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就是英雄三论(邓曦泽)

栏目:电视剧《施琅大将军》
发布时间:2010-03-2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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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邓曦泽,武汉大学博士生

施琅就是英雄!——论“施琅降清”与“施琅统台”这两件事之关系(以此参与关于施琅的争论)

关于如何评价施琅,我想如下切入。

一、原则

第一,一切主义之斗争,让位于爱国主义。【“主义”一词可以不要,仅仅为了表述方便而使用之。】

第二,爱国主义蕴含的一个必要内容:领土完整与主权独立。

第三,根据第二,凡是反对国家领土之统一的,都不是爱国主义者,并且都是卖国主义者。

第四,为了维护国家领土之完整和主权之独立,可以、应该而且必须采取一切手段。在能够维护国家领土之完整和主权之独立的诸种手段之中,选择代价最小的手段。

第五,凡是不克尽职守维护国家领土之完整和主权之独立之政府、政党、政治集团,都是事实上的卖国贼。凡是不履行维护国家领土之完整和主权之独立之命令而临危而退之个人都是事实上的卖国贼。凡是能为维护国家领土之完整和主权之独立而作力所能及之工作而懈怠或逃遁者,均不是爱国者。

二、解释

(1)爱国必须有其实现方式。当国家领土之完整和主权之独立遭遇危险时,维护国家领土之完整和主权之独立是一个爱国者、一个爱国群体(包括政府、政党、政治集团等)证明自己爱国的最基本的方式,也是必须的方式。否则就是不爱国乃至卖国的。

如果否定“领土完整与主权独立”这一条,那么,国家就会因为种种原因或者借口而无限分裂,成为碎片,则吾国吾民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秩序中必定沦为被蚕食鲸吞的对象,则吾国吾民吾中华不复存在。

(2)当国家领土之完整和主权之独立遭遇危险时,一切主义之争(意识形态之争)、政治分歧之争、集团利益之争都必须让位于维护国家领土之完整和主权之独立这一首要使命。凡是以个人私利或者集团私利凌驾于维护国家领土之完整和主权之独立之崇高使命之上者,都是事实上的卖国贼。
【以上原则不是为了评价施琅而提出的,而是经常发生在吾国历史上的原则,这里不过是以自己的行文方式将之提取出来而已。以下直接对施琅进行评价。注意,施琅是英雄,不仅可以通过上述原则作出,而且可以就事论事地作出:“施琅降清”与“施琅统台”是两件事而不是一件事。】

三、施琅就是英雄

在对施琅的争论中,有一个关键就是:如何看待施琅降清与施琅统台之间的关系。我认为,评价施琅的方法非常简单。关于施琅,有一点是肯定的,即“施琅降清”与“施琅统台”是两件事而不是一件事。为什么要把两件不同的事情看成一回事并纳入一种评价体系中看呢?

施琅降清与施琅统台这两件事涉及的(行为)主体、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要达到的目的以及实现方式都不相同,如何揉成一块?

(一)施琅降清该作如何评价,在明王朝以及它的坚定遗民看来,施琅肯定是贰臣。(在隋朝看来,降唐的人何尝不是贰臣?)但是,有一点必须肯定,因为这是事实,即:明王朝当时已经完全不能正德利用厚生而丧失了政治合法性,而清王朝无论如何强于明王朝,并逐步建立的政治合法性。【合法性乃是一个变迁过程。一个政权、政府或者政党,乃至一个人的行为的合法性都是变迁的。任一主体在彼时彼地的彼种行为可能不合法,但在此时此地的此种行为却是合法的。在明末的许多遗民眼里,满清的确是不合法的;但很快,清朝就通过自己的努力建立的合法性。在六国遗民眼里,秦朝是不合法的,同样,秦朝很快建立的自己的合法性。】因此,施琅是不是贰臣乃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同集团的评价体系作出的不同评价。

(二)由于清朝已经建立了合法性,成为了中华之正统,所以,施琅统台已经不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斗争,而是解决国家分裂的问题,即统一问题也即解决领土完整的问题。当贰臣问题与统一问题同时发生,二者发生冲突时,贰臣问题让位于统一问题,统一问题优先于贰臣问题。而在史实上,施琅降清与施琅统台乃是先后发生的两件事情,故二者没有冲突。因此,根本不能用对施琅降清的评价来评价施琅统台,也不能用对施琅统台的评价来评价施琅降清。【原则:第一至第四】

施琅代表清朝统台,乃是新兴王朝重新统一国家的行动,即正统政权对偏安政权的统一。除了清王朝是满族人做皇帝外,施琅代表清朝统一台湾跟今天我们的反台独促统一完全一样。如果李自成推翻明王朝后能够稳扎稳打,李自成王朝也就成为新的正统,他同样可能授命施琅统一台湾。【同样,对于明王朝而言,投降李自成也是贰臣。对于明王朝而言,不论投降谁,只要背叛明王朝而投降,都是贰臣。】

(三)因此,不论施琅是不是贰臣,施琅都是英雄。是不是需要在“英雄”前面加上“民族”,这里可以不讨论,我采用另一个更基于事实的评价——施琅是统一祖国的英雄或者施琅是统一台湾的英雄。既然施琅是统一祖国的英雄或者施琅是统一台湾的英雄,那么,施琅就是英雄。

(四)若说施琅与郑氏有这种恩怨,这完全不重要。无论施琅与郑氏有无恩怨,统一台湾都是应该的,施琅都是英雄。当家仇与国恨并存时,只要没有以私害公,就不能指责施琅与郑氏有恩怨。而且,儒家并不反对甚至主张家仇国恨一起报。回头看看,有多少人是因为家仇而走上抗日的道路的,难道能够因此而否定那些抗日英雄的壮烈举动?儒家讲身、家、国、天下在分殊处看是多,在理一处看是一,根本就没有必要无条件地把家仇国恨分开。从正面讲,如果袁隆平心想如果发明了某种水稻种子既能利国利民,又能给自己涨工资,于是就努力科研,这难道不可以吗?就算是有些人出于利己的目的,但他的行动在事实上是利国利民的,也要支持——前提是:不能以私害公。这个前提乃是底线。只要在底线之上,都不反对。利国利民利己之事,不但没有害公,而且利公,故不但不能反对,还应该支持。

(五)佐证。不论共产党人杀了多少国民党人,也不论国民党人杀了多少共产党人,这都只是内部斗争。这种斗争让位于内外斗争,让位于维护领土完整与主权独立这一首要使命。因此,在抗日战争中,共产党和国民党都是爱国的,都是英雄,或者都是民族英雄。

在内部的贰臣问题看来,对于国民党而言,投降共产党的国民党人就是贰臣;对于共产党而言,投降国民党的共产党人都是贰臣。但是,不论是投降了共产党的国民党人还是投降了国民党的共产党人(不论是谁投降谁,谁是谁的贰臣),只要他在抗日战争中是抗日的,就是抗日英雄或者民族英雄;只要他反台独,就是统一祖国的英雄或者民族英雄。【民族英雄这个概念可以指在不同民族之间的斗争中为本民族作出重大贡献的人,也可以指在民族的正常发展中为本民族的繁荣富强作出巨大贡献的人,前者如文天祥、岳飞、苏武、张自忠、刘湘等;后者如钱学森、邓稼先、袁隆平、王选等。施琅是民族英雄,但不是在民族斗争中战胜另一民族那个意义的英雄,而是完成国家统一大业因此对中国或者中华民族作出了巨大贡献的人。如果觉得“民族英雄”这个词语有歧义,完全可以用“国家英雄”这个词语。】

关于夷夏正统问题的一点看法(以此参与关于施琅的争论)

邓曦泽

第一,如果取消满清的正统地位,满清又该视作什么?如果取消满清的合法性,就会取消中国,这是大大的要害。

第二,夷夏之变化的。满清曾经把自己的祖先追溯到了殷代,认为自己的殷人的后裔。这是他自愿归于正统。

第三,若清代不是正统,秦朝也不是。因为秦国在周王朝以及齐鲁等看来就是夷狄。

第四,《左传》中,楚吴起初也是被视作夷狄的,诸夏不曾与之聘问。后来楚吴强大了,诸夏才与之相互聘问。按理说,楚为颛顼之后,吴为太伯之后,怎么就是夷狄了呢?——夷狄是个历史地生成和变迁的概念。

有一个事情在处理夷夏关系时被忽略了,就是文武周公制礼作乐,推行天下。在周代推行自己的典章制度礼仪之前,还有夏礼和殷礼,周王朝损益之而成为自己的礼。我们知道,太伯奔吴是制礼作乐之前的事。后来周代推行自己的礼乐后,诸夏的礼乐发生了变化,到春秋时已经好几百年了,而吴楚等地仍旧不变,故诸夏之礼乐与其他地区差异极大,诸夏把自己看作夏,看作正,把吴楚看作夷狄。夷狄一词,并无什么贬义,常常是在中性意义上使用的。

并且,古人有许多仍为夷狄优于华夏的论述。程树德《论语集释》在《八佾》的“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下就引用了不少相关史料(中华书局版第149-150页)。程树德引用《四书辨疑》说:“盖谓夷狄尊奉君命,而有上下之分,是为有其君矣。诸夏蔑弃君命,而无上下之分,是为亡其君矣。此夫子伤时乱而叹之也。又‘如’字作‘似’字说,意为易见。”程树德评论说:“此说较皇邢二疏均长,似可从。”【引者按:我也认为《四书辨疑》之解释更好。】程树德又引用顾炎武《日知录》说:“历九州之风俗,中国之不如外国者有之矣……”

蒙元、满清为正统,不亦可乎?

如果满清为绝统,之后就是民国、五四,那么,试问:我们又该如何看待西化甚重的民国、五四运动以来的新统以及国朝?这算不算绝统呢?如果不算,西化都不算绝统,满清如何能够算绝统?如果算绝统,我们如何看来我们的历史的延续性呢?我们的历史是否是断裂了的呢?

我的态度和方法都是:因时而论!如果我生活在明末,我既反明(明王朝实在太糟糕了),也反清(反入侵),也反李自成(李自成也实在太糟糕了),建立更好之中国。如果我生活在康熙之世,我顺应清朝。如果我生活在清末,我反清——合法性是变迁的。假定我们的爷爷辈生活在国民党时代,他们反共,难道我们也要继续反共?

坚决反对清算历史旧账和所谓的“汉族主义”

邓曦泽



蒙古、满族曾经入主中国,成为中国的唯一的也是最高的统治者,也就是当了所有中国人尤其是汉人的皇帝。辛亥革命后,汉人重新当“皇帝”了,所以有人开始清算历史旧账了。【关于辛亥革命之后,中国人当“皇帝”,而主要的思想资源都来自于西方,因此西方人当“太上皇”,这里不作讨论。】

我直截了当对清算者们提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要清算旧账?为什么包括“因为什么”和“为了什么”两个问题。

对蒙元满清的旧账清算者列举了蒙元满清入主中国时犯下的许多罪行。在历史事实上,我完全承认,这些史实都是事实,当时的蒙元满清都是错的。但是,时过境迁,清算旧账究竟为了什么?为了讨个历史公道吗?这个问题非常好办!——当时的蒙元满清的残暴是错误的,我们从来不会认为他们是对的。

为了追究责任,追回历史的损失吗?好,这并不是办不到!但是,要他们赔钱,他们能赔吗?要他们赔命,好,杀人吧!你们蒙人满人的先人杀了我们的那么多先人,我们今天要你们这些子孙还债,杀了你们!好,结果是什么?民族分裂,国土分裂,中国陷入动乱,外国趁机入侵,中国完蛋。

重新追问:为什么要清算旧账?答案只能是:为了民族复兴,国家富强,斯文兴盛,人民安居乐业。问题是:无论你们有多么崇高的目的(“文革”也有崇高的目的),你们采取的方式能够达到你们的目的吗?我承认你们可能有的崇高目的,我只问你们的方式。毫无疑问,采取清算历史旧账的方式只能背离我们的目的。

为了民族复兴,国家富强,斯文兴盛,人民安居乐业,我们不但不能清算旧账,反而必须团结各个民族,平等相待,和睦共处,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奋勇前进。



如果要清算蒙满,为什么不清算“文革”中的违法分子。即使到了今天,还有许多曾经在文革中做了坏事的人活着,而且其中有许多人在今天已经成为实权派,是我们国家的中坚力量的重要部分。那么,是不是需要把那些曾经是做过坏事(如参加“红卫兵”造反)的人重新纠出来清算清算,或罚或杀?

如果我们没有遗忘,就应该记得:文革及其以前的一段时间,清算旧账伤了多少弃暗投明的人的心?伤了多少放弃外国的舒适生活而归国报效祖国的志士仁人的心?从而在多大程度上瓦解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感召力、向心力、推动力?

如果要清算旧账,为什么不清算参与“六四”的分子?要知道,“六四”是反共的。但是,今天的共产党并没有继续清算,大体采取了冷处理的方式。——我们要尽量放弃前嫌,团结一切力量,实现民族复兴!

如果要清算旧账,为什么不清算国民党?国民党杀了多少共产党人?但是,如果清算,会发生什么情况?不说你们也知道。

如果要清算旧账,为什么不清算秦始皇?秦始皇灭掉六国,杀了多少人?今天的姓周的,大概都是周代姬姓的后裔,他们是否也应该清算秦始皇呢?

如果要清算旧账,为什么不清算黄帝尧舜文武周公等?他们又灭掉了多少当时的异族人民?黄帝战蚩尤不就是例子吗?

如果要清算旧账,历史上的许多少数民族的在今天已经汉化的后裔是否应该清算汉族的旧账?如果某人能够考证出他是匈奴族后裔,他是否就可以因此揭竿而起?我们知道,今天姓元、慕、尉的,就是鲜卑族后裔,他们是否应该造反复国?



是否一切历史清算都是不对的?也不是。

凡是不再是敌人的,都不必清算。今天的蒙族、满族等是我们的敌人吗?不是。(孙中山后来都不提“驱除鞑虏”了!)他们已经是我们的同胞!我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大家庭中——中华民族!【尽管中华民族这个概念起源甚晚,但它是适用的。】冤家宜解不宜结,能够和睦共处,为什么要怒目相视呢?

但是,对于那种历史上曾经侵我中华而且至今不悔过,仍然这样那样地与我们为敌的国家、民族或者集团,就应该清算。

清算的前提是:被清算者仍然不悔过因此仍然构成吾国之威胁。

但是,清算要基于实力,如果实力不够,不但不能清算别人,反而可能重新遭到侵略。



那些欲图对已经相互和睦共处的异族进行历史清算的人,完全不识大体、不知要害!——不知我们的最重要的任务乃是团结一致,实现民族复兴!

如果那些历史旧账清算者具有良好用心,则是思想糊涂,其采取的实现目标的方式可谓南辕北辙,用心良苦,适得其反!

如果那些历史旧账清算者居心叵测,那么,他们实在聪明得很。如果清算历史旧账,中国就立马陷入动乱,陷入民族斗争,以至四分五裂,甚至彻底灭亡。

无论其用心如何,只要清算这些不该清算的历史旧账,结果都是中国就立马陷入动乱,陷入民族斗争,甚至彻底灭亡。

——所以,坚决反对清算历史旧账!

五(附论)

欲图清算蒙满者,大概有个旗号就是所谓的汉族主义。说一说“汉族主义”也许未尝不可,主义一词本来就是外来词,在西方各种主义多得很。似乎可以说,只要“汉族主义”一词不蕴含以汉族凌驾于其他各族的含义,那么,“汉族主义”就是中性词。但是,如果清算历史旧账者使用“汉族主义”,那么,“汉族主义”就决不是中性词,而具有惟汉族独尊,排斥、打击其他各族的含义。由于这个名词具有必须反对的歧义,所以我反对“汉族主义”这个概念。

无论“汉族主义”的用心如何,它都将导致中国民族分裂的局面,导致国家四分五裂,甚至彻底灭亡。

——所以,坚决反对“汉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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