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琅驳论上保持谦逊(level)

栏目:电视剧《施琅大将军》
发布时间:2010-03-2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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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vel 发表在:百灵社区 www.blsq.com

在施琅驳论上保持谦逊
——兼回《“施琅事件”的命门》

施琅事件激起了新儒家与民族主义的混战。据说新儒家的文化民族主义破产了,民族主义的双刃剑反而刺伤了他们自己。标志性事件是大陆新儒家最早的盟友,上演汉服秀的汉网成了坚定的批陈阵地。于是部分自由主义言说者总难免有些欣喜。(小样,你也见识到民族主义的热血了吧!),或者得意洋洋开始唠念起方法论个人主义的优越(你们那些个无法自圆其说的二流理论!),笔者认为这种乐观情绪是存在疑问的。

一 新儒家正顺利起航

“文化意义上的民族身份,构成一个民族的精神世界和行为规范,并以特有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安全感和自信心。一个民族的正向的身份感,能产生强大的心理力量,给个体带来安全感、自豪感、独立意识和自我尊重。”过去新儒家还是通过许诺精神面包的方式,换取与民族主义的同盟。现在为何抛弃民族主义了,是陈明失误了吗,新儒家的失败了吗?恰恰相反,新儒家知道什么时机该干什么,“施琅事件”是权衡之下是有智慧的决断。

早在2003年,新儒家的领袖康晓光先生就这样阐述他的文化民族国家理想“要想在大范围内创造和维持这种统一的高层次文化,需要一个集中的权威机构,由它来创造各种机构和制度来整理、开发、储备这种文化,同时大规模动员资源以确保这种文化在整个人口中传播。这种权威机构就是现代民族国家。总的说来,每一个这样的国家都管辖、维持和认同着一种文化,一种沟通方式,它们在这个国家的领土上占主导地位,它们的持续存在,取决于受该国家监督并且往往实际上受其管理的集中的教育体制。国家垄断着合法的文化,就像它垄断着合法的暴力一样,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由此可见,新儒家的目标是夺取文化领域的暴力使用权,看上去民望是暂时下跌,但以后是可以通过使用暴力和宣传机器赢回来的(至少表面上)。新儒家取得了他们想要的东西了吗?暂时是没有,但这样持续献媚卖身下去,也快了。而且在原有意识形态退潮之后,急需解决国家认同危机,过去退守民族主义。反日风潮后发现民族主义也有危险,新儒家的文化认同和“仁政”学说看来也是不得不的选择项。聪明如康晓光、陈明者不可能料不到民族主义的反应,主动放弃与民族主义的同盟,恰恰标志新儒家在他们真正进路上取得了阶段性成功。

二 自由主义要保持谦逊

过去,新儒家明确回绝了维_权_运动的召唤。现在,新儒家主动放弃了与民族主义的同盟。将来,新儒家很可能成为威权背景的主流意识形态。新儒家不承担自由主义的道义担当,却又敢为自由主义之不敢为,学理逻辑的优势有多大用?恐怕不值得得意洋洋。从前的马克思主义号称“科学社会主义”,符合“铁的历史发展规律”,学理优美无比,引无数仁人志士的青睐(都是真诚的)。可学理逻辑优势不也同时带来“致命的自负”吗?

而且在施琅事件中自由主义真的有学理优势吗?的确,在学理严谨、试错经验、人文关怀上自由主义比之儒学和民族主义要优越许多,但是具体到由暴力主导的政权更替时的国家认同上,自由主义没有多大优势。或者坦率地说,自由主义一样有困惑。新儒家的文化认同与民族主义的民族认同,本来是重合互补的(这里也不去认真追究“儒学”、“文化”、“民族”这些印象化和难以界定的概念),现在被施琅事件撕开了口子。有些同道说“权利认同”可以避免矛盾。可这是经不起认真的观点,具体到施琅事件,“权利认同观”能对施琅作出什么评价,能明确个体的国家归属选择吗?

“没有权利认同对象,都是猪圈,我不选”也大约只能这样说吧,把回避问题说成学理优势就显得牵强了。而如果存在一个权利认同的对象,比如把持暴力的进攻者是美国呢?也别急者回答。不妨回忆下,美国推翻撒达木暴政治引起的纷争。如此隔岸观火,自身尚且分裂。若是回归自身,何谈说服他人。因此对这种极端情况的假设情景,不要忙于抛出尚不成熟的应答。新儒家主观上卖身买官、伤害国人感情,客观上民望大跌。虽然还在推销满是补丁的学说打圆场,效果究竟如何,他们自己知道。某些同道抛出逻辑优越论,以图为自由主义加分,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不是太自信了,会不会是引火烧身?

因此我以为,在由暴力主导的政权更替时的国家认同观上,自由主义还是必须保持谦逊。清晰、简明、得人心的解答,经过认真研究和讨论,将来也许会有,没有也不着急。对这种极端情况作出评价此类事,也不必过份执著。具体施琅驳论上,不妨在坚定尊重史实的基础上,默认多元化的结论。

三 也许值得追求的道路

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是和平的,非暴力的,宪政转型时期的国家认同观。

一个现代的、多民族的国家,是一个公民的社会,个体的情感与归属,最终要被一个立宪政体所吸纳(王怡:民族主义三重门)。哈贝马斯提出“宪法爱国主义”(宪政爱国主义),主张诉诸于对一个立宪政体的认同和热爱,来超越和整合血缘认同、民族主义、文化认同。民族情绪和文化审美需要被尊重这本就是共识,而面对分歧,各方在方法论上暂时放下价值观的高下之争,务实划分群己权界(秦晖:文化无高下,制度有优劣),通过定期重划搁置矛盾,依靠普通法进路来涵养和发现重叠共识,或是值得追求的道路。

自由主义方面对内则可以进一步探讨那种超越式的米奇尼克认同观(“为波兰的罪过感到羞耻的人,就是波兰人”)的可行性,对内高调律己、对外低调律人。期待以道义的担当,迎来历史的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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