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以“天—地—人”三才结构,构建了“天命”与“人事”的沟通渠道,完成了宇宙论层面天人关系的理论设计。董仲舒凭借基于《春秋》学的“天人三策”,赋予“天”以明确的超越性意志,使之成为君位合法性的理论来源。汉代经学通过对《周易》与《春秋》两部经典的交互诠释和经义整合,既对君王德性品质做出了持续性要求,又将政治合法性的理论···
现有材料来看,春秋时期对于人性的讨论大多是在政治视野下进行的,即从君民关系的角度予以探讨。因此,春秋时期的人性论并非着眼于“性”本身,而是有着明确的政治意图。这种政治视野下的“民性”论有其局限性,这既是孔子之前人性论的主流,也是孔子人性论思想形成的前提与基础。
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历程中,“三代”以来所传递的“均平”理想值得我们关切思考,将其与马克思主义的指导相结合,中国理应发展出新时代的“义利之辨”,由此形成中国之于现代化的道德尺度,以提醒我们兼顾公平与效率,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团结奋斗,迈向新的阶段。
《汉书·艺文志》绝不只是一篇目录学著述,而是一部典型的儒家思想文本,对于秦汉以来的帝制儒学的形成发挥了极为重要的影响。这是因为:当时正处在帝制儒学的形成过程之中,而《汉志》的儒学正是典型的帝制儒学。
在沃格林看来,中国思想从未完成对宇宙论的突破,即“神性根基”未在超越与开端两个方向显示自身。与之相反,在牟宗三的哲学史书写中,宇宙本体论恰恰指向了对宇宙的超越。然而,在宋明理学中,作为对紧凑宇宙论的突破,体用论的形而上学不导向对开端的探问,也没有对超越之创造者的寻求。道之体用所表达的“实在之过程”与以终末论为标志···
要将实践哲学视为真正的第一哲学,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真正彻底地重新理解和解释“实践”,即真正彻底地回到“前存在者”、“前主体性”的观念视域;这同样适用于儒家的“功夫”观念,即“功夫”被理解和解释为前存在者、前主体性的事情。
在牟宗三研究已大规模开展数十年的情况下,无人可以否认牟宗三思想的价值,但切不可将其视为哲学的“顶峰”,否则无异于杀死了哲学,从事的不再是学术研究,而是神学崇拜了。
从《论语》及相关材料来看,孔子所说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强调人性的先天情感和后天学习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孔子看来,人一出生就处于家庭关系、人际关系、政治关系之下。这种关系首先表现为家庭关系,这说明人天生就具有孝悌等情感,这也是实现仁的前提和基础;但仅仅具有这种先天情感还是不够的,只有通过后天的学习才能成就···
对诠释活动的这种理解源于孔子提出的一种具有突破性的“为学”观,即主张一个人要成为“君子”,就必须通过“为学”,尤其是“读书”“学文”,来效仿圣贤君子的所作所为,并对其“德”与“道”加以深刻理解与把握(“思”与“觉”)。由此,诠释活动便成为“学为君子”不可或缺的活动。这种“为学”观实是基于“人”的自觉而达到“学”的自觉,又由“学”的自觉而···
作为第一代弘教者的七十子后学在受造感中感受到了人的有限性,而与神圣者的无限性区以别,故主天人相分;但人又正是在受造感中觉悟到永恒的神圣者,进而依赖神圣者,故又主天人合一。通过开发人之心、性大能,人可通达于天,且使天成为了道德性存在,而不使天物化或虚化;同时,亦使心、性具有神圣性,而不是一种心理学之物质存在。心···
黄宗羲尤其坚定气一元论的立场,重新理解“理”“性”“心”等概念,认为理为气之理,性为心之性,心为气之灵处,又从气之灵处即恻隐羞恶等心言性善,以习解释恶之来源;反对程(程颐)朱理学以仁义礼智为性、以四端孝悌为用的看法,认为仁义礼智因四端孝悌而后有。
透过美德伦理与儒家思想之间的互动诠释,作者形成了一套有体系的儒家美德论,即从伦理上的“以直报怨”“正曲为直”,到法律哲学中的“康复论”,再到正义论中的“关于美德之正义”,再到政治哲学中“儒家国家完善论”。
2023年2月三年大疫去,重拾此書,想以一個編輯的严苛視角,校正正文與集釋,以字字斟酌不放過之原則讀第二遍,因書體厚重近七百頁,加之要復核《集释》所引文獻,故此次重讀,恰似跋山涉水、翻山越嶺,至4月初方讀畢。
作为大陆新儒家的代表人物,蒙培元先生一直关注于儒家宗教性问题。他既继承了其师冯友兰先生以“天”为宇宙大全及对于以“天地境界”为安身立命之地的精神追求,也继承了港台新儒家亦人文亦宗教的讲法,由此推陈出新,提出独特的儒学自然宗教说,在现代儒学的发展中独树一帜。
张载言“太虚即气”,针对当时思想界对太虚的普遍理解,亦针对前代经学与佛老思想,特别是认为佛老的思想模式会陷入“体用殊 绝”的状况,张载认为太虚就是气,但其特征是“至虚之实”“至静之动”,因为至虚之中含有至动,太虚必然会转为有形之物,有形之物也必 然会复归太虚,而万物复归太虚之后,也就具有了全新的、无限的可能性,体和用密···
从勉斋先生黄榦诠释《中庸》所用的哲学范畴“体用”入手,比较勉斋与朱子解《中庸》方法论之异同,考察勉斋中庸学学术见解,进而帮助今人理解中庸之道,可以进一步认识勉斋在传承、弘扬朱子理学方面的贡献。
与“精神人文主义”相对的,是这样两种既有的人文主义:一种是“外在的人文主义”,即“物质主义”;一种是“凡俗的人文主义”,即“科学主义”,实质上是指的工具理性意义上的理性主义。换言之,精神人文主义具有这样两个思考维度:一是精神的内在性与物质的外在性;二是精神的超越性与理性的凡俗性。
在三分法视域下,完整的道德学说既有智性,又有仁性,由仁性提供动力,其学说才能有活动性,这就是“道德动力学”。朱子学理的问题正在于此,由于对仁性体悟不透,仁性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致使整个学说缺少动能。虽然有此缺陷,但朱子所言格物致知蕴含着以智性对仁性加以再认识的内容,又有很强的合理性,在儒学“一源两流”的总体格局中有···
许多学者根据孔子“不隐于亲”的评价,认为儒家主张只有攘羊这样的小罪可以容隐,而受贿枉法这样的重罪不可以容隐,并把后世法律中谋反等重罪不可容隐制度的渊源追溯至此。然而此观点所依据的是两个独立案件结合成的孤证,忽视了先秦儒家在解决道德两难困局时思维的复杂性。
本文将朱熹的体用观下界定为“划分性体用观”,而王阳明的体用观界定为“连续性体用观”。本文又以朱熹与王阳明的体用观为基调,对于两者的中和说进行探究。朱熹明显地区分未发与已发的境界,其要点便是“先涵养,后察识”。与此相反,在王阳明的体与用、中与和是同一本体的不同状态,而不是异质异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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