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性恶论”与其“隆礼”实践的矛盾
作者:周书俊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中原文化研究》2016年第5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八月二十日乙巳
耶稣2016年9月20日
摘 要:荀子虽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但是荀子的核心思想体系却与孟子不同。孟子从孔子的“仁”出发,抓住了“仁”内在的“心性”,故从“己内”的不忍人之心去论证如何达到“仁”的最高境界,得出了“人性善”的结论。而荀子则抓住了孔子“仁”的重要表现形式“礼”,通过“礼”的实现回到“仁”,也就是说以“礼”为切入点,一旦克己复礼便归“仁”焉。故荀子从如何达到“仁”上去筹划,从“隆礼”上去宰制人的行为,把“隆礼”当作归“仁”的最高境界,形成了以“礼义”为主要特征的思想体系。若从管理科学的人性假设而言,孟子主张向内求,从人性善的假设上去立足;而荀子则由从管理的环节上入手,从管理的层次及管理层次之间的调节上入手,一个重视管理的前提,一个关注管理的具体过程。
关键词:荀子;性恶论;隆礼;管理层次
中图分类号:B2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669(2016)05-0016-06
一、荀子“性恶论”的理论范式
荀子以“性恶论”反对孟子所主张的“性本善”,是儒家主张“性恶”的著名代表人物。孟子倡言性善,专法先王,祟尚王道,重义轻利;荀子则倡言性恶,兼法后王,王道与霸道并重,义利并行。荀子虽然亦信孔子,但与孟子却有较大差异。孟子、荀子皆源于孔子均为儒学的代表人物,为何又存有较大差异呢?事实上,荀子“性恶论”,早就为儒者所攻伐。“昔唐韩愈氏以《荀子书》为‘大醇小疵’,逮宋,攻者益众,推其由,以言性恶故。”[1]1由此可见,荀子与孟子或与传统儒学的最大不同,在于其提出了“性恶论”,其思想在先秦百家关于人性的论断中独树一帜。荀子所提出的“性恶论”,是否就意味着荀子从根本上否认人性不可以为善呢?非也。后儒往往以此来反对荀子的性本恶,而实际上正如王先谦先生所说:“余谓性恶之说,非荀子本意也。”[1]1也就是说,荀子言性恶,其根本原因在于“必将待圣王之治,礼义之化,然后皆出于治,合于善也”[1]1。孔子唯“仁”,孟子唯“性善”,荀子唯“礼义”。孔子、孟子强调的是心性之始源,是“本体”,故而主张“仁”“性善”;而荀子更多强调过程,通过行为“礼”来达到“善”。关于“性”本身,荀子在其《效儒》《礼论》《正名》《性恶》《赋》中皆从“礼”上来规制,而不从“心性”上去解释。“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并一而不二,所以成积也积也。习俗移志,安久移质,一而不二,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故积土而为山,积水而为海。”[1]133~134可见,在荀子看来“心性”是不可捉摸的,故不能为,而只能化。而“化”必然要从外去“化”,荀子似乎更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荀子建构的以“礼义”为核心的理论体系,是以人的才质出发得出了“人性恶”的结论,而劝学修身,教以礼义,以达仁爱,实现其平治的目标,则是荀子化性之原由,也是其政治之主张。荀子的性恶论虽未断然否定人性本善,然而却并未证明人性本善或本恶,因而在理论层面存在不可克服的矛盾。
孟子道性善,而荀子言性恶,两者存在不小的差异。在焦循看来,孟子性善论较之荀子性恶论更为合理。他说:“人之有男女,犹禽兽之有牝牡也。其先男女无别,有圣人出,示之以嫁娶之礼,而民知有人伦矣。示之以耕耨之法,而民知自食其力矣。以此教禽兽,禽兽不知也。禽兽不知,则禽兽之性不善;人知之,则人之性善矣。圣人何以知人性之善也?以己之性推之也。己之性既能觉于善,则人之性亦能觉于善,第无有开之者耳。使己之性不善,则不能觉;己能觉,则己之性善。己与人同此性,则人之性亦善,故知人性之善也。人之性不能自觉,必待先觉者觉之。故非性善以施其教,非教无以通其性之善。”[2]317荀子的性恶论承认人性之恶,然又教之以善,前后相悖。如禽兽本无善,教之也不知善也。为之而能善,必其本有善,方可为善。若人人性恶,何以教之。所以说,人之性,为之即善,非由性善而何?人纵淫昏无耻,而己之妻不可为人之妻,固心知之也。人纵贪饕残暴,而人之食不可为己之食,固心知之也。是性善也[2]318。焦循从人特有的“知”来论证人与禽兽之相异,具有独到之处,既然荀子无法教禽兽为善,故率性之明证,正好证明了人性本善。然而,荀子言性恶,某种程度上发展了儒家思想,给性本善的理论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二、荀子“性恶论”的理论矛盾与其时代的“合理性”
荀子所建构的以“礼义”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荀子处处追求“隆礼”,并以“隆礼”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手段,同时把“隆礼”看作最高的实践任务。这种缘木求鱼的做法,最终必然会导致理论上的不自洽,甚至导致实践上的失败。然而,在荀子所处的时代,这种“隆礼”的做法却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荀子从经验上论证了“人性恶”,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1]434。“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故枸木必将待 栝、烝矫然后直,钝金必将待砻、厉然后利。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今人无师法则偏险而不正,无礼义则悖乱而不治。古者圣王以人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始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今人之,化师法,积文学,道礼义者为君子;纵性情,安恣孳,而违礼义者为小人。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1]434~435从中我们看到,荀子所谓的性,是与生俱来的自然本性,生而就已经存在的,即心好利、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身好安,与告子的感官之性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在于荀子由此论证了性恶,而告子则无善无恶。荀子认为,若顺人之性,则其性好利而辞让亡、疾恶忠信亡、好声色而礼义亡,故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而学修身,讲礼义之道,得礼义而后治。但是,荀子却不了解以下两点:其一,倘若性中无善,又何以从不善而为善;其二,性若为恶,使其为善,故为戕贼其性,若戕贼其性,则认为人性可变,其性既然可以改变,虽可待师法然后正,化性起伪,为何不能重新变回到“恶”。因此,荀子所谓的劝学修身,从本质上说是从外面强加到人性之上,而远远不如孟子从“心性”本源着手,依靠自觉反省的约束来得彻底。荀子的这种强迫性,一旦失去了外在的强力,便又呈现出原来“恶”的本性。人们一旦失去了自觉为善的动力,剩下的便只是为恶的欲望与“礼义”强制之间的博弈了。
在荀子看来,性本不变,却能化之,情虽不为我有,却能为之。“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1]143~144荀子在性与情的关系问题上同样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天性非我自能为也,故性不可变。倘若性不可为,何以化性起伪?情可为而性不可为,故性恶不变。纵然可使情为善,而其性却为恶,岂不支离?由此看来,其善亦假矣。以假善使情,非君子所为,其行为谓之谩污,虚妄伪善,何谓仁乎、义乎、信乎?故荀子经验主义实属悖矣。荀子从经验之说,谓性不能自为,必待化而为之,故为学之积习,恶之性方可为善,即由量而发生质变,“故积土而为山,积水而为海,旦暮积谓之岁。至高谓之天,至下谓之地,宇中六指谓之极;涂之人百姓,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彼求之而后得,为之而后成,积之而后高,尽之而后圣。故圣人也者,人之所积也。人积耨耕而为农夫,积断削而为工匠,积反货而为商贾,积礼义而为君子”[1]144。荀子认为,外在之积而使性化之。孟子断言,心本若无善性,其积习断不能为善,即无内在之心性,便不能自能为善,不可为君子,更不能为君子,外因必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由此可见,荀子的经验主义在论证过程中并不是总能自洽的。经验主义最重要的论证方法是归纳法,但是若无演绎,即使连最显见的两件事物也联系不起来。因为,任何事物之间的联系必须依靠逻辑的抽象思维,而不仅仅局限于经验的事实。
孟子与荀子之间的区别,本质上是“内在性”的“性善”与“外在性”的“礼义”之分,或者说是“理性”与“感性”、“心性”与“物性”的区分。孟子和荀子所处的时代,是促成其理论建构的根本原因之一,当时社会秩序混乱、王道衰微、礼坏乐崩,孟子从“内在性”入手,认为之所以会出现如此情况,在于人性其“正心”离位,而过多地受外物引诱所导致的,故强调“求放心”,使偏离的“正心”重新回到本来“位置”上,养其本性,且扩而充之,所建构的则是以“性本善”为核心的思想体系。荀子则从“外在性”上入手,认为之所以会出现如此情况,在于礼义的荒废,而没有看到“礼”出乎“敬”,而“敬”从心,从经验上强调礼和秩序的重要性,故主张“隆礼”,并极力建构以“礼义”为核心的理论体系,一旦克己复礼,天下便归仁焉。由于荀子从“外在性”的经验上来论证,运用外在的强力使人为善,故在论证方面过于偏狭,忽视了人性的内在性和自觉性。同时,一些人为了逃避“礼”“法”的惩戒,不得不矫饰粉墨,巧言令色,助长了奸佞之徒的泛滥,所谓的“仁人志士”也会沦为世俗小人,王道终不能扬。
当然,荀子较之孟子所处的时代,其好利、争夺、残贼、淫乱、犯分乱理之情形更为严重。故荀子才会从经验出发,针对当时“礼仪不行、礼坏乐崩”的现实,试图通过“隆礼”“劝学”等手段,使人“行于礼、归于治”,而不是专注于形而上学“心性”的抽象说教,也在情理之中,也有其合理之处。
三、礼义的功能及意义
荀子从经验的外在感性表象上论证人性的另一面,是儒家孔子“仁学”和孟子“性本善”的重要补充,其“隆礼”的许多观点,特别是“明群使分”等观点,对现代管理科学具有重要启迪。荀子强调“隆礼”,并将“礼”上升到本体的高度,“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1]23。“礼”成为了安身立命、齐家治国的基础和条件,甚至日常生活也必须依礼而行。荀子曰:“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治通,不由礼则勃乱提僈;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1]23可见其“隆礼”之盛。荀子“隆礼”源于从孔子“为仁”的外在性上着眼,而缺乏内在的反思与自觉。荀子虽然也讲“修身养气”,然而其所谓的道义、意志、内省等,皆在礼的框架内论及。
“礼”在荀子的思想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而“礼”的取得则通过“学”与“为”,故《荀子》首篇即为《劝学》。“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无礼何以正身?无师,吾安知礼之为是也?礼然而然,则是情安礼也;师云而云,则是知若师也。情安礼,知若师,则是圣人也。故非礼,是无法也;非师,是无师也。”[1]33~34在荀子看来,人性恶通过法师之礼而为善,并称之伪(为)。“礼”是从外加给人的,故礼必须法师才能获得。“君子行不贵苟难,说不贵苟察,名不贵苟传,唯其当之为贵。”[1]37作为仁人君子之行贵在于得当,而得当也就是“礼”。“然而君子不贵者,非礼义之中也。”[1]37所谓非“礼义之中”,也就是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凡事应均合乎礼义。孟子唯义而行,而荀子则唯礼是尊,反映了孔学的要旨,只不过孟子强调仁学之根本,而荀子则看重为仁之践行。荀子所谓实践的全部在于行“礼义”,治国平天下也就是行礼义而已,礼义行谓之道,谓之治,是直接针对当时礼义不行、礼坏乐崩,具有鲜明的时代性。荀子虽然也讲诚,但最终将礼义之行全部归于外,将治看作“术”,使人下降为“工具”的地位。“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惟仁之为守,惟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1]46荀子并未由“诚”上升到内在的澄明,而是将“诚”看作外部施加的、必须经过的路径,即谓“诚”是“行”与“化”,是“礼”得以附加的条件。总之,荀子以“礼义”为本,以外铄为要。“推礼义之统,分是非之分,总天下之要,治海内之众,若使一人。故操弥约,而事弥大。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也。故君子不下室堂,而海内之情举积此者,则操术然也。”[1]49实际上,荀子是将“礼义”外铄于人看作是“术”,而泯灭了人性之本来之善,没有看到人之为人的自觉本质,依靠“术数”来化人之恶,较之孟子“性本善”逊色不少。
至于践行“礼义”,荀子特别重视“师”的作用。“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无礼何以正身?无师吾安知礼之为是也?礼然而然,则是情安礼也;师云而云,则是知若师也。情安礼,知若师,则是圣人也。故非礼,是无法也;非师,是无师也。不是师法而好自用,譬之是犹以盲辨色,以聋辨声也,舍乱妄无为也。故学也者,礼法也。夫师、以身为正仪而贵自安者也。”[1]33~34将师与正礼联系起来,指出师的重要性在于“知礼之为是”。荀子看来,师的作用不是教人如何知性,而是教人如何为礼,与孟子的“尽心知性”还是有区别的。同时,荀子也指出了如何对待“师”的不同态度所导致的截然不同的后果。“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贱师而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1]511~512“贵师”与“贱师”是一国兴衰的重要保证。若喻于贵而用于贱,其危害更大。荀子所谓贵师学于礼,使礼行于外,仍然是从外加于内,带有强制性。虽然荀子主张规范,但是却主张由礼进入到法,而没有进到内心的自觉层次,这便使得此种“规范”不可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夫天生蒸民,有所以取之。志意致修,德行致厚,智虑致明,是天子之所以取天下也。政令法,举措时,听断公,上则能顺天子之命,下则能保百姓,是诸侯之所以取国家也。”[1]59也就是说,荀子实际上从“礼”的可塑性逐渐演变为“法”的刚性上,由自觉性而转变为强制性。荀子虽然知道“礼义道德”乃常安之术,然而若不严格法制,实不能推行,故称其未必不危。事实上,假如人性本恶,但凭“礼义”是无济于事的。荀子的这种从人之材质上论性所得出的人性恶之结论,既肤浅又不能一以贯之。
四、用礼义匡其正
从现实经验出发,充分发扬儒家仁爱思想,因礼义而匡其正,是荀子思想的又一特征。“夫荀卿生于衰世,意在济时,故或论王道,或论霸道,或论强国,在时君所择,同归于治者也。若高言尧、舜,则道必不合,何以拯斯民于涂炭乎?故反经合义,曲成其道,若得行其志,治平之后,则亦尧、舜之道也。”[1]111荀子所言的确切中时弊,而承继了孔学之“礼”,亦不失为儒家之道,或说与孟子具有异曲同工之举。但荀子之“仁”,总是以“礼”而论“仁”,其“礼”便总是离开了“自觉之心”,与传统的“心性”之说有些距离。“礼”便只在形式上做足做强,即所谓“隆礼”,忽视了“礼”的根本。甚至以“术”取代于“礼”,以“法”规范于“礼”。如荀子所言,“天下之行术:以事君则必通,以为仁则必圣,立隆而勿贰也。然后恭敬以先之,忠信以统之,慎谨以行之,端悫以守之,顿穷则从之疾力以申重之”[1]113。虽然也讲仁义、恭敬、忠信、端悫,但皆从“术”与从“礼”,而不是从“内”与从“心”。
身体力行,兴法而强治,虽能强国,却也富民,然而若兴欲而违仁,处处以法匡正,心性贪变,若长治久安实为难事。荀子虽不及于孔子仁学强调内心的自觉,也不及孟子的性善之说专求放心,然而仍然主张儒家的基本精神,如隆礼义,法后王,讲诚信,行中道,其“礼义”所加于民较法制还是较为缓和的。秦废儒而用法,以力强行,虽秦强,但民心违仁,其强也速,其亡亦疾。荀子曰:“儒者法先王,隆礼义,谨乎臣子而致贵其上者也。人主用之,则埶在本朝而宜;不用,则退编百姓而悫,必为顺下矣。虽穷困冻喂,必不以邪道为贪;无置锥之地而明于持社稷之大义。”[1]117荀子明确说明了倡导儒学的重要现实意义,明礼而守道,尊上而守义,诚实而守信,是治国安邦之要。荀子所讲治国安邦,依靠的仍然是“礼义”,其“礼义”为“正”。此“正”非全为孔孟之“正心”“直心”之“正”,而是“止”,即“止于礼义”而已。《诗序》曰:“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人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1]133~134从某种意义上说,荀子的“礼义”有着深远的源头。由此看到,荀子总是能从现实出发,而对于先王之行遥远而主张法后王,以更好地切中时弊,“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而主张法后王[1]138。所谓“法者”,在于“师法”“效法”,然后落实下来便在于行。荀子重乎行,而孟子重于求;求亦谓行,然孟子之求在于求诸己,求诸己在于求放心,故孟子着力向内求。荀子之于行,其行在于其所学也,其所学在于礼,无礼而能必为害,无礼而不能则必为乱,故荀子刻意于礼。
荀子因礼义而匡其正,落到实践上,必然采取隆礼之策。荀子认为,用国则“厚德音以先之,明礼义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赏贤使能以次之,爵服赏庆以申重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潢然兼覆之,养长之,如保赤子”[1]224,286。伤国者则“大国之主也,不隆本行,不敬旧法,而好诈故,若是,则夫朝廷群臣亦从而成俗于不隆礼义而好倾覆也。朝廷群臣之俗若是,则夫众庶百姓亦从而成俗于不隆礼义而好贪利矣。君臣上下之俗莫不若是,则地虽广,权必轻;人虽众,兵必弱;刑罚虽繁,令不下通”[1]227。又曰:“请问为人君?曰:以礼分施,均遍而不偏。请问为人臣?曰:以礼侍君,忠顺而不懈。请问为人父?曰:宽惠而有礼。请问为人子?曰:敬爱而致文。请问为人兄?曰:慈爱而见友。请问为人弟?曰:敬诎而不苟。请问为人夫?曰:致功而不流,致临而有辨。请问为人妻?曰: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也。”[1]232~233又曰:“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民知方,纂论公察则民不疑,赏克罚偷则民不怠,兼听齐明则天下归之。然后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如是,则德厚者进而佞说者止,贪利者退而廉节者起。”[1]281均以礼为“大道”。其余各篇,也以“礼义”为统。荀子把“礼”看作是一切之本,故曰:“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1]281“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多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亡。”[1]291“故凡得胜者必与人也,凡得人者必与道也。道也者何也?曰:礼义辞让忠信是也。”[1]298荀子谓“道”以礼义统之,辞让、忠信,还是一个“礼”字。至于人生,荀子也把礼义作为人生安乐之本。“故人莫贵乎生,莫乐乎安,所以养生安乐者莫大乎礼义。”[1]299“在天者莫明于日月,在地者莫明于水火,在物者莫明于珠玉,在人者莫明于礼义。故日月不高,则光明不赫,水火不积,则晖润不博;珠玉不睹乎外,则王公不以为宝;礼义不加于国家,则功名不白。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亡矣。”[1]316~317在实践上,荀子也是以礼为重,循礼而行。“故下安则贵上,下危则贱上。故上易知则下亲上矣,上难知则下畏上矣。下亲上则上安,下畏上则上危。”[1]322也就是说,下不知所从则不安,不安则难知,难知则不行,不行则无功。另外,不知所从则自危也,人人自危,上不顾下,下不贵上,上下交恶,乱必生矣。
荀子从感官经验上来阐述礼之所生、礼之所养,而缺少了“心性”,认为礼生于所养,不能所养,礼便不能存在,虽具有现实意义,但也存在一定的矛盾。人之欲望无穷,虽礼之匡之,若礼不能满足欲望,又何正之。孟子主张守礼,认为礼产生于道、德、仁、义,故非礼莫视,非礼莫听,非礼莫动,虽饿死非礼而不食,虽穷困非礼而不富,为礼虽死而无怨,伯益、叔齐是也。若礼之所起在于物欲,在于分人,以养人之欲,给人以求,虽然有“唯物”的成分,但真正满足其欲、其求,却很难做到。荀子认为,文过其情谓之隆礼,即是礼之隆盛;而在孟子看来,文过其情,便是矫情,非礼之本意。两者的区别更显示出,一个是外在的经验形式,一个是内在的心性。在荀子看来,情过于文,是减降礼也。当然,后其解释说,“若尊之尚玄酒,本于质素,情过于文,虽减杀,是亦礼也”[1]357。礼存在人之一生一世,必当尊之、守之,“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1]358~359,也即孔子所言“一以贯之”。然而,荀子之礼终究还是从外在形式上着力,抓不住人性之根基。
荀子还主张“性伪合”,“故曰: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成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故曰: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1]366。荀子谓性朴,即无善无恶,为之为善为恶。也就是说,性不能自美,这样就把性看作是固定不变的了,由何来伪,礼也;礼何而生,圣人也。故荀子主张“为学”“师法”。性本质素朴,礼乃加之以文饰,故性伪合,然后成圣人之名。以礼节制进退,然后始终合宜。这又与孟子截然不同。孟子主张性本善,故能养其性,然后扩而充之。
总之,荀子的人性恶不能很好地归本,无本便不能存焉。其“礼义”不从“内心”上去把握,失去了“内在性”,即片面强调了“礼义”的形式,而忽视了它的根本。这样,就会使人们刻意去追求“礼义”,从而导致经验上的片面性,外在的“礼义”代替了“内在”的“仁爱”,就可能会使“礼义”成为空洞的形式。荀子尽管区分出天君、天官,有时也讲“心”,但由于从整体上仍在“外在性”上论述,没有深入到“心性”之内去把握“性”之根本,始终不了解“心性”的本质,不明确人与禽兽区分的根本在于“人性善”,而不在于“人性恶”。尽心知性,修身养性,必须从“内在性”上下功夫,而不是在“外在性”的礼义形式上找原因。所以,荀子自身存在着无法解决的矛盾问题,故其所建构的以“隆礼”为核心的理论体系便不能自圆其说。其给我们的启示就是:管理的形式无论多么地完善,终究是要为管理的内容服务,离开了管理的根本,再完善的管理形式也不可能实现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清〕王先谦撰.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8.
[2]〔清〕焦循撰.孟子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2007.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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