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打开“愚民”这把锁——《论语新识•泰伯篇》第九章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16-09-27 08: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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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

作者简介:刘强,字守中,别号有竹居主人,笔名留白,西历一九七〇年生,河南正阳人。现任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原诗》主编。兼任贵阳孔学堂学术委员会委员、“世说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陶渊明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写作学会副会长、台湾东华大学等多所高校客座教授等。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儒学与古典诗学、文言小说的教学与研究。已发表学术论文及书评随笔200余篇,出版著作《世说新语会评》《有刺的书囊》《竹林七贤》《惊艳台湾》《世说学引论》《曾胡治兵语录导读》《古诗写意》《世说三昧》《魏晋风流》《穿越古典》《清世说新语校注》《论语新识》《世说新语研究史论》《世说新语资料汇编》《四书通讲》《世说新语新评》等二十余种。

打开“愚民”这把锁——《论语新识•泰伯篇》第九章

作者:刘强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八月廿七壬子

         耶稣2016年9月27日

 

 


  


《论语新识》,刘强撰,岳麓书社2016年9月版。


 

8.9子曰:“民可使由之①,不可使知之。”

 

【新注】

 

①  民可使由之:普通民众,能让他们遵循着道义去行。可,能也。由,从也,循也。之,代指道。

 

【新译】

 

孔子说:“普通百姓,只能让他们遵循道义而行,却无法让他们明白什么是道。”

 

【新识】

 

本章谈民之性,兼及为政之道。自来歧解颇多,近代尤甚,故不得不稍作解说。

 

先说“民”。字源学、民俗学意义上的“民”,当与政治学、社会学意义上的“民”相区别。《说文》:“民,众萌也。从古文之象。”古文从母,取蕃育也,上下众多意,指事。《广雅》:“民,氓也。”土著者曰“民”,外来者曰“氓”。孟子则将此“民”解释为“众”,说:“行之而不著焉,习矣而不察焉,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也。”(《孟子·尽心篇》)孟子此言,堪为本章脚注。董仲舒干脆说:“民,瞑也。”郑玄注:“民,无知之称。”(《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可见,当“民”与“众”相联系,确有“无知”之义。

 

政治学、社会学意义上的“民”,则与“君”、“上”相对。如孔子多次提到君民之对待:“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使民以时”;“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等等。孟子也说:“诸侯有三宝:土地、人民、政事。”(《孟子·尽心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降及近代,“人民”二字成为一至高无上的政治概念,具有道德优越性,故孔子这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便被扣上了“愚民”专制的帽子。宜乎孔子有“不可使知之”之叹也!

 

对于此句的误解,首先在“可”字的理解上。这个“可”字,既可作“可以”解,亦可作“能够”解。这里当从后者。也就是说,“不可使知之”之“不可”,非应然之谓,乃实然之谓。非不为也,实不能也。换言之,孔子所言,乃一事实判断,非价值判断。“不可”即“不能”,含二义:一是民之智慧有限,孔子说:“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若智在中人以下,如何使其可知?故朱熹《集注》:“民可使之由于是理之当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二是从政从教者能力有限,如夫子本人,虽可做到“有教无类”、“诲人不倦”,然精力有限,理论和实践上皆不可能使家喻户晓,人人尽知其道。故程子说:“圣人设教,非不欲人家喻而户晓也,然不能使之知,但能使之由之尔。若曰圣人不使民知,则是后世朝四暮三之术也,岂圣人之心乎?”

 

其次在“由”字。“由”,或解作“用”,如何晏《集解》:“由,用也。可使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或解作“导”(道),如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里的“道之”、“齐之”,实即“由之”;“有耻且格”则正好是“不可使知之”的正面表达。

 

窃以为,此“由”字亦可解作“行”,“之”字亦可解作“道”。整句意为:“民可使行道,不可使知道。”可使行道,盖指民性皆善,故可使遵善道、行善事;不可使知道,则指民智未开,故难以使其尽知义理之微,大道之妙。《中庸》云:“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圣人犹有不知不能之事,而况“民”哉?故《周易·系辞上》云:“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也。”可以说,无论从义理还是实践而言,夫子此言皆可成立。

 

近年来,随着出土文献的发现,此章解释再翻新义。如郭店简《尊德义》有云:“民可使导之,不可使知之。民可导也,而不可强也。”廖名春教授以为:“‘知’当本字讲,与‘强’字相通是不可能的,这因为‘知’和‘强’没有必然的联系,当另求别解,因此颇疑‘知’并非本字,而是‘折’的假借字,通‘折’字。”(《<论语>“民可使由之”章的再研究——以<郭店楚简·尊德义>为参照》,《华学》第九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类似的用例不是没有,如宋本《荀子·劝学篇》“锲而舍之,朽木不知”,在传世本中“知”改作“折”。又,《尊德义》另有一章:“下之事上也,不从其所以命,而从其所行。上好此物也,下必有甚焉者矣。”如此一来,则本章的意思便成了:老百姓只能去引导,而不能以暴力去强迫、去压服(折),与“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意相同。盖警示在上位者当重视“身教”,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方能使百姓效法和遵从。不仅与“愚民”无涉,反而是儒家“民本”思想的生动体现。此说从文字学出发,又有出土文献为证,极具说服力;因其与上述解释并无根本矛盾,故可两存兼取之。

 

古今学者为解此惑,可谓不遗余力,竟有以“断句”做文章者。如宦懋庸《论语稽》将此句断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台湾学者俞志慧则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另有两种:“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可谓每况愈下矣!

 

实则夫子此言,正大光明,颠扑不破,何必曲意回护,强为解说?孔子是否赞同“愚民”,有其兴学立教、诲人不倦之事实为证;《论语》一书,在在教人成己成物,仁智双修;孔门弟子,大多来自民间,皆“民”也,而夫子照单全收,待之若子,何“愚民”之有!孔子所以绝不讨好取媚于民众,乃因其深知民众大多“谋食不谋道”之事实,其兴办私学,广收门徒,正为启迪民智,培养“谋道不谋食”之士君子,这正是一种寻求“使民知之”所有可能性的伟大努力!然欲天下人人知道,人人行道,实是一不可能完成之任务,故有人说夫子“知其不可而为之”!夫子晚年亦自叹:“朝闻道,夕死可矣!”“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夫子明知“不可使知之”,依然还要一往无前,推行教化,死而后已,此一种弘道传道之愿心愿力,千载之下,仍如日月高悬,感人至深!

 

 若说“愚民”,道家则或有之。如《老子》第三章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第六十五章又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如此“绝圣弃智”,非“愚民”而何?

 

  若说“愚民”,法家更难辞其咎。如商鞅,不仅愚民,甚且“弱民”:“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商君书·弱民》)不仅“弱民”,还提出“壹教”:“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赏刑》)“入使民壹于农,出使民壹于战。……民壹则农,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算地》)这种“壹民”思想,不正以“民可使知之”为前提吗?其结果只能是强制人民接受一种教育,因而成为一种更为可怕的“愚民”。钱钟书先生在《围城》中有关于“愚民”的妙论:

 

 从前的愚民,是不许人民接受教育,现代的愚民,只许人民受某一种教育。不受教育的人,因为不识字,上人的当;受教育的人,因为识了字,上了印刷品的当。

 

今按:古今中外之独裁者,大多挟“人民”以自重,而行“愚民”之实,其结果只能造成一种所谓“人民优先”的“民粹主义”思想,从而绑架民众为其所用,可惜,民众往往偏听偏信,上当受骗,甚至抛头颅洒热血而在所不惜。宋儒吕祖谦说:“知之未至,适所以启机心而生惑志。”诚哉斯言也!


责任编辑: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