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作者简介:刘强,字守中,别号有竹居主人,笔名留白,西历一九七〇年生,河南正阳人。现任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原诗》主编。兼任贵阳孔学堂学术委员会委员、“世说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陶渊明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写作学会副会长、台湾东华大学等多所高校客座教授等。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儒学与古典诗学、文言小说的教学与研究。已发表学术论文及书评随笔200余篇,出版著作《世说新语会评》《有刺的书囊》《竹林七贤》《惊艳台湾》《世说学引论》《曾胡治兵语录导读》《古诗写意》《世说三昧》《魏晋风流》《穿越古典》《清世说新语校注》《论语新识》《世说新语研究史论》《世说新语资料汇编》《四书通讲》《世说新语新评》等二十余种。 |
君子小人的秘密——《论语新识》里仁篇第16章
作者:刘强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 《论语新识》,刘强撰,岳麓书社2016年9月版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八月廿八日癸丑
耶稣2016年9月28日
君子小人的秘密
——《论语新识》里仁篇第十六章
刘强
4.16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①。”
【新注】
①喻:通晓、了解。义:道义、是非。利,财利、利害。
【新译】
孔子说:“君子通晓的是道义,小人通晓的是财利。”
【新识】
本章言义利之辨。孔安国注:“喻,犹晓也。”此无疑义,唯君子小人作何解,存在分歧。
一曰君子小人以位言。如郑玄笺云:“贾物而有三倍之利者,小人所宜知也。君子知之,非其宜也。”刘宝楠《正义》案曰:“如郑氏说,则《论语》此章,盖为卿大夫之专利者而发,君子、小人以位言。”又,董仲舒对策曰:“夫皇皇求利,唯恐匮乏者,庶人之意也;皇皇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之意也。”如此,则可将此章解作:在上位之士君子当通晓于道义,不能汲汲于财利;在下位之庶人则常通晓于财利,而无暇顾及仁义。此解回到君子小人之本义为说,颇可作现代阐释。即在上位者因不缺财利,故当晓于仁义以化民;在下位者因为财利易被剥夺,故自然拥有捍卫财产的天赋权利。
二曰君子小人以德言。意谓君子晓于公义,故能见利思义;小人但知私利,故常见利忘义。陆象山说:“人之所喻,由于所习,所习由于所志。”如此,则此章又可理解为:君子志于义,小人志于利。此本属文化传播过程中之引申义,唯后来引申义反胜过本来义,事实判断便演变为价值判断了。实则如“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诸章,皆有以位言的本来义和以德言的引申义。此乃孔子对于中国文化的伟大发明,即将本来指位言的君子小人赋予道德内涵,从而打通了上下贵贱之身份壁垒。
《荀子·王制》说:“古者虽王公卿士大夫之子孙,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为庶人;虽庶人之子孙,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大夫。”孟子也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这里的“士”既无恒产,实则便是庶人,然即便是庶人,只要志道据德、居仁由义,便已是事实上的君子。若从政治学角度立论,则夫子此言,正欲在上位之君子,皆知小人之喻于利,从而“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也!《荀子·大略》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
今按:二说看似各有立场,实则相辅相成。君子小人无论指位还是指德,其价值判断或者说褒贬色彩皆显而易见。那种只强调本来义而无视引申义的解读,恕我不敢苟同。窃谓君子小人之辨,正是在引申义上更加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文化。君子怀德而晓于义,故能做价值判断,明辨是非,不计利害;小人怀惠而晓于利,故只能做事实判断,不问是非,唯知利害。其高下优劣,何劳辞费?孔子说“君子上达,小人下达”,其深层意义在此。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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