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远人——中庸之本真及其价值
作者:刘兆伟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十一月十四日庚午
耶稣2016年12月12日
中庸是儒家关于个人修养与社会治理的基本价值理论,亦称中庸之道。中庸是中华民族的独特创造,也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基因。中庸的定义是什么?究竟有什么理论和实践价值?对此,很多大儒都给出过自己的解读。东汉郑玄说:“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北宋程颐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南宋朱熹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之名。庸,平常也。”归结起来,中庸是指为人居于中正之道,不偏不斜,以自然的纯正人性提高自身修养、对待万事万物。当然,中庸思想曾被一些封建统治者篡改,强于治民,弱于治官。但这不是中庸本身的错,而是统治者的阶级立场使然。中庸本身的价值和功用始终闪耀着睿智的光芒。今天,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发掘中庸的思想内核及其对现实生活的启示。
严以律己。中庸是人们修养的一种境界。人的修养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中庸之道认为,人的修养贵在坚持,贵在严以律己,时时处处都要符合中正、中和之道。《中庸》说:“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有志者必慎独,即便在隐微之处,仍然坚守中庸之道。清代戴震说:“性之欲之,不可无节也;节而不过,则依乎天理。”这是为人性中合理的欲望和需求正名。欲望和需求只要有节制,符合中庸之道,也就符合天理大道。严以律己是中庸的起点,一个人从自己的道德品行和精神追求出发,向内不断自省,对外持续践行信念,才有可能达到中庸境界。
精诚至诚。中庸的枢要在于“诚”。《中庸》认为天之所以为天,是因为天庄穆岿然,永远是诚、纯的化身。君子应秉承天道而行。《中庸》提出“诚”“明”之论,认为自然的“诚”“明”是天性;人为使他人明白“诚”,是教育。天道与人性合而为一、化育相参就是“诚”。偏于一隅,持一技之长而乐守不移的人,也可谓之“诚”。综观《中庸》全书,“诚”就是修道“通透”之意。通透,即达到融会贯通、炉火纯青的程度。至诚可以精识万事万物之理。修中庸之道达到“诚”时,自然合乎万物之道,大道总是适合其用、适得其宜。
厚德载物。“谦”是中庸之德。《中庸》最末一章着力写君子无论功劳多么大、能力多么强、至诚善意多么纯,都必须谦而又谦,只有这样才能令人信服。圣贤笃诚、谦逊,所以仁人志士对其自愿追随和由衷拥戴。《诗经·大雅·皇矣》说:“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这就是说,决不能厉声厉色地对待老百姓,而应对民“若保赤子”“明德慎罚”,要效法天之大德化育万物。可见,中庸大道的弘扬,不在强行说教,而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和谐包容。中庸既是个人修养的理想境界,也是社会发展的良性状态。中庸思想反对贫富两极分化,所以孔子提出:“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他倡导全民和乐、互敬互爱、去私为公的大同社会。《孟子·梁惠王上》说:“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这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鲜明的集体主义特质,即立足多数人的需求治理社会,着眼全社会的包容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将社会看作一个有机整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官者自修向上、展现自律风范,百姓尊重官员、理解仁义之官的艰辛和苦衷,以官民同心同德达到理想社会的境界。当全体社会成员都衣食无忧、工作无虞时,就能实现社会和睦和谐、国家长治久安。
中庸思想的实质在世界不同文明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因为它是人类社会平衡、稳定的文化需求,具有纠偏补弊的作用。可以说,只有实现和坚守中庸,才能实现持久和平,实现民胞物与、天人合一。
责任编辑: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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