”辩护,都难以赢得女性的赞同。
蒋庆说“夫为妻纲”之“纲”是夫承担主要的家庭责任,而不是大权独揽,压迫女性。他说的前半句是对的,相对子的父与相对妻的夫确实承当着家庭的主要责任,这就是秦汉之后家庭与皇权的关系,这就是为什么封建社会家庭重要的原因。皇帝与国家对于社会的治理是层层问责于下,最后问责于家长,不管是交纳赋税还是家庭中成员犯罪,首先治父亲或丈夫的罪,而子与妻的罪要比父与夫的罪轻。正因为父与夫的责任大,所以国家与政府赋予父与夫治理家庭的大权,父与夫在家庭中确实是大权独揽,并压迫子与妻,也就是说在家庭中都是父与夫说了算。国家与皇帝赋予父亲、丈夫部分的统治权力,这就是家国同构的本质。在《红楼梦》里贾政是很孝顺母亲贾母,但儿女们的婚事最后的拍板权还在男性一家之主手里,绝非贾母手里,这才是贾母看着一个个孙子辈女孩的不幸婚姻命运而痛苦无奈的缘由。
宋代大儒程颐曾提出针对女性的贞节观:“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9]262大儒朱熹也同意程颐的观点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10]139这些大儒们有关女性的言论,不仅毫无同情心,甚至他们的话本身就是杀人的刀。如果以儒家安顿现代女性,现代女性无论如何是不会同意的。
从周到宋这些大儒们提出的儒家女性观念,现代女性实在不敢苟同,现代女性没有人愿意接受:男尊女卑、重男轻女、从一而终、三从四德、三纲五常这些儒家女性观。儒家创立了如此不平等而压迫女性的儒家女性观,就以这些观念安顿现代女性?真谓滑天下之大稽。
三
蒋庆用儒家安顿现代女性的办法是强调女性首先做一个“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现代女性已经担负着沉重的社会与家庭双重劳动,如果从女性立场出发,应该是强调男性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以分担女性的家务劳动,求得男女共同发展。但蒋庆在女性已经作出牺牲的情况下还要强调女性的内职,正说明这是典型的男权立场。儒家女性观念就是以男权立场建构的伦理思想观念,男权立场就是一味以男性的利益为中心,因而将教化的矛头指向女性。传统社会由于剥夺了女性在公共领域的一切权利,强行灌输儒家建构的女性伦理观念对当时的传统女性尚有作用,但现代女性已经是与男性拥有平等权利的公民,再强调哪套压抑女性的儒家女性观念,早已不适应时代的需求,百年来儒家女性观面对的是被批判与扬弃的命运,怎么可能用来安顿现代女性?
翻开每个朝代儒家士大夫论述男女家庭伦理的言论看看,无非是蒋庆这套要求妇女做“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的理论,因为只有把妇女管束的伏伏贴贴,才可能让男子在家庭中得到绝对的权威与安定的享受,如果妇女稍微偏离“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的角色义务,为自己的爱好与才能的发挥倾注时间与精力,儒家士大夫们就开始各种各样的训诫。自从《周易》对男女作了内外不同的严格分工定位:“女正位于内,男正位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2]247历朝历代的儒家士子们就认为:治天下先要治家庭(正家而天下定),治家庭先要治男女(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而男女又是男支配女,于是教化妻妇就成了历代儒家治家的重中之重。自周至清,训诫女性的言论汗牛充栋,特别是宋代的儒家士大夫们一致认为家国不兴、不幸的责任主要在女性,南宋杨万里就说过:“一妇正,一家正;一家正,天下定矣……女正者,女非自正也,盖有正之者。孰正之?男也。”[8]135-136因为治家是治国的根本,而家庭的好坏又主要在女性的好坏。要求女性作“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是历代儒士一脉相承的思想。这种要求本质上是对女性的训诫。
传统社会女性的角色就是服事人,屈服、顺从于舅姑及夫。女性一生的命运与职责是:(《周易》)“无攸遂,在中馈。”[2]248、(《诗经》)“妇无公事,休其蚕织。”[3]288(《诗经》)“无非无仪,惟酒食是议。”[3]171在儒家的世界里,女性一出生就被安排了与男性完全不同的命运与地位,男女七岁就不同席,从此男孩的命运是接受教育,培养他们将来到社会上做事。女孩则十年不出家门,母亲教给怎么柔顺服侍人(《礼记·内则》),学习做家务、祭祀的内容,做到这一切就是好女儿。女子结婚出门前母亲千叮嘱万嘱咐,要顺从公婆丈夫(《礼记》)。女性一生的角色使命就是做一个牺牲自己成全别人的“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现代女性的处境已经完全不同于传统女性,她们有她们的选择,让她们顺从他人,唯唯诺诺地度过一生,已经完全不可能,既然如此,儒家根本无法安顿现代女性。
以儒家的家庭伦理观念要求做一个“好妻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意味着要一切顺从公婆与丈夫,完全没有自由与人格。儒家经典《礼记·内则》对妻妇的规约是:鸡初鸣就要起床,洗漱、穿戴整齐,到舅姑(公婆)的住所,下气怡声,问寒问暖,在公婆身前身后照顾,柔色温和服侍公婆吃饭。公婆的东西不能乱碰,公婆的食物不能食用。公婆有吩咐,要毕恭毕敬听从,在公婆面前不能随随便便,一切命令不能违背。公婆不高兴,有权鞭挞子妇,即使如此也不敢怨恨,仍然要一如既往地孝敬。子喜欢妻,而父母不喜欢,也要休掉,娶妻主要是为了服侍父母。整天操劳,没有婆婆的命令不敢回自己的房间。如果有事,大小必须请教舅姑。妻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也不能随便借东西给人,也不敢给娘家东西。总之,妻妇在家庭中没有财产权、处置权、决断权、话语权,没有公平也没有平等,一切听从丈夫及丈夫的父母的命令与安排。儒家伦理要求的妻子本质上就是一个顺从的服侍人者,因为受着种种的压迫,“五四”知识分子批判这种对妇女的压迫与奴役,提出要解放妇女,经过近百年的努力,才达到现在男女平等的解放水平。现在蒋庆又鼓吹“只有儒家能安顿现代女性”,想必大多数人不会同意他的观点。
四
“五四”之前的两千多年,青年男女没有结婚自由,也没有离婚自由,婚姻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此受尽婚姻不自由的苦痛,两个不幸福的人一生绑在一起,酿成种种痛苦。为此“五四”时知识分子提出恋爱自由,这才获得结婚与离婚的自由。新中国成立,第二年制定的婚姻法就明文规定:废除一切买卖与包办婚姻,男女结婚、离婚自由,这是中国男女历史上可歌可泣的进步,现如今结婚、离婚自由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蒋庆却说:现代男女婚姻的幸福度不如传统社会男女的高,原因是:虽然传统社会的男女不能婚姻自主,但他们却一辈子不离婚。婚姻的目的是让婚姻中的人幸福并得到全面发展,而非仅仅为了维护婚姻本身。蒋庆以是否离婚作为婚姻幸福的标准,这显然有悖现代婚姻的精神。
而婚姻中的女性幸福与否,他也不是看这个女性的感受如何,而是以女性的付出为标准,他认为:“古代女性的幸福感不只是建立在她丈夫一人身上,因为夫有夫的礼,妇有妇的礼,古代女性有许多幸福感是建立在‘妇礼’之上的。比如孝敬公婆、相夫教子、主持家庭、维护名节就是妇的礼,妇做到了这些礼,就会产生很强的幸福感。如果一个妇女能培养出一个优秀的孩子来,得到社会的广泛称颂,她的幸福感该有多高啊!在相夫一面,如果她尽力在道义上、生活上、事业上的支持夫君,使夫君有所成就,也会给她带来很大的幸福感。古时候许多女性在这方面做得都很好,像《烈女传》中就有很多这类女性的典型,她们深明大义,在重大的政治原则和社会原则上为其夫君出主意,鼓励其夫君保持崇高的节操与人格。”[1]6在蒋庆的整个论述中,他不是把女性作为主体与目标,还是将家庭及家庭中的其他人作为主体,女性还是一个服务于家庭所有人的“他者”,为此他将女性的幸福寄托于家庭中丈夫与孩子的成功上,这种不把女性当作具有价值的独立个体,违背女性利益的的陈旧观念,不符合现代社会女性的需求。
为什么蒋庆要用儒家安顿现代女性,正是因为他担心现在的婚姻不安定、离婚率高会造成对社会的破坏,如他所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果在文化上没有一种价值来稳定维系家庭,家庭一旦崩溃,社会也就崩溃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儒家的女性观与婚姻观应该加强。”[1]7但他完全忘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说的是农业社会,因为农业社会的所有税收必须依赖自给自足的每个家庭,家庭的安定确实是国家安定之保障。但现代社会每个公民都外出参与社会工作,社会管理靠的是公民对社会的应尽责任,与家庭无关。西方许多国家不进入婚姻的男女已超过婚姻适龄人口的一半,那些社会仍然没有像蒋庆担心的那样崩溃,原因就在于现在的社会面对的是个人,个人遵纪守法,能够对社会尽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这个社会就是安定的。蒋庆这些新儒家的思维还停留在前现代社会,还谈什么治理现代社会,完全是痴人说梦。
五
传统社会女性只能扮演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的角色,不管你天分高低只能充当家庭服务者的角色,不得到社会上去施展才华,甚至不允许到社会上去休闲娱乐。寺庙求佛、外出踏青都认为是歪门邪道、不务正业,正业就是一心服务家庭:敬顺公婆、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家务劳动,在为他人的服务中消耗殆尽自己的一生。至于自己的意愿与喜好,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不仅无人过问,甚至被认为是不安分的表现,需要正之,安于家庭才是好女人。有些女性如果想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只能女扮男装。有感于女性只能困守家庭,不能到社会上施展才干,只有“女正乎内”一种角色,清代才女陈端生写了一部弹词《再生缘》,有意塑造了一个在能力、才华方方面面超过男性却不得不困守家庭郁郁而死的女性,意在控诉传统社会限制女性在社会的发展。传统社会并不是所有女性都把服务家庭看作唯一的幸福,许多女性怀有与男性同样的抱负,可惜社会不允许她们发展自己的心智。现代女性力图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事业与家庭的平衡,“大陆新儒家”过分强调女性的内职,并用儒家安顿现代女性,是对女性的一种错误误导。清代作者李汝珍曾为女性只能在家庭中受束缚、压迫而写作了《镜花缘》,让男女角色颠倒,让男人体会女性角色的无奈与苦痛。十八世纪的李汝珍能平等对待女性,二十一世纪的“大陆新儒家”却鼓吹说:如果中国女人能像日本、韩国女人那样回家才是最幸福的安排,这是典型的男权立场。
“大陆新儒家”持有倒退、落后的历史观,蒋庆等一厢情愿地认为:“做好女儿、好母亲、好妻子,才是中国女性成就感与归属感的根本所在,……做一个成功的职业女性,则不是对中国女性的必然要求,更不是中国女性生命意义的最基本的价值依托,自然也不是中国女性成就感与归属感的根本所在。……许多女性不自觉地都把参加社会公共生活取得职业或事业的成功看作是自己最基本的价值依托与成就感、归属感所在,甚至看作是最根本的生命意义与存在价值。这样的话,就背离了女性的自然属性与家庭属性,女性就不再是女性了,而是与男性没有区别了。”[1]9没有任何人有权利以任何名义代女性说话、替女性作主,“大陆新儒家”也一样,历代儒家士大夫训诫女性的时代早已结束了,传统社会的女性因为没有平等的社会权利,只能被限制与奴役。现代社会的女性是独立、自由、平等的个体,她们的生活由自己作主,不再有人能安排她们的命运,儒家更不能安顿她们。作为女性群体,人各不同,有人愿意在社会发展,有人倾向于家庭生活,她们可以自由选择。现代文明社会的价值正在于给了女性这种自由选择的机会。现代社会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人的尊重,最大限度的解放人,给人以自由选择的权利,已经解放的妇女不需要任何人来安顿她们,她们有能力自主选择她们的生活。
六
不了解三千年中国妇女史的人或许不懂蒋庆抛出这篇东西到底要干什么,以为他只是随便发发议论而已。但懂得中国妇女史与儒家女性观的人一看就明白蒋庆的用意,他是在我们这个传统文化热兴起的时代,将现代女性作为儒家生活规划的一部分进行教化。一方面他为儒家洗白,认为臭名昭著的缠足、纳妾非儒家提倡,一方面将传统社会儒家妇女观全面抛售,且认为以儒家思想为核心价值的传统社会对女性的安排比现在好。虽然大部分人嘲笑他不识时务、迂腐,但他确是一本正经地将女性治理归入他儒家全面治理的方案之中的。从他们居高临下安顿女性的姿态看,他们并非真正为女性幸福着想,他们是出于儒家社会治理的目的教化女性。
他们动辄认为传统社会男女有别的安排合理,反对近代从西方传入的男女平等思想,刻板地认为男女有别社会才能有序和谐。男女平等、妇女解放带来的妇女在全社会的进取景观让他们忧心重重,他们认为现代社会出现的女性问题都是妇女解放带来的,是把鸟放出笼子的缘故,他们把离婚率攀升看作是社会破坏的现象,总之一切解放人性的现象在他们眼中都是社会问题,都需要儒家来安顿。他们把社会进步的现象看作社会的污七八糟,他们认定只有再次回到百年前的传统社会,才是解决女性问题的法宝,这是他们落后的历史观所导致的认识。
注释
1、大陆新儒家领袖蒋庆:只有儒家能安顿现代女性[EB/OL].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015-08-12 14:31:11.
2、高亨:《周易大传今注》,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
3.《诗经今注今译》,马乘风注译,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1年8月。
4、《周礼、仪礼、礼记》,岳麓书社,1989年7月第1版。
5、孔子:《孔子家语》,王国轩、王秀梅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3月。
6.董仲舒:《春秋繁露》张世亮、钟肇鹏、周桂钿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6月
7.[清]陈立撰:《白虎通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8月
8.[宋]杨万里:《诚斋易传》卷一○,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
9.吴从祥:《汉代女性礼教研究》,齐鲁书社2013年8月。
10.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上海书店出版1984年3月。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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